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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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
“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顺利实施了“六五”普法教育规划,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培养和增强我局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现依据《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学法用法普法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普法各项制度,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推进学法用法普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不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目标任务 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敬畏法律、尊重法律、崇尚法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显著提高; 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及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将“七五”普法工作落实到位,我局特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组 三、主要内容 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局属各部门要积极争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尊崇党章,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突出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 (二)学习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和依法治市方略。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文化引领、法治融入,培育法治理念,倡导法治生活,努力在全局系统 (三)学习行业法律法规。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安全生产以及交通行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四)学习廉洁从政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五)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实践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普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普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工作举措 (一)建立全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全局系统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全局领导干部职工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 (二)建立健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学法制度。组织全局系统体干部职工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采取聘请讲师讲课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主动做好本单位的学法教育工作,把学法教育工作纳入目标计划,定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集中学法,每月不少于1次。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自觉学法,按要求参加市局组织的集中考试,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三)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集体讨论制度。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进行集体讨论和法律咨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四)坚持依法决策。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决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讨论。 (五)严格依法履职。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制观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承担行政执法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在法治宣传日、依法行政宣传月负责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所执行及涉及的法律法规。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优化执法环境。 (七)实施“法治栏目”展示工程。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载体,通过板报、微信等在全局系统开设“七五”普法专栏,局属各单位要围绕身边人、身边事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活动,形成全局上下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风气。 五、工作要求 局属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普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与依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细化各项制度措施,并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普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同时,要注重总结宣传学法、用法、普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作为各依法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落实工作部署 我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7年初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初,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七五”普法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在全局系统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三)考核验收阶段。到2020年下半年,对局属各单位“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局属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认真规划,深入宣传活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县委第十三届十二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武义建设的决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2016〕24号转发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法治武义建设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打造中国温泉名城,构建东方养生胜地”,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组织领导和保障 成立办(局)“七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实施“七五”普法工作方案,决定普法工作重大事项,在人员、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组长:王建华 成员:徐旭东 吴笑姿 董天德 张 飞 郑 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董天德兼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普法工作方案,安排法制宣传教育,普法督导检查等工作。 以上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接替人员自然接任。 三、普法对象 办(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全体在职人员。 四、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单位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优良的工作氛围。 五、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的发挥法治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深入学习省、市、县关于深化法治浙江、法治金华、法治武义建设的工作部署,增强参与法治浙江、法治金华、法治武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积极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宣传宪法实施,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和省、市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积极引导依法履行权利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宣传力度,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4.深入学习宣传重点工作的法规和政策。树立“普法工作跟着重点工作走”理念,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我县“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结合起来。深入宣传“浙商回归工程”、创新驱动、“五水共治”、“气尘合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和智造强县、小微企业成长、五大百亿产业培育、特色小镇建设等相关法规和政策,助力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深入宣传“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美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助力提升武义发展水平;深入宣传金融、税收、统计、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宗教、消防、禁毒、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助力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宣传教育、就业、医疗卫生、收入分配、社会救助、社会保障、信访、仲裁、统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助力创造美好生活。 5.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注重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政策、阵地、作品、活动“四落实”。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紧密结合武义实际,推动法治武义建设理论和实践创新,不断提升法治武义建设水平。 6.深入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结合“信用武义”建设,把法治宣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相结合,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 2016年开始实施,到 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下半年)。召开“七五”普法启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组织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回顾总结。 3.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通过自查等方式,对“七五”普法实施情况进行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同时做好“七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等各项工作。 “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是“六五”普法考核验收之年,也是“七五”普法规划调研制定之年。如何落实“依法治国”背景下“依法治市”新常态,成为需要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思考并积极落实的问题。 “六五”普法总结验收 一、坚持统一领导,求真务实。津市市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政府组织实施,人大、政协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了解真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法治津市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坚持协调配合,分类指导。市委法治办加强指导,主动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将各级各部门的自查与全市的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我市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检查重点和检查方式。 三、坚持实事求是,保证质量。津市市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推广先进典型。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按照津市市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和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要求,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单位深入细致的开展自查和检验 四、坚持查漏补缺、全面推进。结合前期总结验收经验,对“六五”普法以来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要求各单位查找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要求各单位以此为契机,全面推进工作的落实并在在总结验收过程中培育和发现典型,为“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七五”普法启动工作做好准备。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