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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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美丽XX”创建暨“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 面貌大提升”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附考核分工表、实施细则)
“美丽 XX”创建暨“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 面 貌大提升”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附考核分工表、实施细则、评分标准、抄告函、督办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 XX 作出的“生态文明之都”和“美 丽中国样本”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践行“两山”理念,持续改善环 境质量,进一步做好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工作,提升城市现代化 治理能力,改善城市环境面貌,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根据市、区统 一部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在 XX 全域范围内开展“城市环境大 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百日集中攻坚行动。 一、总体目标 通过“美丽 XX”创建暨“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百 日集中攻坚行动,以“绣花”功夫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市政设施养护、 日常保洁、园林园艺、景观亮灯等工作,促进城乡洁化、序化、亮化、 绿化和美化。并以此次环境提升行动为契机,坚持短期整治和长效管 理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城乡环境管理机制,为 “美丽 XX”创建扮靓 XX 南大门。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启动阶段(5 月 15 日前)。制定《“美丽 XX”创建暨“城 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各社 区、机关各办(中心)及各下沉部门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制定具体 整治标准和要求;召开部署会,下达工作任务,明确整治目标、时序 安排及完成时间;启动有关专项提升整治工作。 (二)全面摸底阶段(5 月 16 日-5 月 22 日)。各社区、机关各办 (中心)及各下沉部门围绕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按照横向到边、纵 向到底的要求,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逐一登记排查情况,存档备 案,做到底数清、任务明、问题准。 (三)全面实施阶段(5 月 23 日至 8 月 31 日)。各社区、机关各 办(中心)及各下沉部门围绕专项整治计划,狠抓环境提升工作,全 面完成城乡环境质量提升等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城乡面貌有明显提升。 (四)长效管理阶段(9 月 1 日后)。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检 查,拾遗补缺,及时整改,巩固完善提升整治成果,并建立长效管理 机制。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社区及下沉单位的综合考评中。 三、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街道成立“美丽 XX”创建暨“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 百日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三组九大专项组。 组 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副 组 长:XXX XXX XXX XXX XXX XXX 组 员:机关相关科室、相关站所及社区主要负责人 “美丽 XX”创建暨“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百日集 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服务中心,由 XXX 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 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主要职责与区级集中攻坚行动工作办公室(设在区 城管局)沟通对接问题梳理交办、数据上报、日常工作推进和考核协 调等。同时设立三个工作组,分别为: 联合执法组:组长 XXX,副组长 XXX;负责对整个行动中涉及需 联合执法的问题进行部署、协调、推进、落实。 督查检查组:组长 XXX,副组长 XXX;负责对各专项、各社区等 整治行动推进情况、时效等进行检查通报,督促落实。 信息报道组:组长 XXX,副组长 XXX;负责整体推进工作中的对 外信息上报及对内的简报制作;各整治专项组每周至少撰写提供一篇 初稿信息,由信息报导组整合提炼后推送报到。 (一)道路及两侧环境整治专项组 组 长:XXX;副组长:XXX; 牵头单位:公共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属地社区; 工作任务:做好道路两侧标识标牌、市政设施、城市家具、灯光 夜景、道路保洁等方面整治提升,加强高架道路两侧洁化、美化。 (二)河道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组 组 长:XXX;副组长:XXX; 牵头单位: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五水办);配合单位:属地社 区; 工作任务:加强河道水体、景观整治,做好河道护岸、生态景观、 闸站泵站、健身设施、公共厕所、城市家具、标识标牌的管养、维护、 保洁。 (三)公路铁路及两侧环境整治专项组 组 长:XXX;副组长:XXX、XXX; 牵头单位:城建管理办公室;配合单位:属地社区; 工作任务:重点做好公路路面养护和清扫保洁工作,加强对公路 两侧违法建筑、违法广告、废弃场、临时棚舍、违规堆积物的处置, 加强对青山白化、绿化缺失等问题的治理。 (四)建筑工地及周边环境整治专项组 组 长:XXX;副组长:XXX、XXX; 牵头单位:城建管理办公室;配合单位:城管中队、属地社区; 工作任务:加强施工围挡、工地扬尘、工地出入口及现场文明施 工、违法施工的管理。推进施工围挡以外开放式通行道路的市容环境、 城市秩序、施工便道、市政管线保护和环境提升,全面做好渣土运输 车辆的规范管理及夜间施工管理。 (五)城乡综合环境秩序整治专项组 组 长:XXX;副组长:XXX; 牵头单位:城管中队;配合单位:属地社区; 工作任务:从严查处摊店乱摆、机动车乱停、非机动车(共享单 车)乱象、户外广告违法违规设置、渣土乱倒等行为,抓好违规遛犬、 违规垂钓、噪声污染扰民和“僵尸车”管理,大力治理农贸市场周边、 “城中村”及城郊接合部等环境脏乱差区域,重点聚焦地铁站点周边 环境整治。 (六)住宅小区环境秩序整治专项组 组 长:XXX;副组长:XXX、XXX; 牵头单位:城建管理办公室;配合单位:属地社区; 工作任务:结合“美好家园”建设和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 全面做好住宅小区整体环境提升,重点治理小区内垃圾乱堆乱放、毁 绿种菜、饲养家禽、违章建筑及垃圾分类等工作。 (七)绿化环境整治专项组 组 长:XXX;副组长:XXX; 牵头单位:公共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属地社区; 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城市绿化管理水平,加强公园绿地、道路绿 化、滨水(河道、湖泊等)绿地和高架绿化等城市绿化的日常养护、 秩序管理、清扫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工地管理,及时排查处理失管 绿地、缺株死株、黄土裸露、绿化积灰等问题。 (八)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专项组 组 长:XXX;副组长:XXX; 牵头单位:交警中队;配合单位:属地社区; 工作任务:强化城乡交通秩序管理,通过精准数据治理、拓展源 头治理、推进综合治理、彰显法治治理、聚焦专项治理,着力构建道 路交通安全防控治理体系,有效遏制车辆行驶途中乱抛物现象,切实 做好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点周边的非法营运整顿。 (九)农村环境秩序整治专项组 组 长:XXX;副组长:XXX; 牵头单位:公共服务中心;配合单位:相关社区; 工作任务:重点做好社区管理范围内主要道路路面养护和清扫保 洁工作,路面无垃圾(杂物),无暴露垃圾(包括已征未使用区块);生 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等,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的末端处置等工 作。 四、工作机制 (一)闭环处置机制。对市区街道三级排查出来的问题,各专项 组要建立接单、整改、反馈、回单的处置闭环,街道建立九个专项的 组长、联络员群,各专项建立自查整治处置群,确保信息申通、扁平 化指挥; (二)督查检查机制。