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建设任务与形势专题党课讲稿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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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建设任务与形势专题党课讲稿精选3篇

反腐倡廉建设任务与形势专题党课讲稿精选3篇 反腐倡廉建设党课讲稿一 同志们:‎ ‎  根据厅党组“廉政交通三做起”和“情系民生、勤政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要求和处党委的安排,今天我就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抓好**管理处的反腐倡廉建设,谈一些个人的学习体会和认识,和大家一起讨论,有些观点不一定准确,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参考。我想讲三个问题:‎ ‎  一、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 ‎  反腐倡廉建设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对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对其重要性有很多全面、系统的论述,今天我想从历史的和现实的两个侧面来谈谈我的体会。‎ ‎  1、反腐倡廉建设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  从历史看,“廉”和“廉政”的概念自古有之、历史悠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早在4000多年前的氏族社会,当时 的黄帝就设置了实施监督的官员,其中一项任务就是对管辖的属国行使监察权。夏商周时期,就有了称之为“方伯”的监察官员,他“受命于王”,对各路诸侯进行监察。秦始皇改“方伯”为监御史和监察史,从中央到地方组成了一个较为严密的相对独立巡视系统。西汉中期,由于对监察官员实行了分级负责,多数监察官员职位变低,但权力越来越大,对贪赃枉法者可以举奏弹劾,甚至可以直接拘捕。到了唐朝,任务是“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与其他重权机构平行。明朝的监察巡视制度则更加完善。朝廷派遣得力干将充任巡按者,代天子巡狩,权力更崇重。清初的统治者也深知以廉政为主要目的的监察对于维护封建政权的重要性,为了“察吏安民、澄清吏治”,专门建立了巡按制度,设立了巡道机构,并给予相当高的地位和权力,被称为“天子之耳目、朝廷之心腹”。以上可以看出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对反腐倡廉建设都非常的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在不断的历史借鉴中发展和完善。‎ ‎  当然,按照唯物史观和阶级分析的观点,历代统治阶级重视廉政,是为了维护他们的封建统治地位,从而更加有效的盘剥和压榨劳动人民。但从客观上看,统治者实施反腐倡廉措施,调整了生产关系中不和谐的因素,适应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健康发展,因而对社会的协调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翻开几千年的中国历史,“廉则兴,贪则败;廉则盛,贪则衰”是一条不变的真理。中国历史上几个黄金时期,从成康之治、文景之治,到贞观之治、康乾盛世,之所以能成为我国历史上几个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得到较好较快发展的“治平之 世”,就是由于当时的当权者遏制了贪赃枉法势头,整个社会保持一种比较清廉的风气。其中就诞生了狄仁杰、包拯和海瑞等一些名垂千古的清官廉吏。反之,每个朝代的灭亡,基本原因都是由于其统治阶级的腐朽、贪污成性,使小人得志、贤臣良将深受迫害,可以说是腐败使之灭亡成为历史的必然。众所周知,蒋家王朝之所以很快地为历史所淘汰,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的“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不择手段、刮取不义之财,使国民党最终失去了民心,也就失去了其执政的基础,因而反腐倡廉也就成为一个政府、一个政党一刻也不能松懈的重点工作,是保持政党执政地位的一个关键因素。‎ ‎  2、反腐倡廉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保障 ‎  从现实看,今天我们党走过了87年的光辉历程,纵观我们党的历史,既是一步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奋斗史,又是一部反腐倡廉,不断纯洁队伍,提高战斗力的斗争史。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从1978年12月至1989年6月,在不搞群众运动的前提下,通过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和全面整党,探索了在工作重点转移,实行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如何开展反腐倡廉工作。1989年6月至1992年10月,面对1989年春夏之交出现的严峻负责的形势,邓小平同志作出的政治交代,第一件事就是反腐败,并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反腐倡廉工作发挥了稳定人心、稳定大局的作用。1992年10月至XX年12月,面对体制转轨过程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态势,我们党采取坚决的态度 和有力的措施,开展了深入持久的反腐败斗争,特别事查处了成克杰、陈希同、胡长清等一批腐败分子,突破了厦门、湛江特大走私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在国内外都引起了很大反响。