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工作调研报告(共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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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工作调研报告(共二篇)

宗教工作调研报告(共二篇)‎ 宗教工作调研报告(共二篇)‎ ‎(篇一)‎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总体安排,侨民宗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就“**区宗教场所现状”开展了调查研究工作。自4月以来,多次赴区民宗办进行专题调研,又向区发改委、规土局等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并分别走访了灌顶禅院、延寿寺、九峰禅寺、东禅古寺、基督教九亭聚会点等宗教场所,组织侨民宗工委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考察了基督教临时点及资庆寺等,注重实际,立足当下;实地察看,座谈交流;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切实把宗教场所恢复及发展现状,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使宗教事业有序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及相关情况 ‎**作为**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发源地,宗教和宗教场所也有显明的特点。一是教派众多,历史上就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所谓“五教”齐全。二是历史悠久,影响力大,如佘山天主教堂素有远东第一教堂之称,**清真寺为**地区最古老的清真寺,西林禅寺、东岳庙在江浙沪一带都有较大的影响。‎ ‎(一)摸清底数,是抓准宗教工作的关键。随着**经济社会有序发展,人口的大量导入,区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信教群众日益增长的宗教生活需求与我区宗教场所相对紧张之间出现的矛盾,对现有宗教场所分布情况摸清底数,是工作的出发点。目前,全区现有区级宗教团体4个,分别是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和基督教两会。教职人员有152人,其中佛教111人,道教10人,伊斯兰教3人,天主教11人,基督教17人。经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37处,其中佛教12处,道教3处,伊斯兰教1处,天主教10处,基督教11处。截止**年底,信教群众9.6万人;自**年以来,全区各宗教活动场所每年接待参加宗教活动的信教群众超过百万人次。‎ ‎(二)多措并举,是满足信教群众的需求。为缓解我区宗教场所紧张的状况,相关部门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情况分析,提出具体方案,切实解决“短板”。如针对春节、圣诞节、开斋节等安保工作中出现的宗教场所空间狭小、拥堵等问题,及时向有关宗教团体提出意见建议,鼓励内部挖潜,提高寺观教堂的空间利用率,增加容量,切实暂缓目前宗教场所紧张的状况。同时,创新工作方法,寻找工作出路,及时化解信教群众的实际困难。如针对九亭地区,基督教非法聚会点增长较快的状况,加强与九亭镇政府的沟通联系,研究探索解决办法,以租赁某企业厂房的方式,临时落实基督教信徒的活动场所,及时到民宗机构备案,暂时缓解了信教们的“燃眉之急”。(三)强化监管,是促进良性循环的必然。自**年,我区在全市率先建立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体制,对全区所有宗教场所实行财务报告备案,重大经费开支报批,聘请社会审计部门进行年度财务审计的一系列财务监督管理办法,有效规范其财务工作,维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展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管理的专项工作,对全区所有的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认定和资格审查。目前,全区152名教职人员中,经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93名,未认定备案59名,有效实现了民族宗教界内部的规范化建设和制度化管理,确保宗教团体和场所有序步入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的轨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的民族宗教工作总体上处于健康有序的发展阶段,但随着外来人员大量导入,现有的宗教场所数量不足与广大信教群众正常宗教活动需求之间的矛盾已经显现,在宗教工作中突出存在着场所布局不够合理和宗教场所产权关系急需理顺等问题。‎ ‎(一)总体布局不尽且不够合理。目前,我区宗教场所从总量上看数量不少,但在区域布局上还不够合理。在佛教方面,点多但不平衡性突出。如叶榭、泖港等浦南地区,现仅有1处场所(普善讲寺),且该场所规模小,交通不便,房屋破旧,作用发挥不明显;佘山、小昆山等西北片地区,也仅有1处场所,与该地区的信教群众数量不相匹配。在道教方面,现仅有场所3处,且都分布在城区,分别是岳阳街道的东岳庙,广富林街道的关帝庙和永丰街道的观音堂。在基督教方面,方松街道和广富林街道的基督教信众比较集中,但场所建设是个空白点。而九亭地区也是基督教信众比较集中的地区,为了解决场所问题,**年应急租用了一幢工业厂房作为基督教临时活动场所。但从现在实际来看,选址不太合适,而且在工业厂房内活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产权不明问题相对突出。宗教场所基本上都是在改革开放后陆续恢复和重建的。其中一部分是在落实宗教政策时作为宗教房产归还给宗教团体,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基于满足信教群众参与宗教生活需要而逐步恢复和新建的。由于当时房产和土地资料未能保存或保存不全,造成产权归属难以界定,导致产权登记不能办理。在后来陆续恢复和新建的宗教场所中,大都是在乡镇和乡村之中,有的是向集体购买土地,有的是零散小场所集中置换,有的通过租赁方式。在当时的背景下,由于宗教场所的特殊性,相关部门和宗教团体对产权的意识都很淡薄,导致了这一工作的相对滞后。目前,全区37个合法宗教活动场所中,土地证、房产证两证齐全的场所仅17个,不齐全的场所20个。由于产权不明,两证不齐,导致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相关设施的配套、安全措施的改建等各方面都难以实施,部分宗教场所提出的有关请求,因土地、规划手续不齐而不予受理。这一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将给宗教场所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一定的制约和隐患。‎ ‎(三)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宗教场所的自养能力较为薄弱,场所建设和管理资金紧缺;有些场所由于年久失修,部分设施和房屋损坏较严重,特别是一些地处偏远、周边环境差,存在治安、防火、防盗等安全隐患,尤其遇到宗教节日,场所较小的容纳量同日益增长的信教群众之间矛盾突出。