目前已建立市、区、街道三级督查机制, 各社区在第一时间处理抄告问题整改情况的同时,也要加大自查自纠, 举一反三,防范问题回潮及同类问题发生; (三)通报排名机制。根据市区的督查情况,以及街道对社区的 检查情况,综合社区推进工作力度等,对社区实施排名通报,形成“比、 学、赶、超”氛围; (四)长效管养机制。落实整改一处,管牢一处的方针,特别是 对已征未用土地,道路两侧装修垃圾偷倒等情况建立长效处置体系建 设,彻底杜绝偷倒乱倒; (五)定期例会机制。建立定期例会制度,通报问题情况及推进 进度,协调疑难问题处处置,推进整体工作推进; (六)工作磋商机制。各专项组组长牵头,加强涉及科办(中心) 要的横向联动,为集中攻坚行动提供工作指导和支撑。 五、工作任务 (一)强化领导,统筹部署。各整治专项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 识,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思想发动、 配合协作和统筹推进等工作。根据工作任务明确目标任务、举措,紧 扣时间节点,确保整治工作计划、责任、人员、资金、措施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社区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严格 规范整治,重点破解长期难以解决的“顽疾”问题,做到不留下一处 死角、不漏过一个弱项、不放过一个盲点,尤其是对与其他区交界地 带要有高度敏感性,落实属地责任,对排查的问题实行“零”容忍, 限期整改。 (三)加强督查,争先创优。整治期间要建立联合检查、专项督 查、定期回头看等工作机制,每两周通报整治情况,通过问题抄告、 升级督办等措施切实促进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 如街道排名在 XX 市、XX 区两级出现末三名的情况,对相关责任部 门和责任人严肃追责,并与年度综合考评挂钩。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宣传工具,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工作影响,提高广大群众积极性和主人翁意识, 争取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使社会各方面了解、支持、配合、参与专 项行动,增强主体意识,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五)巩固成果,完善机制。各社区、机关各办(中心)要充分 认识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持之以恒做好专项整治后的长 效管理工作,巩固整治成果。要以本次行动为契机,推进城乡治理制 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附件: 1.“美丽 XX”创建暨“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百日 集中攻坚行动检查考核分工表 2.“美丽 XX”创建暨“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百日集 中攻坚行动检查考核实施细则 3.“美丽 XX”创建暨“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百 日集中攻坚行动检查考核正负面清单评分标准 4.抄告函 5.督办函 附件 1 “美丽 XX”创建暨“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百日集中攻坚行动检查 考核分工表 序号 考核名称 分值 检查考核成绩牵头报送部门 检查考核成绩配合报送部门 备注 1 城市道路及两侧环境整 治 12 区城管局(12 分) 2 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 10 区五水共治办(10 分) 3 公路铁路及两侧环境整 治 10 区住建局(5 分)、区交通运输局(5 分) 4 建筑工地及周边环境整 治 12 区住建局(5 分)、区城管局(5 分) 区公安局交警大队(2 分) 5 城市综合环境秩序整治 12 区城管局(12 分) 6 住宅小区环境秩序整治 10 区住建局(10 分) 7 园林绿化环境整治 12 区城管局(12 分) 8 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10 市公安局交警局(10 分) 9 综合专项督查 8 区考核专班 各专项整治责任部门 10 正面负面清单 4 区考核专班 附件 2 “美丽 XX”创建暨“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百日集中攻坚行动检查考 核实施细则 (一)城市道路及两侧环境整治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1 城市道路环境 卫生清洁 路面无垃圾(杂物)、暴露垃圾 堆;道路无积泥(沙石),道路 晴天无积水,人行道板间、人 行道各类井盖间等缝隙无垃圾 (杂物)。 路面垃圾(杂物)≤3 个扣 0.4 分;路面垃圾(杂物)<5 个扣 0.7 分;路面垃圾 (杂物)≥5 个扣 1.4 分;有暴露垃圾堆(面积≥0.5 ㎡)扣 2.8 分;路面烟蒂≧4 个/200 米,街巷路面烟蒂≧6 个/200 米超过 1 个,扣 0.1 分,超过 100%,扣 0.7 分,超过 200%,扣 2.1 分; 雨水井沟眼积泥(嵌石)扣 0.4;路面积尘≧8 克/平方米,街巷路面积尘≧10 克/平方米超 10%,扣 0.4 分,超过 50%,扣 1.4 分。道路积泥(沙石)长度< 5 米扣 0.7 分;道路积泥(沙石)长度<10 米扣 1.4 分;道路积泥(沙石)长 度<20 米扣 1.75 分;道路积泥(沙石)长度≥20 米扣 2.8 分;道路侧石积尘积 泥厚度≤0.2cm 扣 1.4 分;0.5cm≥道路侧石积尘积泥厚度≥0.2cm 扣 1.8 分;道路 侧石积尘积泥厚度≥0.5cm 扣 2.8 分;路面清洗质量不到位未见本色扣 2.8 分; 交通隔离栏(墩)有积泥(灰)<10 米扣 1.4 分,≥10 米<20 米扣 1.75 分,≥20 米扣 2.8 分;晴天积水<3 ㎡扣 2.1;晴天积水≥3 ㎡扣 3.5 分;冬季路面积水导 致路面结冰扣 3.5 分;冬季路面积水导致路面结冰,导致有责交通事故扣 7 分; (当天暴雨、防台防汛期间除外) 人行道板间、各类井盖间等缝隙有高出道板缝隙的杂草(景观道路单列)扣 0.7 分。 道路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无暴 树圈有垃圾(杂物),烟蒂≧3 个扣 0.4 分;道路(人行道)绿地内垃圾(杂物)≤3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露垃圾堆;绿化无缺株死株、 黄土裸露、积灰积尘等情况。 个(隔离栏内 1 米)扣 0.4 分;道路(人行道)绿地内垃圾(杂物)<5 个(隔离 栏内 1 米)扣 0.7 分;道路(人行道)绿地内垃圾(杂物)≥5 个(隔离栏内 1 米) 扣 1.4 分;道路(人行道)绿地内有暴露垃圾堆(面积≥0.5 ㎡)(隔离栏内 1 米)扣 2.8 分。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 道(含店前道路)路面无油污、 污渍,路面清洗质量到位见本 色。 路面油污、污渍<1 ㎡扣 1.1 分;路面油污、污渍≥1 ㎡扣 2.1 分;冬季路面积 水导致路面结冰,导致有责交通事故扣 7 分。 道路两侧、机动车道、非机动 车道、人行道、侧石无乱涂写 招贴;无生活污水污染路面。 有乱涂写招贴扣 0.7 分;未即时清除,晚上 8 点至第二天早上 8 点的非法涂写, 上午 8 点前未清除扣 0.06 分; 生活污水污染路面<1 ㎡扣 0.7;生活污水污染路面≥1 ㎡扣 1.4 分。 无渣土乱倒、垃圾乱扔等行为。 渣土乱倒、垃圾乱扔等现象发现一起扣 0.2 分。 集中治理农贸市场周边、“城中 村”及城郊接合部环境脏乱差 问题。 市场周边垃圾桶存在分类错误、垃圾混装、未清洗,气味大,有蚊蝇扣 0.2 分/ 次;城乡结合部道路及绿地内发现垃圾每次扣 0.1 分; 雨天路边存在积水,积泥(沙石),冬季结冰等每次扣 0.1 分(当天暴雨、防 台防汛期间除外)。 路灯设施无破损,缺亮;无积 灰积尘。 路灯破损,缺亮抄告后 24 小时未整改扣 0.1 分;发现有积灰的扣 0.1 分; 夏季 6:30 前完成城区主次干道 第一遍人机结合的普扫工作。 道路保洁时间未达到规定时间要求的(每条)扣 8 分;首次普扫未落实扫路车 清扫的扣 2 分。 2 城市道路 环卫设施完好 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设置道路沿线果壳箱。 垃圾桶乱堆放扣 0.7 分;垃圾桶未在规定时限内修复扣 1.4 分。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垃圾桶无乱堆放、垃圾不超出 垃圾桶投放口平面;垃圾日产 日清;垃圾收集容器边无暴露 垃圾、周边地面无垃圾污水、 果壳箱(垃圾箱、桶)等垃圾收 集容器清洗到位,外观无不洁、 污垢。 路面果壳箱、垃圾桶垃圾未日产日清扣 1.4 分;垃圾超出果壳箱、垃圾桶投放 口平面扣 0.7 分;垃圾收集容器边有暴露垃圾扣 1.4 分;果壳箱破损、垃圾桶 破损扣 0.7 分;果壳箱油漆剥落(或严重褪色)、歪斜扣 0.7 分;桶盖未盖好、 垃圾房门敞开未关闭扣 1.4 分;垃圾房破损、锈蚀、外墙面和地面有积存污垢, 周围地面有积存污水扣 2.1 分;垃圾桶乱堆放扣 0.7 分;垃圾桶未在规定时限 内修复扣 1.4 分;果壳箱(垃圾箱、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清洗不到位,外观不洁 有污垢扣 1.4 分;垃圾房未及时清理,有蚊蝇扣 0.7 分。 3 城市道路两侧 盲区清理 可视范围不存在盲区、三不管 地带。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扫(每条)扣 3.5 分;未全路段普扫(每条)扣 2.1 分; 机扫路面应干净,清扫后垃圾未吸净而有成条小堆扣 2.1 分;道路、人行道(含 店前道路)漏扫扣 0.7 分(可视范围暂定 50 米内,有遮挡物的除外)。 可视范围不存在盲区、三不管 地带,抄告后及时采取措施整 改。 