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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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教导处范文之小学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期末测评方案
教导处范文之小学第二学期教学质量期末测评方案 为了全面考核学生的学业成绩,正确评价教师教学业绩,以利各校横向比较,分析教学质量,做好本学期的总结工作,提高我校的整体水平。根据饶县教字[2009]106号通知精神,现将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教学质量测评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测评机构: 二、考试科目、时间: 三、监考、评卷见安排表。 四、考务工作: 1、考场规则: ⑴考生每科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监考教师提前5分钟发卷。考生填写校名、姓名、考试序号。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终了响铃后考生停止答题。 ⑵如有书信、条据或记人叙事作文,不得写真实人名、地名及校名。 ⑶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课本、复习资料、作业本、笔记本、工具等,更不准在考试期间接受场外的有任何文字的纸条等。 ⑷考生答卷一、二年级一律用铅笔答题,三至六年级用蓝、黑圆珠笔或钢笔答题,否则答卷无效。 ⑸考试舞弊,违反纪律的视情节轻重,作相应的处理。 2、监考规则: ⑴监考老师必须在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学校考场,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更不得擅自调换监考。 ⑵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在考场内看书、看报或做其他私事,更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应保持考试顺利进行。如因为失职造成的后果,除追究责任外,还要受以经济处罚。 ⑶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学生。考生因有作弊动机,但未得逞者,只作出警告。作弊得逞者,也要让其考完毕。但应将情况和证据及时向考点主考反映上交。学生按座位顺序考试,严禁将考生课桌任意换动(如东一张,西一张),违者罚款20元。 ⑷一年级读一题做一题,二年级通读试卷,其它年级不读题,读题时语速要均匀。卷题如有差错,不作更改和解释。由考生进行处理、答案一律写在卷内,答题在稿纸上一律无效。 ⑸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高声交谈,不得将考卷传出考场。一前一后站立监考,适当巡视。严禁与学生交谈,干扰学生,违者罚款10元。秉公办事,不准让考场外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内。 ⑹考试终止,监考老师做好收卷工作。不得错装、漏装,倒装、反装,违者每份罚5元。考点主考进行验收。如果在三小教导处验收后出现上述情况,则罚考点主考每份5元。 ⑺每场考试前20分,考点主考当监考教师面验证试卷密封是否完好,核对卷数后再分发试卷,进行清点,如有问题及时向三小主考办联系,确保考试正常进行。每场考试结束后,考卷对折后密封、验印,主考签名。 3、评卷规则: ⑴评卷人员上8:00,下午1:30按时到三小评卷,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评卷人员不得请假。实行密封流水作业,责任到人。认真评判,组员要反复审核,评卷组组长抽样检查,发现一例错误扣2元。 ⑵评卷组评卷前半小时要认真核对参考答案,统一评分标准。评卷人员要认真阅改试卷,认真正确地给分,不得有意加分、减分、压分,如此者,罚款处理,整道题对而改错者罚款100元。局外教师不得进入或干涉其他组评卷,否则每次罚款10元。 ⑶不能用任何手段泄露考生姓名、校名,违者进行罚款处理,每次罚款50元,如有争执性问题,由三小领导与评卷组长一并裁决。 ⑷评卷组长应严格把好质量关,评卷完毕要组织全组人员逐题审核。审核后方可拆卷。组员必须服从组长分工和指挥,完成各项事项。总主考、三小评卷督查组将对各评卷组评卷、统分情况进行抽样检查。以确保测评工作公平、公正,客观性评价。每例错误扣评卷组长2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