XX年12月至今,反腐败斗争进入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重大战略思想,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的新阶段。特别是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人为本”,为民、务实、清廉,同时严肃查处了王怀忠、刘方仁、田凤山、张恩照等案件,受到了全党、全国人民的认可。反腐倡廉实践说明,我们党惩治腐败的态度是坚决的,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是非常正确的,成效是十分明显的。‎ ‎  党的十七大对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反腐倡廉建设”是十七大对党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概括。过去通常的提法,是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反腐倡廉工作。“反腐倡廉建设”的提法,更符合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和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路子;更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有利于更好地把反腐倡廉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有利于更好地整合反腐倡廉力量,把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十七大报告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升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倡廉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同时,强调“一个坚决、三个更加”,这就是,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  以上事实说明,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重大历史关头和关键发展阶段,更是高度自觉的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  二、及时掌握腐败问题的发展趋势,防止错误心理。‎ ‎  我们党执政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展和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反腐倡廉建设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前些年,“高官”腐败案件、党政“一把手”违法违纪问题比较突出,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违法违纪案件,资金高度密集领域、垄断行业、经济热点部位的腐败案件频发,腐败分子往往集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于一身。近两年,腐败问题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发展趋势。根据有关资料显示,主要有以下几种趋势:‎ ‎  一是腐败“低职化”。XX年,国家反腐败查处的干部总数是13929人,其中省部级和局级干部合计为965人。可见,随着国家高级干部腐败案件被关注程度的不断加大,“低职务”腐败比例在加大。‎ 因此,总听到有人说“我们这些芝麻粒儿大的官,谈不上什么廉洁不廉洁的。”其实,涉及票据管理、用品采购、招待费管理等一些具体工作,大都是靠职务低的人去落实的。这本身就有个能否秉公办事、正确用权、会不会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软的廉洁问题。往往出现在工程招标领域,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参与,党政一把手不得打招呼后,而具体实施的一般工作人员往往容易出现腐败问题,这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  二是腐败“年轻化”。过去常见的“59岁现象”不再突出,随着干部的年轻化,腐败案件中的70、80现象也逐渐显现。35岁左右的干部目前已经成为职务腐败的高发群体。原广东省交通厅副厅长李向雷,复旦大学毕业的研究生,不到33岁就担任广东省公路局副局长,当时是全国最年轻的省公路局副局长。但这名年轻有前途的干部被眼前的成功自我陶醉,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从担任局长职务第二年便开始收受贿赂,最终走上犯罪道路,让人惋惜;‎ ‎  三是腐败“日常化”。或者称为“潜规则化”,它是指在特定领域内按照默认的某种行为方式行事的潜在的游戏规则,具有秘密、潜在、默契、未作正式规定却心照不宣等特点。医生开刀拿红包,采购人员拿回扣等等,甚至教育系统不断提高的赞助费都成为大家司空见惯的事情。这次厅直个别单位的腐败问题,起因就是当事人将款项存入银行后,为了表示感谢,银行按照“惯例”按照比例为当事人提成。这种看似“潜规则化”带来了惨痛的教训。‎ ‎  四是腐败“合法化”。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多元化,一些腐败案件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案情更加复杂。腐败分子通过一些表面上看似合法的经济活动形式来掩盖其非法谋利的实质。有的借国有企业重组改制或国有土地出让的机会,将国有资产或资源贱卖给亲戚朋友;有的本人或通过家属以低价购买、借用、不过户等方式从不法商人那里获取住房、小汽车等,进行权钱交易;有的通过洗钱将赃款转移境外后出逃,有的通过操作股票、期货来达到受贿行贿的目的。‎ ‎  五是腐败“家族化”。越来越多的“窝案”、“串案”,表明很多腐败分子越来越注重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和具有紧密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往往案前有预谋有计划、案中有分工有组织,案后有攻守有同盟。