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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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做好2020年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等疫情防控要求,现就做好暑期及秋季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加强校园管控 ‎1.严格暑期校园管理,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校审批制度,实行身份核验登记、“健康码+测体温”等可控方式进入校园。后勤管理处要加强在建工程施工人员管控,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制度,并做好人员信息台账可溯可查。‎ ‎2.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暑期应急值班值守,落实校党政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和热点预测,遇突发事件按程序及时处置上报,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3.秋季开学前,全方位开展校园卫生工作,对清空的教室和宿舍进行全面消杀。‎ 二、加强各类人员管理 ‎1.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离校师生“一人一档”信息台账,逐人告知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离校注意事项、返程防护措施和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对春季学期未返校学生,要逐人通知暑期疫情防控要求并督促落实。‎ ‎2.除大赛集训学生外,其余学生一律离校,严禁未经审批私自返校,严格遵行申请、审批、返校报告的审批制度。‎ ‎3.重点做好暑期留校大赛集训学生安全管理,明确告知留校学生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和暑期训练有关注意事项,安排专人值班负责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每日进行晨午晚检。留校集训学生原则上不出校园,确需出校的须进行审批。‎ ‎4.暑期到校工作的教职员工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5.全体师生均应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确需离开目前居住地的,须向所在单位报告。针对外省回校师生的防控措施,根据省市有关最新精神执行。‎ 三、开展健康指导 ‎1.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教职工、学生和家长进行当前疫情形势、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知识再宣传再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加强个人防护,保持“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各系要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网络等形式,深入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指导家长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与交流,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四、消除安全隐患 ‎1.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开展防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 ‎2.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及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重点安全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特别对消防安全、食堂和食品卫生、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校车安全、建筑及设施设备等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要全面深入细致开展隐患排查。‎ 五、统筹谋划秋季开学 ‎1.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参照《江苏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指引》要求,结合常态化防控要求,在继续落实“错峰分批”返校原则基础上,确定学生报到批次和时间,精细制定秋季开学返校方案,确保平稳有序、按时开学。‎ ‎2.招生就业处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同步发放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示学生及时真实准确报告个人健康情况。在新生入学前,必须全面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旅行史,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3.关注师生心理健康;进一步做好舆情监管工作,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及时监测、收集、整理舆情信息,做好舆情处置,警惕负面舆情发酵。‎ ‎4.利用暑期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卫生间、医务室等重点场所防疫保障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确保满足新学期开学需要。‎ ‎5.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担当作为情况,以及疫情防控重要措施执行落实情况。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严肃处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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