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环境保护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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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环境保护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我国对新常态下环境保护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篇一:‎ 最新我国环境保护的发展历程与探索(2020)‎ ‎  ‎ 人类起源于自然,生存于自然,发展于自然。自 人 类出现以后,生物与环境、人与自然就紧密联系在一起。生物是在与环境的对立统一中存在的,而存在决定意识,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环境问题是不合理的资源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模式的产物,根本上反映了人与自然的矛盾冲突,究其本质是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问题。‎ ‎  一、 人类认识和解决环境问题的探索历程 ‎  从全球视野看,人类面对的环境问题特别是环境污染问题,主要经历了“沉痛的代价、宝贵的觉醒、奋起的飞跃”三个阶段。‎ ‎  (一) 第一阶段:沉痛的代价。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大增强。随着科学技术、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的快速推进,人类的生产力水平有了极大提高。传统工业化在创造无与伦比的物质财富的同时,也过度消耗自然资源,大范围破坏生态环境,大量排放各种污染物,人类为此付出了沉痛的代价。从 20 世纪 30 年代开始,英、美、日等发达国家相继发生了比利时马斯河谷烟雾事件、美国洛杉矶烟雾事件、英国伦敦烟雾事件、日本水俣病事件等八大公害。‎ ‎  (二) 第二阶段:宝贵的觉醒。日趋严重的环境问题促使人类环境意识开始觉醒。在环境觉醒历史进程中,出现过著名的 3 本书。第一本书是《寂静的春天》,作者蕾切尔·卡逊是一位美国海洋生物学家。这本书揭露了为追求利润而滥用农药的事实,因而也有人把它叫做《没有鸟鸣的春天》。其代表性语言是,“不解决环境问题,人类将生活在幸福的坟墓之中”。第二本书是《增长的极限》,是 1972 年由来自世界各地的几十位科学家、教育家和经济学家会聚在罗马提出的一份报告。该报告的代表性观点是,“没有环境保护的繁荣是推迟执行的灾难”。第三本书是《只有一个地球》,是 1972 年斯德哥尔摩联合国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秘书长莫里斯·斯特朗委托经济学家芭芭拉·沃德和生物学家勒内·杜博斯撰写的。这本书的主要观点是,“不进行环境保护,人们将从摇篮直接到坟墓”。‎ ‎  (三) 第三阶段:奋起的飞跃。经历了沉痛的代价和宝贵的觉醒之后,人类对环境问题的认识逐步深入,对发展不断进行深刻反思。以四次 世界性环境与发展会议为标志,人类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发生了历史性转变,期间发生了 4 次历史性飞跃。‎ ‎  1. 第一次飞跃是 1972 年 6 月 5 日至 16 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世界各国开始共同研究解决环境问题。会议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确立了人类对环境问题的共同看法和原则。环境宣言原文引用了毛泽东主席的话:“人类总得不断地总结经验,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会议开幕日被联合国确定为世界环境日,每年的这一天世界各国都会举行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去年世界环境日的中国主题是“同呼吸、共奋斗”。‎ ‎  2. 第二次飞跃是 1992 年 6 月 3 日至 14 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会议第一次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进行认识,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标志着环境保护事业在全世界范围启动了历史性转变。由我国等发展中国家倡导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成为国际环境与发展合作的基本原则。‎ ‎  3. 第三次飞跃是 2002 年 8 月 26 日至 9 月 4 日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召开的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会议提出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三大支柱,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必须同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相协调。‎ ‎  4. 第四次飞跃是 2012 年 6 月 20 日至 22 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会议发起可持续发展目标讨论进程,提出绿色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正式通过《我们憧憬的未来》这一成果文件。‎ ‎  纵观世界环境保护的历史,就是一部正确处理环境与经济的关系史。每一次重大环境事件的发生,都会推动环境与经济关系的重新调整。这大致分为三种类型:‎ ‎  一是绝路逢生型。以德国为代表。从 20 世纪 70 年代开始,德国国家战略从经济发展优先逐步调整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通过实施一系列环境法律,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告别唯经济发展时代,严重的环境污染得到治理。到 20 世纪 90 年代,德国的环境质量得到很大改善,河流变清了,空气污染减轻了。‎ ‎  二是奋起直追型。以日本为代表。二战后随着工业发展,日本环境污染日趋严重。日本一开始寄希望于在不妨碍经济发展的情况下保护环境,结果没有摆脱公害事件爆发的厄运。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中日本就有 4 件。从 1970 年开始,日本确立环境优先原则,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环境法律和标准,经过几十年努力,基本解决了工业污染问题。‎ ‎  三是跨越发展型。以新加坡为代表。新加坡在工业化初期就开始实行城市功能分区,将工业区与居住区分离,避免市区环境污染。经过加 快建设完善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保持了清洁和优美的环境,成为举世闻名的“花园式城市”。‎ ‎  国际社会为解决环境问题付出了很大努力,但全球环境问题少数有所缓解、总体仍在恶化。生物多样性锐减、气候变化、水资源危机、化学品污染、土地退化等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基本解决传统工业化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人口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承接发达国家的污染转移等因素,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加剧,治理难度进一步加大。‎ ‎  发达国家环境保护进程中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深思和汲取。发达国家曾走过了“先污染后治理、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老路,我国不能重蹈覆辙,必须努力避免,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基本经验在于:一是建立以高违法成本为理念的环境法律体系,环境责任终身追究,严格执法。二是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必须从经济发展中找出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三是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强化环境经济政策激励,推动环境成本内部化。