腐败的群体中,配偶、子女、亲属、秘书、司机等担任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现在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每个贪官背后都有一个二奶。中央查处的震惊全国的“陈良宇案”就是典型的一例,其牵扯的涉案人员之多,身份之全令人咂舌。‎ ‎  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反腐倡廉建设,各级党组织也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但仍然无法杜绝腐败案件发生。纠其原因,在腐败分子的利益驱使、飞蛾扑火的同时,也和我们少数同志在抓党风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一些心理影响密不可分。‎ ‎  一是“见怪不怪”的心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这种心理普遍存在,即认为“腐败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出现腐败案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的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中的确出现了腐败问题,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推崇“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让人不择手段地追求物质享受;也不是鼓励大家无原则的市场竞争,让人弄虚作假、争名逐利、损人利已;更不能把等价交换原则用于权钱交易。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腐败不容存在,也不应存在。“见怪不怪”必然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 ‎  二是“与己无关”的心理。我们有一些干部自身素质是过硬的,但却满足于洁身自好,对腐败问题睁只眼,闭只眼。这种情况,我们本来无可厚非,但认真想一想,如果大家都不愿、不敢、也不会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话,腐败分子和小偷一样,会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总有一天从偷变成抢。还有一种认识认为自己一不管钱,二不管物,三不管人,廉洁与我无关。殊不知,我们从一个领导干部到一个普通职工,手里往往拥有一些自身估计不到的大小权力,问题就出现在你最不经意的时候。‎ ‎  三是“重大轻小”的心理。关于腐败的大案要案,我们了解很多。但是有“亚腐败”的现象正悄然蔓延。所谓“亚腐败”就是介于腐败和不腐败之间的状态。对于这种状态,我们一些干部不会过问,因为说他腐败,他没有贪污受贿,也没有腐化堕落;说他不腐败,他却习惯性地接受宴请、公款吃喝、搞“政绩工程”、打打“业务牌”等等,在工作和生活中坚守“吃点喝点不要紧,只要不拿就行”的信条,其实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的道理。过去说红线不要碰,其实黄线也不能经常碰。‎ ‎  四是“下不为例”的心理。主要表现在对违法案件的处理上,往往认为“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腐败现象往往一念之差,得饶人处且绕人”。主要表现在:在形式上,以人治带法治,某某领导说了话就避重就轻、从宽处理;从表现上,宽严不一,处理起来没有说服力,经不起推敲;从结果上,以罚代之、一罚了之,给予经济处罚,谓之“创收”。这些就导致执法执纪没有真正落实,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现象。对腐败现象的惩治只触肌肤,不伤筋骨,无法产生强大的威慑力量。‎ ‎  五是“一片黑暗”的心理。对于当前出现的腐败问题,不去冷静分析,反而把不廉洁现象看得过于严重,对为政清廉的许多积极因素和先进典型,看不到、听不进,对党风反腐倡廉建设缺乏信心,产生一种悲观失望的心理,导致对腐败行为不敢抓,不敢管,更不敢斗争。这几年,我们交通系统连续出现腐败案件,对交通形象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但我们必须看到,绝大多数交通人是好的,我们还有着陈刚毅、王静等一大批勤政廉政的交通楷模,腐败分子永远只是海中一粟。‎ ‎  以上谈到的腐败问题的发展趋势,是我们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必须引起重视的,几种错误心理,是必须高度警惕,努力克服的。‎ ‎  三、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建设的落实力度。‎ ‎  胡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 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领会。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不断地在实践中发展、在发展中深化、在深化中提高,不断加大各项工作的落实力度。党风反腐倡廉建设既不是一、两个领导的事,也不是一、两个部门的事,而是全体干部职工的事。必须全员参与,把反腐倡廉建设和我们的工作、学习、生活紧密结合,才能保证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  根据厅党组的统一要求,全省交通系统今年开展了“廉政交通三做起”主题实践活动,处党委对这一活动已经做了全面的动员和部署,各支部、各单位都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借这个机会,我想再提几点原则性要求:‎ ‎  一是要与时俱进,提高工作的预见性。比如:随着“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的实施,一方面确实为支农惠农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但另一方面钻政策的空子逃费的现象日渐增多,对我们的征费人员来说,私放人情车、违规减免甚至相互串通、谋取私利的情况就有可能发生。