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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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县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
县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 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 ,提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 平, 建立对口支援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 援工作, 根据 《** 市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方案 (xx—2020年)》, 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建立起多层次、 全覆盖、 科学合理的对口支援工作格局 , 充分发挥 城市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 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 不断提 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建立远程医疗系统, 努力实现县级 综合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全覆盖。提高县妇幼保健、疾病预防、卫生监 督执法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综合能力。 1. 统筹规划。县卫生计生局根据功能对应、双方自愿、尊重 __ 原则,明确支援单位和受援单位对口支援关系,并加强宏观协调,统 筹安排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 2. 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与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 要求,以加强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为重点, 以全面建设远程医疗系统和提高远程医疗使用率为突破口, 着力提升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3. 注重实效。围绕解决基层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将阶段性和长远 性目标有机结合, 实现按需支援, 有计划地加强受援医疗卫生机构服 务能力。 未来五年,我县对口支援工作将实现 3 个 100%:县级医疗卫生机 构对口支援覆盖率达 100%;贫困乡镇中心卫生院对口支援覆盖率达 100%;二级乙等医院对口支援覆盖率达 100%。 (一)县级综合医院对口支援。 根据省、市卫生计生委统筹安排,由 ** 市人民医院对口支援 ** 县 人民医院, 支援医院每年至少同时派驻 5 名医务人员到受援医院工作。 (二)贫困中心卫生院对口支援。 根据省、市卫生计生委统筹安排,由自贡市卫生计生系统二级以 上医院对口支援 ** 县 ** 镇中心卫生院、 ** 县 ** 乡中心卫生院、 ** 县 ** 乡中心卫生院、 ** 县 ** 镇中心卫生院、 ** 县 ** 乡中心卫生院、 ** 县 ** 镇中心卫生院,每年至少向受援中心卫生院派驻 1 名医务人员。 (三)疾控、卫监和妇幼对口支援。 1. 疾控对口支援: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由自贡市 疾控中心对口支援 **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每年至少派驻 1 名医疗卫 生人员到受援单位。 2. 卫生监督对口支援: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由自 贡市卫监支队对口支援 ** 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每年至少派驻 1 名卫 生执法监督人员到受援单位。 3 、妇幼对口支援:具体待市卫计委发文确定后执行。 (四)乡卫生院(或分院)对口支援。 根据我县乡镇卫生院对口支援需求,由县卫生计生局统筹安排辖 区内县级医疗卫生单位、 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卫生院, 实现对口 支援全覆盖。 1 、县人民医院:对口支援安靖乡卫生院、烈太乡卫生院、民建彝 族乡卫生院,共计 3 个。 2 、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对口支援 ** 乡卫生院、附城乡卫生院,共 计 2 个。 (五)其它。 县妇幼保健院、 县疾控中心、 县卫监大队根据乡卫生院工作需要, 分别做好对口支援工作。此外,个别既往关系维持较好的,且双方愿 意继续支援的,仍可续签对口支援协议报我局备案。 在既往开展实物捐赠、进修培训、巡回医疗、驻点帮扶等基础上 积极开展以下帮扶。 (一)托管帮扶。 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要结合工作实际,选择互利共赢、能 够取得实效的对口支援形式。 可采取医联体、 医疗集团、 增挂 “分院” 牌子等形式, 带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全面提高。 充分发挥支 援医院区域医、教、研中心作用,实现支援双方管理、人才、技术、 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顺利实施。 (二)实时远程帮扶。 积极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在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之间建立稳定的 远程医疗服务合作关系。 支援医院要帮助县人民医院建立远程医疗系 统,确保适时可用,双方要扩展远程会诊使用范围,逐步实现远程会 诊、远程预约、远程监护、远程手术指导、远程医学教育和远程信息 共享等远程医学活动。 开展远程指导和驻点帮扶相结合试点, 市级医 院副高以上职称内科医师在下派当年累计远程教学时间达 50 小时或 远程会诊累计达 50 人次(须保留影像资料备查)可缩短下派时间 1 个月。 (三)人员驻点帮扶。 