四是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形成全社会推进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  二、 国际环发事业的积极影响与我国环保的主动实践 ‎  我国推进环境保护的鲜明做法,就是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既参与国际环发领域的合作与治理,又根据国内新形势新任务及时出台加强 环境保护的战略举措。 1972 年联合国首次人类环境会议、 1992 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 2002 年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和 2012 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为我国加强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借鉴和外部条件。我国环境保护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  (一) 第一阶段:从 20 世纪 70 年代初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1972 年召开人类环境会议时,我国正处于左倾社会主义思潮当中,当时的观点是“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社会主义没有污染”,“说社会主义有污染是对社会主义的污蔑”,我国不准备派代表参加。周恩来总理首先看到了污染的严重性,他强调不能将环境问题看成是小事,不要认为不要紧,不要再等了。在周总理的指示下,我国派出代表团参加了人类环境会议。会议后不久, 1973 年 8 月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 32 字环保工作方针。‎ ‎  (二) 第二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 1992 年。这一时期,我国环境保护逐渐步入正轨。 1983 年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把保护环境确立为基本国策。 1984 年 5 月,国务院作出《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环境保护开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1988 年设立国家环境保护局,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政府也陆续成立环境保护机构。 1989 年国务院召开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要积极推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制、污染集中控制、限期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 8‎ ‎ 项环境管理制度。同时,以 1979 年颁布试行、 1989 年正式实施的《环境保护法》为代表的环境法规体系初步建立,为开展环境治理奠定了法治基础。‎ ‎  (三) 第三阶段:从 1992 年到 2002 年。里约环发大会两个月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关于环境与发展问题的十大对策》,把实施可持续发展确立为国家战略。 1994 年 3 月,我国政府率先制定实施《中国 21 世纪议程》。 1996 年,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发布《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大力推进“一控双达标”(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工业污染源达标和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标)工作,全面开展“三河”(淮河、海河、辽河)、“三湖”(太湖、滇池、巢湖)水污染防治,“两控区”(酸雨污染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大气污染防治、一市(北京市)、“一海”(渤海)(简称“ 33211 ”工程)的污染防治。启动了退耕还林、退耕还草、保护天然林等一系列生态保护重大工程。‎ ‎  (四) 第四阶段:从 2002 年到 2012 年。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环境保护是重大民生问题、探索环境保护新路等新思想新举措。 2002 年、 2006 年和 2011 年国务院先后召开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作出一系列新的重大决策部署。把主要污染物减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完善环境法制和经济 政策,强化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能力,积极开展国际环境交流与合作。‎ ‎  (五) 第五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要求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科学论断和战略抉择,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昭示着要从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解决我国环境问题。‎ ‎  建设生态文明,是我们党创造性地回答经济发展与环境关系问题所取得的重大成果,为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是我们党积极主动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战略部署;是我们党充分吸纳中华传统文化智慧并反思工业文明与现有发展模式不足,积极推进人类文明进程的重大贡献;是我们党深刻把握当今世界发展绿色、循环、低碳新趋向,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拓展和升华。我国生态文明理念引起国际社会关注,在 2013 年 2 月召开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第 27 次理事会上,被正式写入决定案文。‎ ‎  生态文明是人类为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是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它既是对传统发展模式的深刻反思和升华,又是对未来持 续发展的美好向往和憧憬。生态文明不是不要发展,不搞工业文明,放弃对物质生活追求,回到原生态的生产生活方式,而是在吸收借鉴人类一切文明成果尤其是工业文明成果的基础上,为统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问题,提供了全新的指导理念和实践取向,开辟了无限广阔的发展空间。‎ ‎  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建设生态文明主要目的是解决环境问题,最大制约因素是环境问题,薄弱环节和突破口是环境保护,成效最先体现也是环境保护。环境保护取得的任何成效、任何突破,都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贡献,直接决定着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  三、 我国环境保护取得的主要成效 ‎  近年来,尤其是“十一五”以来,在建设生态文明、探索环保新路的引领下,各地各部门辛勤努力工作,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我国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重要变化。‎ ‎  (一) 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国家把节能减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约束性指标。通过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狠抓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由 2005 年的 52 %提高到 2012 年的 85 %,燃煤电厂脱硫机组比例由 14 %提高到 90 %。“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下降 14.29 %和 12.45 %。 