还有最近的油料紧张的问题,就出现了加油站人员利用加油服务索要“小费”的现象。诸如此类,我们都要及时预见问题的发生,及时制订相应的检查和监督的办法,把工作做在前,事后补救往往于事无补。‎ ‎  二是要加强学习,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准确的讲,就要通过党风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讲话、法规以及党章的学习,通过重温入党誓 词,观看历史教育影片,参观革命纪念馆等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自觉地提高综合素质,用好的知识充实自己,让自己有更高的境界、更好的修养。同时加强警示教育,经常性地用反面典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地净化社交圈、纯洁生活圈、规范工作圈,敲响廉政警钟。‎ ‎  三是要把握重点,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强化对大中修工程项目的检查监督,继续做好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设计变更、材料设备采购、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干预插手招投标等以权谋私的行为。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决算审计以及廉政合同制等管理制度,推进施工单位履约情况通报工作制度化,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廉政共建运作模式和机制。‎ ‎  四是要加大监督,提高工作的参与性。要坚持和完善六公开的政务公开制度,给大家一个明白,还自己一个清白,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以后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日常检查的一个重点督促落实。要吸引社会监督,比如这次荆宜支部广泛地聘请行风监督员,在社会上造成了积极的影响。有必要推广这种做法,并定期走访寻求意见和建议,让群众监督、让群众说话,形成各级部门接受监督的自觉习惯,从源头上杜绝公路“三乱”的发生,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共建氛围。‎ ‎  五是从我做起,提高工作的实效性。目前开展的效能建设和“两个讨论”、“两个活动”,都是抓住了党风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 关键是各级党员干部能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重点是要提高政治敏锐性,比如当前的维稳问题,必须对突发事件有清醒的认识,比如对老河口所发生的被盗案件,必须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其二是带头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积极思考本职工作,努力创造好的经验做法,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  同志们,反腐倡廉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大家一定要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新机制、新方法、新举措,深入推进我处的反腐倡廉建设,为实现**管理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  以上体会和认识不到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反腐倡廉建设党课讲稿二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  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廉政尚德,国税之魂》。‎ ‎  **是一片丰美富饶的土地,在这片土地上,有着**国税人的辛勤汗水和无私奉献。他们锐意进取,敢为人先,默默奉献,如春蚕般将自己的能量,秉承着“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国税精神,在这片土 地上书写着自己的赞歌。‎ ‎  而我县国税局局长**同志,正是**国税人的领导者,他带领我们走过风雨,走过阳光,正是有他的带领,我们取得了各项骄人的成绩。尤其是在工作学习中,他可称得上是我们每个**国税人的榜样。‎ ‎  我们都知道,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传承中,廉洁奉公已铸成我们民族的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始终在不同的时代中熠熠生辉。即便是在封建社会那混浊的官场中,依然有许多严于律己、奉公守法的清官廉吏,他们恪守“不贪为宝”的人生信条,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事。他们的浩然正气,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后人。直笔方能写正字,清廉才敢谈人生。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清正廉洁永远是时代的呼唤,廉政尚德永远是人民的期盼。‎ ‎  但如今,市场经济浪潮风起云涌,各种利益和诱惑不断交织,人们的思想意识更趋多元化,各种挑战和考验让人目不暇接。于是一个个腐败大案浮出水面,一个个贪官在“糖衣炮弹”面前纷纷倒下,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例,如同警钟,使我们时刻牢记我们的职责和义务,‎ ‎  在我们税务工作中,每天都要同各类生产、经营者打交道,我们的手中也拥有一定的权力,但这权力更象一把锋利的双刃剑,一面可以为民造福,为国家造福;一面也可以为私谋利,为己掘墓。