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5-07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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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心得体会
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心得体会 8月26日, 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人民警察是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惩治违法犯罪。通过观看这次授旗仪式,xx公安为进一步夯实“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核心价值理念,开展了一次为期一个月的大讨论活动,下面说说我的个人体会。 自打加入警队,它就成了我毕生的事业,尽管当警察不是我理想中的职业,但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平平安安渡过了三十多个春夏秋冬。在这似乎是漫长的日子里,我们始终认为:公安是国家之公安,本就姓“公”,警察是人民的警察,当然姓“民”,此乃公理。但在物欲的冲击下,我们中的有些人已经忘记了自己应该“姓什么”了。所以,通过“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大讨论,重温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 心价值观,让忘记了自己姓什么的人认祖归宗,是人民警察执法为民的应有之义。 一、公正执法是公安民警维护公平正义的忠诚本色 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精神和灵魂,公正执法是实现这种精神的根本保证。一名司法人员想要做到公正执法,就必须具有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暴力机器,拥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以及与之配套的一系列具有高度强制性的特殊权力。在法学上我们把它叫做“公权”,这个“公权”是为保障和促进私权而设立的,这也是它唯一合法的存在理由。而公正执法在权力运作上,它直接表现为“公权”的合法运用,进而体现了司法的公平和正义。 记得在《看天下》杂志上看到过一篇题为《慎用死刑,如何慎用》的文章。文章说欧阳修在他的《泷冈阡表》中讲述了他父亲为一个死刑犯求生而不得的故事。故事大意是,欧阳修的父亲当年任法官时常常为找不到从宽发落犯人的理由而叹气。有次他父亲想挽留一名死囚的生命,但因实在找不到让他活下来的理由而只好判他死刑,即欧阳修所谓的“求其生而不得”。这个“求其生而不得”,深刻反映了这位古代判官的人性化执法理念和对社会的责任感,即我们所说的“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 这个故事令人感慨万千。封建专制统治下的的官吏尚能如此,难道作为头顶国徽的的人民警察、人民检察官以及人民法官,我们就不能为一些可羁押可不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寻找一些可以不采取监禁性强制措施的理由吗?我们就不能为一个涉嫌犯罪的人去寻找一下他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吗?…… 如果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国家司法机关都找不到这样的理由和证据的话,我们还用得着担心什么人能够把如山的铁证推翻吗? 我不是想放纵任何一个罪犯,而是希望我的战友们把自己经手的每一件案子都办成经得起推敲的作品,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量的铁案。若得如此,我们就能够像保尔·柯察金那样,在回首往事时不会有任何追悔和遗憾,因为我们尽自己的力量去维护了这个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二、依法履职是公安民警必须遵循的职业操守 公安机关作为具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重职责的国家权力机关,其权力的行使具有高度的强制性。特别是以限制人身自由为后盾的行政执法权,对于被执行者而言,有着不怒而威的强大震慑力。其强制性和权威性,与当事人权利和切身利益的密切相关性,以及上述权力容易被滥用的风险性而明显区别于一般的公权。 作为既担负行政管理职能,更担负刑事司法职责的公安民警,我们不仅应该是懂法律、讲政治、守纪律的管理者,更应该是具有超凡法治理念、现代司法精神、忠诚国家法律的司法者。特别是在从事刑事侦查、行使拘留逮捕、羁押监管职权的时候,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切实保障受害人乃至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主张,对于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显得尤为重要。唯如此,我们所处的社会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和正义。 有个显而易见的状况,公安机关作为扫黄打非的主要职能部门,理应是黑恶势力和黄赌毒的克星。但在黑恶势力当道、黄赌毒盛行的个别地方,这个克星就暗淡无光。在那些地方,要么有“人”直接参与经营,要么有“人”间接收“贡”纳“例”。公权在这里变成了个别人中饱私囊的工具,手持公权的执法者成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在金钱面前这些人表现得连妓女都不如,因为他们甚至连灵魂都一起出卖了。 司法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失去了公平正义,这个社会还有什么药可救?因此,我们不仅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记在心中,还必须躬身践行“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庄严承诺! 可见,作为国家司法人员的公安民警切实做到依法履行职责,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是何等的重要!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