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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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19年民政局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以来,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年初工作安排,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以实施民生工程建设为主要工作抓手,以关注、服务、发展民生为工作重点,强化各项政策和工作措施落实。现将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以及2020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0年民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民生工程为抓手,提高民众幸福指数 1.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 (1)特困人员供养:五保供养人数共计988人,集中325人,分散663人。1-10月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472.1331万元(不包含电价补贴),有效保障了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分散供养标准由357元/人/月提高到430元/人/月/,集中供养标准由518元/人/月提高到577元/人/月,从2020年7月执行,补发工作已完成。 (2)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截止10月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10人次,支出资金25.7万元。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3)老年人综合责任险(浙商保险):参保床位数798张(实际床位数),每个床位补助26元,共计下拨资金20748元。 (4)养老机构绩效奖补资金:根据义民〔2020〕204号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运行服务绩效管理以奖代补资金分配方案,参照方案中敬老院的星级等次、敬老院工作人员、实际院民数量以及民政局对敬老院的管理四大指标,核算应拨资金,共计下拨资金179000元。 (5)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共计279人,共计下拨资金1091310元。 (6)高龄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上半年6441人,发放资金121.5万元,下半年6721人,发放资金125.9万元,共计发放资金247.4万元。 (7)银龄安康:每年统一参保一次,8月份下拨资金176040元,共计参保老人4401人。 3.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全区重度残疾人进行审核、审批,发放重度残疾人护补对象4827人,1-11月份共发放资金342.36万元。 (2)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对全区贫困残疾人完成审核、审批工作,经审核我区一级、二级残疾人3094人,三级、四级残疾人651人,全年共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291.53万元。 4.孤儿补助:我区在册孤儿38人。截至目前发放孤儿补助资金36.1万元。 5.民生保险:截至目前共发生案件26起,共理赔402.5万元。 (二)以防灾抗灾为重点,完善救灾救助体系 1.救灾救济工作扎实开展。积极研究制定区民政局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今年汛期严格按照防灾减灾要求安排值班值守,储备救灾应急物资,制定防汛转移安置预案,2020年共下拨救灾资金180万元,有效保障了灾民生活和生产安全应急。 2.专项救助有效实施。继续实施困难群众慈善救助,发放资金18万元,救助54人。慈善助学38人,按照每户4000元标准,发放慈善助学金15.2万元。 (三)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1.优抚工作扎实推进。发放全年伤残金239.9789万元,60岁老兵补助182万元,老年烈士子女44万元。优抚对象门诊及住院补助205人次37万元。完成优抚系统数据入户核查,核查人数777人。上报涉核评残材料17人,补评残1人,新评残6人,带病回乡申请5人。组织重点优抚对象36人参加市光荣院3月、4月两期轮流休养。。 2.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稳步开展。2020年秋冬季共接收退役士兵131人,其中自主就业130人,自谋职业城镇兵1人,共发放退役安置补助金661.53万元。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优待工作的补充通知》(铜民优[2020]11号),2020年铜陵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15124元,今年共发放义务兵优待金444.6456万元294人。 3.双拥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做好军休干部的工资发放,待遇提标、政治、医疗及生活待遇相关工作,2020年春节、八一期间慰问部队38万元,慰问重点优抚对象80万元,慰问省荣军医院、荣康医院、市光荣院各0.5万元。 4.积极推进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我区已采购便捷式采集器16台,台式采集器4台,采集工具已发放至全乡镇,截止目前,各乡镇共采集退役进人信息260条。 (四)以城乡社区建设为中心,规范基层服务工作 1.地名管理。完成“福安家园”“富贵村”“金色阳湖湾”“澜山府”“名门华府”“明塘文化艺术村”“十里春风”“四季锦园”8个新建小区命名,确认编排商铺、门牌号499多个。 2.完成年度创建工作任务。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印发了《铜陵市XX区创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10底,启动全国农村试验区治理工作动员会。 3.5.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有序推进。印发了《XX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成立了XX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区直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召开了动员暨培训会议,分乡镇召开资料收集对接会,共收集各类点状词条数3418条。对地名位置进行外业调查与核实,共采集地名标志坐标与图片122个,核查并拍摄照片各类地名3030个。截至目前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截止目前已完成国家级验收并通过。 3.完成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按进度顺利完成居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五)以抓党建为着力点,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全区现有登记的社会组织108家,其中社会团体6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3家。今年成立登记9家,变更登记12家注销登记5家。 