在执法过程中,当面对各种矛盾时,当面对各种利益冲突时,当面对种种诱惑时,**局长总是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一身正气、纤尘不染的工作 作风,始终把“为人民服务”这五个沉甸甸的大字装在心里,坚持着勤廉尚德的理想,规范着自己的行为。‎ ‎  如果我们偏离公正执法的职业规范,不讲原则,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轻则会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重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到那个时候,不仅个人名誉和尊严无存,还会失去人身的自由和家庭幸福,这样的人还有幸福吗?**局长就是这样一个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国税人,他秉承著“廉洁尚德,兢兢业业”的国税精神,以昂扬的斗志、无私奉献的精神,履行着一个**国税人“为民服务,为民奉献”的职责,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多少次因履行职责而不分昼夜,多少次受到群众甚至亲人的埋怨与误解,他无怨无悔。没有惊天地泣鬼神的豪言壮语,没有孤胆英雄的舍生取义。有的,只是作为一个**国税人的蓬勃朝气和浩然正气;有的,只是他所肩负的重要使命和税收为民这个永恒的主题。他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换来**国税的和谐发展,换来企业经济的不断提高,换来城镇建设的高速发展;用勤政廉洁的实际行动,诠释“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诤诤誓言!‎ ‎  廉洁如水,来不得半点污染;奉公如蚕,吐不完一身正气。是的,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廉洁尚德永远是时代的呼唤,勤政廉政永远是人民的期盼。古往今来,有多少勤政廉洁的好榜样,为我们树立起飘扬不落的红旗,建立起高大壮丽的丰碑。‎ 要真正做到勤政廉洁,领导带头是关键。领导就是镜子,是学习 的榜样。而**局长就是这样一个榜样,他作为一局之长,工作始终保持一条,就是依靠领导班子集体。他讲究领导艺术,努力搞好班子的团结,把不同年龄、禀性、文化、风格和方法的班子成员团结在一起。他宽以待人、关心同志、知人善任、主持公道。工作上不搞“一言堂”,重大问题坚持事前沟通,集体讨论,充分听取其他党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在机构改革、竞争上岗、重大基建项目等所有重大事项上他都坚持用民主集中集中制的议事方法处理,事前商量,事中讨论,形成决议后共同执行。在他的带领下,国税人形成了较强的亲和力、凝聚力、核心力,为国税工作的良好和谐进行起到了关键作用。‎ 反腐倡廉建设党课讲稿三 同志们:‎ ‎  根据厅党组“廉政交通三做起”和“情系民生、勤政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要求和处党委的安排,今天我就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抓好**管理处的反腐倡廉建设,谈一些个人的学习体会和认识,和大家一起讨论,有些观点不一定准确,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参考。我想讲三个问题:‎ ‎  一、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 ‎  反腐倡廉建设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对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对其重要性有很多全面、系统的论述,今天我想从历史的和现实的两个侧面来谈谈我的体会。‎ ‎  1、反腐倡廉建设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  从历史看,“廉”和“廉政”的概念自古有之、历史悠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早在4000多年前的氏族社会,当时的黄帝就设置了实施监督的官员,其中一项任务就是对管辖的属国行使监察权。夏商周时期,就有了称之为“方伯”的监察官员,他“受命于王”,对各路诸侯进行监察。秦始皇改“方伯”为监御史和监察史,从中央到地方组成了一个较为严密的相对独立巡视系统。西汉中期,由于对监察官员实行了分级负责,多数监察官员职位变低,但权力越来越大,对贪赃枉法者可以举奏弹劾,甚至可以直接拘捕。到了唐朝,任务是“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与其他重权机构平行。明朝的监察巡视制度则更加完善。朝廷派遣得力干将充任巡按者,代天子巡狩,权力更崇重。清初的统治者也深知以廉政为主要目的的监察对于维护封建政权的重要性,为了“察吏安民、澄清吏治”,专门建立了巡按制度,设立了巡道机构,并给予相当高的地位和权力,被称为“天子之耳目、朝廷之心腹”。以上可以看出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对反腐倡廉建设都非常的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在不断的历史借鉴中发展和完善。‎ ‎  当然,按照唯物史观和阶级分析的观点,历代统治阶级重视廉政,是为了维护他们的封建统治地位,从而更加有效的盘剥和压榨劳动人民。但从客观上看,统治者实施反腐倡廉措施,调整了生产关系中不和谐的因素,适应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健康发展,因而对社会的协调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翻开几千年的中国历史,“廉则兴,贪则败;廉则盛,贪则衰”是一条不变的真理。中国历史上几个黄金时期,从成康之治、文景之治,到贞观之治、康乾盛世,之所以能成为我国历史上几个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得到较好较快发展的“治平之世”,就是由于当时的当权者遏制了贪赃枉法势头,整个社会保持一种比较清廉的风气。其中就诞生了狄仁杰、包拯和海瑞等一些名垂千古的清官廉吏。