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农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实施细则(附申请表、汇总表、评分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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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农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实施细则(附申请表、汇总表、评分表、承诺书)

XX区农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实施细则 ‎(附申请表、汇总表、评分表、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5号),以及《关于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高水平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X委办发〔2018〕64号)、《关于全面推进“三个全域”建设 奋力开创XX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新局面的实施意见》(区委〔2018〕59号)等法律法规与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科学植保、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大力推进现代植保建设,加快绿色防控技术、监测预警和高效器械的推广应用,提高农药利用率、绿色生产技术覆盖率,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现制定《XX区农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项目分类 项目分为植保美丽工程示范区和绿色防控集成技术示范项目两大类。植保美丽工程示范区主要面向粮食生产功能区;绿色防控集成技术示范项目主要面向条件成熟,技术示范效果较为显著的农业基地和园区。‎ 二、实施细则 ‎(一)植保美丽工程示范区 ‎ 1、申报对象 ‎(1)区级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开展粮食生产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他从事粮食生产的企业等;‎ ‎(2)生产环境整洁美观,道路通畅、平整;‎ ‎(3)粮食作物覆盖面积不少于100亩。‎ ‎ 2、实施内容 ‎(1)蜜源植物(百日草、硫华菊、波斯菊、大花六道木等多花蜜源植物,包括香根草等诱集植物),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适宜种植区全覆盖;‎ ‎(2)通过管养措施保障蜜源植物植株健壮、花期长、整体环境美观。‎ ‎ 3、申报流程 ‎(1)各拟申报实施主体根据种植安排,向其所属镇(街道)区域发展办公室、农林集团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附件1);‎ ‎(2)镇(街道)区域发展办公室、农林集团综合管理部通过现场踏勘等形式进行初评,择优汇总后于6月15日前集中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附件2);‎ ‎(3)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择优确定示范区,并下达项目文件到镇(街道、农林集团);‎ ‎(4)对未提出申请或未在示范区文件中列项的,原则上不予补助。‎ ‎ 4、补助资金申报程序 ‎(1)实施主体如实填报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3);‎ ‎(2)经所在镇(街道)区域发展办公室、农林集团综合管理部组织初验,验收合格(附件4),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汇总签字盖章,于当年9月30日前上报区农业农村局,随申请表附上各实施主体蜜源植物种子、种苗购置发票与资金拨付凭证复印件等材料;‎ ‎(3)区农业农村局在10月20日前对示范区组织验收。‎ ‎ 5、资金拨付 ‎(1)补助形式:资金以“以奖代补”的形式下拨;‎ ‎(2)补助标准:不超过50元/亩,用于采购蜜源植物种子、种苗;‎ ‎(3)拨付程序:资金由区财政拨付到相关镇(街道、农林集团),再由镇(街道、农林集团)拨付到实施主体。‎ ‎ 6、组织管理 ‎(1)镇(街道)、农林集团落实专人指导、督促示范区的实施,确保实施质量;区农业农村局对示范区进行不定期抽检。‎ ‎(2)示范区实施单位应按照本《实施细则》和经批准的申报书要求组织实施,管理。‎ ‎(二)绿色防控集成技术示范项目 ‎ 1、申报对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在XX区范围内从事粮油、茶树、果树、蔬菜等农作物生产;‎ ‎(2)生产环境整洁美观,道路通畅、平整;‎ ‎(3)沟、渠、路等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齐全配套;‎ ‎(4)相对集中连片面积:粮油作物不少于300亩;茶园不少于200亩,果园、蔬菜不少于100亩;‎ ‎(5)示范区内的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控组织化程度高、示范带动能力强;‎ ‎(6)具有实施绿色防控技术的专门人员和配套技术;‎ ‎(7)同时具备以上条件。‎ ‎ 2、建设内容 示范区内集成使用生态调控、农业防治、理化诱控、生物防治技术,结合科学用药等开展病虫草害防控。‎ ‎ 3、申报材料 下发项目申报文件后,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将申报需提供的材料一式5份装订成册,报送镇(街道)区域发展办公室初审。‎ ‎(1)申报书(附件5);‎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章程;‎ ‎(4)人事、服务合同、财务、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标准,田间作业规程和档案记录等管理制度;‎ ‎(5)主要负责人名册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 ‎(6)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复印件;‎ ‎(7)全年种植计划与绿色防控实施方案(包含区位布置图);‎ ‎(8)承诺书(附件6);‎ ‎(9)绿色或有机农产品认证证书等其他说明材料。‎ ‎ 4、立项流程 ‎(1)镇(街道)区域发展办公室、农林集团综合管理部负责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重点审查,经初审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局评审。‎ ‎(2)区农业农村局在收到初审材料1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不超过3个项目立项,并与植保美丽工程示范区一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下达立项文件。‎ ‎ 5、项目验收 ‎(1)项目实施完成后,经属地镇(街道)区域发展办公室、农林集团综合管理部初验合格,报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报送项目总结材料,项目验收材料一式5份装订成册。‎ 验收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工作总结;初验意见;审计报告;督查整改记录;病虫草害调查记录;绿色防控与农药等产品投入记录;实施前、中、后对比照片等佐证材料;形成的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模式图;项目中形成的其他成果等。‎ ‎(2)在收到验收申请15个工作日内,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评价打分(附件7)。‎ ‎ 6、资金拨付 ‎(1)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按项目投入的40%予以补助,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补助。一个实施年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 ‎(2)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采购杀(虫、菌、草等)设备、防虫网、防草布、银灰膜、色板、昆虫性信息素、迷向丝、诱捕器、食诱剂、生物天敌、蜜源植物种子(种苗)等绿色防控产品等。‎ ‎(3)项目验收合格,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联合下文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所属镇(街道)、农林集团,再由镇(街道)、农林集团转拨给项目实施单位。