县级医疗机构,要有计划派出医疗卫生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开展医 疗服务,广泛开展坐诊、会诊、手术、讲座和义诊。三级综合医院支 援县人民医院每年至少同时安排 5 名医务人员驻点帮扶,市级疾控、 监督等机构对口支援每年至少安排 1 名医疗卫生人员驻点帮扶。 各支 援单位应按照受援医院需求下派医务人员, 选派时可兼顾医务人员的 职称晋升需求。若两者有冲突,应优先满足受援方需求,未满足受援 需求、 仅满足职称晋升需求的下派人员不得计入下派任务数 (不发放 对口支援补助),派驻人员至少半年方可轮换。 (四)输出技术和管理团队。 支援医院要结合自身专科、学科特长,以派出团队、科室对科室 和担任特色科室首席专家等方式带动受援医院专科诊疗水平发展。 支 援双方要确定具体的技术协作项目, 重点要帮助受援单位独立开展适 宜新技术、新业务,建设一批特色专科、重点专科,培养一批骨干人 才和科室带头人。 双方要互派管理人员到对方单位管理岗位工作, 有 条件的可以任职, 把支援单位成熟的管理经验输出到受援单位, 重点 帮助受援单位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五)重点科室建设。 城市三级医院获得国家、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科室,要 帮助受援县级医院建设相应的临床专科, 并指导县级医院结对帮扶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 (六)其他。 对乡卫生院(或分院)进行对口帮扶。县妇幼保健院要组织开展 乡镇卫生院妇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对各医疗机构妇幼工作 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卫生防疫 人员业务技术培训, 指导各医疗构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县卫生执法监 督大队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培训, 现场执法带教和案例评析等方式 开展支援帮扶,增强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 (一)强化组织管理。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制定全县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全县对 口支援帮扶关系; 统筹安排辖区内对口支援工作, 确定年度支援计划, 制定本县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并负责辖区内 对口支援的日常监督和考核评估工作。 成立“ ** 县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生计 生局局长任组长、 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 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 员,下设办公室在医政科教中医股,负责协调全县对口支援工作。定 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督导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定期向市卫计委汇 报进展情况。 (二)明确职责分工。 1. 支援单位。要结合受援单位的需求,从人、财、物等各方面对 受援单位开展帮扶。 建立激励机制, 保证医师派驻期间各项工资福利 待遇,享受休假和报销往返路费,并给予生活补贴。对对口支援表现 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及奖励。 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人员, 根据有关规 定对其降级聘用或不再聘用其专业技术职务。 对口支援医务人员下派 期间,派出单位不得安排工作。 2. 受援单位。 积极配合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为下派人员提供安全、 便利的基本生活和工作条件, 给予生活上的关心和照顾。 要加强派驻 人员管理, 及时考核工作情况, 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年度工作量、 医德医风、 连续工作时间 (以病历文书记录为依据) 、病员群众反映、 科室负责人意见、单位负责人意见等,并反馈支援单位。受援单位可 根据考核情况,给予下派人员适当补贴。 (三)争取财政投入。 省级财政为对口支援工作安排配套经费,用于省卫计委确定的对 口支援派驻人员生活交通等补助。 县卫生计生局将积极协调县财政部 门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积极争取配套经费, 把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作为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重要措施予以财政保 障。 (四)加强监督考核。 县卫生计生局将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 考核,并与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和复查、重点专科建设等工作挂钩。医 务人员在职称晋升时提供对口支援虚假证明者, 3 年内不得申报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相关单位应 于每年 12 月 25 日、6 月 25 日之前将下一阶段派驻人员名单报我局, 由我局统一上报省卫生计生委, 并在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布, 便于 群众就医和监督。 (五)做好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对口支援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提升 社会认同感。 要大力表彰对口支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弘扬行业新 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内容仅供参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