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6 发布 |
- 37.5 KB |
- 5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案
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案 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X年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逐步引导农民对耕地地力进行保护,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下达202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17号)精神,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以支持耕地地力保护政策为依据,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总体目标,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为工作主线,以提高耕地地力为基本要求,通过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引导农户推广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耕地轮作等综合措施,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 二、补贴资金规模和资金来源 (一)资金规模。202X年省上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1132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统一由省上从中央和地方共同建立的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 三、补贴对象、范围、标准 为保护耕地资源和耕地地力,提升粮食生产潜力,实现普惠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行普惠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县域内拥有土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202X年补贴依据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主。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坚决做到耕地不撂荒、不改变用途、地力不降低。 (二)补贴范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地、农田地膜未清理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属于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202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按因素法进行分配,根据202X年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按照各乡镇上报的202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摸底面积(水浇地面积、山旱地面积)、近三年统计部门已公布的三年粮食平均产量等因素综合测算各乡镇应分配的补贴资金数额。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县农业农村局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广大农民、基层干部以及社会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有关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到村组、到农户,让农民充分了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同时,加强对乡镇直接参与政策宣传和操作落实相关人员的指导,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核实补贴面积。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耕地面积的终审确认;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提供所辖行政区域内当年实际开展农业生产的耕地面积数据,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以村为基本单位严格实行村级补贴公示制度,每个农户的基础信息、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事项必须张榜公示,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保留影像资料,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花名册经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同公示资料一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三)严格按照惠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为避免截留、挪用、扣款等问题,保障资金安全,202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补贴资金发放严格按照《省惠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县农业农村局核实各乡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花名册及公示资料,按补贴标准,在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耕地承包户手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明确责任分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由县人民政府负总责,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基础数据审核、补贴面积核定、资金兑付及监管,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基础数据采集、补贴面积申报、核实、张榜公示、市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信息的审核和录入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分工协作、落实责任、协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完善档案管理。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农业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乡镇、村及时对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严格执行政策,强化补贴工作项目管理。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不力的要及时发现,督促整改。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按照定期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农户手中,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纪问题的发生。 (五)保障措施落实。一是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的农艺措施。以轮作倒茬和增施有机肥为主要措施,建立实施耕地轮作制度,防止农作物重茬降低耕地地力和积累有害病虫基数。二是依法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结合农业部一控两减三基本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好农药化肥使用减量行动,做好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及秸秆、粪便、尾菜、残膜资源化利用和病虫害防控工作。严禁秸秆焚烧和堆放田间地头,推行秸秆饲喂利用,过腹还田、粉碎还田和推广使用有机肥,增施生物肥,提高全县耕地质量。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