有些场所因涉及有关规划需求,建设只能暂停;有些场所因缺少“两证”,无法安装相关设施设备。同时,着重加强宗教管理工作者的业务知识学习,便于更有效地做好宗教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三、意见建议 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序推进了我区宗教事业及场所的发展建设。面对现实情况,针对工作实况,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勇于责任担当,主动实践创新,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立足全局,增进共识。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合理规划宗教场所布局的重要性,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围绕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的目标,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创造性。相关部门间要增强全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相互理解支持,努力形成共识,共同做好我区宗教场所合理布局工作,使信教群众宗教信仰得到保障和满足,积极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根据我区宗教场所布局现状,在充分考虑**总体发展规划、人口规模、信教群众分布、人口迁移和导入等诸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本着“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认真分析研究,共同出台指导性文件,从机制和体制上确保宗教场所布局的合理,为完成“十三五”期间提出的设立6处宗教场所奠定扎实基础,不断满足信教群众的宗教生活需求。‎ ‎(二)聚焦现状,突破创新。落实我区宗教场所合理布局设想,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区人大有关委室要积极向下了解实情,向上及时反映,结合市人大正在修订的《**市宗事务条例》,强化工作监督,使我区宗教场所合理布局的推进工作有法可依。区发改委要结合规划编制工作,会同民宗办、规土局等部门合理布局区宗教场所,并将其纳入专项规划之中。区规土局要在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时,正确处理好规划的统一性与周边环境建设的灵活性的关系,将宗教场所用地列入城市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并在控制性详规中予以落实。区规土局、房管局等部门要立足现状,靠前服务,为解决宗教场所办证难问题提供支撑。有关街镇要树立“以块为主”的理念,采用老庙基置换、旅游开发、公益性划拨等办法,优化辖区内宗教场所配置,实质性地推动我区宗教场所合理布局工作。‎ ‎(三)尊重历史,规范管理。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主动化解用地矛盾,主动破解建设瓶颈,对宗教场所开展地籍调查,形成“一处一档”的基础数据,为妥善解决历史产权不明晰等问题奠定基础。要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规范管理”的原则,集中开展宗教场所房地产权登记工作,使我区经批准、登记的宗教场所能尽早确立合法地位,促使宗教场所产权逐步给予清晰界定,尤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加大推进宗教场所产权登记问题的有效解决。同时,要切实加强宗教场所日常管理,围绕“尊教不是放任”的理念,肩负起时代的变化、时代的要求,必须早跨一步、早进一步,促进宗教事业在规范中发展,在管理中提升,为我区宗教事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四)完善机制,增强合力。区政府要结合我区五大教的现实情况,围绕即将出台的《**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的相关条款,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各街镇采取横向联合、上下联动的方式,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对一些符合要求,可以新建、改建、扩建和修缮的宗教场所进行分类指导,帮助扶持,使其尽快适应地区布局与信教群众的主客观需要。要按照统一规划,逐步实施的原则,注重宗教场所的修缮工作,重点打造和完善一批精品宗教场所,以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的需要,真正使之在传承文化传统、弘扬宗教文化、构建宗教和睦、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彰显积极作用。‎ ‎(篇二)‎ 为全面了解我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情况,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的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龙新萍副主任为组长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专题调研组。6月下旬,调研组深入到三县二区和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以及10多个宗教活动场所、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研,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市宗教团体参加的专题汇报,全面了解**年以来我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     一、宗教工作现状 ‎   ‎ ‎  我市现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4大宗教,至**年底,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470处,重点宗教活动场所8处。我市宗教事务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信教群众总量保持平稳。二是宗教工作任务较重。表现在宗教活动场所分布广,信教群众诉求增多,宗教工作的管理难度和工作量增大。三是宗教事务管理总体上规范有序。近年来,全市宗教领域未发生过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上访事件。‎ ‎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的主要做法 ‎      我市高度重视宗教工作,积极适应宗教工作新形势,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促进了我市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宗教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多项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推广。