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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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1)

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是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的大背景下,我市召开的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并就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一、今年以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载体,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突破口,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三控”目标和“六抓”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一是四项安全指数全面下降。1-7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四项指数”与上年同期相比,除事故期数下降2.63%外,死亡人数、受伤人员和直接经济损失呈大幅度下降趋势,分别下降了20%、33.3%和40.18%。二是主要考核指标控制良好。今年,省上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主要控制考核指标是全年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89人以内。1-7月份,实际死亡29人,同比减少13人,下降30.95%,仅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32.58%。三是行业安全状况不断改善。除道路交通、建筑施工行业各发生1起较大事故外,煤矿等事故多发领域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石油天然气生产、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等高危行业保持了“零死亡”。四是多数县区安全形势平稳。全市除志丹、黄陵外,其他各县区没有发生较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呈下降态势。黄龙安全生产事故保持了“零死亡”, 洛川、甘泉生产经营性事故实现了“零死亡”。‎ 二、安全生产所做的主要工作及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是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延安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党政同责”职能职责,量化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一岗双责”责任,细化了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三个监管”责任,落实了企业及其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理清了工作关系。使我市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生产的责、权、利更加匹配,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更加明确,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更加科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更加严肃,为进一步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我们通过大量的调研论证,总结多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结合我市春、夏、秋、冬四季分明,季节特点不同,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不同的实际,及元旦、春节等重要时段,创新推出了春夏秋冬四季安全生产工作法,市安委会相继制定下发了春节、春季、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有明确的目标任务、详实的预防措施、具体的工作要求,做到了提前部署,突出重点,严格监管,牢牢把握了工作的主动权,对症下药,创新模式,首创春夏秋冬四季安全生产工作模式。三是严格监管、“铁拳执法”,市安委会印发了《安全监管“铁拳执法”方案》,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找准主攻方向,细化打击重点,明确惩处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了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四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坚持“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强监管,企业抓落实”,突出关键环节、要害部位、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了不间断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责令有关企业立即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进行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从源头上预防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市共检查整改安全隐患14777处,市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36个,督查整改省级挂牌隐患10个。‎ 今年以来,虽然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重要成绩,“四项指数”全面下降,死亡人数大幅减少,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特别是志丹“4.29”较大建筑施工事故和黄陵“5.3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导致我市全年较大事故达到省上下达控制考核指标的警戒线。较大事故的连续发生,反映出全市安全检查有盲区,隐患治理有死角,安全监管有漏洞,暴露出我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市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干部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不强,防范体系不稳不牢。一些地方安全生产红线保障意识不强,没有摆正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重发展、轻安全。一些地方党委、政府抓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还没有真正转变过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的不实。一些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形势相对稳定的情况下,麻痹松懈、盲目乐观、心存侥幸的思想有所抬头。‎ ‎2.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非法违法生产屡禁不止。一些企业主体责任落的不实,抓生产、不抓安全问题严重,内部日常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缺失,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培训不落实,特种设备超期未检验,关键岗位和重点部位监控设施、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屡查、屡纠、屡生”。‎ ‎3.重点行业安全状况极不稳定,较大事故时有发生。我市是一个高危行业集中的地区,煤矿、油气生产、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门类齐全,点多面广,安全生产始终处在一个火山口,稍有疏忽,就会出问题,甚至会出大乱子。‎ ‎4.安全隐患大量存在。8月14日,市委、市政府派出13个综合督查指导组和2个专业检查组,开展了为期一周的督查指导和专业检查活动。8月21日,市政府听取了15个组的情况汇报,市安委办就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了认真梳理,这次综合督查和专业检查,共发现重大安全隐患21个,其中,油气生产3个,油气管输3个,石油化工7个,消防4个,交通运输3个,其他4个。市安委会要求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列入市级隐患库,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下一阶段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下半年,历来是全年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特别是夏季高温、秋季降雨、冬季冰雪等极端恶劣天气频繁,中秋、国庆、元旦等时段商业节庆活动增多,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因素增加,由此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概率加大。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季节特点,下一阶段我们要在继续深化完善春夏秋冬四季安全生产工作法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第一,高密度不间断地毯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和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的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采取“企业自查、县区排查、行业核查、市安委会督查抽查”的办法,对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要明确任务。这次大检查的主体是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自查,重点是各县区政府组织排查,关键是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核查,市安委会督查抽查,核心是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根本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这次大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检查的重点对象、时间节点和措施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动员,迅速行动。二要全面排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要聚焦风险点、主攻薄弱点、消灭空白点,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地毯式”检查。这次大检查实行“清单制”,就是企业自查要填写自查清单,报所在地县区政府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政府要以乡镇、街道办为基本单元进行全面排查,填写排查清单,实行“一企一单”、“一矿一单”。特别是对石油化工、消防、特种设备等一些技术含量高的行业领域,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行业专家参与,进行全面彻底排查。三要注重整改。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都要建档立卡,按照“零容忍”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凡是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并制定预防事故的应急措施。