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8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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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安系统英模立功学习心得体会4篇
全国公安系统英模立功学习心得体会4篇 全国公安系统英模立功学习心得体会(1) 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19日,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高度评价公安英模,深刻阐明公安英模精神内涵,对公安队伍表示诚挚慰问,就进一步做好公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激励着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更好肩负使命、继续奋勇前进。 公安队伍是一支有着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队伍,也是一支英雄辈出、正气浩然的队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公安改革,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公安队伍牢记使命、忠实履职,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他们有的冲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一线,有的在重大安保任务中不怕疲劳、连续奋战,有的长期默默无闻、甘当无名英雄,有的在平凡工作岗位上甘做老黄牛、当好螺丝钉。他们用辛勤的汗水乃至宝贵的鲜血和生命,换来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宁和幸福,为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在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中,淬炼出可歌可泣的公安英模精神。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一个社会正气充盈,民族才会生生不息,国家才会兴旺发达。公安英模精神以忠诚筑底,他们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始终用秉公执法捍卫人民利益和法律尊严。公安英模精神以担当支撑,和平年代,他们牺牲最多、奉献最大,几乎没有节假日、休息日,经常有流血、牺牲,用顽强拼搏和无私奉献履行职责使命。公安英模精神以英勇着色,他们面对危险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彰显无所畏惧、坚不可摧的正义之气。广大公安英雄模范身上体现的忠诚信念、担当精神、英雄气概,是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真实写照,是中华民族精神大厦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们党正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勇前进。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中国精神,伟大的征程需要伟大的中国力量。公安英模不仅是全国公安系统的学习榜样,也是全社会崇尚的英雄模范;公安英模精神不仅是全国公安队伍的宝贵财富,也是激励全国人民砥砺奋进的强大动力。 我们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公安英模精神,高扬起理想信念的旗帜,树立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激荡惩恶扬善、崇德向善的社会正气,不断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信仰就有力量,有担当就有作为,有正气就有希望。用公安英模精神鼓舞人、激励人、感召人,坚持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传播正能量,我们必将汇聚起全国各族人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共同奋斗的磅礴力量。 责任重于泰山,事业任重道远。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全面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才能进一步做好公安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关心关爱公安民警,切实安排好、照顾好因公牺牲的同志的家属,让广大公安民警感受到党和人民的关怀和全社会的温暖。 全国公安系统英模立功学习心得体会(2) 不断学习,护航金融安全 在谈到英模代表们在工作中肯定有许多感悟,他们自己对公安工作是如何理解的,并且在工作中最重要的又是什么时,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一支队政委李江晖表示,公安机关职责是打击犯罪,从公安部门的角度讲希望在事先预测、预知犯罪,做到最大限度的预防犯罪,但是这需要所有人的不断努力。作为公安部门本身,我们也时刻准备着,准备着出击,准备着奉献。特别是在打击犯罪过程当中,也不断提升自己的核心战斗力,能够最大限度的打击犯罪,消灭犯罪。 由于在打击经济犯罪上贡献突出,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一支队此次被国务院授予公安英模集体荣誉称号,这是一支什么样的队伍?为什么能拥有这么强的战斗力呢?李江晖点出了关键词:学习。 李江晖说,作为专门负责打击金融领域犯罪的专业队伍,团队中的民警大都比较年轻,平均年龄35岁。由于金融犯罪专业性强、隐蔽性强,随着金融发展会不断延伸新的犯罪方式。作为支队民警来讲,不但要掌握法律知识,更要掌握金融知识,要在犯罪分子钻漏洞实施犯罪时看得懂、抓得住,对我们来说,就需要不断的学习,边工作边学习,边学习边工作,做好打击金融犯罪护航金融安全,守护百姓利益的工作。 在访谈现场,李江晖特地感谢了支队所有战友,也感谢上级单位跟各级领导对支队的支持关心指导。他们为打击经济犯罪付出了辛勤的努力,为了工作,战友们在家庭上照顾很少,我也要趁这个机会感谢下我的家庭,平时由于工作的关系,我为家里面做的很少,同时也要祝福我的女儿今年中考考出好成绩。 警察只有警种之分,没有男女之别 这次来到东方网参与访谈的英模代表中还有一位女性的公安民警,她就是来自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商城路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教导员刘成晓,作为一名女同志,她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总会有些不便,当然有时也会体现出一些独特的便利性。刘成晓表示,从工作上讲,女同志特有的特性细腻、认真可以在侦办案件的时候发挥一定的作用,有时站在女性的角度可以非常快速、敏锐地发现一些很细小的线索。还有些时候,女同志在面对险情的时候会更加沉稳,冷静。又比如在抓捕犯罪过程中,刘成晓会站在女性的角度,把问题考虑得更周全, 最大程度避免流血、牺牲等意外情况。当然,在刘成晓心中,警察只有警种之分没有男女之别。 