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5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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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心得体会
2020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心得体会_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 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xx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组织部长,是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上,有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特殊的岗位职责。既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管好自己,更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选人用人,在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上做到“严字当头、以身作则”。要当好一名称职的组织部长,务必把党章党规党纪挺在前面,自觉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一面“镜子”,时常照照自己。指出:照镜子,主要是以党章为镜。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镜子,把自己、思想、工作摆进去,可以知不足、明差距、正衣冠。努力在三个方面对照好自己。一要对照党章,视“理想高于天”。“心如水之源,源清则流清,心正则事正”,学习党章可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要把党章作为一面镜子来反省自己,看心里是否把信仰、群众、使命摆在重要位置,时常审视自己是否有“四风”在作祟,做到入脑入心、启发自觉、触及灵魂。二要对照党规,视“责任重如山”。人不以规矩则废,国不以规矩则乱。要严格按照党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党性原则、政策法规、制度程序办事,让规矩和制度发挥刚性约束作用。尽心尽责选好干部、管好党员。三要对照党纪,视“纪律真如铁”。告诫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心存敬畏就必须带头遵纪守法,始终把严于律己作为一种习惯,时时处处知道纪律是高压线,时时处处有原则、有底线,在任何情况下坚持做到不越界、不越轨,如“一袭白袍”,防止白袍点墨终不可洗净,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一杆“标尺”,来量量选人用人。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作为组织部长,要把严守党章党规党纪视为风向标,把它作为衡量选人用人的根本标尺贯穿于干部工作的全过程。重点从三个环节去落实。一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来教育培训干部。要把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作为党校培训干部的必备课程,作为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形成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浓厚氛围,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使党员干部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根本标准来考察识别干部。考察识别干部,既要功夫下在平时,又要注意重大关头、关键时刻;既要在“大事”上看德,又要在“小节”中察德,而始终不变的核心一条就是把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根本标尺把紧把牢。三要把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作为“标尺”选拔任用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和规矩意识,把党章中关于干部的要求、《干部任用条例》中的各项规定以及选人用人的“十严禁”纪律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严格按规矩和规则办事,规范选人用人行为。 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一把“戒尺”,来管好干部。强调,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而党章党规党纪就是衡量党员干部是否讲规矩的一把“戒尺”。作为组织部长,要把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主要利器来抓细抓实,牢固树立从严管理就是对干部最大爱护的理念,切实强化干部讲规矩、守纪律。着力在三个“管”字上下功夫。一要真管,让“戒尺”有威力。要把“认真”作为干部管理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建立和完善与党章党规党纪相适应的党员干部管理、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和问责机制,用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制度整治干部队伍管理上的“失之于宽”、 “失之于软”问题,把当干部就必须接受更严格约束的思想得到强化。二要早管,让“戒尺”有柔情。 干部管理重在管早、管孝管在平时。多当“保健医生”,才能少动“外科手术”,对干部应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尤其是要运用好不久前中组部出台的《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让党员干部深刻懂得一个道理: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就是自己最好的“护身符”。三要严管,让“戒尺”有震慑。要从严强化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从严强化党员干部经常化管理监督,从严整治不正之风。落实好《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把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敢于担当、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大胆用起来,把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坚决调下去,时刻让干部感受到身边有一把“戒尺”,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分别简称《党章》、《准则》和《条例》)是我们党为党员干部规定出来要求共同遵守的重要规矩。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强烈的规矩意识,加强道德修养,始终以《党章》、《准则》、《条例》规范自己的行为。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全民守法越来越成为公民的共识和共同的价值追求,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党规更是题中应有之义。而对党员干部来说,《党章》就是一部“大法”,《准则》就是一面“镜子”,《条例》就是一把“利剑”。因此,按“规矩”办事不仅是党员干部的一种责任、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义务。时下一些党员干部缺乏规矩意识,认为只要出发点是好的,“翻围墙”、“抄近路”甚至“闯红灯”都不是问题,热衷于“打擦边球”、搞“下不为例”。这样的结果,就算出发点是好的,目的也达成了,但党纪党规的权威在一次次的挑战中变得形同虚设,更为严重的是它背离了我们党的宗旨和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需要严明党的纪律,更需要靠党员干部发自内心的对规矩的忠诚、对党纪的尊重。古人云:“官有所畏,业有所成”。党员干部只有认真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并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才会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敬畏群众、敬畏责任,才能加强道德修养,才能“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 学党章目的是修党性,学准则目的是正党风,学条例目的是守党纪,三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构成加强党员干部道德修养的根本要素。学党章是前提,学好党章可以提高修党性、守党纪、正党风的自觉性。修党性是根本,党员干部在各个方面表现出来的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性问题,党性强可以自觉摒弃各种不良作风,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守党纪是保证,党的纪律是党员的行为规范,起到警示和惩戒的作用。正党风是目的,党员对党章的学习、党性的修养、党纪的遵守最终都要通过优良的作风和高尚的道德体现出来。因此,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全面掌握《党章》、《准则》和《条例》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始终以《党章》《准则》《条例》规范自己的行为,加强道德修养,做学习、遵守和维护党纪法规的模范。 我们每一个党员入党第一课就是认真学习党章,只有认同党的纲领和政策,才是真正思想入党的合格党员。近日,中办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在倡导教育常态化,学习经常化的新形势下,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关键在于抓党员思想认识,明确党员基本义务,在广大党员中全面弘扬创先争优的优良传统和示范带头的典型引领风尚,真正把学习教育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严于群众的言行规范标准内,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共产党员。 