2、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有关规定,3月底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4、5月份采取社会组织送检和登记管理机关实地查看等形式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按规定需参加本次年检的社会组织共100家,实际参加年检的81家,参检率81%。本次年检合格的单位80家,基本合格1家,合格率80%。 3、开展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整改工作 根据省委巡视组选人用人检查反馈问题中领导干部社会团体兼职存在的问题,我区有12名科级干部未履行社团兼职审批手续,11名科级干部兼任法定代表人。针对以上问题区民政局联合区委组织部于9月中旬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上门指导、督促落实,并制定了问题整改的具体落实措施。涉及区作家协会、区体育总会、区羽毛球协会和区志愿者协会的12名未履行社团兼职审批手续的领导干部已全部退出社团领导职务;11家社团科级干部兼任法定代表人问题,采取变更或注销的形式完成了整改任务。 4、开展社会组织党建信息统计工作 我区108家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现有专职工作人员705人,专职工作人员中中共党员35人。除两家宗教类社会组织外,全区社会组织已组建党组织29个,其中单独组建党组织2个、联合组建党组织27个,党组织覆盖率为95%。 5、开展党建暨业务培训 为提高全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党建工作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发挥好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区委组织部《区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2020年工作要点》(组组〔2020〕19 号)要求,于10月28日举办一期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暨业务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学员100余人,重点学习了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求、社会组织政策法规解读和政务服务平台等相关内容。学习内容紧扣实际、融会贯通。 (六)以深化殡葬改革为难点,全面提高社会事务水平 1.出台相关文件,推行殡葬改革,倡导厚养薄葬。今年8月份,我局印发了《铜陵市XX区民政系统开展禁止焚烧冥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了《铜陵市XX区民政系统开展禁止风骚冥币纸钱工作实施方案》,民政局党员干部职工签署了遵守禁止焚烧冥币纸钱规定承诺书,召开了XX区民政局禁止焚烧冥币纸钱工作动员会,会后,区民政局党员干部职工还前往葛仙陵园开展禁止焚烧冥币纸钱宣传活动,并要求各乡镇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和公墓要悬挂宣传横幅。自上而下开展禁止焚烧纸钱宣传工作。 2.依法婚姻登记。在婚姻登记中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截止2020年10月31日,办理结婚登记1842对、离婚登记808对、补结登记747对、补离43例、收养3例,登记合格率达100%。 (七)深入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积极开展理论学习。 1.深入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印发了《关于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的方案》,积极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及时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XX区民政局“两个责任”落实实施方案、责任清单及“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等,修订完善了区民政局内部管理各项制度并编印成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局党委书记与局属单位、各股室负责人签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全体干部职工人人签定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以签字背书的形式压实责任。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XX区机关作风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日常工作行为规范,成立专班加大对全局各股室及窗口单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明查暗访,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强化整改落实。深入开展廉政约谈,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最后一公里得到落实 2.抓学习,强素质。今年以来,局党委领导班子每月开展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注重把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是巨大精神学习纳入到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创新学习交流方式,提升学习效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坚持读远着、学原文、悟真理、深刻体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意义,做到入脑入心。 二、2020年主要工作几乎 (一)实施好各项民生工程,抓好重大民政项目的规划编制争取及建设工作,推进敬老院社会化改革转型工作。 (二)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推动双拥工作。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做好2020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积极推进并完成退役军人信息采集,保障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权益。 (三)发展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村民自治和社区协商。做好社管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四)完善区乡两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提高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水平。 (五)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抓好高龄津贴发放,发展社区老年服务,完善农村幸福院建设。开展好慈善捐赠、慈善助学工作。 (六)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服务行为,培育发展专业性社会组织,提升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做好非公党建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依法婚姻登记。 (七)继续推进全国农村试验区建设和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2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