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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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篇一:法院干警学习警示心得体会 法院干警学习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在我院转发市高院纪检组有关文件后,我参加了研究室组织的部门学习文件活动,并与大家进行了讨论。 通过讨论使我认识到,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警示教育,还要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腐蚀,下面我结合个人的学习谈几点体会。 一、汲取深刻教训,加强廉政建设 1.忽视理想、信念教育,放松世界观改造是冯恩国等人犯罪的根本原因。“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是周恩来同志的座右铭,作为一个伟大的无产阶段革命家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的各级干部。尤其是面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艰巨任务和更加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一刻也不能放松个人世界观的改造,要不断加强修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2.要有做人、做事的准则,建立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胡锦涛同志提出牢记“两个务必”的讲话非常重要。我们要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否则就不能正确对待权力、金钱、美色,就会私欲膨胀,滑入犯罪泥潭。 3.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从根源上治理腐败。一个没有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是一个腐败的权力,这是历史和现实的经验都告诉我们的,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要形成权力制衡的机制和用人上的民主、公正,以德用人,以绩用人,不能任人唯亲。二、寻找差距,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1.提高政治素质。一是不断坚定理想信念,要做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二是不断加强自身修养,面对复杂的环境,时刻以党员标准对照要求自己;三是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增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 2.提高思想素质。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学习,筑牢思想防线;二是继续提升人格修养,要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3.提高作风素质。一是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始终成为人民的公仆;二是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三是要不断开拓创新,与是俱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4.提高廉政意识。一是要进一步严于律已,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二是要树立廉政的楷模,以孔繁森、郑培民为榜样做勤廉兼优的公务员。 三、振奋精神,做好当前工作 1.做到政治上坚定,自觉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上级的要求做一名符合要求的公务员。 2.要做到思想上成熟,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不断武装自己的头脑。 3.要做到工作上更加敬业,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4.要在廉政上做到慎独、慎微、慎行,从小事上就严格要求,要三思而后行,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生活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实实在在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干好本职工作。篇二:《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心得体会 《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心得体会 通过认真阅读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监察室编印的第一辑、第二辑《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后,对我启发和教育比较大,深深觉得在法院工作风险大、责任重,深知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正确对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断反省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居安思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收获很多,在今后工作中依然不能放松自己,决心从以下几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要加强学习。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工作方法就无法改进。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因此,时时处处要用党纪国法约束警示自己,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警醒意识,准确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 要坚定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要以案为鉴。