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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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

‎2020年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动XX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我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  一、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  1、重要意义。教育系统的各级党组织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领导和保证,是党在教育战线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是党在教育事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我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干部的先锋模范和骨干带头作用,在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以及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教育教学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但部分学校(单位)还存在着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作用发挥不够到位、工作开展不够规范、特 色品牌不够突出、党员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  2、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紧密团结和依靠广大教育工作者,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全面推进我市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服务教育事业和学校发展、服务师生成长成才、服务社会进步,为我市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  3、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总体目标是:围绕XX教育改革发展中心工作,致力于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把我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成为推动我市教育改革发展的坚强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主要任务是:(1)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开拓进取的干部队伍;(2)建设一支理想信念坚定、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甘于奉献、勇于创新的党员队伍;(3)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恪尽职守、业务优良、敬业奉献、教书育人的教师队伍;(4)建立一套适应我市教育发展需要、保证教育系统党组织有效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促进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工作机制;(5)按照“一校一品牌”要求,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内容和形式,树立一批体现时代特征、彰显教育特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具有推广价值的党建品牌。‎ ‎  二、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重点内容 ‎  (一)党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和职责 ‎  4、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党和国家赋予教育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在重大问题上和突发性事件中自觉服从和维护国家利益,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目标开展党的工作,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教育的创新优势和科学发展优势。‎ ‎  5、主要职责。中小学校(单位)及幼儿园实行校(园)长负责制,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内容包括:(1)保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2)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开展工作,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校园文化建设;(3)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坚持从严管党 治党,严格党内生活,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4)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集体研究重要人事安排,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考核评价、激励约束等工作,加强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管理等工作,建设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5)加强党的纪检监察工作,推进党务和校务公开;(6)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支持校(园)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和监督决策的实施。‎ ‎  市属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内容包括:(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2)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稳定,促进校园和谐建设。(6)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7)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组织自身建设。(8)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9)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10)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  民办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2)引导和监督学校遵守法律法规,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学校决策机构和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督促其依法治教、规范管理。(3)支持学校改革发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政府职能部门反映学校的合理要求,帮助解决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4)全面加强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5)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6)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代会。(7)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支持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  (二)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 ‎  6、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提高思想认识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结合起来。认真研究教育事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理清发展思路,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积极探索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普通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制条件下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径,形成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工作机制,完善并严格执行党组织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决策程序,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党组织要保证行政决策的落实,书记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 ‎  7、建立与教育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干部选任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等原则,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积极探索既适应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又能保证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有效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严格组织考察,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逐步推行学校领导人员任期制,完善领导人员交流轮岗制度。市属高校领导人员、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包括副校长)在同一学校同一职务上连续任职满10年的,原则上要交流轮岗;公办高中学校校长(包括副校长)在同一学校同一职务上连续任职满10年的,一般应当交流轮岗。加强后备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和管理,建立动态的后备干部队伍。‎ ‎  8、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突出抓好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工作,全面推进人才强教战略。组织实施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重点抓好教育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党务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及时发现和大胆使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人才。大力培养选拔胜任重要岗位工作的年轻人才,改善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加强对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和党务工作者的轮训工作,完善教育人才库建设。关心爱护人才,努力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成长和发展环境。‎ ‎  (三)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  9、做好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由党组织统一领导、成员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全员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教育、管理、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及时研究整改,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加强对基建工程、采购招标、招生考试、专项经费、人事招聘、干部任用、后勤管理等教育系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的监管,严肃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他各类违纪案件。