作为一名公安干警,也是一位母亲,在家庭担当方面,女性挑的担子也不轻。刘成晓坦言,作为一个母亲,她自认算不上很称职;作为一个女儿,对母亲也有很大的亏欠。家人在最早的时候,确实存在有一点不理解,但是现在都非常支持她的工作。尤其是我妈妈,今年81岁了,每次见到我都会说,好好干。包括家里的哥哥、嫂子等亲属,家里很多事情都由他们打理,让我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谈到自己的孩子,刘成晓说孩子现在最常说的就是,妈妈你走吧,我这边不用管,你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 访谈过程中,辽宁省辽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张喆、河北省饶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冀春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喀什地区边防支队副支队长张永周也分别和网友们分享了各自在工作以及生活中的一些感悟和体会。通过他们的叙述我们也能感受到公安英模们不为人知的感动点滴和辛苦。通过访谈交流,网友们也能感受到什么是英雄气概,什么是大爱无疆,全国公安系统有这么多公安民警们的日夜守护,辛勤付出,人民也会感收到安全和幸福。 全国公安系统英模立功学习心得体会(3) 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5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高度评价公安英模,深刻阐明公安英模精神内涵,对公安队伍表示诚挚慰问,就进一步做好公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激励着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更好肩负使命、继续奋勇前进。 我总队玉树支队和果洛支队政治委员王肖剑、西宁支队东川一中队中队长助理张星华分别荣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并于5月21日下午受到刘宁、王晓勇、王正升等省级领导同志亲切会见。 近年来,全省各级消防部队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创造性地提出新时期青海消防精神、党委一线工作法、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十项措施、党员双八带头等思路举措,有力推动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迈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涌现出了玉树支队、王肖剑、张星华等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激励人心,责任催人奋进。此次表彰,不仅是个体的荣誉,更是青海消防部队无私奉献、执守高原的形象展现,必将激发全省广大青年官兵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引导全体官兵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一个社会正气充盈,民族才会生生不息,国家才会兴旺发达。公安英模精神以忠诚筑底,他们忠诚于党和 人民事业,始终用秉公执法捍卫人民利益和法律尊严。公安英模精神以担当支撑,和平年代,他们牺牲最多、奉献最大,几乎没有节假日、休息日,经常有流血、牺牲,用顽强拼搏和无私奉献履行职责使命。公安英模精神以英勇着色,他们面对危险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彰显无所畏惧、坚不可摧的正义之气。身边公安英雄模范身上体现的忠诚信念、担当精神、英雄气概,是秉承新时期青海消防精神的真实写照,是新时期青海消防精神大厦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们党正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勇前进。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中国精神,伟大的征程需要伟大的中国力量。有信仰就有力量,有担当就有作为,有正气就有希望。公安英模不仅是全国公安系统的学习榜样,也是全社会崇尚的英雄模范;公安英模精神不仅是全国公安队伍的宝贵财富,也是激励全国人民砥砺奋进的强大动力。 责任重于泰山,事业任重道远。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全面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才能进一步做好公安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用青春熔铸忠诚警魂。不忘初心、再立新功,是党和人民对公安消防战线的殷切期望。把忠诚刻在心上,让警徽照耀人生,人民消防卫士必将交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新答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全国公安系统英模立功学习心得体会(4) 在社会变革和转型过程中,由于新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尚未健全,原有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方式又不能涵盖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致使管理和监督工作不可避免地存在缺位或空隙,使一些权力运行失去了监督,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因此,如何加强新形势下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成为党的建设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一、当前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存在的问题 1、互相监督“虚化”。互相监督实际上就是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由于同级班子成员之间日常生活和工作在一起,相互间最为了解,对存在的问题看得最清楚,成为党内监督链条中极为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一环。虽然实行民主集中制,但在现实中,由于一把手负责制,一把手往往强调集中多于民主,集体领导基本流于形式,权力仍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里,花钱“一枝笔”、用人“一句话”、决策“一拍板”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领导干部独断专行,不尊重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任意越权包揽;有的班子成员原则性差,看领导眼色行事;虽然有的同志原则性较强,但“胳膊拧不过大腿”;有的怕得罪人,随波逐流;正是以上原因,使一些错误意见也能通过合法程序,造成了同级相互监督缺位或失位,致使相互监督“虚化”。 2、制度监督“软化”。