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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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春节期间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春节期间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当前,国内呈现零星散发病例、局部聚集性疫情连发态势,防控 形势极其复杂严峻。为严格落实《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两个尽量”“两个严 禁”“两个一律”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面扎实做好我市冬春疫情 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居民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变化,充分 认识当前疫情防控风险。自觉养成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通风等良 好卫生习惯。进入重点场所和公共场合,必须主动佩戴口罩、出示通 行码、接受测温。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出行,非必要不去人员密 集场所。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前往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在 出行前向所在社区(村)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倡导在当地过年,减 少走亲访友,提倡网络拜年。 二、境外国外来景人员在抵景前 3 天由本人或其亲友向所在社区(村 组)或单位如实报告。抵景后,继续接受属地集中隔离观察 7 天和核 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医学观察 7 天。在居家观察第 7 天 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 自由流动,但尽量少组织和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 三、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从事涉进口物品特别是进口冷琏及口岸装 卸、搬运、运输来景人员,必须在抵景前 24 小时由本人或其亲友向 所在社区(村组)或单位如实报告。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景人员还需 持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到达 目的地后立即引导其到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全程闭环管理,结果 为阴性、且测温正常者,居家做好 14 天的健康监测。从事涉进口物 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返)吉人员需做好 14 天自 我日常健康监测。 四、查获非法入境来景人员后,立即隔离,24 小时内对其进行核酸 和血清抗体“双检测”,结果为双阴性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 在集中隔离第 7 天、第 14 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 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五、酒店、宾馆、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等必须严格落实住宿旅客实 名登记制度、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及时报送制度。发现疫情中高风险 地区或境外国外来景人员,应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六、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要实施网格化管理,组织人员到户、到 人,认真细致进行来景人员信息摸排、登记等,发现国内中高风险地 区和从事涉进口物品及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的来景人员,以及境外 国外、非法入境来景人员一律严格落实上述管控措施。 七、从即日起,各地各单位原则上不举办团拜、联欢、聚餐等非必要 聚集性活动,严禁无防控措施聚集。 八、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 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摸排、登记、管控等职责,加强对重点场所佩戴 口罩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各项 宣传工作,形成浓厚的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控氛围。对落实不力的单位 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市民必须履行自身防护责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的防 控措施,对不听劝阻、扰乱秩序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情节严重者,由公 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