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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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全程监管、确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分工协作与落实责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采取日常监督、重点排查、抽查抽检等方法,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 1、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目标 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屠宰场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 2、质量安全事件控制目标 努力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质量安全合格率控制目标 蔬菜、水果等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坚决杜绝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畜产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监测合格率达到100%,水产品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100%;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监测合格率100%。 4、农业投入品监管目标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业投入品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 三、工作重点 1、加强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力度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农业法律法规。结合送科技下乡、农民知识化培训、项目实施等普及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消费知识,对农资经营人员、种养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进行重点宣传和培训,使初级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明确自己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突出抓好“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积极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业务指导,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证后监管工作,确保全年目标责任任务的完成。一是指导生产基地(企业)建立健全生产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实现农产品可追溯;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监管;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一标”农产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 3、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体系建设。按照上级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要求,以乡镇农业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重大活动期间和主要节假日,加大 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常巡查、监测及咨询、培训与技术指导。 4、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1)强化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组织调查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协调相关部门清理整顿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对无证经营、借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不具备资格条件而经营的要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 (2)强化农业投入品市场日常监管。加强对投入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加大日常执法检查的力度。督促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规范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检查,对禁限用药物要加大清缴力度,坚决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3)强化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推动农业投入品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监督抽检结果、市场主体资格审查、消费者投诉状况等信息,建立诚信档案。 5、加强监督抽查工作。实行例行监测与监督检测相结合,抽检频率。全年对全县范围内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配送中心、屠宰场、养殖场、农业投入品生产及经营环节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25000批次以上,其中蔬菜农药残留2000批次以上(包括水果、甜玉米、食用菌等),畜产品瘦肉精、H7N9等22000批次以上,水产品监测、农业投入品及农业环境监测1000批次。 6、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四项制度”建设。一是全面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制度。引导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带动我县蔬菜、粮食、畜产品、水产品等标准化生产。同时,要求全县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必须与推广标准化生产结合起来实施,引进的业主从事农产品生产必须以实施标准化生产为前提,以加大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定期开展对农民、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等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生产者生产优质安全农产品。二是根据农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地对农产品生产企业推行产地准出制度。三是落实市场准入制度,各部门协同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建立农产品自检机构,做到检测结果及时公布,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禁止在市场中销售,严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四是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督促和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生产台账和记录;引导自产自销户逐步建立生产销售台账和记录;鼓励企业依据市场规则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逐步建立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7、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整合执法资源,明确执法责任;二是进一步落实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和教育制度,持证上岗,规范执法行为;三是落实执法装备,及时高效地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从而实现机构健全、队伍精干、依法行政、保障有力、监督有效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 8、加强部门联合,推进农资连锁店经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在全县逐步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农资行业协会等模式,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名优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9、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应急体系。实行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测相结合,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修订和完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10、全面强化“三品一标”监管。坚持“从严从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好质量、速度、效益的协调发展。重中之重是强化“三品一标”的认证监管,切实提高认证准入门槛,严格认证程序,确保认证工作质量。依法强化证后监督检查,建立退出机制,一旦发现问题,坚决出局。农业部从去年开始将“三品一标”农产品全部纳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范围,加大抽检比例和频率,维护好“三品一标”品牌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11、着力强化舆情监测。抓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与预警信息平台,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定期调度、分析和综合研判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的作用,密切关注公共媒体和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关切,依托执法监管体系和专家队伍及时核查舆情反映的问题。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制度,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反馈机制,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和保护。 四、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2、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承担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本行业或本辖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的日常监管责任人,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认真做好本行业本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3、密切配合,积极应对。要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主动配合,加强沟通与交流,同时,要强化与质监、工商、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制度,形成监管合力,齐抓共管,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统计报表、动态信息和工作进展情况等,做到不瞒报、谎报、缓报。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 4、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不定期检查,重点加强生产源头的监管,落实农产品标准化安全生产技术;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评议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不全面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管责任而造成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事件)或恶劣影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