真正做到发现一处、登记一处、整改一处。对隐患严重无安全保障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治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从源头上堵塞安全漏洞。‎ 第二,用硬要求硬手段硬措施进行严查严打严管。违法、违规、违章生产是导致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也是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如果执法不严,就是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放纵,就容易失之于宽、失之于松,酿成恶性事故,造成重大的损失。一要深化“铁拳执法”专项行动。今年,市安委会组织开展了为期100天的“铁拳执法”专项行动,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区域进行全覆盖、无遗漏的“拉网式”执法检查,用铁的要求“严打”、用铁的意志“严查”、用铁的手段“严治”、用铁的措施“严管”,坚持“零容忍”,顶住“说情风”,重点解决隐患查治不认真、责任不落实、监管监察不到位、行政处罚不严格等突出问题。下一步要深化“铁拳执法”行动,乘胜追击,紧盯非法违法行为不放松,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反复查、重点打、跟踪纠和集中查处典型案件,有效解决非法违法行为“久打不衰、久查不治”问题,震慑非法违法行为。二要抓好“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在巩固和总结去年深入开展“六打六治”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重拳出击,持续发力,对影响安全生产最突出的煤矿、非煤矿山、油气生产、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职业卫生、应急管理、中介组织等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整治。果断出手、反复出手,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就是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存在违法生产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照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触犯法律法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从源头治理从基础防范,强化安全监管效能。“入口”不严,“后果连连”,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一要坚持源头管控。针对当前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为了保增长,极有可能思想滑坡,降低安全门槛,在大干快上中酿成大祸,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安全生产条件,从严控制高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二要坚持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工作,严把项目引进关、规划设计关。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对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允许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投用,将稳增长建立在安全生产的坚实基础上。三要坚持源头治本。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违章违规建设行为严重的失信企业,在严厉处罚的基础上,并在贷款、融资、土地等方面进行惩罚约束,促使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 第四,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延安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规范性文件,对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们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法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就是要贯彻好、落实好《暂行规定》。一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通过各种媒体,开设专栏、开辟专题等方式,采取专题讲座、研讨班以及列入党校干部培训内容等形式,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精神实质传递到所有党政领导干部,做到明责知责、履职尽责,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岗。二要加强领导,调整组织机构。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安委会的组织领导,调整安委会组成人员,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和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生产责任网,构建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确保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同时负责,安委会主任必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做到一岗双责,安全生产情况必须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必须配齐配强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专业人员。‎ 第五,狠抓安全宣教培训,提升全民安全素质。预防事故,意识为墙,宣教为基,培训为本,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就是最大的隐患。一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的作用,通过开设政策解读、法律宣传、安全访谈等专栏,采取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网站专页等方式,采用公开曝光非法违法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黑名单”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二要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进矿山、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主题教育活动,做好以新《安全生产法》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教育,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煤矿、道路交通、油气生产、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企业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采用有效形式,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普及,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提升从业人员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能力。三要大力加强全员安全技能培训。要切实加大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力度,推行高危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抓好企业新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培训时间和质量,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操作技能。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技术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切实提高高危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覆盖面,督促企业通过岗前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自我防范和自我救助能力。‎ 第六,强化刚性约束,严格责任追究。事故查处不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仅对事故责任人起不到应有的教育作用,也无法向社会、向死伤者家属交待,更是导致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原因。一要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今年已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别是较大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会同检察院、工会和监察部门,严格调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人、严查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今后所有的较大事故一律不再委托县区政府调查,必须由市政府主导调查处理。对个别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二要将责任追究的关口前移。对于在安全生产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负责、隐患不整改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变事后追究为事前查纠。对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力,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格追究党政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责任。三要注重事故查处警示作用。所有的事故调查报告都要向社会公布,追究责任要做到切肤之痛,吸取教训要做到刻骨铭心,落实整改要做到痛改前非,警示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自己犯过的错误不再重犯,别人犯过的错误自己不犯。四要建立责任追究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事故通报、约谈和分析“三项制度”,推行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说明制度,凡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县区党委、政府要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提出具体加强措施,并向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报告说明有关情况。会后,市安委会要对今年发生较大事故的志丹和黄陵两县党政领导进行约谈,市安委办要拿出具体方案,负责落实。五要加强目标责任考核管理。按照“党政同责”规定要求,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执政水平和驾驭全局能力的重要依据,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企业“黑名单”等制度,加大惩戒力度,通过惩罚约束促进事前防范、事后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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