属地卫生死角(保洁本底外有相应责任主体的)0.5 分(依照卫生死角落实直 接扣分,不进行加权)。 4 城市道路两侧 公共厕所干净 整洁 公厕内外环境、厕位、墙面、 地面和设施设备整洁干净,无 杂物、作业工具乱堆放、吊挂 现象,无乱晾晒衣物等现象。 内外环境、厕位、墙面、地面和设施设备不洁扣 0.3 分;垃圾桶或纸篓满溢扣 0.6 分;杂物、作业工具乱堆放、吊挂,乱晾晒衣物扣 0.3 分;有蜘蛛网的、有 苍蝇的扣 0.3 分(公厕内灭蚊灯上有少量蚊蝇的不扣分)。 公厕无明显臭味,免费提供手 纸、洗手液。 有明显臭味扣 2 分;未免费向公众提供洗手液和手纸服务扣 2 分。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倒粪处以及大、小便器(槽) 无水锈、尿垢、积粪;倒粪处 以及大、小便器(槽)无堵塞; 沟眼、管道流水畅通;给水、 排污管道无堵塞、破损。 倒粪处以及大、小便器(槽)有水锈、尿垢、积粪扣 0.3 分;倒粪处以及大、 小便器(槽)堵塞;沟眼、管道流水不畅通;给水、排污管道堵塞、破损扣 1 分。 5 城市道路两侧 公共厕所标识 标牌完好 公厕标识标牌设置到位,无缺 失、设置不规范、破损、遮挡、 残缺、歪斜。 标识标牌缺失扣 0.6 分;标识标牌不规范设置、破损、遮挡、残缺、歪斜扣 0.3 分。 (公厕标识标牌包括:指向牌、标识牌、夜间灯光指示牌、厕门男女标识牌、 无障碍标识牌、管理间标识牌、工具间标识牌、坐厕位标识牌等) 6 城市道路两侧 公共厕所设施 设备完好 化粪池、贮粪池、粪池盖密闭, 无缺失、破损、松动;化粪池 井盖出气口无堵塞;倒粪处设 施无破损、上锁。 化粪池、贮粪池、粪池盖不密闭、缺失、破损、松动;化粪池井盖出气口堵塞; 倒粪处设施破损、上锁扣 0.6 分。 公厕墙面、地面无渗漏、破损、 不平整;公厕设施设备无缺失、 破损、生锈,能正常使用。 墙面、地面渗漏、破损、不平整扣 0.6 分;设施设备缺失、破损、生锈或不能 正常使用扣 0.5 分。 (公厕设施设备包括:门窗及锁、窗栅、大小便器、大小便厕位隔断、搁物台 及金属扣件、镜子、洗手池台面及水池、水龙头、拖把池、上下水管、水箱、 水阀、衣钩、灯具、取纸机、洗手液容器、干手器、手纸架、空调器、除臭设 备等。) 公厕洗手供水正常;无照明昏 暗、不亮,无用电安全隐患; 公厕灯具、除臭设备、夜间灯 光指示牌按照规定启用。 洗手供水过小,造成无法正常洗手;昏暗、照明不亮、存在用电安全隐患扣 1 分;灯具、除臭设备、夜间灯光指示牌未按照规定启用扣 0.5 分;灯具上有蜘 蛛网的扣 0.3 分。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公厕无障碍通道能正常使用; 扶手(含靠墙厕位扶手)无缺 失破损、松动不牢固;无障碍 间卫生洁具及辅助设施无缺 失、破损。 无障碍通道不能正常使用扣 1 分(含规定的时间内部不对外开放公厕);扶手 (含靠墙厕位扶手)缺失破损、松动不牢固;无障碍间卫生洁具及辅助设施缺 失、破损扣 0.3 分。 7 道路指示牌 道路路指示牌无锈蚀、污损。 指示牌锈蚀、污损发现后 24 小时未整改扣 0.2 分。 道路指示牌指向正确无错。 指示牌指向错误扣 0.2 分。 道路指示牌按要求进行合杆。 指示牌应当合杆的但未按要求合杆扣 0.2 分。 备注: 1.该项考核总分 100 分,综合评分时按附件 1 比例折算计入总分。 2.本实施细则暂按照《XX 市清洁度评价实施办法(2019 版)》规定的范围、内容、记分方式实施。个别内容有增加、检查频次有调整、巡查机 制有整合。 3.每月(半月、周)积分排名日常考核占 70%、规范类占 10%、综合类占 20%; 4.本表所列项目不设固定分值、不设下限,发现类似问题扣完总分为止;规范类、综合类与 2019 版评价办法相同。 5.整治期间,数字城管采集的、智慧城管 APP 上报的(含志愿者)、市民(绩效员)投诉的、媒体曝光的以及其他方式发现的问题,巡查考核 中没有发现的,均视为一事件列入扣分事项。重复的暂不复计。年度目标或专项对重复件考核有要求的不变; (二)城市河道环境整治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1 城 市 河 道 水清岸净 河面无水草、垃圾、浮萍;河面无蓝藻、 污花、死鱼和阻水物。 河面有水草、垃圾、浮萍,每处扣 1 分;河面有蓝藻、污花、死鱼和阻水物 的,每处扣 2 分。 沿河排水口无晴天排水;无市政、建设 施工工程引起的突发性污水管网检修、 维护、破损等问题。 沿河排水口晴天排水,每处扣 5 分;污水溢流入河,每处扣 5 分。 河岸护岸、绿化、园路无垃圾、杂物, 果壳箱、座椅、凉亭、雕塑无积灰积尘; 园路栈道、亲水平台无积水积泥、垃圾 箱分类设置、河岸无福寿螺。 河岸护岸、绿化、园路垃圾、杂物,果壳箱、座椅、凉亭、雕塑积灰积尘, 每处扣 1 分;园路栈道、亲水平台积水积泥、垃圾箱未设置分类投放、河岸 福寿螺,每处扣 1 分。 2 城 市 河 道 两岸有序 无擅自向河道排水,无未经城市河道备 案取水,无未经城市河道审批建设施 工。 擅自向河道排水,未经城市河道备案取水,未经城市河道审批建设施工,每 处扣 3 分。 无网鱼、电鱼、洗涤、种菜、晾晒,违 章搭建、偷倒建筑垃圾、违章停放车辆。 河道内网鱼、电鱼、洗涤、种菜、晾晒,违章搭建、偷倒建筑垃圾、违章停 放车辆,每处扣 3 分。 无牛皮癣、线缆杂乱、共享单车不规范 停放。 牛皮癣、线缆杂乱、共享单车不规范停放,每处扣 1 分。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3 城 市 河 道 设施完好 河道挡墙、护栏、桥梁无破损;河道无 空洞、塌陷、沉降、倾斜、移位、纵贯 缝等。 河道挡墙、护栏、桥梁破损,每处扣 3 分;河道出现空洞、塌陷、沉降、倾 斜、移位、纵贯缝等,每处扣 6 分。 园路、花坛、凉亭无破损;果壳箱、座 椅、标识标牌无破损或缺失。 园路、花坛、凉亭破损,每处扣 2 分;果壳箱、座椅、标识标牌破损或缺失, 每处扣 1 分。 生态浮岛无破损,曝气机无损坏或脏 乱,水生植物无缺修剪。 生态浮岛破损,曝气机损坏或脏乱,水生植物缺修剪,每处扣 2 分。 绿化无杂草、残桩、死株、枯枝、断枝、 倒伏、不定芽、缺修剪、病虫害、蜘蛛; 绿化无裸露、踩踏小道、空洞。 绿化杂草、残桩、死株、枯枝、断枝、倒伏、不定芽、缺修剪、病虫害、蜘 蛛网,每处扣 1 分;绿化裸露、踩踏小道、空洞,每处扣 2 分。 河道范围内自来水、燃气、电力、网络、 污水等设施无破损、窨井无损坏。 河道范围内自来水、燃气、电力、网络、污水等设施破损、窨井损坏,每处 扣 2 分。 4 全民健身 设施完好 健身设施完好、外观整洁,无锈蚀、损 坏或严重磨损等影响设施正常使用的 问题;健身器材标志牌、功能牌和活动 须知牌完好。 健身外观不洁、表面锈蚀的,每处扣 1 分;健身设施破损、损坏或严重磨损 等影响设施正常使用的,每处扣 2 分;健身器材标志牌、功能牌和活动须知 牌破损、缺失或损坏的,每处扣 1 分。 5 城 市 河 道 盲区清理 可视范围无盲区、三不管地带。 可视范围存在盲区、三不管地带,每处扣 3 分。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盲区、三不管地带内无垃圾堆放、杂物 堆积、违章种菜。 可视范围存在盲区、三不管地带,造成垃圾堆放、杂物堆积、违章种菜的, 每处扣 6 分。 备注: 1.该项总分 100 分,综合评分时按附件 1 比例折算计入总分。 2.本实施细则根据《XX 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实施细则(2019 年度)》结合城市河道环境整治的要求制订。 3.本表所列项目不设固定分值、不设上限,同一位置同一问题原则不重复扣分。 4.整治期间,数字城管采集的、智慧城管 APP 上报的(含志愿者)以及其他方式发现的问题,巡查考核中没有发现的,均视为一事件列入扣 分事项。重复的暂不复计。 (三)公路铁路及两侧环境整治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1 建筑物(堆 场)整治 (30 分) 拆除公路铁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违法 搭建和废弃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桥下违法建(构) 筑物,规范破旧建筑、临时建筑、废品收购站点、养 殖场,清理整治废弃停车场、工厂、加油站等;拆后 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对腾退的土地宜耕则耕、宜绿则 绿、宜用则用。 未按标准完成的,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 清理整治公路铁路红线范围及两侧可视范围内违规、 无序搭建棚舍(彩钢棚),对合法但存在视觉污染、 有碍观瞻的棚舍(彩钢棚),进行材质或色彩改造, 使其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红线范围外未按标准完成的,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 消除“赤膊房”,修补破损墙体,对外墙进行抹灰或涂 料粉刷,使其和周围村居风貌和谐统一。 未按标准完成的,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 清除公路铁路红线内(含桥下空间)及两侧可视范围 内乱堆乱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品废料,拖移 “僵尸车”,消除脏乱差现象。 红线范围外未按标准完成的,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 对违法建设、严重超标的及破旧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 依法拆除,经审批但建设标准低、视觉效果差、布局 不合理的根据农业农村部门要求进行改造或搬移。加 固或拆除塑料大棚,清理废塑料大棚、塑料薄膜、反 光膜等轻漂浮物。 未按标准完成的,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 2 违法广告牌 (10 分) 清理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违法广告牌,清理墙体 广告,做到即拆即清;公路铁路沿线标志标牌设置规 墙体广告每发现一处扣0.1分;大型屋顶广告每发现一处扣0.3 分;高炮广告没发现一处扣 0.5 分。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范,确保无遮挡、破损、歪斜、锈蚀、污损。 