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安全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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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安全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市食品安全保障应急预案范文 为确保我市供给全运食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按照“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各方联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制定本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依照职责分工,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分析、排查和预测,并制定有针对性地措施和处置预案,防止全运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属地负责。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辖区内的全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辖区全运食品的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靠科学,加强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恪尽职守、通力合作,及时上报和通报信息,一旦有事故苗头发生,迅速采取控制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是指由我市提供的在全运食品及其原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经营、消费等)引发众多人数病亡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全运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总体负责全市全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主要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其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全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二)全运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贸易局、体育局的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应急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在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全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市全运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新闻报道、善后处理、事故调查五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员,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市卫生局分管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建立稳定的全运食品安全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市全运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新闻报道组:由市新闻办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市新闻办分管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制定宣传报道方案、确定宣传报道口径,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新闻报道;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事故信息的监控、管理和指导,正确引导舆论。‎ ‎4、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所在地政府负责,当地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市全运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5、事故调查组: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并及时向市全运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各工作小组的参加部门,由市全运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确定。‎ 其它部门在各自职责的范围内,根据市全运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全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支持。‎ 四、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评估 ‎(一)监督管理 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畜牧、贸易、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坚持日常监管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加强对全运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供全运会食品生产单位的监管。‎ ‎(二)事故报告 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全运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全运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市全运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三)事故评估 市全运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奥运全运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食品安全专家或责成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奥运食品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事故的类别、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进行科学的评估确认。‎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有关专家评估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全运食品安全事故,由市全运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全运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市全运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 六、事故应急措施 ‎(一)全运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的同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市全运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市全运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市全运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市全运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它事项 ‎(一)全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二)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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