认真学习党章,强化理论联系实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从来不光只是来源于理论基础的,是与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及改革开放的奋斗实践紧密相连的,所以学习党章,做合格党员,首先就是要强化理论联系实际的实践精神。就是要求党员必须要做到,用自身实践成果践行党的纲领和宗旨,表明对党的高度认同和向党作出庄严承诺,坚决遵守党章,切实履行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绝对忠诚,永不叛党。每一个党员都要将入党时铮铮誓词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践行到为民服务宗旨中,一方面用理论指导实践,为实践更好地开展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另一方面以实践中得到的客观规律来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切实把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弘扬到底,将党章的精神在实践中发扬光大,以此作为党员的基本义务在现实工作生活中强化起来,为依法依规治党贡献自己的实践成果。 认真学习党章,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我们党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政党。这个阶级性质就决定了我们党是有组织纪律性的政党,而不是一个散漫的俱乐部或其他社会团体,想进就进,想出就出,自行其是。一旦入了党,就必须以党的宗旨为依归,在党的一个组织中积极工作,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以党的奋斗目标为人生理想,以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追求,摒弃和坚决抵制个人散漫主义,坚持个人服务集体、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纪律,为成为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共产党员而不懈努力。 认真学习党章,深刻践行群众路线。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我们每一个党员都必须时刻牢记,自己永远是普通劳动大众中的一员,必须深刻践行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为民服务为宗旨,时刻牢记我们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必须用于人民;时刻牢记我们来自群众,必须心系群众;时刻牢记我们的责任必须是全力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决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把共产党人该有的艰苦朴素和高风亮节发扬光大。要扎根基层,与群众同甘共苦,在带领群众发家致富、攻坚克难上发挥积极作用,把为人民服务当成共产党员的基本责任,用简单质朴的语言来讲——共产党人就是为广大人民谋幸福的,每一个党员都要做到,人民幸福了,党员同志就快乐了。 认真学习党章,发扬攻坚克难的担当。新中国成立以前,我们共产党人就是民族责任的勇担者,为了新中国的成立和全民族的解放,勇于担当,不怕牺牲,在艰苦卓绝的环境中,带领全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实现了民族解放;在新中国成立之初,面对国家的百废待兴,共产党人更是责无旁贷,哪里最艰苦就去到哪里,哪里最困难就深入哪里,始终坚持在基层奋斗,在问题困难中攻坚,把一个积贫积弱的国家逐步发展强大起来;改革开放以来,更是勇于探索,直面自身问题,敢于接受批评,善于自我批评,在实践中践行真知,在改革中勇立潮头,有自我革新的勇气和直面问题的信心,每一个党员都必须牢记——共产党人始终为的就是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复兴。 在xx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各级党委和纪委要首先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集中统一,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强调,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尊崇党章,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 “党员”与“党章”有着密切的辩证关系,二者相辅相成,“党员”以遵守“党章”为前提条件,“党章”以规范“党员”为根本目的;“党员”推动了“党章”贯彻落实,“党章”规范了党员的行动方向;“党员”脱离党章规范不再冠以“党员”称号,党章失去了党员这个主体将不再具有约束意义。著名党建专家叶笃初表示,党章是党内大法,是党的所有法和制度的总来源,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它是党的整体意志的正式表现。对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来说,党章就是党员行动的根本指南。 在xx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讲话中三次提到了“尊崇党章”这个词,表明了维护党章权威的决心和勇气,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敬畏党章,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章,以正言行。 学习党章,锤炼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当前,一些党员乃至党组织从思想上对党章的认识不够重视,认为党章的约束比较抽象,涉及具体行为约束较少,一些出现违反党章的行为了还浑然不知,最后演变为腐败案件的发生。对党章知识也缺乏了解,大多数党员都是入党时简单了解下党章内容,对党章学习理解不够深刻,致使不少党员甚至不少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根本宗旨、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一些党章中明确规定的、党员应该熟知的基本常识都不甚了解。对党章的思想认识不够和学习不够导致了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加强党章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是当前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需要重点“补课”和“复习”的内容。学习党章,提高党员大局意识,进一步严明党员自身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要求每一个党员干部要在严格自律中加强党性修养,加强自我改造,不断增强学习贯彻、遵守维护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贯彻党章,以正言行,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一些党员干部,对党章贯彻不力,对党章赋予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能认真对待,不能将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转化为自觉的、实际的行动,没有以党章为镜,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因此,党员或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坚决执行党的纪律,使懂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成为党员一种工作和生活习惯,植根于每个党员思想深处。每名党员要争作践行党章的表率,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投身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中去,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章,展现新时期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优先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在《若干意见》提出的七大重点任务中列首位。《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振兴发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既是一项重大的经济任务,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对于全国革命老区加快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和示范作用。 加大以土坯房为主的农村危旧房改造力度、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和农村道路建设、提高特殊困难群体生活水平——四条具体措施,体现了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在短时间内优先解决突出民生问题的具体思路,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人民群众的真切关爱。 从《若干意见》条款看,每一条意见都有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时间节点要求,可谓决心大、措施准、力度强。以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一节为例,该节明确提出:20xx年底前解决赣州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xx”末全面完成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在优先解决好突出民生问题的同时,在发展繁荣社会事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若干意见》也分别提出了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升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社会保障、强化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等措施。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