3 乱采乱挖(5 分) 全面停止乱采乱挖、非法穿越管线、非法种植等违法 行为,做到即停即清、宜改则改、宜绿则绿。 乱采乱挖、非法穿越管线、非法种植问题每发现一处扣 0.2 分; 未覆绿的每处扣 0.1 分。 4 青山白化(5 分) 采取“应迁则迁,不迁则改”的方法,通过“治旧”、“禁 新”,开展坟墓整治工作,对有条件整体搬迁的坟墓, 搬迁至就近的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对就地生态化改 造的坟墓,去除过大的坟圈和过高的坟背,并进行覆 土植被,周边绿化。坟前要进行植树绿化,在视线范 围内遮盖住整个坟墓,通过改造和整体绿化后,坟墓 与周边自然环境相成一体;对于迁坟后的宜林区域, 进行复耕复绿。 发现一处扣 0.1 分,严重影响视觉景观的每处扣 0.3 分。 5 绿化缺失(5 分) 整治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绿化缺失等影响景观 的现象,确保无死(枯)株、空白段;做好护坡绿化、 修补隔离护栏和绿篱等防护设施。 绿化缺失、死株的 3 处扣 0.1 分,以此类推;存在严重空白的 每一处扣 0.2 分。 6 河塘漂浮物 (5 分) 清理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河面成片漂浮物、病死 动物。 未按标准完成的,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7 露天粪坑(5 分) 结合公厕革命,拆除、填埋露天粪坑,平整土地。对 一时难以拆除、具备封闭条件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的露天粪坑进行门面封闭,待时机成熟时予以拆除、 填埋。 未按标准完成的,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8 污水坑(5 分) 按照城管、环保和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求,推进污水坑 整治。 未按标准完成的,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9 安全隐患 无不满足倒伏距离的危树杆塔、无跨越公路铁路的废 未按标准完成的,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20 分) 弃架空线(缆),跨公路铁路立交桥两侧无非法或未 经审批的附挂管线及危及公路铁路安全运行的排 (漏)水孔、脱落物等隐患。 10 附属设施 (10 分) 落实收费公路标志标线的整改和完善,完成标志牌、 K 桩、百米桩破损、遮挡、不规范、标线不清晰问题 的整改;完成高速公路全线收费站、互通区及主线用 地内种植作物的清理;收费站设施完善,标志标线规 范、完整、清晰,收费区域环境整洁,绿化到位;服 务区硬件设施完善,路面平整,停车、通行秩序井然, 场内卫生整洁;加强入城口环境治理,无野导拉客、 引路,无生活垃圾乱扔,清扫及时,环境整洁有序; 高速公路防撞墙内侧垃圾清扫及时,保洁质量高。 未按标准完成的,每一处扣 0.5 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每发 现一处扣 0.2 分。 备注: 1.该项总分 100 分,综合评分时按附件 1 比例折算计入总分。 2.公路用地红线内由营运单位负责,铁路用地红线内由铁路 XX 办事处负责,红线外由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 (四)建筑工地及周边环境整治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1 建筑工地周边 通行道路平整 及时发现道路病害并按标准做好维修,确保通行道路无 坑洞、无积水、无沉降,人行道无松动、无残缺、无积 水。 现场发现存在的问题,每处扣 0.2 分;未按修复质量 要求或时间要求完成整改的,加倍扣分。导致有责交 通事故的每次扣 1 分。 做好施工范围内的市政管道保护,无占压、损坏市政设 施现象。 现场发现占压市政设施,每处扣 0.2 分;损坏市政设 施,每处扣 0.5 分;未按修复质量要求或时间要求完 成整改的,加倍扣分。 在初步设计文本中应体现施工区域通行道路设计专项, 设计、施工标准不低于原有道路标准,保证有足够的强 度、平整度、稳定性。 设计、施工标准低于原有道路标准的每处扣 0.2 分; 未体现施工区域通行道路设计专项的不得分。 道路清洗要做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含店 前道路)路面、侧石、标志标线见本色,无污渍。道路 绿地(含车道绿化隔离带、人行道绿地)保洁应与道路 保洁同步,做到绿化带内无杂物、无垃圾。 未按要求做好的每处扣 0.2 分,导致有责交通事故的 每次扣 1 分。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2 建筑工地现场 环境整洁 场内道路无积泥(尘)、无沙石,晴天无积水。 未按要求做好的每处扣 0.2 分. 实施垃圾分类,生活区垃圾桶不乱堆乱放,果壳箱、垃 圾桶日产日清,无积存垃圾、无垃圾满溢。 未按要求做好的,每处扣 0.2 分。 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冲洗到位,净车出场,按要求密闭化 运输,无抛洒地漏等违法行为。 每发现一辆车未冲净、未密闭或存在抛洒地漏就出场 的扣 1 分。 3 建筑工地夜间 施工管理 依法依规进行夜间施工审批;无未取得夜间施工作业证 明进行夜间施工的行为;严格禁止中考、高考等特殊时 期进行夜间施工。 每发现一次违规夜间施工行为的,扣 0.2 分;中考、 高考等特殊时期进行夜间施工的,每次扣 1 分。 制定噪声管理制度,按夜间作业证明要求开展夜间施工 作业,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 发现有工地未制定噪声管理制度的,每个扣 0.2 分; 在日常监测中,如发现有工地噪声排放超过《建筑施 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的,每次扣 0.5 分。 4 建筑工地工地 围挡规范 围挡全封闭、无破损、有序。 每发现施工现场一处围挡破损、不修复、管理无序的 扣 0.2 分。围挡未封闭,扣 2 分。 房建工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围挡高度不低于 2.5 米, 市政工程围挡高度不低于 2.1 米。 每发现围挡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扣 1 分。 围挡保持洁化;不得设置商业广告。 围挡脏乱未清洁,每处扣 0.5 分。 按要求制作文明施工公示牌,并在主要出入口外围醒目 位置上墙公示。 公示牌应标注工程信息、参建单位及联系方式等,未 按要求设置告知牌的,不得分。信息不全扣 0.5 分。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5 建筑工地扬尘 治理严格 非施工作业的裸露地面、易扬尘材料、空置 24 小时以上 的土方进行覆盖。 发现细颗粒建筑材料未密闭存放或覆盖的扣 0.5 分, 发现裸土未覆盖或绿化的扣 0.5 分。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和加工场地硬化到位。 发现未按要求场地硬化也未覆盖的扣 0.5 分 外脚架体应 100%安装符合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颜色宜 为绿色),封闭严密,定期清理,保持洁化。 发现密目网不符合要求的扣 0.5 分。 现场设置喷淋、雾炮等降尘设备,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 施保持在线。 设备未安装的不得分;设备安装未正常运行的,扣 0.5 分;设备安装符合要求的,扣 0.5 分。 土方开挖、回填、现场破拆、切割作业,应采用洒水等 湿法作业。 土方开挖、回填、现场破拆、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 业时,未满足要求的,发现一处扣 1 分。 建筑工地现场按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未按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或预拌砂浆的不得分。 6 建筑工地出入 口管理规范 工地出入口硬化到位,主出入口 50 米范围内保持洁化, 无碎砖乱石,无明显污泥、污水。 主出入口 50 米范围内未保持洁化,有碎砖乱石,明 显污泥、污水的,每处扣 1 分。 项目大门口设置冲洗装置和废水沉淀池(三级沉淀),出 土阶段必须安装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工程渣土车、混凝 土搅拌车等物料运输车辆须冲洗干净离场。工地出口处 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 10 米,并应及时清扫 冲洗。 工地出口处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超过 10 米的, 每次扣 0.5 分;冲洗装置和废水沉淀池设计不符合标 准要求的不得分。 备注: 1.该项总分 100 分,综合评分时按附件 1 比例折算计入总分。 (五)城市综合环境秩序整治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1 街面序化管理 加强出店占道经营行为管理执法。 发现出店占道经营每处扣 0.3 分。 从严查处流动无照摊贩和车卖行为。 发现流动无照摊贩和机动车贩卖物品的每处扣 0.3 分。 无违规商业文化促销活动,临时搭建的 场地要限期拆除。 发现未经审批的促销的每处扣 0.3,发现后未限期拆除的每处扣 1 分。 无街面乱张贴、乱吊挂。 发现街面两侧乱张贴,乱吊挂的每处扣 0.2 分。 无人行道散发小广告行为。 发现在人行道散发小广告的每处扣 0.3 分。 集中整治农贸市场周边、“城中村”及城 郊接合部等市容秩序问题。 农贸市场周边、“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区域经整治后,发现市容秩序问 题每处扣 0.5 分。 