通过他们的现身说法,对他们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得出了“三点警示”:警示一: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的宗旨必将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放松党性修养和锻炼,面对市场经济大潮不能保持警惕、保持冷静、保持操守,更没有慎独慎微,忽视从根本上考虑人民的利益,不甘清贫,崇尚拜金,最终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警示二:党员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危害党的事业的同时,自己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正确的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篇三:《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心得体会 第一篇 当我认真读完《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之后,用心潮澎湃、沉重至极来形容其时的心情亦不为过。掩卷深思,十则案例的主人公在未出事前的身份之尊、地位之高、学识之渊博不能不谓之优秀,什么学者型、专家型、先进、优秀、立功等一顶顶光彩炫目的光环一环套一环,让人目不暇接、顶礼膜拜,因为拥有上述光环的人无疑是职业领域甚至全社会效仿的楷模乃至于听闻最高法院的副院长黄松有被中纪委双轨时还不敢相信,然而事实是不可改变的。从黄松有、郭生贵到罗凯元、罗平等辈为一己贪欲着实给组织、给上级、给下级、给同事、给全社会、给自己的法律审判事业开了一个天大的极为讽刺的笑话。昔日高高在上手执法槌掌握生杀予夺大权的法官为了一己贪欲依仗自己熟知的法律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中,而今日沦为阶下囚接受审判,角色竟是采取如此的转变方式,无疑使中国的司法事业蒙羞。叹其可笑因其可耻,因其可耻故而无德! 我们常说做事要先做人。那么该如何做人呢?《资治通鉴》曰:德才兼备谓之圣人,有德无才谓之君子,无德无才谓之愚人,有才无德谓之小人。我以为做个圣人是难做的,中国几千年也就出了那么几个圣人,但要做一个君子或者愚人还是可以的,但小人是做不得的,因为小人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黄松有之流,用鲁迅的话说就是“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在他们身上已经难以找到有德之处。所以,我认为做人不应失去做人的基本原则,不要打破做人应有的道德底线。举个例子:当你看到一个落水之人时,如果你有能力下水救人你就应当义无反顾下去救人;如果你没有能力下水救人但你完全可以报个警求助于有能力救人的人;但你千万不能站在岸边摆出一副幸灾乐祸的丑恶嘴脸指指点点而寻求开心,因为这时你已经打破了做人的道德底线,同时也无异于落井下石而沦为小人并为人所不齿!人与动物之区别往往就是在此一瞬。是与人为伍,还是与兽为伍是经纬分明的,甚至有时连兽也不齿与你为伍,那你将是禽兽不如,因为乌鸦尚知反哺的道理是几千年以来中国进行传统教育得出的优秀品德。而黄松有之流在从事我们言必神圣、言必公正、言必公平的法官职业中实实在在地打破了做人和做法官的道德底线而最终遭到世人的唾弃。昔日的社会骄子,今日的阶下囚,天壤之别的社会落差,耻辱和悔恨将伴其终生。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普通法官我认为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可以说是不值得的,太不值得了!其实,人生这笔账是很好计算的。人活在世上,不就是衣食住行和自由嘛,衣食住行是物质层面的基本需求,自由是精神层面的需求。法官职业,工作很辛苦,收入不太高,但总体来说满足上述基本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还是足够的。黄松有之流因丧德而弄权玩法,其结果是连最基本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也失去了保障。 道德是一个人的内心自我约束。记得从事法官职业之初参加岗前培训,主要是职业道德的培训,现在看来也就是在做人的基础之上有了更层的要求。做人是有道德要求的,做法官是有职业道德要求的,法官的职业道德是包含做人的道德要求的。但黄松有之流在贪欲面前不仅丧失了法官职业道德,更丧失了做人的道德,面对金钱美色没了道德没了约束,极度的疯狂迎来的必定是自我毁灭。对照《资治通鉴》对人的划分,他们无疑是小人之列。为此我很纳闷,法官的行为准则规范于《法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法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同时也规定了法官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的后果,每一项行为都有可能带来灭顶之灾,然而其后又出台了一道道禁令来约束我们的行为,这是为什么?当一些蛀虫暴露后,就每每有人叹息我们的制度尚不健全,期待完善。我认为这个论调是完全彻底错误的,是为那些当为不为的人进行解脱,是掩盖渎职的行径。因为我们的第一个制度从来就没有被认真执行落实过,才导致后来多如牛毛的禁令,且禁而不止。如果仔细研读禁令,你会得出似曾相识的感觉,一查原来早已有此规定,不过是精炼一些罢了。于是社会之怪现象层出不穷:吃喝之风愈禁愈烈,超标之风愈禁愈超。就像逢年过节时,上级都要下发严禁请客送礼,而现实是过节了又该请客送礼了,通知就好像是给全社会提了个醒也即千万不要错过请客送礼的机会了,否则就难以进步了。面对诱惑,黄松有之流的概念中是没有制度约束的,更妄谈内心的自我约束。在他们的心目中,制度是约束别人的,不是约束自己的,也从来不希望别人来约束自己,因为他们位高权重,光芒四射,他们不是法盲,还往往是业界精英,甚至有可能还是制度的制定者,然而他们却是地地道道的欺世盗名之徒,最终的结果当然是落个可悲可叹的下场。 十则案例,一个类型,有才无德亦贪婪。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我们应当从黄松有之流身上汲取深刻的教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并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的人生价值追求,自觉抵御权力、关系、人情、利益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努力从实体、程序、效率上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进而做一个纯粹的、高尚的、有益于人民的并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第二篇 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 通过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编印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一辑),这些案例给我们以很深的警示,使我们在此次学习活动中更懂得如何做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我们司法工作人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努力提高审判 - 工作效率,甘做人民公仆,是司法工作的核心基础。将中央和自治区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始终做到为民司法是司法工作的主体。廉洁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应为人民掌好权,服好务,不贪污受贿,不接受请客送礼;自律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应自省、自清、自爱、自重。