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6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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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2021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5篇
2021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心得 5 篇 【篇一】 《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 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文章指出,坚持全面 依法治国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为推行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治理能力在能力现代化中的 积极作用,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我认为应从以下几点出发: 一是加强法制建设,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共 同推进,加强完善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制监督、法制保障和党内法规体系,加强政务工 作者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使人民更好的行使人民权益,保障人民利益。坚持和完善 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 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 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二是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我们要不断完善顶层设计, 不断创新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统筹考虑国际国内形势、法治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 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协同。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才能真正发挥 好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效能。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严 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升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公信力,更好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 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研究谋划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创新法治人 才培养机制,推动东中西部法治工作队伍均衡布局,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 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做到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篇二】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 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随着全面依 法治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各方面制度体系不断成熟,我国在法治为民实践上取得了重大进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彰显出了强大生命力。明确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深化全面依法 治国实践要从人民立场出发,充分体现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价值导向和本质属 性,把牢民本法治“指路标”,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目标。 运用法治思维,增强为民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能力既是强化公权使用方向的现实需要, 也是维护群众权益的前提与基础。要将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具体规范作为指导为民 实践的价值支点,增强党的政治领导本领,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法治观,不游离 于法治之外、不凌驾于法治之上,始终将法治作为认知问题、分析情况、作出决策的视角与 边界,心中有“知法”的明镜高悬,手中有“懂法”的戒尺紧握,脚下有“守法”的红线制 约,以法治思维牵引法治习惯和法治行为,以法治思维取代特权思维和关系思维,增强依法 维权、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在法治思维的指导下守初心、明责任、担使命,将依法治国和以 德治国相结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坚持法治为民,践行为民服务。坚持法治为民,就是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一方面要 把握内在机理和外在变化,在遵循发展规律、总结实践经验中立法修法,在民生领域上全面 发力,在公平正义上纵深推进,在短板漏洞上多点突破,实现立法和群众所需相衔接、与群 众所盼相呼应,打造法治规范、实施、监督、保障全链条,形成具体完备、科学合理、可操 作性强的法律体系,发挥法律定纷止争、维权维稳的作用,以及时的法律供给满足人民群众 的现实需要,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要夯实法治的民意基础,做到民 有所呼,法有所应。广泛地听取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收入分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生 态环境等各方面的意见,将民众所达成的共识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让人民群众成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者、参与者,感受到更直接、更实在的法治保障。 推进法治建设,保障人民权益。从宪法修正案到立案登记制改革,从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到新 婚姻法的出台,从公共卫生法律保障体系的补充到产权保护制度的完善,法治建设紧紧围绕 人民权益,把立法为民落到实处。法治建设在保障人民权益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保障作用, 法治既是深化民生领域改革的尺度规范,也是着力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矛盾问题的现实考 量,要借助法治之力破除利益固化藩篱,确保法治分配正义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同时,要 推动法治建设在与时俱进中不断取得新进展,创新法治为民服务模式。创新是法治建设的生 命力所在,要以更加成熟定型的法治体系更好地为民解忧解难,为人民群众提供长久可靠的 法治保障。 “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为民实践的内 在要求,也是一项历史任务。要坚持人民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 发,以良法维护良序、以善法实现善治,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在主动谋划、积 极践行和强化保障中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篇三】 党的十九届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作出全面部署。习总书记说过,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 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基层微权力,看起来“微”不足道,但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它不 但决定着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的成效,也决定着脱贫攻坚的可持续性。 基层干部权力虽小但事项较多,权力行使的廉洁状况直接影响到服务和改善民生的效率和质 量,关系到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作为村一级因指定小微权力清单,“什么事情村干部 能干、什么事情村干部不能干”,这样以来群众对此就更清楚了。再往下进行宣传推进,明 确职责任务、运行程序及自身的行为规范,畅通了监督渠道,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权益, 零距离服务群众。 强化监督和问责,实现权力监管无盲区。基层治理事务繁杂,小微权力点多面广,每一项都 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因此,开展全方位的监督十分必要。 强化学习意识,村党支部班子应该带头学习“小微权力”清单,充分利用党员大会、村民代 表大会、院落会议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 的学习教育。 强化宣传指导。采用召开居民民代表会议、利用公示栏、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小微权力” 清单制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对群众不清楚、不了解的事项及时指导、解答,使群 众清晰明了所办事项的具体步骤,让群众明白自己的事“去哪里办、怎么办”。 强化群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电话,群众可对“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中“应公开而 未公开、未按规定时限内办结和办理结果不满意”等问题进行反映和举报。村级建立财务公 示栏,对涉及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大病救助、残疾申报等情况定期公示,充分保障群众对 居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为村内各项事务的有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微权力的约束也永远在路上。 【篇四】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 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五次全会提出了到二零三五年基本实现 社会主义现代会远景目标中提到: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 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出发 点,遵循“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依法维 护人民权益,为实现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目标奋勇前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很多法律法规不断颁布或修订,使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逐渐完善, 尤其今年《民法典》的颁布,标志我国法治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 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不仅完善了我国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 当前,要持续用力加强普法宣传,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一要有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增 强全民法治观念,逐渐形成法治思维。要有针对性的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 抓住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让领导干部做到带头尊法学法守 法用法,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干事,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抓住青少年这个重点群体,强化 道德与法制教育,自小教育,引导形成法治思维。二要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6·26”国际禁毒日、“12·2”“12·4” 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推动宪法法律“飞入寻常百姓家”, 逐渐成为社会共识和行为准则。三要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提升法治实践成效。法治是治国理 政的一个重要方式,法治的核心要义是规范公权、保障私权。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 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基本建成法治 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目的是要不断提升国家治理效能,使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 权利得到充分保障。要总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践中的经验和有效制度,坚持“谁执法谁普 法”和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培养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在保障人民权益上提升法律惩处 执行力,激发全社会共同信仰、共同参与。 【篇五】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目前我国正处于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面对的任务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 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于提高各级党员干部的 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重点在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那么,我们 该如何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呢? 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用法,党员干部要做到适时恰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 决问题,一是要自觉地学法,深刻理解法律的内容和意义,在学习掌握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 的重点要点之后,还要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将其内化 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要培养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理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党员干部法治 思维理念的养成,需通过法治学习、教育、培训、宣传等途径,使法治思维成为党员干部一 种自觉的意识,让法治思维潜移默化地运用在日常工作中,从而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 习惯。三是要重视法治思维的实践运用,工作中应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处理问题, 坚持依法办事,做到用法治理论指导实践,用法治实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 古语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法律实施不力,再好再多的法律 也无济于事,因而建立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中的法治能力考核变得非常必要。首先 需明确各级部门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完善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其次是要积极 探讨建立适应科学发展观和法治内在要求的干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指标作为党员干 部考核和任用的一项重要内容,把依法执政纳入对党员干部的考核当中,建立健全考核评价 机制。通过奖励、晋升等激励机制,引导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并重视 提拔任用法治思维意识强、善于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从而促使党员 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日常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应大力推行问责制, 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通过考核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履职水平和法治能力, 使真正的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落到实处。 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核心在于能否处理好权力和法律法规的关系,做到 依法用权。这就必须让权力进入法治的轨道,强化公开,让广大群众在公开中监督,让权力 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广大党员干部能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确保他们在 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上不存在偏差,达到法治实效。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只有各级党员干部充分具备了法治思维和提升了法治能 力,才能依法履职、依法决策,才能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才能真正促进社会 和谐发展。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