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稳定应急预案范文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道路运输稳定应急预案范文

道路运输稳定应急预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掌握维护公交出租汽车及道路运输行业稳定工作主动权,依法妥善处置公交出租汽车及道路运输行业集体上访、异常上访等涉稳事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严格依法处置,依照相关政策处置的原则;‎ ‎(二)坚持疏导教育、果断处置的原则;‎ ‎(三)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行为界定 公交出租汽车及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依照本预案进行处置:‎ ‎(一)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阻塞交通的;‎ ‎(二)在国家机关门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打横幅、散发传单、张贴或铺设大小字报,发表煽动性言论的;‎ ‎(三)在国家机关静座、长时间滞留的;‎ ‎(四)在国家机关纠缠、侮辱、威胁、跟踪、殴打工作人员和接待人员的;‘‎ ‎(五)在国家机关破坏公私财物、制造混乱的;‎ ‎(六)接访人员已接待完毕,仍不离开,继续纠缠,妨碍正常工作秩序,经教育无效的;‎ ‎(七)带枪支弹药、爆炸物、有毒物品和管制刀具等有碍公共安全的器物到国家机关办公场所的;‎ ‎(八)将老人、病人、残疾人和婴幼儿遗弃在接待场所的;‎ ‎(九)罢运、阻塞客运站的;‎ ‎(十)其他严重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客货运输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组织机构及任务分工 ‎(一)组织机构:*县公路运输管理县运管所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交出管办,由付卫东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二)任务分工:在县运管所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运管所相关科室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1、公交出管办:负责本辖区公交出租汽车行业涉稳事项;负责协调本辖区道路运输行业涉稳事项并及时向县运管所领导反馈相关情况;受理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协助县运管所相关科室和相关部门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办公室:受理来信、接待来访,为信访人提供有关咨询服务;受理信访事项和受理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参与协调有关信访问题;协助相关股室调查、研究、分析信访情况。‎ ‎3、安全稽查股:坚持依法处置,疏导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妥善处置异常上访事件,配合办公室认真做好接访工作;组织协调处理有关信访问题;对发生在县运管所机关办公楼的异常上访事件,及时与公安机关衔接,确保一定警力执法,保障县运管所机关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4、运输股: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调查、研究、分析涉及客货运输行业稳定的事项,负责提出解决问题方案;参与协调处理有关信访问题;发生罢运、阻塞客运站时,及时赶赴现场,依法进行处理,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化解涉及市外运输的信访,并负责调集应急运输车辆确保正常的市场秩序。‎ ‎5、驾培办: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调查、研究、分析涉及驾培行业稳定的事项,负责提出解决问题方案;参与协调处理有关信访问题。‎ ‎6、财务股: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调查、研究、分析涉及经费方面的事项,负责提出解决问题方案;参与协调处理有关信访问题。‎ ‎7、交管站:负责协调本辖区道路运输行业涉稳事项;并及时向县运管所领导反馈相关情况;受理上级机关转办、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协助县运管所相关科室和相关部门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五、处置方法 ‎(一)所领导和各股室要准确掌握公交出租涉稳情况,及时化解矛盾,将不稳定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要特别关注集体上访的动向,对可能发生的群众集体上访,要根据实际,积极稳妥地予以处置。对已经发生的集体上访,县运管所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做好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把信访人带离现场,力争将群众稳定在当地,防止矛盾激化升级,有效阻止、拦截信访人到市、上省、进京。‎ ‎(二)参与协调公交出租汽车及道路运输行业稳定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规范自身行为,讲究信访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三)对集体上访等涉及稳定的事项,一经发现,辖区交管站、公交出租办要立即向县运管所维稳领导小组报告,县运管所维稳领导小组应尽快安排人员到现场,摸清基本情况,劝解群众逐级有序上访。同时,县运管所相关股室或县运管所办公室要立即通知涉事单位领导和属地交管站有关负责人及时赴现场做好劝返工作。‎ ‎(四)当上访人员情绪激烈,不选派代表反映情况,行为异常,难以疏导控制时,可视情况在有关部门配合下有组织地将上访人员接到指定场所进行接访。‎ ‎(五)来访人员离开后,由相关股室负责跟踪落实问题的处理情况,县运管所办公室督促协调。‎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