在我们今天这个政治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度里,有极少数司法领导干部由于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面前没有保持冷静的头脑,思想麻痹,以至于贪污腐化,败坏了党风党纪,利益熏心,违反了国家法律,最后走向犯罪的道路,他们被历史的车轮碾得粉身碎骨,也将永远被扔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中,也将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以原最高院副院长黄松有贪污受贿一案为例,这是建国以来落马的最高级别法官。从严重违法违纪的黄松有到疯狂敛财800万,高墙凄惶度余生的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原院长郭生贵,从滥用权力玷污天平,纵容妻女祸及家庭的湖南省湘潭市原中院院长罗凯元,到被“黑金”击倒的吉林省高院原刑一庭庭长宋祥,从一个学者型法官坠落的四川高院原执行局局长罗书平脱变到从优秀法官至阶下囚的湖南郴州中院刑一庭原副庭长黄孝光,从权力寻租的代价的湖北高院原执行庭法官贾耀作,到从审判台跌落到被告席上忏悔的上海浦东新区执行庭原法官朱拥军,从吃请收钱徇私判案农妇败诉绝望服毒自焚的甘肃金塔县法院行政庭原副庭长崔纪元,到23名法官的倾覆的宁夏“丁海玉现象”。真是让人触目惊心,这些案件的发生无一不与一个字有关,那就是“贪”字,由于这个贪字作崇才使某些个别领导干部没有把握好自己,以至于让这个贪字毁了自己的前程,毁了自己的美好人生,扭曲了自己的人生轨迹。这些案例告诉我们,作为一名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一定不要忘记自己头顶上的国徽和胸前的天平,时刻警惕当事人的“糖衣炮弹”的侵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这就要求我们在和当事人打交道时,接受以往领导干部所犯下的严重违纪违法的教训,让我们深深的明白“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一浅显的道理。 在现实中,由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掌握了一些权力,在他们看来一旦有了权,就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力为所欲为,忘记了权力是谁给予的。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认为权力是上级领导给的,工作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热衷于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忘记了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他们颠倒了自己与人民群众的位置,时时刻刻以人民的“父母官”自居,对老百姓居高临下、指手划脚,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的意见听不进去,做了一点工作、有了一点政绩就像是群众的“救世主”,忘记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忘记了自己为群众应尽的职责,忘记了领导就是为国家执好政,为人民服好务。还有的领导干部把权力视为敛财的手段,甚至为了金钱公然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实践证明,领导干部一旦自我迷失,忘记权力的正确行使就会滥用权力,其结果只能是逐步步入泥潭和深渊,不能自拔,最后走向自我毁灭。 权力的迷失与理想信念的迷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很多人正是因为理想信念迷失了,才失去了人生的方向,走上了邪路,走向了毁灭自己的道路。黄松有、黄书平、宋祥等人就是因为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才最后成为历史的罪人。要防止自我迷失,领导干部就应提高足够的自省意识,及时调准自己的人生坐标,回到正确的轨道。由于人民的信任将权利赋予我们,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服好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们必须把握的一条基本工作准则。 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最根本的是要有坚强的党性。党性不纯,品质不好,作风不正,必然导致权力的迷失。在新的历史时期,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防止自我迷失,尤其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从根本上解决“为谁当官、为谁用权”的问题。要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自己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吃苦在先、享受在后;注重把远大理想和具体工作相结合,在本职岗位上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兢兢业业为人民群众谋福祉;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识大体、顾大局,把无私奉献的精神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付出。当今社会,金钱对人的诱惑愈来愈大。现实中,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切向钱看”,信奉“有钱能使鬼推磨”,说什么“有钱就有一切”等等,甚至对金钱达到了顶礼膜拜的程度。金钱观的错位,必然导致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具体表现在,有的领导干部信奉拜金主义,唯钱是图;有的搞权钱交易,败坏党风党纪;有的疯狂敛财,不顾国格人格;有的利令智昏,以身试法,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甚至个别人对金钱的追求,达到了认钱不认理、认钱不认法的程度,为了捞钱敛财绞尽脑汁、不择手段。对金钱的这种过度追逐,势必造成贪欲膨胀,助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从而导致贪污、受贿等犯罪行为。金钱对惟利是图、爱钱如命、贪得无厌之辈来说,就像魔鬼一样,使其鬼迷心窍 - 、失去理智、违法乱纪,直至走向犯罪的深渊。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按照党章规定的基本原则做事,是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务必要遵循的正确行使权利的法则。黄孝光、郭生贵、罗凯元等就是因为金钱观的错位,才最终被人民所唾弃。 揭开金钱的神秘面纱,但是金钱本身并没有什么神秘之处,也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力量,它只不过是充当商品的一般等价物而已。金钱的价值反映的只是商品价值,并不能衡量人的价值。衡量人的价值尺度不是拥有金钱的多少,而是对人类社会贡献的大小。钱只是事业、生活的必要条件,而不是人生追求的终极目标。身为《》 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