2 城市空间立面 建筑外立面完好、整洁,无明显脱落和 污迹。 建筑外立面有明显脱落、污迹,立面设施(空调外机架、晾晒衣架、防 盗栅栏、花架、雨篷等)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每处扣 2 分。 夜景灯光设施无破损、无断字缺亮。 城市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功能完好,无缺亮现象,无安全隐患。加强 信息化保护,无网络安全隐患。每发现 1 处景观灯缺亮扣 2 分;每发现 1 处安全(包括网络安全)隐患,扣 4 分。 各类杆线(牌)、箱(桶)、亭设置整齐, 区管设施中,路灯、近人景观灯和配电箱柜等,锈蚀(或油漆剥落)面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无破损,无油漆脱落,无乱吊乱挂,无 牛皮癣。 积不得超过 10%,其他非近人照明设施锈蚀(或油漆剥落)面积不超 过 20%。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户外广告只做减法,不做加法,对新出 现的广告开展集中整治,整治期间暂缓 审批;对户外商业促销活动暂缓审批, 已设立的限期整改。工地围挡、内部建 构筑物及楼盘立面上不得设置广告。 未明确整治本底清单及整治计划的,分别扣 3 分;未按整治计划实施的, 每处扣 1 分;专项行动实施后检查发现新增户外广告的,每处扣 1 分; 未按要求落实督办整改的,每处扣 1 分。违规开展户外商业促销审批的, 发现一次扣 5 分;已开展的商业促销活动,未按期整改的,每处扣 3 分。 工地围挡上不得设置商业广告,每发现一处扣 1 分;在建工地内建构筑 物及楼盘立面上,不得设置广告,每发现一处扣 1 分。 城市高架道路两侧立面干净、整洁,无 乱涂乱写、乱贴广告、积灰严重等问题, 做好立面洁化、美化;高架道路下绿化 内带无卫生死角。 外立面有明显脱落、污迹,每处扣一分;立面设施破损、存在安全隐患 的,每处扣 2 分;存在卫生死角的每处口 0.5 分。 清理整治商场沿街立柱、玻璃等位置违 规设置的广告、贴画。 未落实商场沿街立柱、玻璃等位置违法广告清除工作的,扣 5 分;商场 沿街立柱违规设置广告、贴画的,每处扣 1 分;商场沿街玻璃违规设置 广告、贴画的,每处扣 1 分。 户外广告、招牌等设施无破损、脏污; 功能设施完整;无跨街横幅广告,无安 全隐患。 存在破损、脏污、设施功能不完整等问题,每处各扣 1 分;违规设置商 业横幅直幅、过街横幅的,每处扣 5 分;擅自设置公益横幅,影响市容 市貌的,每处扣 2 分;未落实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安全责任或监管不力 的,每次扣 5 分;未及时发布安全预警的,每次扣 2 分;未督促广告公 司、产权业主做好安全检测、签订安全承诺书的,每次扣 2 分;发生有 责安全事故的,每起扣 5 分;有责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每 起扣 10 分。 3 垂钓管理 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无垂钓现象。 发现垂钓每起扣 0.2 分。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非对外开放垂钓区无垂钓现象。 发现垂钓每起扣 0.2 分。 垂钓区内无垃圾乱扔、非机动车乱停及 售卖现象。 发现乱扔垃圾、乱停非机动车每起扣 0.1 分。 4 “僵尸车”治理 无外观残旧破损失去使用功能的车辆。 整治开始起一个月内清理完毕,一个月后每发现一辆扣 0.3 分。无轮胎干瘪长期停放的车辆。 无严重脏污、贴满“牛皮癣”的车辆。 5 城市养犬管理 加大对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遛犬 不牵绳、粪便不自清等行为管控力度。 发现未系犬绳的每处扣 0.2 分,发现粪便不自清的每处扣 0.2 分。 加大对流浪犬的管控力度。 发现流浪犬的每处扣 0.1 分。 6 车辆停放管理 新建地铁线路每个站点须规划非机动 车停放场地 新建地铁线路每个站口应规划非机动车停放场地,整治开始起一个月内 完成规划方案编制并落实满足需求的配套场地。一个月后未完成规划编 制的,每个地铁站口扣 10 分;已完成规划编制,但未落实满足需求的 配套场地的,每个地铁站口扣 5 分。 地铁站口周边虽在单位红线内部但供 行人通行的场地可划设非机动车停放 区域。 每个地铁站口须划设满足非机动车停放需求的停放区域,整治开始起一 个月内划设完毕,并在原有和新增的每个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内设置编 号,编号根据道路走向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编排。一个月后未划设非机 动车停放区域,或划设的停放区域不能满足非机动车停放需求,仍出现 乱停乱象的,每个地铁站口扣 10 分。 站口周边医院、写字楼、商业体等提供 公共服务的单位内部须增设非机动车 停放场地并对外公开。 站口周边医院、写字楼、商业体等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周边设置引导指 示牌,引导非机动车进入单位内停放场地,通过媒体、报纸、官方网站 对外公开。站口周边医院、写字楼、商业体等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内部 未增设非机动车停放场地的,扣 5 分,未设置引导指示牌引导周边非机 动车进入停放的,扣 5 分,设置不合理的,扣 2 分,未通过媒体、报纸、 官方网站对外公开的,扣 5 分。 站口周边拆迁、待建等闲置土地(绿地) 设置临时非机动车停放场地。 在重点区域站口外边线以外10至30米 已解决非机动车停放场地的地铁口不得施划,施划的每处扣 0.1 分。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安全控制区域以内不得施划停车泊位。 人行道上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及时处罚。 发现在人行道上违法停放机动车(未贴单)的每处扣 0.2 分。 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指定泊位停放,未 设置指定泊位的,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 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占压盲道。 泊位外非机动车每 5 辆扣 0.1 分,占压盲道每辆扣 0.1 分。 站口周边 80 米范围内不得投放互联网 租赁自行车,及时督促互联网单车企业 清理影响行人正常通行的互联网租赁 自行车。 发现投放单车的,每次扣 0.3 分;发现泊位外停放单车每 5 辆扣 0.2 分; 发现指定停车泊位中车辆无序停放发现一处扣 0.1 分;占压盲道每辆扣 0.1 分。 对在慢车道、快车道上乱停放影响交通 的车辆及时查处,对违法未处理达到 5 次以上的机动车依法予以拖离;对人行 道上有 5 次以上违停记录的机动车辆 进行拖移。 未及时拖离的,每辆扣 0.3 分。 备注: 1.该项总分 100 分,综合评分时按附件 1 比例折算计入总分。 2.整治期间,数字城管采集的、智慧城管 APP 上报的(含志愿者)、市民(绩效员)投诉的以及其他方式发现的问题,巡查考核中没有发现的, 均视为一事件列入扣分事项,重复的暂不复计。年度目标或专项对重复件考核有要求的不变。 2.本表所列项目不设固定分值、不设下限,发现类似问题扣完总分为止。 (六)住宅小区环境秩序整治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1 环境整体提升 (20 分) 楼道保洁制度落实到位,扶梯、墙面干 净整洁,窗户玻璃清洁无破损,楼道灯 开启正常。 无楼道保洁制度或执行不到位,扣 1 分;扶梯、墙面有积灰、有污渍, 发现 3 处及以下扣 1 分、多于 3 处扣 2 分;楼道窗户玻璃不干净、有破 损,发现 1 处扣 1 分、2 处及以上扣 2 分;楼道灯不能正常开启,发现 1 处扣 1 分、2 处及以上扣 2 分。 楼梯间、非机动车库及可视范围内楼顶 平台等无杂物、无垃圾。 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停车场库等公共区域及可视范围内的楼顶平 台堆放杂物、积存垃圾,发现 3 处及以下扣 1 分、多于 3 处扣 2 分。 楼道口公示牌内容张贴整齐、无不良信 息。 楼道口公示牌内容张贴无序,扣 1 分;存在不良信息,扣 1 分。 小区道路、绿地无暴露垃圾(杂物)、 无卫生死角。 小区道路、广场、绿地等室外公共区域有暴露垃圾和杂物,发现 3 处及 以下扣 1 分、多于 3 处扣 2 分;存在卫生死角,发现 1 处扣 0.5 分。 路面平整、晴天无明显坑洼积水,窨井 盖无缺失、无破损,雨(污)水口落水 通畅、无污物残留。 路面不平整、存在坑洼积水,发现 1 处扣 0.5 分;窨井盖缺失、破损, 发现 1 处扣 0.5 分;雨(污)水口落水不通畅,发现 1 处扣 0.5 分;落 水口存在污物残留,发现 3 处及以下扣 1 分、多于 3 处扣 2 分。 路灯及景观照明完好无缺失。 小区路灯缺失、破损,发现 1 处扣 1 分;景观照明不能正常工作,扣 1 分。 老旧小区无违规占道经营。 存在违规占道经营现象,发现 1 处扣 1 分。 公共区域整洁有序,公建设施运行正 常,小区健身点、设施完好、无安全隐 患。 室外健身场点设施损坏、存在隐患,发现 1 处扣 1 分 小区无障碍设施设备使用正常。 无障碍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发现 1 处扣 1 分。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小区绿化养护及时,花草树木形态美 观,病虫害防治正常开展,无损毁绿化 的行为。 绿化养护不及时,扣 1 分;花草树木存在空挡、倒枝等影响美观情况, 发现 1 处扣 0.5 分;病虫害防治开展不及时,扣 1 分;存在损毁绿化行 为,发现 1 处扣 1 分。 高层建筑电梯轿厢内部整洁、无杂物, 定时消杀,扶手处挂置免洗消毒液,显 著位置张贴禁烟标志。 电梯运行故障,发生 1 起扣 1 分;电梯轿厢有垃圾和杂物,发现 1 处扣 1 分、2 处及以上扣 2 分;未配备免洗消毒液,发现 1 处扣 1 分;未在 显著位置张贴禁烟标志,发现 1 处扣 1 分。 