2012 年全国化学需氧 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减少 3.05 %、 4.52 %、 2.62 %和 2.77 %。‎ ‎  (二) 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全面推进规划环评,完成环渤海等五大区域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环评,开展西部大开发战略环评。严格建设项目环评,采取“区域限批”、“行业限批”等措施, 2008 年以来,我部拒批 332 个、总投资 1.1 万亿元涉及“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制定实施环境经济政策,初步建立起包括绿色信贷、保险、贸易、电价、证券、税收等在内的环境政策框架体系。现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达 1374 项。‎ ‎  (三) 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 2012 年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共 74 个城市 496 个监测点位已按新标准开展监测,并于 2013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时发布数据。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组织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编制《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积极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中央财政增设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 2010~2012 年累计下达资金 75 亿元,支持重点防控区综合防治。强力推进历史遗留铬渣治理,全国堆存长达数十年甚至半个世纪的 670 万吨铬渣基本处置完毕。‎ ‎  (四) 深化污染防治。国务院先后批复《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2011~2015 年)》、《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深入推 进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建立重点流域跨省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全国七大水系好于Ⅲ类水质比例由 2005 年的 41 %提高到 2012 年的 64 %;劣Ⅴ类水质比例由 27 %下降到 12.3 %。开展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截至 2012 年底,中央财政安排 35 亿元,支持云南洱海、山东南四湖等 27 个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和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机制,有效保障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期间的环境质量。‎ ‎  (五) 加强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国务院成立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批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 (2011~2030 年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截至 2012 年底,全国累计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363 个,已有 15 个省(区、市)开展生态省建设, 1000 多个县(市、区)开展生态县建设, 53 个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 2008 年以来,中央财政共安排农村环保专项资金 135 亿元,实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措施,支持 2.6 万个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5700 多万农村人口受益。‎ ‎  当前和今后,我们主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是以 PM2.5 为主的大气污染治理;第二是以水污染治理为主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三是农村盐田整治和土壤污染治理的行动和计划。环境保护的难点就是如何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我们必须根据中国的国情走一条适合中 国国情特点的环境保护新路。这个新路就是要遵循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基本要求。‎ ‎  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崇高事业。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需要与时俱进的巨大勇气和创新精神。我们将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攻坚克难,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早日实现环保人天蓝水净地绿的梦想,为建设美丽中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增光添彩。‎ 篇二:‎ 我国对新常态下环境保护工作的思考与探索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我们都生活在地球村里,地球上的自然环境就是人类周围的自然界,经历了大约45亿年。从古至今,天蓝水绿、空气清新、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是人类孜孜以求的梦想,纵观人类发展的历程,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脚步从未停息。‎ ‎  1 关于环境与发展的探索历程 ‎  1.1 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 ‎  在人类发展的过程中,环境问题始终伴随着,考虑到需要统一思想,制定共同遵守的原则以鼓舞和指导世界各国人民保持和改善人类环境,1972年6月5日至16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这是人类环境保护历史上的第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人类社会环境保护事业的新纪元。为了纪念这次意义非凡的会议,第27届联大把每年的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 ‎  1.2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 ‎  过了20年,时间来到了1992年,在当年的6月3日-14日,联合国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召开了第二次人类环境会议,提出了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新战略和新观念。回顾了20年来发展的历程,重新对人类共有的环境做出承诺,大自然的资源是有限的,我们不应当无偿的使用和掠夺,而是要更加珍惜资源,有偿索取,建立新的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人类之间和平共处的“全球伙伴关系”。‎ ‎  1.3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 ‎  又是一个20年,时间来到了2012年,人类进入了21世纪,在当年的6月20日-22日,还是在巴西里约热内卢,联合国召开了人类可持续发展里约+20峰会。本次会议是在全球经济和发展出现困难的情况下召开的,首次提出了发展绿色经济,倡导绿色消费,实现可持续发展终极目标,为人类的前进方向指明了道路和方向。