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读后感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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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读后感5篇

2021《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读后感 5 篇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 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 照执行。三部党内法规的连续修订,深刻体现了新形势新任务下对党的建设工作的新要求, 传递出“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强烈信号,让党建领航巍巍巨轮向着“科学化、规范 化、制度化”的方向行稳致远,也为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政治保障、组织保 障、法治保障。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的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根本,将党的建设摆在各项建设中心 位置,这是政治机关的鲜明本色,更是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的突出表现。“知常明变者 赢,守正创新者进。”不论是党员权利保障新要求新渠道、统一战线新经验新做法,还是地 方组织建设新资源新任务,都要传承好运用好“强党建”这一大“法宝”,牢牢把握住“守 正”和“创新”两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推进新时代党的事业高质量发展。 党建引领,以“大团结大联合”谋复兴,镌刻守正印记。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从面 源污染防治到生态环境“旧貌换新颜”,从一线并肩作战到全球驰援抗疫,从“区域定向” 发展到“抱团”一体化协调发展,从经济社会“短暂停摆”到实现“由负转正”,从“十三 五”成就巡礼到“十四五”蓝图绘就……无不体现着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无不彰显着 党员干部“旗帜定向、服务大局”的鲜明导向,无不凝聚着干部群众“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的磅礴合力。作为一名党员,要乘着“众星捧月式”的良好态势,站稳“守正”的第一方阵, 坚持以“点”带“面”、以区域带动大局的高质量发展引领,发挥人民主体优势,广泛凝聚 群众基础,拓展各条战线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其他综合优势。要围绕中心写好党建引领 “大文章”,学习好、宣传好、继承好百年大党的红色资源、优秀传统和革命精神,自觉对 标对表到具体岗位中,补短板强弱项,在薪火相传、接续前进中奋力书写新时代长征路上的 满意答卷。同时要坚守“谋复兴”的时代使命,利用好发挥好历史进程中的传统优势,用以 科学引导自身“立德、立言、立身、立业”,永葆底线思维和机遇意识,在攻坚克难中保持 战略定力,始终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各项建设的终身课题和永恒印记。 党建赋能,以“大开放大作为”谋发展,孕育创新源泉。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 “互联网+”的广泛覆盖开创了“小指尖上的大党建”新局面,“党建+”扶贫、旅游、治理、 文创等的探索实践在“强党建、领风尚”中完善了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体系……面对“十四五” 规划中“创新”的强大指引,我们必须把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新机制体制等作为“谋发 展”的必由之路,让党建赋能真正实现符合实际、精准量化、提质增速的良好效果。立足新 起点,要在与时俱进、因时而动、因势而谋中推动“党建+”发挥作用,蓄势赋能于科技创 新、民生工程、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全面从严治党、干部教育管理等各个领域,调动一切 积极因素,让党的科学理论与具体创新实践有机结合、融会贯通,发挥“压舱石”“方向标” “指挥棒”综合优势。要破除“老办法”“老思路”解决问题的桎梏,克服“标签化”传统 路径的依赖,在扩大开放、改革创新中重塑格局架构,加速“全景式”“纵深向”发展,扎 实推进体制机制、“孵化”平台、产业集群、人才技术等的有机融合,有效链接干部教育、 培育、评价、考核、选举等渠道,进一步优化创新运转体系。要积极探索“群众需求”下的 “供给”新平台新渠道,在“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的优势发挥下抢抓战略机遇期,夯 实“战斗堡垒”,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好局、起好步,教育引导更多群众发出新声音、建功 新时代。 党建联盟,以“守正+创新”谋大同,擘画宏伟图景。“以守正促创新,以创新强守正” 是实现“天下大同、协和万邦”的主基调,成为积极深化合作、彰显中国担当的正确导向, 有力指引着各条战线的有效衔接、各类资源的加快整合、各个局面的有利转换。要坚持“疏 堵”结合、“标本”兼治、“破立”并举,化守正创新的“最大变量”为党建联盟的“最大增 量”,发挥出一线基层堡垒的政治力量、组织力量,时刻保证“肌体”健康、“细胞”活跃。 守正创新,重在人才。要统筹好各条战线上人才队伍的衔接,特别是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 兴的有效衔接、“十三五”时期的成果巩固和“十四五”时期的成果拓展转化,以党建带团 建,开展“结对共建”党建联盟活动,把标杆“立起来”,把身份“亮起来”,发挥基层队伍 中“带好一个、示范一片”的联动优势。要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震慑相结合,教育引导党员 干部坚守政治立场,校准思想偏差,激发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战斗力,与 时代主题和高质量发展任务同向发力、同频共振,让党的各项建设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篇二】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 100 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中国共产党已经走过了近百 年的风风雨雨。如何在新时代持续助推党的建设与发展,激发百年大党的生机与活力,激励 每一位共产党员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些都是我们亟需应对的时代命题、发展之问。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其中对党员享有的权利给予了细化说明,为把全体党员 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党的 先进性和纯洁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明确履行义务,激活红色“引擎”的内燃力。《荀子·劝学》中有云:“木受绳则直,金 就砺则利”,要永葆百年大党的活力,就需要各级党组织、党员认真遵守党的规矩、遵照党 的条例,切不可搞“一言堂”、搞特殊化,方能持久激活红色“引擎”源源不竭的内燃力。 在新修订的《条例》中就对党组织、党员应当履行的义务作了严正到位的说明,譬如提到“党 组织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员应当增强党的观念和主体意识, 将行使党章规定的权利作为对党应尽的责任,向党组织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等等, 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夯实“战斗堡垒”,让红色“引擎”的时代张力更强大。 筑牢权利意识,激活红色“引擎”的感召力。权责匹配,上下相宜,要激发广大党员干 事创业的热情与积极性,还需要对党员应当享有的权利作进一步的细致说明,方能维护党员 的正当权益,听取党员的合理诉求,保障党员的合法利益。《条例》中对党员享有的各项权 利都作了逐一解释说明,力争做到全领域、广覆盖,多“点位”都能遍布涉及。