反之,每个朝代的灭亡,基本原因都是由于其统治阶级的腐朽、贪污成性,使小人得志、贤臣良将深受迫害,可以说是腐败使之灭亡成为历史的必然。众所周知,蒋家王朝之所以很快地为历史所淘汰,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的“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不择手段、刮取不义之财,使国民党最终失去了民心,也就失去了其执政的基础,因而反腐倡廉也就成为一个政府、一个政党一刻也不能松懈的重点工作,是保持政党执政地位的一个关键因素。‎ ‎  2、反腐倡廉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保障 ‎  从现实看,今天我们党走过了87年的光辉历程,纵观我们党的历史,既是一步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奋斗史,又是一部反腐倡廉,‎ 不断纯洁队伍,提高战斗力的斗争史。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从1978年12月至1989年6月,在不搞群众运动的前提下,通过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和全面整党,探索了在工作重点转移,实行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如何开展反腐倡廉工作。1989年6月至1992年10月,面对1989年春夏之交出现的严峻负责的形势,邓小平同志作出的政治交代,第一件事就是反腐败,并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反腐倡廉工作发挥了稳定人心、稳定大局的作用。1992年10月至XX年12月,面对体制转轨过程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态势,我们党采取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开展了深入持久的反腐败斗争,特别事查处了成克杰、陈希同、胡长清等一批腐败分子,突破了厦门、湛江特大走私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在国内外都引起了很大反响。XX年12月至今,反腐败斗争进入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重大战略思想,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的新阶段。特别是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人为本”,为民、务实、清廉,同时严肃查处了王怀忠、刘方仁、田凤山、张恩照等案件,受到了全党、全国人民的认可。反腐倡廉实践说明,我们党惩治腐败的态度是坚决的,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是非常正确的,成效是十分明显的。‎ ‎  党的十七大对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反腐倡廉建设”是十七大对党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概括。过去通常的提法,是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反腐倡廉工作。“反腐倡廉建设”的提法,更符合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 特点和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路子;更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有利于更好地把反腐倡廉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有利于更好地整合反腐倡廉力量,把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十七大报告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升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倡廉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同时,强调“一个坚决、三个更加”,这就是,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  以上事实说明,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重大历史关头和关键发展阶段,更是高度自觉的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  二、及时掌握腐败问题的发展趋势,防止错误心理。‎ ‎  我们党执政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展和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反腐倡廉建设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前些年,“高官”腐败案件、党政“一把手”违法违纪问题比较突出,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违法违纪案件,资金高 度密集领域、垄断行业、经济热点部位的腐败案件频发,腐败分子往往集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于一身。近两年,腐败问题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发展趋势。根据有关资料显示,主要有以下几种趋势:‎ ‎  一是腐败“低职化”。XX年,国家反腐败查处的干部总数是13929人,其中省部级和局级干部合计为965人。可见,随着国家高级干部腐败案件被关注程度的不断加大,“低职务”腐败比例在加大。因此,总听到有人说“我们这些芝麻粒儿大的官,谈不上什么廉洁不廉洁的。”其实,涉及票据管理、用品采购、招待费管理等一些具体工作,大都是靠职务低的人去落实的。