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制定了许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和法规,各单位内部也制订了不少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和制度,对规范领导干部的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还存在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表现为“四多四少”:即应急性、临时性的规定多,注重长效治本的规定少;正面规范行为的规定多,违反规定的处置措施少;过于抽象、笼统、弹性大的规定多,具体可操作的规定少;建章立制的多,严格执行的少。加上自由裁量权在幅度、范围上存在随意性,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致使制度监督的“硬度”不够,给少 艘匀 彼教峁┝颂跫 贾氯 φ睦挠谩?span lang=en-us> 3、组织监督“弱化”。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监督,由于上下级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往往是非连续性和非全面性的,可谓是“管得着的但看不清”。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由于存在“看得见但管不着”的缺陷,实际监督效果不够理想。同级监督组织的监督同样也很难。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职机构,具有监督同级党委的职责,但在现实中,由于人、财、物等均在同级行政管辖范围,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监督主体受制于监督客体,主体的职能与权力不相适应,自然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督,这种状态下的制约监督难以达到完全意义上的有效的制约。 4、民主监督“空化”。参与是监督的前提,没有参与,不了解情况就无法进行充分的监督。现实生活中,无论是纪检部门还是民主党派、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对权力决策参与的层面都不够深和不够 广,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基本没有参与,一般干部职工和普通群众的参与就更不用说了。由于监督的主体对一些重大决策,尤其是权力的运作缺乏了解,加上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民主意识,有意回避监督主体监督,使监督主体的“知情权”被全部或部份“剥夺”,想监督也无法监督,民主监督流于“空化”。 二、对当前领导干部权力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监督意识薄弱。一方面,有些领导干部特殊意识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有的领导干部强调身份特殊,自以为素质高而没必要接受监督;有的认为组织及他人的监督就是跟自己过不去,不愿接受批评和约束;有的很少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活动,把自己看作是一个特殊党员。对别人监督的多,对自己监督的少,缺少自律意识。另一方面,下属对领导干部监督的认识不到位。有的认为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容易得罪人甚至遭到打击报复,而不敢监督;有的认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达不到所期望的效果,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 2、监督制度不够健全。一是现有的制度、法规出台落后于改革的步伐,缺乏前瞻性,使一些素质不高的领导干部有了可乘之机,从而不断产生一些新的腐败现象,例如《礼品登记制度》等。二是一些制度、法规太原则,缺乏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例如《行政监察法》。三是对领导干部监督制约的法律法规不完善,还没有制定出台较为系统的党内监督条例和反腐败法,尤其缺少对权力行使程序的明 确法规,以致对领导干部监督制约缺少法律权威的支持。 3、监督还没有形成有效的网络。当前我们尽管已有许多种监督规定和监督制度,但各种监督形式之间不够协调,尚未形成法律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合一”的监督体系和机制,以致造成监督主体之间在工作上有时互相脱节、各自为战,使应受监督的得不到及时监督和处理,人力物力运用的不尽合理,影响了监督整体效益的发挥,减弱了监督力度。 4、对同级党委的监督难度较大。在现行体制下,纪委书记往往是同级党委的副书记,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存在较大的制约性。同时,纪检监察机关的财政、人权及经济待遇都在同级行政管辖范围,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党委政府的监督作用的发挥如何,往往与党政一把手的素质有直接关系。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几点建议 1、从思想教育上入手,强化权力主体的监督意识。 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最基本的就是要使权力主体树立牢固的监督意识,如果权力主体连根本的监督意识都没有,那么监督就是纸上谈兵。因此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最基础性的措施就是要从思想教育入手,着力强化权力主体的两种意识,即:权力主体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主动大胆监督他人的意识。思想认识的深度决定监督的态度。各级党组织要采取有效的方式和方法加强对领导干部 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理想信念、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要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使领导干部都能深入了解掌握党纪政纪条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从而更加自重、自警、自省、自励,提高监督的自觉性。要加强领导干部的党性教育,使每个党员干部都懂得在我们党内,无论职务大小,党员的地位是平等的,既要监督他人,又要接受他人的监督,人人监督人,人人受监督。位高权重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事业的影响力大,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更要监督好别人。权力主体要通过教育,从政治上充分认识到监督的重大意义,从维护党的事业出发,充分认识到接受监督和监督他人是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能。履行是职责所在、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不履行则是失职,从而坚持原则,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加强对其他权力主体的监督。 2、从责任落实上把严,增强相互监督的实效性。 