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0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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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在专题听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
在专题听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强调要处理固体废物和垃圾处置。今年5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他要求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一直以来是市人大常委会履职尽责的重点和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通过专题询问、专项督查、作出决议决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等形式,切实加强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和生态保护工作等的监督,积极推动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有效实施和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自2015 年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后,市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3月率先制定了我市第一步实体法——《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今年6月,又制定了《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努力构建严密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密切相关,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今年,省、市、县(市、区)三级人大联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执法检查,其主要目的就是推动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执法检查组,我担任组长,各副主任、秘书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工委室负责人、城建环资委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研究制订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设计了调查问卷表和执法检查清单。5月上中旬,执法检查组分成9个组,由9位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亲自带队,分赴各县(市、区)和重点区块进行了全面检查。共召开座谈会9 个,实地查看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业固废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危险废物和进口废物管理等项目38个,同时进行了问卷调查。根据执法检查工作安排,今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市政府及12个部门单位关于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座谈更好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升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对策和措施。 下面,我根据前段时间各检查组执法检查和今天座谈会情况,就我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谈三点自己的想法,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肯定我市各级政府部门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实施“环境立市”战略,认真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着力在完善管理制度体系、提高利用处置能力、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加强环境执法司法等方面下功夫、出实招、求实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淤泥处置设施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循环经济发展等规划和相关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在医疗废物方面,出台了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方案;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制订了政策性生猪保险全覆盖与无害化处理联动工作、漂浮病死畜禽防控管理办法;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面,推出了农作物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相关政策;在生活垃圾分类方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已施行,金华市城镇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已启动实施;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实行市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标准。 (二)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日益完善。我市大力推进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集中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垃圾卫生填埋场库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餐厨垃圾处置、大件生活垃圾处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一批项目相继开工建设或完工运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集中处置能力有了较大提升。截至2017年,全市累计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9座,年处置能力50.7万吨;建成固废集中处置设施15座,年处置能力118.6万吨;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5家,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能力达9000吨;建有垃圾处置设施16座,生活垃圾处置量291万吨。 (三)各项监督管理措施更加到位。环保部门着力推进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闭环监管,开展危废规范化管理考核和业务培训活动,严格控制涉废项目建设。建设部门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对淤泥实行无害化处理、中央环保督查涉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重点,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市农办探索出的“两次四分”垃圾分类方法、“垃圾不落地”转运方法、“阳光堆肥房”就地资源化利用方法,推进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发改部门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统筹谋划,积极推进固废处置设施项目建设,加快低碳城市试点和静脉产业城市创建。经信部门加强源头管理,推进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农业部门大力推进畜禽绿色生态养殖、农药废弃包装物收集处理、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努力减少农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卫计部门压实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卫生监督部门依法监管的法律责任,实施市、县(市、区)、卫生监督协管员三级监管,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信用惩戒、智慧监管四大机制,全面推行医疗废物“统收统管” 。商务部门抓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环保整治和监督管理,做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四)环境执法和司法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市环保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计委、经信委、海关等部门,相继开展了汽修行业、再生利用行业、医疗废弃物、废铅酸蓄电池、走私“洋垃圾”等专项整治,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2016年以来,环保部门办理固体废物行政处罚案件280起,罚款940余万元,行政案件38起。全市公安机关侦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刑事案件1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8人,移送起诉35人。 二、深刻认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当前我市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教育不够。 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精美的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华丽的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小到文明过马路,大到依法治国,法治的根基在于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伟力源于公民出自真诚的信仰。但据执法检查了解,我市社会各级各界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的存在和执行普遍认识不足。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基层群众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知晓度不高。检查发现,基层群众普遍对这两部法律不了解、不知晓、不熟悉,甚至都不知道这两部法律的存在;二是一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意识不强。一些领导干部不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不善于依靠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这不仅导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难以落实,各种法律的落实都很成问题。三是有的职能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不到位。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宣传不足,以案说法尤为缺乏,个别部门甚至认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与己无关。5月初省人大常委会来金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城建环保工委通知某部门准备材料,该部门很是不解:这部法律与我们单位有关吗? (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各项制度落实没有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承担污染防治责任。《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固体废物处置实行污染者付费原则。但从检查的情况看,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各项制度落实仍不到位。一是部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守法意识淡薄、利欲熏心,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固体废物的现象仍有发生;二是污染者付费机制尚未全面实行。