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法典》观后感心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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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民法典》观后感心得5篇

2021 年《民法典》观后感心得 5 篇 2021《民法典》观后感心得 1 2020 年 5 月 28 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从此,我们迈入民法典时代。新编纂的民法典包括总则编 物权编 合同编 人格权编 婚姻家 庭编 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七编。民法典是对过去民事单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传承继受和创 新发展,一些与时俱进的新理念也体现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变化还体现在,基于立法严谨 性的技术要求,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中表述不够清楚或者不够准确的规定进行了非 实质性修正;基于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对其部分内容进行了实质性修改。非实质性修正主 要包括概念使用与语言表述的改变,部分法律条文中个别词语的改变,句子前后标点符号的 改变等。作为我们法律人,不但要关注民法典中的实质性修改,还要关注非实质性修正。下 面就民法典中的部分非实质性修正谈几点学习心得: 民法典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部分法律条文中的“要求”一词修改为“请求”。立法 机关之所以把“要求”一词修改为“请求”一词,这说明“要求”和“请求”二词的含义肯 定不一样,二者有细微的差别。“要求”是指提出具体愿望或条件,希望得到满足或实现。 而“请求”是指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满足。“请求”含有处于被动地位的意思,希望别人能 按自己的意思办。而“要求”是自己处于主动地位,带有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 编中,除了通过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用“请求”一词外,立法机关用的都是“要求”一词。看 来,在立法者眼里,家事是可以天经地义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么“要求”,要么“请 求”。不过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继承编中,“请求”一词只出现了一次,“要求”一词一次也 没有出现。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个别语句的表述进行 了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 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 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 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 减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只是表达了 当事人有请求的权利,至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支持还是不支持当事人的请求这层意思 并没有表达出来。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 请求”就表达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这层意思 来。这前后的变化体现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实质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个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 典的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后再运用到实务中去,在实务中成熟运用民 法典也需要一个过程。 2021《民法典》观后感心得 2 5 月 28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 月 29 日, 中国政治局举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充分肯定了《民法典》的地位和意义也对民法典的宣传 实施和研究提出了明确的指示和要求。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世之仪表也”。无法则无安,这部关系每一人一生的“百科全书” 已经开启“阅读模式”,各级党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必须占领法治制高点,在党的领导下,立 体布局全面落实民法典精神,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更好地保障人 民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幸福感。 经过党支部党课的学习,《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着“人民至上”,我们不仅要细细体会 和思考背后的含义,更要时时去领悟和践行其中的真谛。 人民利益至上,举起法律武器维护人民利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 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民法典》增强了民事权力种类,确 认和保障民事权力,完善了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回应了人民群 众需求,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进人民福祉。公平正义是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的前提。新时 代下,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后,必然对公平正义有更好层次的需求。要顺应人民的需求, 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民法典》确立了法人制度 代理制度 物权制度及合 同制度等相关民事法律制度,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社 会主义公平正义。 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让《民法典》的精神内化于心 外践于行,融入日常生活,成为 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这部具有着中国特色 体现时代特点 反映人民意志的《民法典》 必将助推“中国之治”跃上更高境界。 2021《民法典》观后感心得 3 2020 年 5 月 28 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以下称民法典),一经公布,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讨论的热点。作为基层干部,就 要蹭这个热点,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同时,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 带头人和老实人,让民 法典根植于心 笃于行。 