‎ ‎  10、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党组织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作风建设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充分运用教代会民主监督,以及专项审计、巡视督查等手段,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完善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述德述法述党建、谈话诫勉制度以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好班子议事规则,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党务和校务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大力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执纪监督。‎ ‎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推进民主管理 ‎  11、加强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议,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注重系统学习和专题研究相结合,确保集中学习时间。理论中心组学习要与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相结合,开展学习谈心活动,加强沟通交流,做到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共同奋斗。‎ ‎  12、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广泛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大局意识、改革意识和创新意识。深入广大师生和群众,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将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妥善解决师生面临的实际困难,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新技术新平台,与时俱进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  13、扎实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对校园文化建设的领导,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校园文化建设,把校园文化建设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形成既秉承优良传统,又具有时代气息、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引导师生正确处理自身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塑造师德高尚、教书育人的精神风貌。深入开展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邪教思想侵蚀,切实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  14、充分发挥群团等组织作用,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要坚持以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坚持群众路线,紧密团结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实践经验,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支持和保证教代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的制定要广泛征求意见,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规章制度须经教代会审查。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须按规定向教代会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与民主党派负责人的联系制度、信息互通制度、重大政策通报和听取意见制度;认真落实教育系统“两代表一委员”工作通报制度,拓宽代表委员知情参政的渠道和途径。‎ ‎  (五)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  15、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学校(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定,健全组织设置,明确职责要求,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保证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并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健全基层党组织评星晋级机制,强化软弱落后基层党组织整转。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培养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队伍。保障党组织和党员活动经费。‎ ‎  16、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机制,深化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拓宽党员服务网络,建立党员关爱工程、党员先锋岗、到社区报到服务等机制,努力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实施党员发展全程记实制,严把“入口关”,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建立和完善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党员思想状况定期分析、谈心谈话等制度,切实解决党员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定期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  17、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健全党员参与重大事项协商制度,稳步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发展。强化党员主体责任意识,建立相关制度,确保党员正常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激发党员参与党务落实、党内决策和党内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基层党内民主质量,促进基层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  18、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培养党员良好党性党风的规定动作,要常抓不懈,严格执行。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和支部建设等问题。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贯彻支部决议,组织党员学习等。党支部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全面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一日开展党的活动,内容包括传达上级精神、通报重大事项、听取党员意见,以及组织党员上党课、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做到日子好记、时间集中、活动方便,使党员固定活动日融“三会一课”为一体,让党的组织生活更接地气、更好落实。‎ ‎  19、高标准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把好全员参与关,做好思想发动。把好谈心谈话关,深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把好问题分析关,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责任。加强整改落实,解决突出问题,兑现承诺,取信于民。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  三、加强对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  20、理顺教育系统党组织管理关系。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市委教育工委领导组织关系隶属于市委教育工委的直属学校单位和有关民办院校的党建工作,指导市属高校和区、县(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 ‎  21、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以及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党建工作机制。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每年定期开展书记抓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活动。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向本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  22、指导市属高校党建工作。市委教育工委对市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分别行使指导和管理职能。配合市委做好市属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管理工作,参与市委组织部对市属高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等工作。加强对市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党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市属高校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交流工作,研究探讨问题和思路。牵头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做好各级各类党务工作表彰、党代表推选和统战等工作。‎ ‎  23、加强对区、县(市)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每年研究部署全市中小学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指导开展党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和完善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形成指导、定期督查党建工作机制。开展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党建工作交流,研讨新思路、新方法,找准结合点、突破点,提升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依托干部培训中心平台,加强全市中小学校专职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党建理论和实务培训,提高其政治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通过有关媒介,及时总结推广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中的典型经验。‎ ‎  24、加强对民办院校(专修学院)党建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党组织是民办院校的政治核心,在人才培养、思想教育和安全稳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市委教育工委管理的民办院校,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对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所在地或举办部门的民办院校,进一步加强指导力度。争取在条件成熟时成立教育系统新社会组织党委,统一协调全市民办院校党的建设工作。新建民办院校按照《XX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程(试行)》(X两新〔2014〕8号)同时建立党组织。‎ ‎  25、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新路子。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重点在改进,关键在创新。在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中,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针对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探索党建工作新方法,积极探索智慧教育和智慧党建新路子,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把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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