2 卡口管理规范 (20 分)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人员出入管理 措施,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测查和健康 码检查,按规定登记、报告情况 未按要求落实人员出入管理措施,发现 1 起扣 1 分;未对外来人员进行 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检查,发现 1 次扣 1 分;未按照规定要求登记、报告 相关情况,发生 1 起扣 1 分。 小区出入口卡点设置规范,围挡和值守 点内外物品摆放齐整,值守人员规范、 文明劝导,使用扩音器的音量适当。 小区卡口整体形象不佳,扣 1 分;值守人员仪容仪表和言行举止存在不 足,发现 1 起扣 1 分;围挡和值守点内外物品摆放杂乱,发现 1 次扣 1 分;使用扩音器音量过大,发现 1 次扣 1 分。 加强电瓶车安全出行宣传和出入管理, 劝导骑车人依法佩戴头盔和备案登记, 依法行驶,有序停放。 未开展电瓶车安全出行宣传,扣 1 分;未对没有佩戴头盔的骑车人进行 依法劝导,发现 1 次扣 1 分;未对没有经过备案登记的无牌车辆进行依 法劝导,发现 1 次扣 1 分;小区内电瓶车乱停乱放,发现 1 起扣 1 分。 小区门禁系统具备基本条件的,尽快通 过物业管理部门或物业服务企业对接 健康码平台,落实“一码通”要求,方便 居民直接刷健康码出入小区。 具备基本条件的小区门禁系统未落实“一码通”要求,扣 1 分。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小区统一设置的快递、外卖存放点,以 及小区内部快递存放点,物品存放有 序、摆放整齐,落实专人管理。 快递、外卖存放点杂乱无序,扣 1 分;未落实专人管理,扣 1 分。 3 车辆管理有序 (20 分) 针对当前小区封闭管理实际,制定和落 实有效措施,组织车辆有序进出 车辆进出无序,扣 1 分;未制定和落实有效措施,扣 1 分 对进、出车辆共用一个通道的,及时引 导其中一方主动让行,避免通道堵塞。 引导不力、引发堵塞,发生 1 次扣 1 分。 加强停车管理,严格按照小区停车方案 组织车辆有序停放,防止和纠正不当停 车行为。 未制定明确小区停车方案,扣 1 分;停车管理措施不够有力,扣 1 分; 车辆无序停放现象比较明显,扣 1 分。 对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和消防登高面 的,及时告知、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 门报告。 对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和消防登高面的,未及时告知、劝阻、制止并向 有关部门报告,发生 1 起扣 1 分。 持续加大“僵尸车”整治力度,落实发 现、登记、催告制度,及时上报处理。 未落实僵尸车发现、登记、催告制度并及时上报处理,视情扣 1-4 分。 4 垃圾分类到位 (20 分) 垃圾分类宣传醒目可见,垃圾袋、垃圾 桶等垃圾分类用具及时发放、更换。 垃圾分类宣传氛围不浓,扣 1 分;垃圾分类用具发放、更换力度不大, 视情扣 1-2 分。 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合理。 垃圾分类设施设置不合理,视情扣 1-3 分 垃圾不超过垃圾桶投放平面,垃圾收集 容器无乱堆放、无污迹、无异味,无散 落垃圾。 桶内垃圾超过投放平面,发现 1 处扣 1 分;垃圾收集容器乱堆放、有污 渍、有异味,视情扣 1-3 分;存在散落垃圾,发现 1 处扣 1 分。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大件垃 圾和建筑装修垃圾定点投放、及时清 运。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不够到位,视情分别扣 1-2 分;大件垃圾、 装修垃圾未做到定点投放、及时清运,视情分别扣 1-2 分。 引导、督促居民业主自觉进行垃圾分 类,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垃圾分类齐抓共管合力不强,视情扣 1-3 分;居民业主自觉程度不高, 视情扣 1-3 分;定时定点投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视情扣 1-3 分。 5 行为习惯养成 (20 分) 宣传文明居住理念,引导居民业主强化 自我管理,自觉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居 民公约。 未形成管理规约、居民公约,扣 2 分;管理规约、居民公约的群众知晓 率不高,视情扣 1-3 分;遵守管理规约、居民公约的自觉性不高,视情 扣 1-3 分。 物业服务企业按约履职,做好协助配合 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未做到按约履职,或不配合开展有关工作,酌情扣 1-3 分 对飞线充电、高空抛物、乱丢垃圾、噪 音扰邻、毁绿种菜、饲养家禽、超时装 修、违法拆改、违章搭建、非法群租、 电梯吸烟等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 存在飞线充电、高空抛物、乱丢垃圾、噪音扰邻、毁绿种菜、饲养家禽、 超时装修、违法拆改、违章搭建、非法群租、电梯吸烟等行为,发现 1 起扣 1 分。 加强对小区遛犬行为的管控,对不在规 定时间遛犬、没有按照规定牵领、没有 及时清理粪便的,应予劝阻,不听劝阻 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未及时劝阻不在规定时间遛犬、没有按照规定牵领、没有及时清理粪便 等不良行为,视情扣 1-3 分;应当报请有关部门处理而未及时报告,发 生 1 次扣 1 分。 结合“美好家园”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 提升,健全完善物业综合管理长效机 制,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合力。 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联动、协商共建的小区治理机制尚不健全,视情扣 1-3 分;业主委员会作用不够明显,视情扣 1-3 分;物业服务企业按约 履职、协助配合不够到位,视情扣 1-3 分;物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 化解机制不够有力,视情扣 1-3 分。 备注:满分 100 分,五个项目各 20 分;如一个项目扣分之和超过 20 分,则该项目不得分,综合评分时按附件 1 比例折算计入总分。 (七)园林绿化环境整治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1 绿地管理秩序 (15 分) 绿地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档案资料完整、详尽,工作 人员统一着装上岗。(3 分) 绿地管理制度未得到全面落实的,扣 0.1 分;养护作业 人员未穿有反光条的工作服上路作业,扣 0.1 分。 绿地秩序良好,无违章占绿、无违法建设、无违法停 车。(3 分) 一旦发现违章占绿或违法建设情况,每处扣 0.05 分, 未及时查处,加倍扣分。发现违法停车现象,每处扣 0.05 分;发现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每处扣 0.05 分。 绿地无乱堆乱放、晾晒衣物现象。(4 分) 有乱堆乱放杂物、晾晒衣物情况的,每处扣 0.05 分; 可视范围绿化无盲区、三不管地带。(1 分) 可视范围内发现绿地盲区、三不管绿地,每处扣 0.05 分 树干无钉子、铁丝及及擅自缠绕或悬挂亮灯装置等破 坏树木生长的物件。(4 分) 每发现一处扣 0.05 分,未及时整改的,加倍扣分。 2 绿地环境卫生 (15 分) 绿地整洁,无垃圾杂物,墙面无涂刻、无招贴。(3 分) 绿地不洁的、有溢土现象,每处扣 0.05 分;墙面有涂 刻、招贴的,每处扣 0.05 分。 园路、园桥、铺装整洁卫生,无垃圾杂物、无明显积 泥积尘。(2 分) 有垃圾杂物、大量积泥积尘,每处扣 0.05 分。 亭、廊及其它园林建筑和小品立面整洁卫生、无其他 杂物。(2 分) 亭、廊及其它园林建筑和小品立面不洁,每处扣 0.05 分。 坐凳、座椅、路灯、果壳箱等各类设施立面整洁卫生、 无其他杂物。(3 分) 绿地内的坐凳、座椅、路灯及公厕等各类设施不洁,每 处扣 0.05 分;有杂物堆积,每处扣 0.05 分。 绿地内水体整洁卫生、无漂浮杂物、无杂生水生植物。 (1.5 分) 水体不洁,每处扣 0.05 分;有漂浮杂物,每处扣 0.05 分;有杂生水生植物,每处扣 0.05 分。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植物叶面干净、无杂草、无明显积尘积灰。(1.5 分) 叶面不洁、积尘严重,有杂草,每处扣 0.05 分. 垃圾日产日清,不过夜,无卫生死角。(1 分) 垃圾未及时清理,每处扣 0.05 分。 园林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或现场焚烧,在指定地点进 行粉碎作业,并进行无害化处理。(1 分) 园林废弃物乱倒,每发现一处扣 0.05 分;一旦发现焚 烧现象,加倍扣分。 3 设施维护 (15 分) 绿地附属设施完好、分布合理、放置整齐、保持清洁。 (2 分) 设施不齐全、不洁,每处扣 0.05 分。 园路、铺装地坪平整,无大面积破损、无积水、无淤 泥。(2 分) 有积水、积泥,每处扣 0.05 分。 亭、廊、假山、喷泉及其它园林建筑小品保持安全, 及时修缮,维护良好。(2 分) 园林建筑及小品破损,每发现一处扣 0.05 分。 金属构件设施无明显锈斑、油漆剥落现象。(2 分) 有明显锈斑、出现油漆剥落,每处扣 0.05 分。 坐凳、座椅、路灯、果壳箱和垃圾厢房等各类设施完 好无破损。(3 分) 绿地内坐凳、座椅、路灯、果壳箱、垃圾厢房和公厕各 类设施破损,每发现一处扣 0.05 分。 供水、供电、排水、喷灌等管网设施维护良好。(1 分) 管网设施破损,每处扣 0.05 分。 指示牌、禁令牌、宣传牌放置合理,醒目、完整、规 范。(1 分) 各类指示牌破损,每处扣 0.05 分。 树穴有侧石,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不黄土裸 露。