以人民为中心,问计于民 服务于民,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百科 全书”,因涉及面广,涵盖面深,对每一个人的言行具有很强的约束意义。作为基层干部, 是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的,是人民群众身边的知心人,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始 终做到人民群众在哪里 干部的心就在哪里,人民群众需要什么 干部就要去想什么,人民群 众盼什么 干部就要干什么。只要时时处处想着人民群众,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 之所忧,化人民群众之困,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的实干精神藏在心头 放在嘴上,干群关系 就十分融洽,人民群众就会把干部当亲人,有什么心里话都会跟干部讲,还处处夸奖干部的 好,把干部当成无话不说的亲人,大家共同携手为小康生活齐心奋斗。 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 依法办事,做党纪国法的带头人。民法典第一章第十条规定:“处 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作 为基层干部,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人,也是跟人民群众经常打交道的人,在日常的工作中, 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在服务人民群众领域内的法律法规知识,不仅要熟记, 还要落实在行动上,时刻做到依法行政 依法办事。在民事纠纷 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等调解 化解中,要公平公正依法做好人民群众的调解员,在体现法律的公信力的同时,也是体现基 层干部带头学习党纪国法 应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也是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基层 人民群众中,大力开展学法普法宣法活动,基层干部更要时刻以党纪国法规范言行,在人民 群众中树立学法用法的典范。 以典型为榜样,学有成效 行有标准,做甘于奉献的老实人。身处基层就要为基层人民群众 谋事干事,首先要讲奉献,奉献是指为党和人民的事业 为人民服务 为国家利益至上等甘于 奉献,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要甘于奉献乃至生命。在新冠肺炎救治中的白衣天使 “直播带货”的县长 深藏功名 60 多年的老英雄张富清 排雷英雄杜国富 奋战在脱贫攻坚付 出宝贵生命的黄文秀等都是大家学习的榜样。“人不率,顺不从;身不先,则不信。”作为基 层干部,在学习榜样中 汲取榜样的力量的同时,要在实际的工作中修身做表率,才能做到 学有成效 行有标准 做有样子,就有人民群众的“口碑”,干部所做的事业就会芝麻开花— —节节高。 2021《民法典》观后感心得 4 民法典正式颁布已经进入倒计时状态。这在我国的民事司法体系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那么, 民法典的颁布会给婚姻家事领域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本部民法典颁布生效以后,诉讼离婚的难度将会进一步增加,法官判离会更加审慎,诉讼周 期会变得更长。其中冷静期的设置,意在让双方强化经营的意识,更加冷静理智的对待婚姻 当中的矛盾。笔者提醒大家,遇到婚姻中的小“病”小“伤”不要轻易弃疗,要双方配合 耐 心修复婚姻系统的防火墙。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一场两人共同成长彼此扶持的旅程,不在于 配置多豪华,路线多奇幻,关键在互相配合 一致行动 在取经的路上共同战斗,最终斩妖除 魔 修成正果。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误解彼此的方向,看不懂对方的信号,经历各种心伤。别怕,这些坎坷 都将见证你破茧成蝶的成长。当你看到一路走来自己的成长 对方的成长,你们婚姻之树由 青青幼苗变得果实累累,一切的痛苦都是值得的。 时过境迁,生活变化反映社会发展,生活进步得益于科技发展,民法典为中国创新创造保障 开路。民法典也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伴随着民法典的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中国 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中国名片”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越来越强,中国车 中国桥 中国路 等“中国奇迹”,向全世界展示了中国式的发展。 改革开放 40 多年来,中国人民用勤劳和汗水创造了“中国力量”“中国精神”“中国效率”, 一跃而上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成果来之不易,其中和谐安定 科学规范 风清气正的社会 环境是关键,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的体现,为中国创新创造提供了不断成长壮大的 优渥环境。“小明”的成长记录中国法治改革历程,彰显“中国之治”的力量,一部民法典, 一生守护的人民情怀! 2021《民法典》观后感心得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民法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这次民法典的通过解决了一些修改前法 律没有规定的问题。 一 离婚可能将经历一段“冷静期”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 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设置离婚冷静期,是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来帮助感情没有完全破裂的夫妻挽救不该死亡的 婚姻,有助于减少冲动型离婚。”全国政协委员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解释道。 二 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将归业主共享 小区电梯广告,可谓抬头不见低头见。不少网友疑惑,广告收益到底该归谁所有?民法典物 权编草案做出了解答。 其明确规定:建设单位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 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三 更多未成年人有机会获得家庭关爱 现行《收养法》中,规定被收养的未成年人仅限于十四周岁以下。现实中,介于十四周岁与 十八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则得不到收养机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对收养作出最新规定,其中,被收养人的范围由原来的仅限于十四周 岁扩大为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均可被收养。对此,太琨律(成都)所主任朱界平认为:“对于 被收养人年龄的修改,从立法目的上首先能够一定程度上减少儿童拐卖和非法送养的不法现 象。” 将收养条件放宽至未成年人,将更有利于实现收养制度的价值,实现“幼有所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要求收养人“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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