譬如,在学 习教育方面,“党员有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有权提出教育培训要求”;在建言献策方面,“有 权按照规定在党内参加有关重要决策和重要问题的讨论,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征求意见等活 动”,为保障党员权利连接起一个个纽带和桥梁,让党员更有干劲,也让红色“引擎”的时 代张力更持久。 把稳责任导向,激活红色“引擎”的聚合力。“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在激活红色 “引擎”的聚合力方面,各级党组织还需要切实肩负起责任,进一步把握责任导向,当好凝 聚党性人心的“粘合剂”,步骤要稳、措施得当,力促《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 实效,切实发挥作用。在《条例》中的“保障措施”一章中,大篇幅地提及对党组织的各项 工作要求。譬如,在信息公开方面,“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 围,保障党员及时了解党内事务”;在党内民主方面,“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坚持民主集 中制,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此来确保组织责任履行到位,层层压实职责任务,为党 员合理行使权利打开“绿色通道”,让红色“引擎”的时代张力更稳健。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要彰显红色“引擎”的新时代张力,汇聚起九千多万名党员 的磅礴合力,激发党员以“计利当计天下利”的情怀当好社会主义建设的排头兵、先行者, 也让党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更强,助力其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不断创造出无愧于国家人 民的新的历史伟业。 【篇三】 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是首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 胞。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 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因此,发扬党内民主首当充分尊重全体党员的意愿、 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做到重大决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正使每一位党员“牢 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 心同德”。让其成为推动党内民主的重要力量。党员主体地位的实现程度直接衡量着党内民 主发展程度,党内民主是否实现,关键就看党员的意愿是否做真正表达,党员的创造力是否 充分发挥。 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保障党员权利是前提。要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就要让广大党员直接 而广泛地参与到党内各项事务之中,落实好党章和党内规章赋予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 举权、监督权、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等各项民主权利。一句话就是要保障党员平等享有 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 保障党员权利,制度保障是根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管理就没有约束。制定 党内制度,是制度建党的根本。随着时代发展和党在各个时期任务的变化,党员的权利内容 也在不断发生变化,这也反映了不同时期党对党员的不同要求。新时代,我们党进行的伟大 斗争、建设的伟大工程、推进的伟大事业,都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党的目标任务也将从全 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转变。面对新目标新任务新形势,既需要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也需要更充分地发展党内民主,发挥党员主体作用。而这也 对保障党员权利提出了更高要求。党中央与时俱进,审时度势,对《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 障条例》进行修订,正是让保障党员权利的制度更严密、更管用,更满足发扬党内民主的新 需求。 【篇四】 我们党将迎来 100 岁的生日,回顾历史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壮大的过程也是党员队伍的不 断发展壮大重要里程,因此抓好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就成为党的建设的核心要素。 在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后,和 2004 年的《条例》相比, 其保障的措施做了进一步的深化,在党组织作出重要决定决议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新增规 定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这就在一定范围内征求党员意见,这就充 分保障了党员该享有的权利,可以为我党的事业发展出谋划策,可以更好的指导党员全心全 意投靠党各自工作中去作为新时期的共产党员、乡镇干部,就是要把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作为我们的理想信念,作为抓好本职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的动力和 源泉。要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扩大学习面,建立固定学习制度,在学习的广度和深 度上狠下功夫,以科学的理论、丰富的知识充实自己、提高自己,把自己培养成合格的农村 工作者。为我们全党的事业发展提升创造力、加强凝聚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篇五】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从法律意义上来 说是相对应而存在的,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一个合格公民就是要权利和义务相 一致,而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 用。 11 月 30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此次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强调要尊重党 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推动党员权利保 障工作取得重要成效。这个权利与义务把全体党员更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是维护党内 团结、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崇高威信的重要法宝。 我作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从今以后更要认识和处理好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 一方面提高自身权利意识。增强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好“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用理论武装头脑,保持自己为民服务的初心。另一 方面增强自身责任意识。时刻谨记为党担责、为党尽责,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 解难事,充分发挥好党员先锋带头模范作用。只有每一位党员正确认识好权利与义务之间的 关系,争做合格党员,党的执政能力才能落到实处,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才能不断 增强,党才能始终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才能形成凝聚剂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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