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精准扶贫要着力解决四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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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精准扶贫要着力解决四个问题

‎2020精准扶贫要着力解决四个问题 一、 解决部分扶贫项目效益不高、 农民获得感不强的问题,努力使扶贫帮困工作更加精准有效 项目化推进是保证扶贫工作落实的基本思路, 十多年来, 随着一轮又一轮的投入建设, 包括物业经济、 种养殖业、 农业观光体验、 民宿旅游在内的一大批扶贫项目建成运营。 应该肯定, 一些项目的建设, 给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村集体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部分项目效益不高、 农民获得感不强的问题还明显存在。 少数项目投入数十万元, 而年收入区区几万元, 抵不上银行利息, 如果计算项目折旧, 收入更是少得可怜; 一些扶贫资金投在少数种养殖大户的项目上, 大部分农民特别是低收入贫困户得不到项目的收益; 一些项目建设确实改善了农民生产经营条件, 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 但生产的农产品卖不出去的问题没有解决, 甚至出现生产越多亏得越多的现象, 如茅山老区的葡萄、 草莓只能以非常低廉的价格沿路边叫卖, 水蜜桃大量上市时, 由于销路不畅, 被无锡人低价收购, 贴上无锡的品牌高价销往大中超市; 由于近年来电商销售异军突起, 很多实体店生存艰难, 导致门面房出租价格下降, 许多村集体物业租金收不回; 一些项目不但一次性建设的投入较大, 工程建成后的运营维护仍要投入, 由于接续投入来源无着落, 导致项目在经营前几年尚有效益, 几年后则难以维持, 如种植业的大棚使用三年后, 必须更换塑料农膜和少数破损支架等,这些生产资料的成本农民根本承担不起。造成以上问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其主要症结有二: 一是帮扶部门存在单纯的任务观念。 扶贫帮困不只是一时的给钱给物, 更在于为贫困人口建立稳定的收入增长机制。 一些机关单位和部门企业认为, 只要按市里文件规定的资金拨付到位, 把项目建起来就算任务指标完成, 至于项目能不能产生效益、 大多数农民能不能得利、 项目运营维持还要多少投入则是农民自己的事。 二是对项目前景缺乏市场预测。 项目必须与市场连接, 否则, 势必浪费资源或“产能过剩” 。 短时间、大规模、 急就章式的扶贫项目建设, 其盲目性、 风险性不言而喻。 农产品销售难、 物业用房租不出去就突出地反映了这个“必须”。‎ 解决扶贫项目建设经济效益不高和农民获得感偏低的问题, 我们建议, 应把握好三条原则: 一要高度体现精准扶贫。 扶贫资金不是工商资本, 重在雪中送炭, 不要锦上添花, 任何扶贫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的谋划建设, 都要牢牢把握这个原则。检验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改善生活是基本标准。 二要广泛联接农民利益。 就是要以扶贫项目建设和经营为纽带、 以带动全体农户, 尤其是贫困人口收入增加为目标,通过生产合作互助,形成以项目为核心的利益联盟。 伏牛山煤矿是丹徒区重点扶贫区域, 他们通过政府扶贫投入引导工商资本进入,按照“公司+农户”的模式运作,组织覆盖全体农户的小香猪合作养殖项目, 促进了低收入农民的收入增长, 是扶贫项目建设的成功范例。 三要防止风险隐患。 今后新建扶贫项目, 在谋划阶段就要充分进行可行性论证, 防止盲目建设和急躁冒进, 避免造成资金浪费和农民财产损失。 调研中, 许多地方反映的农产品销售难、 项目经营维护资金没着落、 物业出租房收不到租金等问题,很大程度是扶贫项目建设初期就埋下的风险和隐患。‎ 二、 解决少数基层干部内生动力不足、 等靠要思想偏重的问题,努力实现扶贫帮困与扶志扶智的双效提升 新一轮扶贫工作开展以来, 我市各级党委、 政府高度重视, 以精准扶贫为导向,以“百村万户达新标行动”为抓手,强化组织领导, 致力补齐“短板” ,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有效向深处推进。 但是, 调研中也发现, 少数经济薄弱地区镇村干部“等靠要”思想严重, 依靠自身脱贫的内动力不足, 甘于落后, 甚至在等待别人送小康。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少数基层干部对扶贫工作内涵缺乏准确把握。 少数基层干部认为相对贫困永远有, 没必要小题大做, 没必要花大力气; 有的认为扶贫就是政府兜底救济, 简单应付一下就行; 有的把工作重点放在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上, 部分乡镇甚至用财政资金去消化乡镇不良资产,没有做到专款专用。‎ 二是少数基层干部对攻坚克难缺乏信心和能力。 基层反映, 少数特困户好逸恶劳, 没有进取心, 对介绍的工作挑三拣四, 保安不愿做, 保洁也不愿做, 抱怨拿他们没办法; 个别特困家庭连续几代痴呆。 有的反映, 由于经济下行, 集体定的固定资产, 但投资的额度也是相当大的, 一部分村由于物业项目实际收益远低于预期, 导致不能及时化解因新建物业项目而新增的债务, 出现村级债务过重的问题。 据反映, 个别市辖区没有租出去的村属门面房达到 25%, 总体效益较差。他们认为,对这些难啃的 “硬骨头”,基层组织拥有的资源、权力有限,难有大作为。‎ 三是少数基层干部对扶贫工作缺乏主体意识。 调研发现, 少数基层党组织比较薄弱, 缺乏凝聚力战斗力, 对自身的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 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上缺少自觉能动性。 有的自认为小日子过得挺好, 不觉得落后; 有的需要推一推, 才动一动; 有的对挂钩帮扶单位嫌贫爱富, 不求自我发展壮大, 就指望着有关部门、单位送钱送物。‎ 实现脱贫致富, 催生内生动力至关重要。 必须采取切实措施, 大力激励基层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 艰苦奋斗的精神, 不等不靠、 主动作为, 依靠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加快改变面貌。‎ 一要形成鲜明的激励干事导向。 