同级班子成员间的相互监督,由于相互之间知根知底,无论是参与还是知情的程度,都比其他组织和监督主体要多要强,监督的效果也是其他监督所无法比拟的。因此在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相互监督的优势,增强相互监督的实效性。一要充分认识到相互监督的特点。相互监督具有内部性的特点。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是在党组织内部,强调用党的思想、组织、纪律对党员和领导干部进行约束。具有主动性的特点。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是一种主 动的预防措施,它不仅是一种事后监督,更着眼于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强调发挥预防作用,减少党内不良倾向和行为的发生。由于相互之间较知根知底,监督时能目标准确,有的放矢,针对性强,具有针对性强的特点。二要建立相互监督的工作责任制,突出相互监督的自觉性以及建立在自觉性基础上的强制性。责任制是工作得以落实的重要保证,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建立起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有效责任机制,以制度的形式明确每个班子成员的监督责任和保障,确保班子成员只能作为,并有所作为。同时要建立相互监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一个班子,如果一个成员出了问题,其他成员没有尽到相互监督的职责,应负什么责任等用规定的形式明确下来。这样既能增强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的自觉性,又能突出它的强制性,只有强制性与自觉性二者有机统一和结合,才能实现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三要讲究监督方式方法。要牢固树立相互监督是对同志的一种关爱,而不是得罪人、和人过不去的思想。除了在有关会议上要充分发表意见外,在平时还应相互间多交流、多谈心,对认识不一致而又应该坚持的监督意见,要讲清利害关系,争取采纳,把监督工作做在前面;对班子成员“出格”的行为,要认真负责地提出批评,及时加以规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的有关部门反映报告。四要发挥好民主生活会的作用。民主生活会是领导干部进行自我教育、自我解决问题的行之有效措施,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实践证明的解决党内问题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好办法。认真抓好民主生活会的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通过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 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到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会后“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从制定规范上把关,增强监督制度建设的完备性。 加强制度建设,依靠法制搞好党风,是邓小平同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小平同志说:“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做为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具有严格的规范作用和鲜明的行为导向性,它是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准则,是规范管理和执法执纪的准绳,是党内外群众监督领导干部的依据。因此通过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进行监督,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重要保证。一是制度建立要严明。必须掌握以下原则:要抓住关键人、关键部门和关键问题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控制体系;要有强制性、约束力;要有量化标准,不能笼统,过于原则;要有可操作性,尽量减少弹性,便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赏罚分明,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罚条款。二是要完善权力规范。突出加强“分权”、“还权”、“裁权”制度的建设,把握权力运行规律,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以权力制衡为方向,逐步分解过于集中的权力,做到合理赋权,使权力运行处于有效制衡状态,防止权力过于集中产生的腐败;通过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消减行政审批审核事项,还权于市场,如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拍卖等市场手段代替行政审批行为;在行政审批中减少自由裁量权,以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 制约、防止审批权力的随意使用。三是要坚持制度创新。一方面,要加快建立现代行政制度,依法规范公务行为。与现代公务员制度相比,我国公务员制度还存在不少缺陷,还没有提升到法制国家基本制度的高度。因此,必须加快建立现代行政制度,依法规范公务行为,尽快实现现代公务员制度廉洁高效的功能。另一方面,要加快完善现代法律制度,推进反腐败立法工作。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国家公务员法律体系,导致目前的许多腐败现象的发生是钻了法律法规的空子,因此亟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制约。当前应围绕依法治权,及时将比较完善、系统、成熟的制度规定,提升到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和行政法规层面,加快权力监督立法进程,构筑法制体系。尽快出台《监督法》、《廉政法》,完善各种监督制度和监督程序,实现权力运行机制法制化,从制度、法律上保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四是执行制度要严格。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度关键在于落实,再好的规范和制度如果不落实、不执行,也是一纸空文。因此做为领导干部首先要带头执行做好表率。其次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监督制度落实责任的监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哪一级出了问题,该由谁负责要坚决追究。再次要严格执纪执法,对有章不循的,该批评教育的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应给予法纪处理的应坚决处理,不能搞下不为例。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