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6 发布 |
- 37.5 KB |
- 14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最新2020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三篇
2020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三篇 2020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一) 2020年6月20日,10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9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我校于x月x日进行了组织学习。该法强化对公职人员管理监督,着力推动政务处罚的规范化、法治化。 政务处罚法把所有公职人员全面纳入政务处罚的范围,消除死角和盲区,做到公权利行使到哪里,法律监督就跟踪到哪里,政务处罚就覆盖到哪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吏向纵深发展,让公职人员在中国特点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成为中坚气力,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政务处罚法本着“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对调查取证、作出处罚决定、处罚决定宣布等程序作出详细规定,确保政务处罚的原则不放松、标准不下降、结果不偏离。为保障公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政务处罚法对复审、复核后需撤消或变更原政务处罚决定的情形进行明确,对处罚决定被撤 消的公职人员的补救途径提出操作办法,既保护法律实行的权威性和政务处罚的严肃性,又充分体现对公职人员人权的尊重。通过规范操作流程,重视实事求是,做到宽严相济,确保政务处罚在法治轨道上操作规范、运行有序。 政务处罚法坚持事由法定的原则,对现有关于处罚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归纳整理,着力对各类公职人员科学、统-地设置处罚的情形。参考党纪处罚条例的处 分幅度,根据行动的轻重程度规定相应的处罚档次,同时明确从重、从轻或减轻、免予处罚等规则,为实行政务处罚提供法律根据。 政务处罚法规定,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任免机关、单位都可以对公职人员实行政务处罚。1方面,监察关应当依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背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罚。另-方面,任免机关、单位应当依照管理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依法给予背法的公取人员处罚。为明确监机关和任免机关,单位明晰两类处罚主体的职能定位,政务处罚法对两类主体各自发挥的作用和应承当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从而催促两类主体进1步强化责任担当,更好地依法实行相应职责,构成教育公职人员的协力,切实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法律的生命在于履行,处罚的目的在于教育。只有严格履行政务处罚法,遵守政务处罚的标准尺度,规范政务处罚的操作流程,才能真正发挥政务处罚法的教育作用。 2020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已由第103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9次会议于2020年6月20日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政务处罚法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使政务处罚匹配党纪处罚、衔接刑事处罚,构筑起惩戒公职人员背法行动的周密法网。 健身我们要明确健身哪些部位,健身多久比较有效果,怎样健身比较公道等问题,而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对公职人员根据哪些行动肯定处罚等级、影响期多久、事件调查定性程序和原则等做了详细规定,也是为建设公道正直的公职人员队伍保驾护航。 “练哪里”,明确政务处罚对象和行动。健身,我们要先斟酌清楚,这次健身是要练哪一个部位。而公职人员处罚法也需要明确政务处罚对象和处罚行动,如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6类人员;政务处罚有6种,其中可以从轻或减轻给予 政务处罚的有7种情形,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罚的有7种情形等。处罚对象和处罚行动就是政务处罚法的基础和根本,正是由于明确了“力的作用点”,才能将作用力变得有效。 “练多久”,肯定政务处罚时间和目的。健身,我们需要斟酌的问题是要练成甚么样,要练多久能到达预期的效果。而政务处罚法也是1样,政务处罚目的其实不是要单纯处罚,而是以惩戒的情势进行教育。处罚以背法背规严重程度肯定影响期就是以严重性和危害性来进行不同程度的教化,如正告处罚为6个月、记过处罚为12个月等。以目标为导向,以处罚行动和处罚时间为主要手段,保障对公职人员进行更积极、更有效的教化。 “怎样练”,严格政务处罚程序和要求。健身,我们要了解清楚健身方法,如何公道健身才能到达良好的健身效果。而政务处罚法中也明晰了政务处罚原则和程序,并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纪律和要求。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背规定处置问题线索、违背规定处置涉案财物等11类行动。严格处罚程序,并细化处罚流程才能让背法背规行动“无缝可钻”,强调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纪律要求才能让执法“公平公正”,从而切实做到真管、真查、真处 罚,建设出风格良好、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公职人员队伍。 2020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心得体会(三)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可以说有着其必要性。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是加强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公职人员也就是指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务人员,毋庸置疑他们手中都掌握着一定权力。曾经有人将到过,权力加欲望加机会就等于腐败。公权力一旦为私,就会损坏社会公众的正当权益,就会滋生腐败问题。《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就是从法律上为公职人员上了一道“紧箍咒”。这必然将对当前的腐败行为产生强烈的震慑作用,更好地同党内纪律法规衔接起来,从而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是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进入新时代,我们所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这就需要我们的政府不断推进行政改革。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主 体和社会公民更渴望建设一个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真正让市场在经济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可以说就是在为我们的公职人员开出负面清单,引导公职人员加快向服务型人员转变,更好地服务于经济主体和社会公众,进而推动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制定,是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建设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公职人员队伍是党领导和推进各项社会事业的中坚力量。这支队伍的战斗力强不强、纪律严不严,直接关系到社会各项事业的成败。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我们的目标就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也正是中国人民选择我们、信任我们、支持我们的原因。如果公职人员队伍建设不够牢固,必然会影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进而削弱我们的群众基础,最终威胁到我们的执政地位和领导核心地位。 《政务处分法》个人学习心得观后感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0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新修订的档案法、新修订的人民武装警察法。国家主席习近平6月20日签署了第四十六号主席令。第四十六号主席令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保障监察机关依法行使政务处分权、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举措。