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2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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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健康扶贫“三个一批”工作实施方案及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健康扶贫“三个一批”工作实施方案及扶贫工作实施方案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部署和全国健康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要求,组织对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贫困人口开展分类分批救治,精准推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健康保障,制定本行动计划。 、工作目标2017年-2020年,对核实核准的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下同),根据患病情况,实施分类分批救治,确保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行动措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 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大病专项救治,按照“三定两加强”原则,对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集中救治。 确定定点医院。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确定大病集中救治定点医院。 定点医院原则上设置在县级医院,县级医院不具备医疗条件的,可设置在上级医院,要建立疑难/重症病例的会诊、转诊机制,充分利用对口支援巡回医疗、派驻治疗小组、远程会诊等方式做好救治工作。 2.确定诊疗方案。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已发布的相关诊疗指南规范和临床路径,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制订符合当地诊疗服务能力、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 要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药品和耗材,严格控制费用。 定点医院要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缩短等候时间为农村贫困家庭大病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3.确定单病种收费标准。 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要求,按照“有激励有约束”的原则,以医疗服务合理成本为基础,体现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参考既往实际发生费用等进行测算,制订病种收费标准4.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制订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相关指标,组建重大疾病临床诊疗专家组,开展质量管理、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对定点医院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定点医院要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完善各项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5.加强责任落实。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制订救治工作方案,指导组织实施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集中救治工作,2018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覆盖。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具体组织落实,结合实际,逐步扩大集中救治病种。 地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行挂图作战,对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分类分批集中救治。 (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 开展慢病患者健康管理,对患有慢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签约健康管理。 1.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 为每位农村贫困人口发放张健康卡,置入健康状况和患病信息,与健康管理数据库保持同步更新。 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县为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每年开展1次健康体检2.实行签约服务。 组织乡镇卫生院医生或村医与农村贫困家庭进行签约,鼓励县医院医生与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组成医生团队与贫困家庭签约,按照高危人群和普通慢病患者分类管理,为贫困人口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 对已经核准的慢性疾病患者,签约医生或医生团队负责制订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提供签约服务。 需住院治疗的,联系定点医院确定诊疗方案,实施有效治疗构、医疗机构之间基本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相关医保、救助政策在定点医院通过同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完成“一站式”结算,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未建立统一信息平台的,实定点医院垫付、定期联审、统一结算的方式,确保减轻贫困患者看病经济负担。 4动员社会力量救助。 充分发挥慈善医疗救助作用,鼓励支持相关公益慈善组织通过设立专项基金等形式,开展重特大疾病专项救助。 依托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向社会公众进行募捐,精准对接特殊困难家庭,减轻或免除个人费用负担。 三、组织实施(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责任。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会同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每年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将“三个一批”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纳入各地健康扶贫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各级党委、政府要将“三个一批”行动计划作为本地脱贫攻坚和深化医改主要任务,进行重点研究部署省级卫生计生部门、扶贫办会同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监等部门制订本省(区、市)“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细化方案和政策,明确责任和要求,加强指导考核,推动落实。 六两娱要关,以小当,菜酊计划,组织全面实施。 (二)广泛动员部署,夯实工作基础。 要将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明确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今后四年的重要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医务人员参与,充分发挥村级计生专干在推动健康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积极动员组织乡镇、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基层工作力量,做好人员组织、政策宣讲、工作对接,确保“三个一批”行动计划有序推进。 (三)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要组织安排乡村两级医务人员或计生专干为农村贫困人口建立健康扶贫工作台账。 在进一步核实核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病情况基础上,组织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患病情况核实核准,及时将其纳入健康扶贫救治范围。 完善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监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和因病致贫返贫情况,实时更新数据。 (四)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深入开展。 通过设置宣传栏、广告牌、发放宣传单等各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和农村贫困人口对健康扶贫政策和“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的知晓度。 