选优配强乡镇党委书记、 村党组织书记,把那些政治素质好、 发展有本事的干部选进村“两委” 班子。 市、 辖市区两级联动, 不唯年龄, 精准选派综合能力素质强、 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到经济薄弱村担任“第一书记”。 要想办法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待遇, 实实在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焕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 对激情干事的同志, 对组织发动群众发展产业、 兴办实事, 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成为带领乡亲们脱贫致富奔小康主心骨的同志,要及时提拔使用。‎ 二要形成浓厚的社会发展氛围。 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倡导积极向上的时代新风尚,铲除懒惰颓废的社会不良陋习 。 加强扶贫政策宣讲,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特 别是各类扶贫项目和扶贫活动, 要同群众商量着办, 引导他们解放思想、 转变观念、 提高认识, 自觉钻研知识, 主动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美好生活。及时总结推广扶贫开发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亚夫精神, 全面展示各地扶贫攻坚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基层干部和勤劳致富典型,启迪思路、提振信心,把社会各方面参与扶贫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三要形成链条紧扣式责任机制。 既要正面激励, 又要环环相扣建立责任制。虽然中央《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 适用范围不包括江苏, 但“关键招数”‎ ‎ 是必须借鉴的。如《办法》规定: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 辖市区是责任主体, 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安排部署、 带头驻点联系、 带头调查研究、 带头检查督办。 镇村两级也要层层签订责任状。 各挂钩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 真正沉到基层, 与驻地村加强协调与配合,相互通气、 相互支持, 合力攻坚, 不能蜻蜓点水, 不能强调帮扶对象的主体地位而把自己的责任高高挂起。‎ 三、 解决城市化进程中部分居民生活水平下降的问题, 努力做到扶贫帮困工作的整体推进 随着调查深入, 城市贫困现象越来越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 一些低收入群体的生存状况令人揪心。 润州某居民小区有一户贫困家庭, 全家 4 口人, 中年夫妇和一男一女两个孩子, 妻子有慢性病, 小男孩便血查不出病因, 过去仅依靠丈夫在工地打零工维持生计, 今年 5 月 , 又因丈夫工伤, 彻底断了生活来源, 现在生活得很是艰难。 京口某小区, 一幢楼中有两户家庭由于子女智障和重病导致生活贫困, 尽管每月 有 5000 元左右的退休金, 而每月 治病的自费开支就要超过这个数字, 如果离开救助, 日子就过不下去。 调研还发现, 有的城市贫困家庭, 大热天、 大冷天用不起空调, 有的老年人买不起蔬菜, 到菜场捡烂菜叶糊口。这些城市贫困现象, 有的是早就存在的, 有的则是近十多年的快速城市化留下的“后遗症” 。 京口象山街道某拆迁农民安置小区, 被民政部门登记在册、需要救助的家庭比例明显高于城市的其它小区, 丹阳、 句容等辖市区也有类似的现象和问题。‎ 少数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下降的主要因素有三:‎ 一是生活成本上升。 失地农民进城后, 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 用于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刚性支出增加。 过去, 房屋前后种点蔬菜、 养几只鸡鸭, 生活没有大问题, 而现在开门七件事, 事事都要钱。 有的“进城” 农民每月 仅靠社区申请几百元的低保收入维持生计, 而我市目前市区最低生活保障金为每人每月 600多元, 只能解决城市居民基本的食品需要。 二是缺技能、 就业难。 贫困市民(包括失地农民) 大多年龄偏大, 文化程度不高, 职业技能不符合社会需要, 再就业难度大, 只能干一些卖体力的粗笨活, 收入微薄, 还经常“失业” 。 三是因病因残致贫现象突出。 因病因残是城市贫困人口最主要的致贫或返贫原因。 这部分贫困户中有的本人丧失劳动能力, 靠低保生活, 有的靠年迈父母的退休金接济, 有的借钱治疗造成债台高筑。 时下有人说, “城市中产者到贫困户, 只隔着一场病” 。建成全面小康, “一户不能落、 一个不能少” , 不只是农村, 更应包括城市居民。‎ 一要校正认识偏差。 城市居民的生活好于农民, 是计划经济形成的固有思维。在工作中, 一提到扶贫帮困, 往往会把目光投向农村、 农民, 而忽视了城市贫困现象。 确实, 城市贫困较之于农村, 情形更为复杂, 不象农村贫困现象识别起来那样直观。 之所以识别困难, 就是因为存在所谓的“夹心层” , 即少数城市家庭有一定收入来源, 但比低保水准稍高, 不能被列入低保范围, 而这些家庭又因重病、 残障、 “突发事件” 等问题, 家庭开支急剧上升, 其收入远远低于开支而导致的生活贫困。 调研中, 各辖市区均反映, 现在城市的贫困救助对象, 重点已从过去的低保户转变为“夹心层”, 且“夹心层” 中农民变市民的人员比例要高于原来的城市居民。 京口象山街道是拆迁农民集中安置比较多的区域, 原来救助对象只有163户,而现在已近千户。‎ 二要建立属地化管理制度。 城市化进程中, 由于许多农民房屋拆迁后,‎ ‎ 没有再回到原来的居住区域, 有的由政府异地安置, 有的在异地购买了商品房。 这样, 就出现了一个规模不大的小区, 甚至某个小区一幢楼上的几十户居民, 由若干个社区管理保障的情况, 这都不利于对贫困户的精准识别, 也不利于注册登记和救济补助工作, 甚至出现行政主体之间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 为此, 我们建议建立属地化管理制度, 即贫困人口无论过去隶属于哪个行政主体, 只要现在居住在某个行政主体区域内,就由该行政主体负责保障。