此前,关于公职人员处分的情形、适用规则、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散见于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缺乏统一规定,制约了处分工作的规范开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改变了处分标准不统一的局面,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作为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落实监察全覆盖要求,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政务处分 范围的同时,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中有关党员纪律处分,以及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中有关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处分的规定,进行充实、完善,明确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政务处分的适用规则和程序等,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 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有职务违法行为的公职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分,对情节轻微的可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从而有利于强化日常监督,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改变过去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 《政务处分法》个人学习心得观后感 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表决通过,标志着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法律诞生,也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强化监督,从严治吏。政务处分是对违法公职人员的惩戒措施。在此之前一直依据的是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 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虽然党纪处分覆盖全体党员,但未能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一定的空白。比如村干部中有非党员、既不是公务员也不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他们的违法行为无法给予处分,难以形成威慑。 细化内容,监察有力。政务处分通过与党纪的衔接,对违反纪律情形做出了具体规定,并根据公职人员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吸收和完善,将处分情形、处分后果也做出细致的规定,体现出严管厚爱,能够进一步加强监督威慑效果,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从严治吏,一直在路上。民法典的颁布、政务处分法等都是法治中国的建设重要一环,是我党不断改善治理方式、推进治理能力的重要形式、体现出新时代中国发展的全新风采。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从严治吏跟从严治党一脉相承,治和管只是方式,而社会展现的良好反馈才是想要的结果。 《政务处分法》个人学习心得观后感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 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由此诞生。 公职人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特殊重要位置。制定政务处分法,将宪法确立的坚持党的领导的基本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同时为有效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最大制度优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以国家专门法律的形式,将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政务处分的内容“统合”起来,实现了“零散”到“系统”的跃进,有利于职能部门按图索骥,更好地进行操作。 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将“违法的公职人员”全面纳入处分,包括:公务员,国企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和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之前,对于有些非党员的村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往往够不着,往往陷入束手无策的尴尬境地。政务处分立法得以通过,这些制度性漏洞将成为历史往事,法律对于公职人员的约束力将获得质的提升。 《政务处分法》个人学习心得观后感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改变了以往处分标准不统一的局面,着重突出近年来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实践中典型多发的违法类型,将其纳入政务处分范围,体现了纪法贯通,有效弥补了以往存在的部分政务处分“政纪不适用,党纪管不了”的制度缺陷。 在此之前,对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惩戒称之为“处分”,其依据是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口径难以统一,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处分工作的规范开展。此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用法律的形式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明确了进行政务处分的机关,以及如何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予以处分,从而完善了公务员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等公职人员的处分制度。 任何一部法律的出台,都对应着紧迫的现实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有利有弊,弊端就是国家对公职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公职人员的监督手段越来越多,对于极少数持消极心态的员工容易影响其工作积极性;有利的一面就是,这部法律的出台不仅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工作规范化水平,通过完善监察制度还能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律的成功出台并不意味着就此成功,从上至下如何发挥其应有的效益还需依靠各级各地有效地落实,这就印证了那句话“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唯有有效执行才能真正促进我国公职人员履职尽责,减少违规违法现象,达到从严治党的目标。给予它成长的机会,一起共同期待吧。 《政务处分法》个人学习心得观后感 近日,《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全文公布,这是第一部全面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前几日结束的全国两会上,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标识着我国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又进了一步。而《政务处分法》又是我们干部管理的一项有力“法宝”。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有利于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从立法内容看,通过与党纪的衔接,发挥协调效应,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关于违反纪律情形的具体规定,根据公职人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吸收和完善,形成与党纪处分相贯通的政务处分制度。对处分情形、处分后果等作出明确细致的规定,开列“负面清单”,在纪法贯通中体现严管厚爱,有利于提升监督效果,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而如何让公职人员守法、让普通公民懂法,做到法不可违,这不禁引起我们深思。 法律如同一道“高压线”,时刻警醒人们不要触碰,可为何每天还是有许许多多的违法行为发生,深究其原因,不外乎有二:一是知而不懂,二是懂而不畏。前者多半是被条条文字绊住,不能完全理解其中意义,这就需要进一步的司法解释,把老百姓眼里的“天书”加以“注释”使其更加通俗易懂。而后者,在于违法后的诉讼程序冗长,老百姓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不懂留存证据,使得举证环节难以为继,最终不了了之,更有甚者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不会是我”,最终导致违法。因此,要在法律的后期解释说明上下功夫,首先让人人懂法,只有真的懂了才会畏惧,心怀畏惧就不会轻易触碰,而法的作用不正是如此。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