加强总结交流,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特别是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为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健康扶贫“三个一批”工作实施方案扶贫工作实施方案2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结合调动行业优势资源,精准施策,切实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负担,杜绝“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奠定基础、目标任务脱贫攻坚期内,根据市委、市政府和潍坊市卫健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让贫困人口“看得上病、看的起病、看得好病、少生病”的工作目标推动健康扶贫工作步步深入、扎实推进、提质增效。 2018年完成12名患病贫困人口(截至2018年12月数据,动态变化)救治任务。 2019年巩固提升健康扶贫帮扶成效,探索建立健康扶贫长效机制,2020年全面完成健康扶贫工作任务,基本建立起健康扶贫长效机制。 三、落实措施(一)健全信息动态管理机制。 根据市扶贫办动态调整数据,核实核准患病贫困人口身份信息和疾病信息,及时纳入健康扶贫信息系统管理。 做好信息录入及有关信息变更调整,做到患病贫困人口身份信息、疾病信息、救治信息、工作进度、工作成效“五个清楚”。 规范填报省健康扶贫动态管理平台与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数据和信息维护,提高填报数据质量,为精准开展健康扶贫提供科学支撑(二)全面落实大病集中救治工作。 严格按照患病贫困人口救治“三个一批”工作要求,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责任落实,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认真做好大病救治工作。 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严把医疗质量管理,在救治中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药品和耗材。 进一步加大农村患病贫困人口救治力度,扩大救治病种。 配合扶贫、医保等部门为贫困人口建立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的“五重保障”,确保患病贫困人口应治尽治,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建立综合服务窗口,继续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三)做实做细慢病签约服务管理。 按照自愿和应签尽签原则,优先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 重点加强签约贫困人口中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与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按病情分类分层提供针对性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积极做好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工作。 结合《潍坊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治疗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从2019年3月1日开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免费治疗。 (五)切实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及贫困家庭0到3岁婴幼儿营养增补工作。 大力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识,不断提高贫困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深入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19年将建档立卡的贫困计划怀孕夫妇全部纳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标人群。 认真做好国家针对0-18岁贫困患病儿童实施的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和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 以“关爱新生命”公益项目为依托,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0到3岁婴幼儿免费资助配方奶粉,提高贫困家庭婴幼儿营养状况,降低育儿成本。 (六)积极推进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 针对重点贫困人群和健康危险因素普及健康知识,加强慢性疾病、常见疾病防控和健康教育,引导贫困群众逐步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七)着力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 10个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村卫生室服务全覆盖。 2019年起,从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选派优秀卫生人才到扶贫重点乡镇和薄弱卫生院担任业务院长。 加强贫困村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到2020年,全市按照服务人口1-1.5‰配备乡村医生,每所贫困村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或具备专科以上学历乡村医生。 结合“万名村医能力提升计划”,实行向省重点贫困村倾斜政策,适当增加培训名额。 开展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健康扶贫政策培训加强对各级健康扶贫干部的培训轮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 (八)确保贫困人口应享尽享健康扶贫政策。 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先诊疗后付费”和“两免两减半医疗机构减免等政策。 2018-2020年,将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县乡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系统。 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让贫困患者继续享有健康保障各项惠民措施。 (九)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 指导社会组织、公募基金公司企业和爱心人士精准对接健康扶贫需求,创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健康扶贫公益品牌项目。 推动各类卫生健康公益项目向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地区倾斜,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健康扶贫事业。 健康扶贫“三个一批”工作实施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3近日,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保监局和省扶贫办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至2020年,对核实核准的患有大病、重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政策,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根据这个政策安排,湖南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住院可报销90%以上费用方案规定,湖南省对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补助主要实施提高、两补贴、一减免、一兜底”综合保障。 “三提高”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且大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对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等9种大病(简称“9种大病”)的低保对象和非低保对象住院治疗患者,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负费用,医疗救助分别按照70%、50%的比例救助。 “两补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财政给予50%以上的补贴,特困人口全额补贴;参加“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的保费,当地政府给予不超过90%的保费补贴“一减免”罹患9种大病者实际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50%的减免兜底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赔付等综合补偿及定点医院减免后,剩余合规自付医药费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减轻或免除个人负担。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