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学校(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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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学校(通用)

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学校 ‎ ‎  学校资产管理处关于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报告 ‎  随着我校事业的发展,固定资产数量越来越多,种类越来越复杂,管理难度越来越大,管理中存在和出现问题也越来越多,致使资产清查工作难度大、困难多,任务艰巨。资产管理处依靠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历时近一年,初步完成了学校固定资产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学校固定资产家底。‎ ‎  一、资产清查结果 ‎  (一)账账核对结果 ‎  1、核对方法 ‎  由于固定资产总账、电子帐、分户明细账、分户账错漏较多,无法实现相互校核,经与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协商,请示主管领导同意,账账核对只能依据财务处固定资产资金帐进行核对。‎ ‎  2、核对结果 ‎  通过核对,学校固定资产账与财务处固定资产资金账实现了相符合,截止2011年年底,学校固定资产账面总额为13108.705342万元。‎ ‎  (二)账实核对结果 表六: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统计表 固定资产 总额 仪器设备 其他设备 数量(件)‎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固定资产帐 ‎16年前 ‎20895‎ ‎27773986.73‎ ‎----‎ ‎----‎ ‎16年后 ‎60223‎ ‎103313066.69‎ ‎----‎ ‎----‎ 合计 ‎81118‎ ‎131087053.42‎ ‎59852669.56‎ ‎71234383.86‎ 盘实资产 ‎16年前 ‎18092‎ ‎25044499.29‎ ‎----‎ ‎----‎ ‎22.30%‎ ‎19.11%‎ ‎----‎ ‎----‎ ‎16年后 ‎58570‎ ‎100791880.12‎ ‎----‎ ‎----‎ ‎72.20%‎ ‎76.89%‎ ‎----‎ ‎----‎ 合计 ‎76662‎ ‎125836379.41‎ ‎56072417.94‎ ‎69763961.47‎ ‎94.51%‎ ‎95.99%‎ ‎42.77%‎ ‎53.22%‎ 盘亏资产 ‎16年前 ‎2803‎ ‎2729487.44‎ ‎----‎ ‎----‎ ‎3.46%‎ ‎2.08%‎ ‎----‎ ‎----‎ ‎16年后 ‎ ‎1653‎ ‎2521186.57‎ ‎----‎ ‎----‎ ‎2.04%‎ ‎1.92%‎ ‎----‎ ‎----‎ 合计 ‎ ‎4456‎ ‎5250674.01‎ ‎3780251.62‎ ‎1470422.39‎ ‎5.49%‎ ‎4.01%‎ ‎2.88%‎ ‎1.13%‎ 说明 核查结果统计并不十分精确:一是教室固定资产(桌椅、多媒体设备)未能核实准确;二是个别单位第三轮核对数据提交太迟,没有统计。但对基本统计数据影响不会十分明显。‎ ‎  通过三轮账实核对,学校13108.705342万元账面固定资产中,盘实在用资产12583.637941万元,盘亏525.067401万元。依照资产大类统计,教学仪器设备5985.266956万元,盘实在用资产5607.241794万元,盘亏378.025162万元;其他资产7123.438336万元,盘实在用资产6976.396147万元,盘亏147.042239万元。按照资产使用年限统计,02年前资产2777.398673万元,盘实在用资产2504.449929万元,盘亏272.948744万元;02年后资产10331.306669万元,盘实在用资产10079.188012万元,盘亏252.118657万元。盘亏资产总量较大,占学校账面总资产4.01%;其中教学仪器设备盘亏占学校账面总资产2.88%,占盘亏资产72%,02年后资产盘亏占学校账面总资产1.92%,占盘亏资产48.02%。‎ ‎  二、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1、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 ‎  一是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中缺乏专业人员或中介机构的介入,账务核对处理和资产清查过程与方法、资产清查报告都可能不够规范。‎ ‎  二是本报告为资产管理处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形成的报告,能否作为资产账务交接报告,请学校审议。‎ ‎  2、建议 ‎  (1)本次资产清查盘亏总量较大,占学校总资产比例较高。建议学校在实现资产管理信息化和资产编码后,及时再次组织进行各部门资产盘点,盘亏资产将会有所减少。‎ ‎  (2)目前资产清查和管理的难点之一是阶梯教室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学生课桌椅,考虑学校教室使用和管理现状,建议学校明确阶梯教室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学生课桌椅由教务处统一进行二级管理。‎ ‎  (3)本次资产清查中包括上报待批报废262.7万元,建议学校将本次清查盘亏的525.1万元资产,全部列入待报废资产,资产管理处待资产清查交接工作结束后,将及时分批申请报废。‎ ‎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  校财字〔2016〕7号 ‎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16]51号)精神,根据《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财办[2016]3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教计[2016]2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确保我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  一、资产清查的目的 ‎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  (二)实现两个结合。逐步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2008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  (三)促进资产管理。增强资产管理意识,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  (四)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在全面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学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 ‎  二、资产清查的范围 ‎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我校属于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省属高校,列入此次清查范围。学校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的范围,但兴办单位须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相关数据。‎ ‎  第一附属医院资产清查,按财务隶属关系,由一附院按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并将资产清查结果报送省卫生厅,报学校备案。