这本身就有个能否秉公办事、正确用权、会不会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软的廉洁问题。往往出现在工程招标领域,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参与,党政一把手不得打招呼后,而具体实施的一般工作人员往往容易出现腐败问题,这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  二是腐败“年轻化”。过去常见的“59岁现象”不再突出,随着干部的年轻化,腐败案件中的70、80现象也逐渐显现。35岁左右的干部目前已经成为职务腐败的高发群体。原广东省交通厅副厅长李向雷,复旦大学毕业的研究生,不到33岁就担任广东省公路局副局长,当时是全国最年轻的省公路局副局长。但这名年轻有前途的干部被眼前的成功自我陶醉,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从担任局长职务第二年便开始收受贿赂,最终走上犯罪道路,让人惋惜;‎ ‎  三是腐败“日常化”。或者称为“潜规则化”,它是指在特定领域内按照默认的某种行为方式行事的潜在的游戏规则,具有秘密、潜在、默契、未作正式规定却心照不宣等特点。医生开刀拿红包,采购人员拿回扣等等,甚至教育系统不断提高的赞助费都成为大家司空见惯的事情。这次厅直个别单位的腐败问题,起因就是当事人将款项存入银行后,为了表示感谢,银行按照“惯例”按照比例为当事人提成。这种看似“潜规则化”带来了惨痛的教训。‎ ‎  四是腐败“合法化”。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多元化,一些腐败案件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案情更加复杂。腐败分子通过一些表面上看似合法的经济活动形式来掩盖其非法谋利的实质。有的借国有企业重组改制或国有土地出让的机会,将国有资产或资源贱卖给亲戚朋友;有的本人或通过家属以低价购买、借用、不过户等方式从不法商人那里获取住房、小汽车等,进行权钱交易;有的通过洗钱将赃款转移境外后出逃,有的通过操作股票、期货来达到受贿行贿的目的。‎ ‎  五是腐败“家族化”。越来越多的“窝案”、“串案”,表明很多腐败分子越来越注重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和具有紧密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往往案前有预谋有计划、案中有分工有组织,案后有攻守有同盟。腐败的群体中,配偶、子女、亲属、秘书、司机等担任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现在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每个贪官背后都有一个二奶。中央查处的震惊全国的“陈良宇案”就是典型的一例,其牵扯的涉案人员之多,身份之全令人咂舌。‎ ‎  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反腐倡廉建设,各级党组织也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但仍然无法杜绝腐败案件发生。纠其原因,在腐败分子的利益驱使、飞蛾扑火的同时,也和我们少数同志在抓党风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一些心理影响密不可分。‎ ‎  一是“见怪不怪”的心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这种心理普遍存在,即认为“腐败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出现腐败案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的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确出现了腐败问题,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推崇“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让人不择手段地追求物质享受;也不是鼓励大家无原则的市场竞争,让人弄虚作假、争名逐利、损人利已;更不能把等价交换原则用于权钱交易。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腐败不容存在,也不应存在。“见怪不怪”必然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 ‎  二是“与己无关”的心理。我们有一些干部自身素质是过硬的,但却满足于洁身自好,对腐败问题睁只眼,闭只眼。这种情况,我们本来无可厚非,但认真想一想,如果大家都不愿、不敢、也不会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话,腐败分子和小偷一样,会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总有一天从偷变成抢。还有一种认识认为自己一不管钱,二不管物,三不管人,廉洁与我无关。殊不知,我们从一个领导干部到一个普通职工,手里往往拥有一些自身估计不到的大小权力,问题就出现在你最不经意的时候。‎ ‎  三是“重大轻小”的心理。关于腐败的大案要案,我们了解很多。‎ 但是有“亚腐败”的现象正悄然蔓延。所谓“亚腐败”就是介于腐败和不腐败之间的状态。对于这种状态,我们一些干部不会过问,因为说他腐败,他没有贪污受贿,也没有腐化堕落;说他不腐败,他却习惯性地接受宴请、公款吃喝、搞“政绩工程”、打打“业务牌”等等,在工作和生活中坚守“吃点喝点不要紧,只要不拿就行”的信条,其实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的道理。过去说红线不要碰,其实黄线也不能经常碰。‎ ‎  四是“下不为例”的心理。主要表现在对违法案件的处理上,往往认为“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腐败现象往往一念之差,得饶人处且绕人”。主要表现在:在形式上,以人治带法治,某某领导说了话就避重就轻、从宽处理;从表现上,宽严不一,处理起来没有说服力,经不起推敲;从结果上,以罚代之、一罚了之,给予经济处罚,谓之“创收”。这些就导致执法执纪没有真正落实,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现象。