(1 分) 树穴侧石破损、无覆盖物,每处扣 0.05 分。 树木支撑规范、统一,无断桩、坏桩,桩位扎缚规范 化。(1 分) 支撑不规范、有断桩、坏桩,每处扣 0.05 分。 4 植株树冠丰满、完整、茂盛,骨架均匀,叶片生长正 植物生长不健康、影响景观效果,每处扣 0.1 分。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园林树木(15 分) 常,具有观赏效果。(2 分) 按立地条件,对植物进行精心养护,使植物健康生长, 具有良好的城市绿化景观。(2 分) 未进行正常养护,造成景观质量下降,每处扣 0.1 分。 植株无徒长枝、病虫枝、过密枝、并生枝、交叉枝、 下垂枝、枯枝、伤损枝、碰线。(2 分) 植物修剪不及时,有明显徒长枝、病虫枝、枯枝、伤损 枝、碰线枝的,每处扣 0.05 分。 垂直绿化植物健康、管护合理,达到正常生长量。(2 分) 垂直绿化养护不及时,有死株缺株,造成空秃的,每处 扣 0.05 分。 对危树及时采取修枝、加固或申报更换等措施,遇灾 害性天气及时组织进行抢扶。(2 分) 未及时做好应急管理措施的,每处扣 0.1 分,造成严重 后果的,加倍扣分。 无大型和缠绕性、攀缘性杂草。(2 分) 有杂草,每处扣 0.05 分。 当年新栽植物成活率达 95%以上,树木成活率 98%以 上;长效养护绿地树木保存率 100%,无缺株、死株。 (3 分) 乔木及大、中型灌木每死、缺一株,扣 0.05 分; 小灌木死、缺株明显,每处扣 0.05 分。 5 行道树 挺拔健壮 (5 分) 行道树要有群体特色效果、树干挺直,选用的品种、 规格相对统一,无缺株,补植树品种、规格(树高一 致,胸径误差≤20%)应保持一致,树冠须保留骨架(3--4 根一级主枝)枝。(2 分) 补植行道树品种不一致、规格差别明显、补植行道树未 保留骨架,每株扣 0.05 分。 树穴内基本无杂草,无杂物、无黄土裸露。(1 分) 有杂草、杂物,每处扣 0.05 分。 及时抹芽,主干及一级枝不定芽不超过 15cm。。(1 分) 不定芽较多的,每处扣 0.05 分。 采用合理的修剪方式,根据立地条件适当控制植物高 度和冠幅,不影响道路交通视线和设施。(1 分) 未及时合理修剪,每处扣 0.05 分。 6 花卉植物 景观优美 精心设计、种植、养护,有全年用花计划,做到四季 有花,花期整齐,图案美观,布置效果良好。(2 分) 花卉布置形式不合理、造型欠整齐美观的,每处扣 0.05 分。 花卉植株生长健壮,花色艳丽,始花期方可上花坛种 植,株行距适宜,不露底土。(2 分) 花卉植株生长不健壮,花色不艳丽,每处扣 0.05 分; 花卉株行距不适宜,每处扣 0.05 分;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6 分) 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无杂草垃圾。(1 分) 缺株倒伏、枯枝残花,每处扣 0.05 分。 宿根类花卉植物及时翻种、断根、间删。(1 分) 未及时进行翻种、断根、间删,每处扣 0.05 分。 7 草坪地被 生长健壮 (8 分) 草种基本纯正,生长茂盛,边缘线清晰,有一定厚度, 草根不裸露。(2 分) 长势差、草坪边缘线不清晰的,每处扣 0.05 分; 常绿草草种不纯正,每处扣 0.05 分。 草坪基本无杂草、无空秃,护栏等防护设施完好美观。 (2 分) 草坪有空秃的,每平方米扣 0.05 分; 草坪无明显枯黄现象,草高不超过 8cm。(2 分) 草坪明显枯黄,每处扣 0.05 分;草坪修剪不及时,每 处扣 0.05 分; 草坪保持整洁,无明显石块、杂物、果壳纸屑及其它 各类垃圾。(2 分) 草坪有各类垃圾和石块的,每处扣 0.05 分。 8 病虫害防治 及时到位 (6 分) 提倡综合防治,以防为主。病虫害危害应控制在不影 响观赏效果范围之内。(2.5 分) 未及时防治导致出现大量死株的,每块绿地扣 0.1。 其中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 10%。(1 分) 有明显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导致行道树大面积落叶或死 亡的,每发现一处扣 0.05 分。 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 20%。(1 分) 有明显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已导致行道树大面积落叶或 死亡的,每发现一处扣 0.05 分。 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1.5 分) 绿化带有明显病虫害危害面积超 20%、严重影响景观效 果的,每块绿地扣 0.05 分 9 园林土壤 肥力良好 (5 分) 土壤疏松,无积水,根据植物特点与气候情况及时施 肥,增强土壤肥力。(2 分) 土壤板结、有明显积水的,每处扣 0.05 分; 栽培基质应具有一定的透水、透气、保肥能力,无板 结与龟裂现象。(1 分) 栽培基质板结、有龟裂的,每处扣 0.05 分; 土壤无块石及建筑垃圾。(2 分) 土壤有块石及建筑垃圾,每处扣 0.05 分。 10 绿化工程 严格实行“XX 市建设工程控尘十条”,全面落实扬尘治 理“8 个 100%”相关要求,做好每日洒水降尘,湿法作 未按要求严格落实的,每发现一个项目,扣 0.1 分,造 成严重后果的,加倍扣分。 序号 类别 整治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扬尘控制有效 (10 分) 业,净车出场。(2 分) 苗木搬运过程中无土球松散、泥土飞扬洒落,苗木种植 后及时浇水,土层低于侧石 3-5cm,防止溢土。(2 分) 苗木搬运过程中土球松散的,每处扣 0.05 分;新种树 木高于侧石而造成溢土现象的,每处扣 0.05 分。 超过 24 小时暂不种苗的区域采取土工布覆盖。(2 分) 未按有关规定未覆盖,每处扣 0.1 分。 对封闭式、项目投资规模 200 万以上、施工面积 10000 ㎡以上且工期在 3 个月以上的园林绿化在建工地,在 开工后一月之内基本完成扬尘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工 作,确保监测工作正常开展。(2 分) 未按要求安装,每发现一个项目,扣 0.1 分;安装后未 开展正常监测工作的,每发现一个项目,扣 0.1 分。 对于需要落实临时覆绿等控尘措施的暂不开发土地, 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覆绿;有条件地块可以采用景观化 处理方式。(2 分) 未按要求及时覆绿的,每个地块扣 0.1 分。 备注: 1.该项总分 100 分,综合评分时按附件 1 比例折算计入总分。 2.本实施细则暂按照《XX 市园林绿地养护质量检查评分细则》规定的范围、内容、记分方式制定。部分内容有增加、检查频次有调整、巡查 机制有整合。 3.本表所列的十大项是日常考核中的内容,每个项目均设有固定分值,发现类似问题扣完单项分数为止。 4.整治期间,养护抄告平台、第三方采集的、志愿者上报的、市民(绩效员)投诉的的以及其他方式发现的问题,巡查考核中没有发现的, 均视为一事件列入扣分事项。重复的暂不复计。 (八)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类别 考核标准和要求 评分办法 备注 1 严处重点交通 违法 (20 分) 加强桥梁、快速路等货运车辆超限、超 载、闯禁等违法管理,按照发现一起查 处一起,行动期间无涉及城市桥梁、快 速路等道路基础设施安全事故发生。 桥梁、快速路等大货车超限、超载、闯 禁等违法行为,每次扣 0.1 分;涉及城 市桥梁、快速路等道路基础设施安全事 故,每次扣 20 分。 对违法大货车企业所在地予 以扣分。 加大酒驾、毒驾、闯红灯等重点违法查 处,无因上述违法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 发生。 酒驾、毒驾等重点违法,每次扣 0.1 分; 因酒驾、毒驾、闯红灯等重点违法行为 引发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每次 扣 10 分。 1、对酒驾违法行为驾驶人饮 酒场所所在地予以扣分;2、 对毒驾违法行为车辆驾驶人 实施吸食毒品违法行为场所 所在地予以扣分;3、对闯红 灯车辆驾驶人居住地予以扣 分。 加强“文明行车”管理,加大对机动车 司乘人员在城市道路乱扔垃圾、车窗抛 物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车窗抛物等违法行为,每次扣 0.05 分。 因乱扔垃圾,车窗抛物等违法行为引发 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每次扣 10 分。 对私家车驾驶人居住地或营 运车辆企业所在地,予以扣 分。 深入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活动,未礼让 斑马线的车辆控制 1 辆/15 波过街行人以 内。 因未礼让斑马线引发交通事故致人重 伤、死亡的,每次扣 10 分。 对肇事车辆驾驶人居住地予 以扣分。 2 严查工程运输 车 (30 分) 源头管理:以工地为原点,工程运输沿 途为线,组织开展工程车驾驶员“原点授 教”,确保授教率达 100%。 开展“原点授教”,授教率未达到 100%, 每人次扣 0.2 分。工地未落实“五个一” 工作,每次扣 0.5 分。 对工地所在地予以扣分。 路面管理:重点查处超速、闯红灯、故 意遮挡、污损号牌及不按规定悬挂号牌 等违法,无因上述违法引发的重大交通 事故发生。路面管理:重点查处超速, 闯红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及不按规 定悬挂号牌等违法,开展空地结合整治,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超速、闯红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及 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每次扣 0.1 分;因上述违法引发交通事故致人重 伤、死亡的,每次扣 10 分。 对工程运输车辆企业所在地 和工地所在地同时予以扣 分。 3 严管电动自行 车 (30 分) 源头管理: 对电动自行车发生伤亡交通 事故的,一律抄告其居住地所在社区 (村)、所在单位,开展“以一促十”宣 教,确保宣教率达 100%。 