‎ ‎   (一)加强领导,注重建立健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机制。市、县区都成立了以统战部长为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和研究解决宗教领域问题,努力推进宗教事务管理“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工作机制建设。普遍建立了县、乡、村(社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乡镇、村(社区)两级责任制,明确乡镇“一把手”为宗教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全国首创乡镇建立宗教片区中心场所,挑选政治素质较高的人担任场所负责人和联络员,直接与县区民宗局对接,报送基层信息,实现宗教事务工作“零距离”管理;县区通过抓好宗教片区中心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各宗教活动场所(包括民间信仰场所)建立健全活动管理、安全管理、财务财产管理等制度。芦溪县9个乡镇宗教片区中心场所探索出“片区中心场所+”模式,管理效果良好。‎ ‎   ‎ ‎ (二)依法管理,实现宗教活动场所规范有序。一是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法规政策,努力提高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信众的法治意识。二是夯实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在全国首创了宗教活动场所“五簿三册二帐” (民主管理组织会议记录簿、学习教育记录簿、慈善事业记录簿、安全检查情况记录簿、大事记录簿,信教人员花名册、常住人员花名册、暂住人员花名册, 固定财产登记帐、收入支出明细帐)民主管理模式,统一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的民主管理、活动管理、财务管理、文物保护、场所安全管理等多项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三是持续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宗教团体、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换证”工作;实行大型宗教活动事前审批事后监督检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治理;积极排查化解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做好宗教领域反邪教工作,使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逐步实现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   ‎ ‎ (三)严格执法,坚决制止和查处宗教领域违法违规事件。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宗教事务管理原则,加大了查处违法违规宗教活动工作力度。一是开展了佛道教“两乱一化”(乱建寺庙宫观、乱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和宗教活动场所商业化)专项整治工作;**年以来全市共制止和查处宗教场所非法建设或“未批先建”违规行为13起。二是持续开展了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非法组织及非法宗教活动的专项整治。**年市民宗部门联合市公安、国安、有关高校及县区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一起涉高校非法宗教组织“活石团契”及其非法宗教活动;次年9月又及时制止了原“活石团契”成员在高校寻找基督徒信仰者的非法行为,做好后续防范教育工作。**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非法宗教活动15起,依法取缔基督教私设聚会点4处,成功教育转化300余人,有力抵御了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市高校的渗透和传播。三是依法积极稳妥处置宗教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及矛盾纠纷。**年以来,全市共妥善调处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32起,维护了我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    (四)积极引导,尊重公民合法宗教信仰和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并重。正确处理与宗教界的关系,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引导宗教界发挥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正能量作用。一是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工作。在宗教界大力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教职人员的认定、备案等工作。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宗教维稳工作措施日益强化。三是鼓励和支持宗教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积极引导宗教界服务和回报社会,**年全市宗教界助残救弱帮扶500多人,发放各类善款60多万元;**年全市宗教界积极为“防艾关怀”、“全国助残日”等活动提供义务服务300多次,累计捐款280多万元,受益群众**多人。四是大力支持挖掘整理、弘扬宗教文化,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举办了首届杨岐禅学思想学术研讨会,形成相关论文100余篇;上栗县积极与中国社科院对接,使杨岐宗教学研究基地落户杨岐普通寺,并如期举行了揭牌仪式和“合作与发展”座谈会;已编撰完成各宗教志和近80万字的《杨岐派史》,正在编撰《萍乡宗教旅游》一书。‎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总体来看,我市的宗教领域基本保持和谐稳定,宗教工作也得到逐步加强,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不容忽视。‎ ‎    (一)学习和宣传党的宗教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还不够全面、深入。主要表现在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和宗教工作人员对党的宗教理论、政策法规和宗教工作基本知识缺乏深入的学习和全面了解,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宗教事务管理业务不熟,应对能力不强,存在不敢管、不会管、不愿意管的现象。‎ ‎    (二)部分县区宗教工作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基层宗教工作队伍不稳,力量薄弱。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部分乡镇、村宗教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乡镇宗教干部基本为兼职,多数时间忙于中心工作,且经常调换,乡镇、村两级宗教工作队伍不稳定,人员不足,经费短缺。