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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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三年专项整治行动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三年专项整治行动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三年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 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 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安全专 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4 月 25 日国家传达国家煤监局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工作视频会精神、x 月 x 日 xx 省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 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 及省、市、县政府关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根据 《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xx 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 生产大环境。 二、整治目标 用三年时间,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安 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改进,装备水平 不断提高,素质能力不断提升,有效防范化解较大及以上安 全风险,消除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防范事故能力显著增强。 1.安全生产持续保持稳定,井下杜绝死亡事故,地面杜 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3.完善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明显提升。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动态达标; 采煤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 6.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 7.煤矿职工学历满足要求,职工素质显著提高,安全意 识明显提升。 一般从业人员初中以上;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中专以上; 安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矿长和总工程师本科以上; 职业技能人才比例达到 40%以上; 安全管理人员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到 15%以 上。 8.劳动用工更加规范。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安 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XXX(矿长) 副组长:XXX(总工程师) XXX(安全矿长) XXX(生产矿长) XXX(机电矿长) XXX(矿长助理分管通防) 成 员:XXX(安全副总) XXX(通防副总) XXX(防突副总) XXX(地测副总) XXX(机电副总) XXX(运输副总)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江海成兼任。负责安 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督促、协调、服务等工作,组织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活动。 四、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一) 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 长:XXX(矿长) 副组长:XXX(党委书记) XXX(总工程师) XXX(安全矿长) XXX(生产矿长) XXX(机电矿长) XXX(矿长助理分管通防) 成 员: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学深悟透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 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 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维护; 坚决以决不牺牲安全为代价的底线红线,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把安全生产贯穿到安全管理全过程;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 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按照四铁要求,压实党政领 导干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发展。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 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 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 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 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 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 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 体系。到 2022 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 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 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 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 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 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 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 75%以 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 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 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 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 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 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 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 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 产业发展规划,2020 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 件;2022 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 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 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 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 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 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 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 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 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 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 年 10 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 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 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 A 级(高 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 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 升,2021 年底前仍为 A 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 全风险等级评估为 B 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 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 年底前仍未 达到 C 级或 D 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 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导则》,在 2020 年 6 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 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 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 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 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 年底前 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 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 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 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 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 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 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 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 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 年底前危险货 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 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 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 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 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 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 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 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 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 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 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 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 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 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 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 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 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XX)和《危险化 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 (GB/T 37243-202X)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 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 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 在 2020 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 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 2022 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 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 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 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 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 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 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 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 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 善,2020 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 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 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 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 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 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 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 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 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 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 2020 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 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 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 (GB50779-2012),在 2020 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 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 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 巡检室,2020 年 8 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 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 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 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 2021 年底前完成有 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 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 总管三〔20XX〕1 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 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 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 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 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 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 求,2022 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 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 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 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 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 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 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 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 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 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 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 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 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 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 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 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 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 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 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 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 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 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 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 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 准离岗培训,2021 年底前安排 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 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 能 x 级培训,2022 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 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 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 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 证上岗。2022 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 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 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 2020 年 4 月起,对涉及 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 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 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 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 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 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 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 员应在 2022 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 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 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 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 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 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 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 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 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 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 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 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 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 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 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 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 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 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 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 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 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 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 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 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 年底前具有 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 到在职人员的 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 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 3 个月,在职人员每 年复训时间不少于 2 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 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 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 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 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 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 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 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 年 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 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 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 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 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 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 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 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 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 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 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 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 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 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 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 从 2020 年 4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 年 4 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 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 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 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 年 5 月至 2020 年 12 月)。各地区、 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 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 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 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 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 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 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 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 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 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 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 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 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 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 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 案,明确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 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 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 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 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 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 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 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 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 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 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 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 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 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 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 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 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书记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 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 平,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 年行动计划》、《xx 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 国 xx 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 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 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 预控体系,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 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等级 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 展高质量发展。 二、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 领导机构 xxxx 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领导 机构明确为 xxxx 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 包括:带头学习贯彻书记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 动各部门、各下属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定期研究专 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 年行动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结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 党政领导绩效考核。 工作专班 组 长:xxx 副总经理 副组长:xx 安全总监 成 员:集团公司总部各部室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部,主任由安全监督部部 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加 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督导、考核,推动各项工 作落实。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 案;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主责部门,确定时 间表、路线图;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主责部门落实实 施方案任务分工;检查下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 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主要任务 落实 2 个专题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书记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 题。 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四是分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五是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六是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七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九是加强应急体系基础建设。 重点开展 10 项专项整治 1.大临建设安全整治。 2.隧道施工安全整治。 3.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安全整治。 4.高边坡路基施工安全整治。 5.深基坑(基础)安全整治。 6.支撑体系安全整治。 7.大型(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8.营业线、工程线(轨行区)安全整治。 9.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 10.火工品安全整治。 四 进度安排 从 2020 年 x 月至 2022 年 xx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20 年 x 月)。 排查整治(2020 年 x 月至 xx 月)。 集中攻坚(2021 年)。 巩固提升(2022 年)。 五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规章制度。 严格督导检查。 注重典型引路。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