落实《XX 市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 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工作措施关于开展 源头治理行动的要求。未发文宣传教育 的社区(村)和企业,每次扣 1 分;未 落实管好小区(企业)“小门”( 即社区、 小区、企业未执行电动自行车人“三不” 制度,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出小区, 不戴头盔进小区,不戴头盔在小区内部 骑行。),每次扣 0.5 分。 1、未发文宣传教育的社区 (村)和企业对电动自行车 驾驶人居住地和工作单位所 在地同时予以扣分;2、未落 实管好小区(企业)“小门” 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居住地 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予以扣 分。 路面管理: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 逆向行驶、骑机动车道、无牌套牌等 5 类违法行为,同时按照“七个一律” 措 施从严查扣车,扣车率达 100%。 电动自行车发生伤人事故,负同等以上 责任,每次扣 1 分;电动自行车发生交 通亡人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每次 扣 5 分。 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居住地 和工作单位(企业)所在地 同时予以扣分。 驾驶人管理:对电动自行车三次(含) 以上交通违法、、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 法的驾驶人一律到训诫室和说理说法点 进行宣教,溯源宣教率达 100%。 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三次(含)以上交 通违法、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每次扣 0.1 分;含以上情形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伤 人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每次扣 2 分; 含以上情形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亡人 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每次扣 10 分。 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居住地 和工作单位所在地同时予以 扣分。 外卖快递管理:交通违法推送抄告,落实 企业督促开展源头教育和内部惩戒,全 市外卖、快递骑手违法大幅下降,路口 守法率达 85%。 对外卖骑手重点交通违法,每次扣 0.1 分,对电动自行车发生伤人事故,负同 等以上责任,每次扣 2 分;电动自行车 发生交通亡人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每次扣 10 分 对电动自行车外卖员外卖企 业所在地予以扣分。 4 严控违法停 车 ,建设“绿 色停车位” (20 分) 主干道违法停车的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对影响通行且无法联系驾驶人驶离的, 一律拖车。 主干道(同路段)违法停车超过 3 辆/公 里,每条道路扣 0.3 分。 违法停车所在地予以扣分。 加强非机动车辆,特别是共享单车(含 电动单车)在车行道乱停放的管理。 发现非机动车车行道乱停放的,每 5 辆 扣 0.1 分。 对企业所在地和违停所在地 同时予以扣分。 严管的同时,在医院、学校、菜场、综 合体等周边两年内设置不少于1000个24 小时开放的限时长临时停车位(绿色停 车位)。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绿色停车位的,每少 于 10%扣 2 分。 所在地予以扣分。 备注:1.该项总分 100 分,综合评分时按附件 1 比例折算计入总分。 2.“绿色停车位”建设实施内容:2020 年 7 月 1 日前,在商贸区、药店、便利超市、公厕、农贸市场等临时停车需求大、停车资源紧缺的场所, 在其周边有条件的道路上,建成不少于 1580 个“绿色停车位”(设置限时 20 分钟、30 分钟临时停车位,临时停车位每处配备 1 台停车位检测 相机、1 台落地存储终端,并根据车位数量设置倒计时显示屏)。其中,上城区不少于 100 个、下城区不少于 200 个、西湖区不少于 200 个、 江干区不少于 200 个、拱墅区不少于 200 个、滨江区不少于 150 个、景区不少于 30 个。萧山区、XX 区不少于 100 个、其他区县(市)不少 于 50 个。 (九)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推进小组综合督查考核细则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办法 1 督办件跟 踪督查 领导交办件整改并落实 长效措施 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省领导交办件扣 2 分,市级、区级主要领导交办 件扣 1 分,其他市、区领导交办件扣 0.5 分;长效监管不力,导致问题重复发生的,每发现 一次扣 0.5 分。 媒体曝光件整改并落实 长效措施 被国家、省、市主流媒体曝光的问题,未在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的分别扣 3、2、 1 分;长效监管不力,导致问题重复发生的,每发现一次扣 0.2 分。 市级、区级督办问题整 改并落实长效措施 未在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扣 0.2 分;长效监管不力,导致问题重复发生的,每发 现一次扣 0.1 分 2 热点问题 随机抽查 数字城管重复发现的问 题; 有奖举报平台重复举报 的问题。 长效监管不力,导致问题重复发生的,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 3 问题及时 解决率及 提高数字城管及信访的 及时解决性 数字城管每周问题及时解决率低于 98%的,每发现一次扣 0.1 分;信访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作 出及时回复的,每次扣 0.2 分。 备注: 1.该项总分 8 分,扣完为止。 2.督办件跟踪督查相同事项按最高分扣分,不重复扣分。 3.热点问题随机督查累计扣分。 附件 3 “美丽 XX”创建暨“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百日集中攻坚行动检查考 核正负面清单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内容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1 正面清单 领导批示肯定 整治效果明显,特色亮点做法被领导批 示肯定的。 省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加 2 分;市级、区级主要 领导批示肯定,加 1 分;其他市、区领导批示 肯定,加 0.5 分。 媒体正面报送 整治效果明显,特色亮点做法被国家、 省、市主流媒体报道的。 被国家、省、市主流媒体报道的,分别加 2 分、 1 分、0.5 分。 整治成果、先进经验 推广 整治效果明显,特色亮点突出,在市组 织召开现场推进会,在全市得到推广成 功经验的。 市级层面组织召开的先进经验现场推进会的, 根据成效予以加 1 分、0.5 分。 2 负面清单 领导点名批评的指 向性问题 城市环境管理不到位,受到省、市领导 批评的。 省主要领导批评扣 2 分;市级、区级主要领导 批评,扣 1 分;其他市、区领导批评,扣 0.5 分。 主流媒体曝光的问 题 城市环境管理不到位,被国家、省、市 主流媒体曝光的。 被国家、省、市主流媒体曝光的,分别扣 2 分、 1 分、0.5 分。 备注: 1.该项总分 4 分,负面清单扣分扣完为止;正面清单加分上限 4 分。 2.负面清单同一事项按最高分扣分,不重复扣分;正面清单同一事项按最高分加分,不重复加分。 附件 4 抄 告 函 XX 单位: 根据《“美丽 XX”创建暨“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 提升”百日集中攻坚行动检查考核实施意见》总体部署,问题 排查组对你单位环境大整治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一 些问题需立即整改(见附件)。请你们高度重视,及时整改, 并举一反三,在辖区和线上范围内开展针对性整治,落实长效 监管措施。请将整改情况于 X 月 X 日前及时反馈 。 附件:问题清单及现场照片 联系人:XXX,电话:XXX XXXXXX XX 区“美丽 XX”创建暨“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 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X 月 X 日 附件 5 督 办 函 XX 单位: 根据《“美丽 XX”创建暨“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 提升”百日集中攻坚行动检查考核实施意见》总体部署,问题 排查组对你单位环境大整治工作进行了现场复查,发现存在一 些问题仍没有有效整改,需立即整改(见附件)。请你们高度 重视,及时整改,落实长效,必要时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请将整改情况于 X 月 X 日前及时反馈。 附件:问题清单及现场照片 联系人:XXX ,电话:XXX XXXXXX XX 区“美丽 XX”创建暨“城市环境大整治、城市面貌大提升” 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X 月 X 日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