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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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范例

【篇一】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范例 2020 年 5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从“法律”到“法典”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是历时 66 年的编纂,经过几代法律人的努力得来的宝贵成果。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法 典是新中国首部民法典,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新时代我国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规范,民事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随着社会发展,一些特殊的民事行为中往往会牵扯到多部法律,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或出现各 部法律之间的适用重叠,或出现超出了单行民法调整的范围而造成管辖空白的情况,从而给 立法、司法、普法、守法造成困扰。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 断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实施,在社会各项基础都基本健全的前提下,迫切需要将民事 行为规则系统化、体系化,同时切实解决民法内部的和谐问题,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稳定 发展。因此《民法典》的诞生,可以说既是势在必行,也是水到渠成。 作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除了内容丰富、涉猎范围广,我们看到的更多的 是从法条之后所体现出的深刻的立法指导思想。改革开放 40 年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 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的出台,就是为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提供更全面的法制保障,更 体现了人民至上的思想。 此次通过的《民法典》由 7 编加附则共 84 章、共 1260 个条文构成。第一编为总则,之 后依次为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民法典》并不是 全新编纂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多部单行法的集合,而是综合新时代社会经济生活中出 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区别于《物权法》、《婚姻法》、《合同法》等单行法,有针对性对现行 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去粗取精,形成体系化、系统化的规范。这七编把民生相关的 方方面面都涵盖在一部法律之下,从小到老百姓衣食住行,大到国家综合治理,提供了完整 的法律指引。 在各分编中,值得关注的重大创新和亮点要属人格权的独立成编。《民法典》总则编第二 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 较于 1986 年《民法通则》所表述“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此次民法典首次把“人身关系” 置于“财产关系”之前,弥补了传统法系“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同时也体现了《宪法》 保障人权的根本要求。 《民法典》中的人格权编共六章五十一条,涵盖了从全面建立反性骚扰制度防线,到个 人信息防火墙等社会热点问题,适应现今社会的发展趋势,突出细化了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 人所拥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各项权 利,加强了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有关的人格利益的保障,从法律层面对人格权利和利益进行 了肯定和保障,为进一步深化人格权的保护奠定了请求权的法律基础。除此以外,《民法典》 还实现了多处制度创新,包括规定了“自甘风险”规则以及“自助行为”规则、完善了网络 侵权责任制度、增加规定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等等体现时代特征的内容。 “徒法不足以自行”。一部好的法律,不仅仅是看法条的科学性和周延性,更多的是看实 际运行效果。良法善治,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以法律的视角审视社会活动,固守法律底线。 新时代的中国,需要一部这样的《民法典》,让她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给社会生活提 供权利和义务的规范,用法治构筑稳稳的幸福。 【篇二】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范例 备受瞩目的全国“两会”,于 5 月 28 日胜利闭幕,在会上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成为近期百姓最热议的话题之一。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 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从“法”到“典”,一字之差,意义 重大,一字之变,跃升的是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象征的是一个国家、 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 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许多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都作了回应,为规范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提供了基本准则,这将大大降低国家治理的成本付出,达到国家治理强制约束与规范自律相 结合的目标。 称民法典为一部“小宪法”也不为过。民法典共 7 编、1260 条、逾 10 万字,背后是几 代人的心血与期盼,是新中国几十年法律实践经验和法学研究成果的总结,弥足珍贵。法条 渗透社会生活、经济生活各个角落,涉及公民权利各个方面。人格权包含生命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关系到每个人的尊严,是民事主体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我 通过学习特别关注到,民法典人格权对“隐私”进行定义,隐私权是人格尊严的核心,是一 个人社会人格的关键。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 动、私密信息。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这不只是在文字上完善了隐私的定义,实 际上进一步丰富充实了隐私权的内涵和适用保护范围。这意味着,“侵犯隐私”不仅局限于此 前人们熟知的各种非法获取、泄露个人“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的行为,其他任 何可能滋扰、破坏“私人生活安宁”或构成严重“扰民”的社会现象,如各种频发的骚扰电 话、短信、强制弹窗广告以及噪声、烟尘等各种环境污染等,也被认定为“侵犯隐私”。总之, 民法典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为保障个人合法权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也为随着社会 发展出现的新兴权利,新型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民法典是人们用来实现权利,维护权利的 有力武器,也是一国世俗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筑牢根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作为一名纪检系 统的退休干部、老党员,我要以身作则,集中精力把“两会”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同时要发挥好老干部的影响力,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力度,确保民法典深入人心,在全社会 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国家情怀今犹在,繁花似锦向未来!要自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奔小康、实现“中 国梦”的征程中守正善为,砥砺奋进,有一份热发一份光,成为新时代合格的优秀的中国老 人,真正做到“人老赤子之心不老,人老革命志气不老,人老奉献精神不老”! 【篇三】学习民法典心得体会范例 谈起民法典,勾起了我遥远的记忆,早在 2002 年至 2005 年期间,我在华东政法大学, 当时叫华东政法学院,读本科的时候,大一至大三学习了民法总则、人身权法、合同法、债 权法、婚姻家庭法、知识产权法等十几二十个课时的民事法律。可以选择的老师有好几个, 由于当时我选择的授课老师是德国的博士毕业,他课上不讲课本,不讲我国当时现行各种民 法法条,只讲当时正在编纂过程中的《民法典草案》,同时对照德国民法典比较分析。给我印 象最深的是,他这种教学方法虽然对司法考试和期末考试没有用处,但是向我们灌输了源自 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的法治理念,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002 年 12 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民法草案。之后,由于物权 法尚未制定,加之对民法草案认识分歧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终被搁置下来。2014 年 11 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2015 年 3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 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开始着手第一步民法总则制定工作。2016 年 3 月 4 日,十二届全国 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法典编纂工作已经启动,从做 法上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 2016 年 6 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 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2017 年 3 月 1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由中华人民 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2018 年 8 月 27 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不再保留计划生 育的有关内容,新增离婚冷静期。 2020 年 5 月 28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十多年来,以梁慧星等法学专家为首的团队一直在为编纂民法典工作着,可以说,中国 民法典的正式颁布,圆了多少代法学学者、法学专家的梦,这其中也包括我大学本科的老师。 首先要说一点,纵观历史,每一部民法典的出台,都承载着决策者或者当权者巨大的政 治抱负。其次,民法典中蕴含或体现的思想,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涉及面广而深。拿破仑法典 倡导的“自由”、“博爱”无疑对社会的变革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拿破仑 政治与军事上的作用或者影响,远不如一部拿破仑法典。再次,民法典作为基础性、体系化 的法典,体现民法的基本精神;作为其他民事单行法的上位法,引领所有民事法律的发展方 向。最后,民法典是对我国民法的一次全面梳理,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删除、修改现行 法律中已经不再适合时代发展的规定,补充适应新形势的相应规定,更加适合我国当前的社 会和国家的需要。另外,民法典将是开放的一部法典,也会为将来的新发展新情况预留一定 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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