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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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0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方案 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
2020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方案 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 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动员全局上下积极参与,有效利用各类资源,向全体干部职工宣传全县上下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际成效,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确保斗争取得实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着力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反映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反响,努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营造氛围、引领舆论,聚集正能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县上下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宣传重点 充分利用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把中央和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把舆论宣传贯穿于扫黑除恶全过程。主要抓好以下重点内容宣传: 1.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相关精神,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等; 2.宣传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部署,宣传县委政法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算和举措; 3.宣传政法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推进情况,选取的典型案列及相关报道等集中教育; 4.宣传各级各部门在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工作成效及先进典型人物事迹; 5.适时宣传我县开展的“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活动,及时宣扬我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感人事迹等; 6.宣传国家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宣传形式和任务 各股室要围绕中心工作大局,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舆论引导和宣传策划,积极探索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全面开展宣传工作。 1.张贴《通告》和《办法》。在局办公楼显目位置或公示、公开栏内张贴《通告》和《办法》,并通过办公平台发布,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及时熟悉了解。 2.选取人口密集地、公共区域、及局院墙外等重要阵地悬挂不少于2条宣传横幅和标语,充分利用局大厅led大屏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视频或宣传标语。 3.充分利用召开党员集中教育学习等有利时机,传达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宣讲扫黑除恶有关精神,努力夯实群众基础,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安排。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综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此项任务作为重点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坚持正确导向,不虚不空不偏。此次专项斗争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各级要切实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体现中央和及我县委、县政府的坚强决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纪律意识,严格组织管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加强舆情研判,及时发现、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稳妥把握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查删有害信息,防止负面情绪发酵扩散。严格管理信息播发流程,拿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涉及重要问题的稿件按照规定送审,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系列通知精神和部署要求,切实做好县教育系统的扫黑除恶工作,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和我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摸排举报扰乱、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黑恶势力线索,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经过三年认真的摸排举报线索,使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根本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三、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四、摸排举报线索重点内容 各校(园)要结合学校实际,发动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认真摸排、发现,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举报教育系统内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为以下涉及黑恶势力线索。 (一)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敲诈勒索学生,向学生索要财物的黑恶势力人员。 (三)黑恶势力参与渗透的体罚、虐待、性侵、欺凌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情况。 (四)学校建设施工过程中,黑恶势力干扰、阻挠学校建设施工等违法犯罪情况。 (五)在教育服务方面,学校商店、食堂承包及物资采购,学生保险购买、教辅资料征订黑恶势力渗透、强买强卖现象。 (六)在办学办园方面,黑恶势力渗透、强制参与办学办园现象。 (七)黑恶势力参与的“校园贷”、电信诈骗等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八)其它涉校涉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下旬)。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教育系统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 (二)摸排举报实施阶段(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前)。各校(园)要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全面开展涉黑恶势力线索的摸排举报并建立台账。对摸排出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向县教育体育局和县公安部门举报,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校涉生黑恶势力犯罪。 (三)督导检查,建章立制(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底)。要对各校(园)扫黑除恶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健全源头预防、预警预测、专项治理、考核奖惩机制。通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校长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领导和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工作落实。要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省、和我县对此次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举报不到位,发生涉校涉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