‎ 四、 解决社会力量参与意愿上升、 但参与途径相对较少的问题, 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扶贫的良好局面 近年来, 在各级党政机关、 国有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的引领下, 我市民营企业、 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款捐物等方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 为我市扶贫开发做出了应有贡献。 从调研情况看, 我市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的意愿比较强烈且持续上升, 但也存在着参与渠道少、 政策不完善、 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我们感到,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意义深远, 潜力巨大,亟需高度重视。‎ 一是构建精准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当前, 我市扶贫帮困呈现出体制内热、体制外冷的不均衡情况。 一方面, 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部门大张旗鼓进行扶贫帮困, 慈善总会、 老促会、 志愿者协会、 希望工程办公室等体制内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 取得了丰硕成果, 另一方面, 不少社会组织如医疗、 法律行业公会、 商会、 运动爱好者协会等都有扶贫意愿, 但是因为缺少信息和渠道, 许多组织的作用并未得到有效发挥。 我们认为, 社会生活中并不缺乏善意, 而是缺乏引导这些善意流向弱势群体的信息和中间人(即公益慈善机构) 。 为此建议, 各辖市区都要建立精准扶贫信息平台, 让需要帮助的人和提供帮助的人能点对点进行对接, 使贫困群众及时得到有效帮助。 当前, 要以贫困村、 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为基础,结合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按照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的要求, 制定不同层次、 不同类别的社会扶贫项目规划, 特别是要针对因病、 因残致贫建档立卡, 具体到每个街道、每个居委会(村) 、每一户, 将每一个因病致贫的居民户的情况收集起来,建立数据库,实现全覆盖和细致分类,为社会扶贫提供准确的需求信息。同时,相关部门要将信息进行定期定向公布,推进扶贫资源供给与扶贫需求的有效对接, 进一步提高社会扶贫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率。‎ 二是引导多元社会主体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多元社会主体是精准扶贫的生力军。 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 精神, 全面推进社会扶贫体制机制创新。 大力倡导民营企业扶贫。 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通过资源开发、 产业培育、 市场开拓、 村企共建等多种形式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培训技能、吸纳就业、捐资助贫,参与扶贫开发,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 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扶贫。 支持社会团体、 基金会、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积极开发扶贫开发事业, 引导我市民营组织、 民营医院和一些专业人士发挥医疗救治方面的专业优势, 把专业技能引导参与到健康扶贫中去, 为贫困人口做好相关服务; 引导部分社会组织发挥就学就业指导优势, 帮助贫困群体实现就学与就业的紧密结合。广泛动员个人扶贫。积极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全民公益理念, 开展丰富多样的体验走访等社会实践活动, 畅通社会各阶层交流交融、 互帮互助的渠道。 引导广大社会成员通过爱心捐赠、 志愿服务、 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扶贫。 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社会组织开展扶贫活动提供信息服务、 业务指导, 鼓励其参与社会扶贫资源动员、 配置和使用等环节,建设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机制。‎ 三是进一步提升精准扶贫管理服务水平。 慈善的兴盛, 需要一整套制度做保障。 为此, 一要落实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 全面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 税收减免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 降低扶贫社会组织注册门槛, 简化登记程序。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 二要建立激励体系。 定期开展社会扶贫表彰, 让积极参与社会扶贫的各类主体政治上有荣誉、事业上有发展、 社会上受尊重。 三要改进管理服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扶贫资源筹集、 配置和使用的规范管理。 建立科学、 透明的社会扶贫监测评估机制, 推动社会扶贫实施第三方监测评估。 创新监测评估方法, 公开评估结果,增强社会扶贫公信力和影响力。要创新社会扶贫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加强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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