‎ ‎    (三)宗教工作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一些难点问题的破解力度还不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宗教领域与外省市甚至与国外的交往日益增多,一些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和多样化,宗教工作任务增多且管理难度更大。如佛道教“两乱”和商业化现象屡治不绝,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情况仍然存在,宗教渗透久渗不停。少数县区宗教事务部门与公安、国安等有关方面没有全面建立起联动协调机制,不能形成全覆盖的工作网络,影响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力度。‎ ‎      四、建议 ‎      各级政府和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要提高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进一步做好我市的宗教工作。‎ ‎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对宗教事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大对全社会的宗教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多渠道多方式地面向社会、尤其是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大力开展党的宗教政策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让遵纪守法守教义教规意识和爱国爱教思想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宗教工作环境。要加强对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学习培训,尤其要加大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讲力度,增强他们的政策、法律水平和宗教学识,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绷紧“宗教工作无小事”这根弦,进一步重视宗教工作,切实将“四个纳入”(即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纳入党委、政府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教学内容)落实到位,切实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   ‎ ‎ (二)进一步规范基层宗教工作组织建设,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宗教工作重点在基层。一要继续加强和落实好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充分发挥其作用,使宗教工作属地管理真正落到实处。二要继续加强和完善乡镇宗教片区中心场所建设,选配合适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充分发挥其在基层宗教工作中的指导和管理作用。三要加强基层宗教工作部门和队伍建设,建立考核激励机制。要在宗教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培养、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提升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量,并将基层宗教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评价考核体系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 ‎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高破解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一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县区宗教部门执法主体和执法能力建设,完善和加强宗教与公安、国安、国土等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要明确执法岗位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二要加大查处佛道教“两乱一化”行为的工作力度。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宗教场所用地和建设的管理,从根本上遏制“乱建滥塑”现象;要推动加强教风建设,完善宗教场所各项教规制度,引导教职人员遵规守戒,抵制商业逐利风气。三要健全宗教领域自身抵御渗透和反邪教工作机制,强化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治理力度。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在反邪教斗争中的作用,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作联动、信息互通和专案联合处置,形成抵御宗教渗透和反邪教工作合力。‎ ‎   ‎ ‎ (四)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自身建设,引导宗教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要运用多方面的措施综合施策。一是重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在管理宗教事务中的作用。各级政府要支持和帮助爱国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注重培养宗教界后备人才,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让宗教团体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和工作抓手作用。二是积极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解决有关社会矛盾及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其合法利益。三是进一步健全宗教工作部门和有关联系部门、社会组织处理宗教事件的联动机制和信息网络,做到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沟通和处理,提高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四是进一步促进宗教文化与旅游业的有机融合。要处理好宗教建筑、宗教文化、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调动宗教界积极性,挖掘研究宗教优秀文化资源,使之与当地旅游资源、人文资源有机结合,形成特色和品牌,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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