“谁污染、谁付费”,是国家的环保政策,但不少地方对该项政策执行不到位。如垃圾收费政策不少地方没有实施,已施行的也存在征收范围有限、收费标准偏低、不能应收尽收等问题,大量应由污染者承担的治理成本转嫁给政府和社会。三是公民的环保意识、法治意识和道德意识还有待提高。大部分公众对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自觉性不高,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尚未形成,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等现象比较突出,崇尚勤俭节约、低碳环保的社会氛围需要大力培育。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建设仍然薄弱。一是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难以完全满足地方实际需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固体废弃物的数量和种类呈逐年增多趋势,而受城市规划、土地指标、“领避”效应等因素制约,垃圾焚烧、填埋等固废处置设施建设面临项目落地难、建设周期长、易发生群体性事件等诸多困境,少量危险废物需要协调外地处置。二是固体废物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各类固体废物管理办法有待完善,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控不足,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水平不高。三是部门协同推进不够。相关部门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职责边界不够明确,权责不够统一,部门间配合不够,政策协同不足,联合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不是很顺畅,导致固体废物监管存在漏洞和风险隐患。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短板”。一是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覆盖面有限。我市“危废”企业量大面广,目前的执法力量仅能支撑对大、中型企业以及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企业的跟踪监管,对偏远地方和小作坊式企业只能以企业申报、抽查、群众举报等形式进行监督管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二是农业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难度大。大量的肥料包装袋、地膜等得不到有效处置,也没有有效的回收渠道。以地膜为例,去年全市种植蔬菜、马铃薯、果三种作物年产废弃地膜6000 吨左右,而莱逸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膜年处置量只有1000吨左右。金东区有个蔬菜基地,在2016至2017年间积压废弃地膜10多吨,建成的2个农业设施管理用房大部分用于堆放地膜。三是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待提质扩面。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金华模式”全国有名,但垃圾分类工作真正做到位的村还不是很多,尚处于“盆景”阶段,与“风景”还有距离,离“风尚”更有一段长的路要走;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置工作尚处于启动实施阶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将会更多。四是医疗废物收集存在“堵点”。目前,全市4051家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集中统一由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收集处置。这种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模式杜绝了医疗废物流失,但也带来了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不及时的问题,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的规定。检查中发现,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过程中存在医疗处置单位与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不规范、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负担重、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设计不合理、“小箱进大箱”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五是新兴业态产生的垃圾激增。 随着快递业、共享单车等新业态的出现,随之带来的快递包装、毁坏的共享单车、报废汽车等废弃物激增,成为当前固体废物增量的重要源头和环境治理的突出问题。 (五)监管执法和司法保护需要加强。一是监管执法力量薄弱。固体废物污染监管工作涉及面广、负荷重、专业性强、难度大,各地普遍反映固体废物监管机构不全、人员力量不足、监管能力薄弱,不能适应新形势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需要。二是执法力度有待加大。我市查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数量少,罚金刑标准及数额偏低,适用缓刑较多,无法对违法者产生有效震慑。三是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规范。在污染环境案件中,存在因执法部门没有按照规定及时调查取证,导致证据灭失,案件最后只能作存疑不诉处理的情况。 三、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切实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全市各级政府部门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全面正确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不断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教育。普法是执法、守法、用法的基础。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普及法律法规作为部门单位的一项常规工作来抓:一是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用法的表率。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熟悉掌握各项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依靠和运用法律开展工作的本领。二是政府部门要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改变“普法是普法部门的事情”的旧思维,各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要明确普法责任和义务,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三是社会公众要知法懂法尊法守法。加强对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提高群众对这两部法律的认知度,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意识和行为准则。《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是我市两部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现都已颁布施行,请各级各部门在平时的工作中,切实抓好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也要加强法规实施的监督。 (二)加快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一是各级政府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落实好“ 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固废”原则,切实担负起各自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各类企业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依法落实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处置固体废弃物污染物。三是社会公众要强化“人人有责”意识。强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观念,养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固体废物污染排放,做好垃圾分类投放,成为保护环境的践行者、推动者。四是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加快完善污染者付费机制和税收制度,积极培育第三方治理主体,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走出一条污染者付费、政府政策扶持、专门机构治理的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新路子。 (三)标本兼治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一要加快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固体废物处置设施,鼓励区域间共建共享,优化处置能力配置。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加大对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二要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的科技投入和政策支持,加强专业平台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在新型实用技术研发方面的合作,加强信息化管理,提高污染防治水平。三要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坏利用。加快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大力推动循环发展,强化技术标准引领,加强行业规范化管理。 (四)加大监管执法和司法保障力度。一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属地管理的监管体系。抓紧制定出台各类固体废物监管办法,如果条件成熟,也可上升为政府规章或地方性法规。二要建立由环保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理清和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固体废物监管职责,既明确分工,又通力协作,合力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三要强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坚决采用环保法赋予的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法律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体现最严监管要求。同时,还要加强“行刑衔接”,完善刑罚使用执行制度,增强法律威慑力,使企业和个人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愿违法。四要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以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契机,调整、充实基层一线环保力量,加大执法装备投入,重视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造就一支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铁军。 同志们,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为我们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把包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在内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政策支持、资金保障、技术研发、机制创新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向好,努力让金华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群众更满意。 分享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