‎ ‎  三、资产清查组织机构 ‎  为切实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专门配备了资产清查组织和机构,成立以校领导为正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清查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  四、资产清查的内容 ‎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学校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包括:‎ ‎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  2、账务清理;‎ ‎  3、财产清查;‎ ‎  4、资产管理制度清理。‎ ‎  五、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  根据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16年x月x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  六、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步骤 ‎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教计[2016]2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  (一)准备阶段(2016年3月20日—4月5日)‎ ‎  1、建立健全学校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成立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拟订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  2、参加省教育厅召开的省属高校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议及业务和软件培训;‎ ‎  3、召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  4、在校园网财务处网页设立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 ‎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6日—4月26日)‎ ‎  1、在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下设的各资产清查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开展自查。‎ ‎  2、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财清事综01-09表,共13份,全部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财清事基01-17表,共28份,主要通过手工录入)的填报规定和要求,根据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和学校部门管理职责,具体分工落实如下:‎ ‎  (1)单位基本情况(含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的清理清查及报表填报由人事处、财务处、设备处、教务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  (2)账务(含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及各项资金往来等)清理清查及报表填报由财务处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  (3)财产(含房屋构筑物、土地使用、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情况、设备及图书等事项)清理清查分别由总务处、后勤总公司、财务处(国资办)、设备处、图书馆等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  (4)南校区、二附院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由财务处(国资办)汇总。‎ ‎  3、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由财务处(国资办)负责撰写。‎ ‎  4、清查工作结果报告由领导小组审定。‎ ‎  (三)上报阶段(2016年5月20日前)‎ ‎  在接受省教育厅对省属院校上报数据和材料组织复查和审核后,按规定向省教育厅报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报告,数据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及上报数据。‎ ‎  (四)账务处理阶段(2016年6月30日前)‎ ‎  根据省财政厅资产核实批复文件,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设备处与财务处(国资办)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 ‎  七、工作要求 ‎  此次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相当大,要求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进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  各部门、各单位和直属附属医院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服从学校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并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动员、培训及文件学习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人员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建立工作联系和工作报告制度,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  (二)认真实施,加强督导 ‎  要本着对学校和事业高度负责态度,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资产清查清理、情况核实、数据录入工作量极大,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工作组要通力协助,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不得推诿和妨碍资产清查工作。通过清查,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办学管理水平。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  (三)积极整改 ‎  对资产清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当及时总结,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巩固资产清查成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  (四)严肃纪律 ‎  此次全国范围资产清查工作,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工作要求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工作组一定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资产清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清查工作,真实反映清查结果,不得有意瞒报,弄虚作假,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照《会计法》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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