‎ ‎  1.4 绿色可持续发展 ‎  时代在进步,文明在发展,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指导我国“十三五”时期发展甚至是更为长远发展的科学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这是xxx对发展与保护的重要阐述,“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这就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的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 ‎  2 当前我国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 ‎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我们的经济高速发展,成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30年高速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日益显现,环境问题成为我国发展进程中的一个短板,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小康生活。‎ ‎  2.1 生态良好是人民群众对环境的基本追求 ‎  人类生活在地球上,追求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迫切的愿望,环境问题是发展问题,更是民生问题,它和老百姓的幸福安康紧密相连,过去要吃饱饭,求生存,现在要幸福,求安康,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最迫切的要求,可见,现在的环境状况还无法满足这个需求。‎ ‎  2.2 经济发展方式还未实现根本性改变 ‎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以经济发展为中心,钢铁、水泥、冶炼等装备设施落后,存在着边发展边治理的状况,能耗高、污染大、低效率始终伴随中发展的全过程,走出一条能耗低、污染小、高效率的发展之路是我们一直以来的追求,这个矛盾现在依然存在。‎ ‎  2.3 环境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未能落实到位 ‎  环境管理责任制度是一项制度创新,历史从未有过,在现实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地方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等制度落实不 到位,存在着压力传导不利,上边雷声大下边雨点小的现象。为此,中央已经启动了环境督查巡视工作,重点就是责任落实情况,相信随着工作的开展,相关问题可逐步得以解决。‎ ‎  2.4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未实现双赢 ‎  在我国的一些地方,官员的升迁看重的还是GDP,环境指标在发展面前还是软绵绵的、无力的,地方政府在发展中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有的让环境保护为经济发展让路,甚至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现象时有发生,绿色GDP还未从根本上替代原有的考核方式,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道路还很漫长。‎ ‎  3 今后环保工作的防治对策 ‎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时代赋予了我们特殊的历史使命,我们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积极自觉地行动起来,加入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 ‎  3.1 打好三大战役,改善环境质量 ‎  各地政府要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向污染宣战,着力打好国务院2013年制定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制定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xx年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计划》“三大战役”,进一 步分解落实细化责任目标,强化措施,严格奖惩,推进大环保格局的形成,努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  3.2 严格环境管理,强化目标考核 ‎  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新《环保法》、新《环评法》的要求,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环保执法关、竣工验收关、后评价跟踪关等关口,全力保障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要将环保责任目标逐级签入政府目标进行考核,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权,对于在任期间造化严重生态破坏或环境质量恶化的区域,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追究。‎ ‎  3.3 健全网格化管理,实现执法全覆盖 ‎  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现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各级各部门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认真落实环境监管“五定四清”要求,即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实现辖区清、人员清、职责清、污染底数清的“四清”目标,确保环境监管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不断提升地方的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  3.4 创新管理体制,严格执法监管 ‎  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是十八届五中全会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垂直管理主要指省级环保部门直接管理市(地)县的监测监察机构,承担其人员和工作经费,市(地)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县级环保局不再单设而是作为市(地)级环保局的派出机构。各地要在创新管理体制上积极探索,最终形成一个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监管、上级部门监察相结合的环境保护监管监察新模式,既保障了环境执法的效果,又遏制了地方保护主义。‎ ‎  3.5 用严格的责任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制度,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对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做出顶层设计,构筑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完整责任链条,为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和强大的动力,为做好今后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  3.6 引导舆论宣传,人人参与环保 ‎  要利用新闻媒体、新兴网络、环保志愿者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让绿色文明成为每个社会成员的共同 认知。建立环保公众参与制度,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关心环境、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良好氛围。‎ ‎  4 结束语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履行使命,勇于担当,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家园,是我们永恒的追求。我们是美丽家园的引领者和实践者,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未来的家园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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