对腐败现象的惩治只触肌肤,不伤筋骨,无法产生强大的威慑力量。‎ ‎  五是“一片黑暗”的心理。对于当前出现的腐败问题,不去冷静分析,反而把不廉洁现象看得过于严重,对为政清廉的许多积极因素和先进典型,看不到、听不进,对党风反腐倡廉建设缺乏信心,产生一种悲观失望的心理,导致对腐败行为不敢抓,不敢管,更不敢斗争。这几年,我们交通系统连续出现腐败案件,对交通形象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但我们必须看到,绝大多数交通人是好的,我们还有着陈 刚毅、王静等一大批勤政廉政的交通楷模,腐败分子永远只是海中一粟。‎ ‎  以上谈到的腐败问题的发展趋势,是我们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必须引起重视的,几种错误心理,是必须高度警惕,努力克服的。‎ ‎  三、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建设的落实力度。‎ ‎  胡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领会。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不断地在实践中发展、在发展中深化、在深化中提高,不断加大各项工作的落实力度。党风反腐倡廉建设既不是一、两个领导的事,也不是一、两个部门的事,而是全体干部职工的事。必须全员参与,把反腐倡廉建设和我们的工作、学习、生活紧密结合,才能保证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  根据厅党组的统一要求,全省交通系统今年开展了“廉政交通三做起”主题实践活动,处党委对这一活动已经做了全面的动员和部署,各支部、各单位都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借这个机会,我想再提几点原则性要求:‎ ‎  一是要与时俱进,提高工作的预见性。比如:随着“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的实施,一方面确实为支农惠农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但另一方面钻政策的空子逃费的现象日渐增多,对我们的征费人员来 说,私放人情车、违规减免甚至相互串通、谋取私利的情况就有可能发生。还有最近的油料紧张的问题,就出现了加油站人员利用加油服务索要“小费”的现象。诸如此类,我们都要及时预见问题的发生,及时制订相应的检查和监督的办法,把工作做在前,事后补救往往于事无补。‎ ‎  二是要加强学习,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准确的讲,就要通过党风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讲话、法规以及党章的学习,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观看历史教育影片,参观革命纪念馆等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自觉地提高综合素质,用好的知识充实自己,让自己有更高的境界、更好的修养。同时加强警示教育,经常性地用反面典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地净化社交圈、纯洁生活圈、规范工作圈,敲响廉政警钟。‎ ‎  三是要把握重点,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强化对大中修工程项目的检查监督,继续做好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设计变更、材料设备采购、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干预插手招投标等以权谋私的行为。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决算审计以及廉政合同制等管理制度,推进施工单位履约情况通报工作制度化,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廉政共建运作模式和机制。‎ ‎  四是要加大监督,提高工作的参与性。要坚持和完善六公开的政务公开制度,给大家一个明白,还自己一个清白,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以后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日常检查的一个重点督促落实。要吸引社会监督,比如这次荆宜支部广泛地聘请行风监督员,在社会上造成了积极的影响。有必要推广这种做法,并定期走访寻求意见和建议,让群众监督、让群众说话,形成各级部门接受监督的自觉习惯,从源头上杜绝公路“三乱”的发生,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共建氛围。‎ ‎  五是从我做起,提高工作的实效性。目前开展的效能建设和“两个讨论”、“两个活动”,都是抓住了党风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关键是各级党员干部能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重点是要提高政治敏锐性,比如当前的维稳问题,必须对突发事件有清醒的认识,比如对老河口所发生的被盗案件,必须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其二是带头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积极思考本职工作,努力创造好的经验做法,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  同志们,反腐倡廉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大家一定要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新机制、新方法、新举措,深入推进我处的反腐倡廉建设,为实现**管理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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