‎ ‎ 7、组织管理 ‎(1)区农业生态与植物保护管理总站组织项目的申报、技术指导、抽查验收等工作;属地镇(街道)区域发展办公室、农林集团综合管理部要落实专人于项目建设前期、中期、后期开展实地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实施单位按计划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督查情况要形成书面记录并纳入项目档案资料。‎ ‎(2)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本《实施细则》和项目实施要求,编制、上报项目申报书、实施方案,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按立项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做好田间调查、操作记录;项目 实施完成后,及时按要求申请项目验收。‎ 三、其他 ‎1.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农业产业项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2.本《实施细则》自发布日起施行,原《XX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余农发〔2017〕156号)同时废止。‎ ‎3.本《实施细则》由XX市XX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 植保美丽工程示范区申请表 粮食功能区名称 田块地址 面积(亩)‎ 单位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拟种植蜜源植物 品种 名称 面积 平方米 主花期 月— 月 种子 用量 千克 种苗用量 株 预算资金 元 附件2:‎ 植保美丽工程示范区申请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编号 粮食功能区名称 田块地址 面积(亩)‎ 单位全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经办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植保美丽工程示范区补助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编号 粮食功能区名称 田块地址 面积(亩)‎ 种子、种苗购置发票金额(元)‎ 单位全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经办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粮食功能区植保美丽工程示范区考核验收评分表 名称:‎ 项目 评分说明 分值 得分 种植范围 ‎≥80%(15-20分),60—80%(10-15分),50-60%(5-10分),50以下不得分。‎ ‎30‎ 品种选择 ‎4种及以上(8-10分);2-3种以上(5-8分);品种单一(3-5分);‎ ‎10‎ 花期长度 花期长(15-20分);花期较短(10-15分);花期短(5-10分);开花差的不得分;‎ ‎20‎ 种植密度 盖度适宜(15-20分);盖度一般(10-15分);盖度较低(5-10分);盖度低的不得分;‎ ‎20‎ 整体环境 整洁美观(15-20分);较整洁美观(10-15分);局部脏乱差(5-10分);整体脏乱差的不得分;‎ ‎20‎ 等级标准:80分(含80分)以上合格;80分以下不合格。‎ 附件5:‎ ‎《XX区农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核心示范》项目 申报书 示范区名称: ‎ 申 报 单 位: (公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名称 建设地点 实施面积 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报主体 基本情况 现有工作基础 建设目标 主要建设内容 资金投入概算 保障措施 镇(街道)推荐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区植保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附件6:‎ 承  诺  书 XX区农业农村局、XX区财政局:‎ 根据 《XX区农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我单位申报20 年 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 万元,现就项目建设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本项目申报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完全真实,不存在任何虚假资料,项目涉及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使用合法。‎ ‎(2)本项目不存在多部门、多头申报,所有建设内容均为首次申请财政资金补助。‎ ‎(3)保证本项目建设内容、工程量和造价真实,不虚增、不虚报。‎ ‎(4)当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近2年内不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纪录;无严重违规现象。‎ ‎(5)本单位连续申报区级财政资金扶持或需区级财政资金配套的项 目不超过2年,当年申报XX市级及以上项目不超过2个。‎ ‎(6)如项目通过立项,保证自筹资金足额到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XX区农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实施细则》及时完成项目各项建设;项目涉及所有票据真实、合法、有效、完整,支付方式规范,项目相关台账资料规范完整。‎ 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的后果,由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 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 承诺日期:‎ 附件7:‎ XX区农作物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核心示范项目考核验收评分表 项目名称:‎ 一般指标 评分标准 得分 ‎1、技术先进分 ‎(40分)‎ 先进(34-40分)‎ 绿色防控技术集成度高。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理化诱控等非化学措施控害作用占全程综合防治效果比重在50%以上;使用的化学农药品种属于高效低风险农药,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水平高,其中化学农药用量比非绿色防控区减少35%以上。‎ 较先进(24-34分)‎ 绿色防控技术集成度较高。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理化诱控等非化学措施控害作用占全程综合防治效果比重在30%以上;使用的化学农药品种属于高效低风险农药,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水平较高,其中化学农药用量比非绿色防控区减少30%以上。‎ 一般(0-24分)‎ 绿色防控技术集成度较低。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理化诱控等非化学控害措施作用占全程综合防治比例30%以下;使用的化学农药品种属于高效低风险农药,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水平一般,不遵守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其中化学农药用量比非绿色防控区减少30%以下。‎ ‎2、综合防控效果 ‎(25分)‎ 好(20-25分)‎ 病虫害综合防控效果达到80%以上,投入产出比增加20%以上。‎ 较好(15-20分)‎ 病虫害综合防控效果达到60%以上,投入产出比增加10%以上。‎ 一般(0-15分)‎ 病虫害综合防控效果达到60%以下,投入产出比增加10%以下。‎ ‎3、安全性评价 ‎(20分)‎ 安全(16-20分)‎ 施药过程安全防护措施严格,田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90%以上,对蜜蜂、天敌等有益生物和生态环境无明显的不良影响。‎ 较安全(12-16分)‎ 施药过程安全防护措施较好,田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对蜜蜂、天敌等有益生物和生态环境无明显的不良影响。‎ 一般(0-12分)‎ 施药过程安全防护措施较差,田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下,对蜜蜂、天敌等有益生物和生态环境有明显的不良影响。‎ ‎4、综合管理措施 ‎(15分)‎ 好(12-15分)‎ 投入合理,生产档案记录完整,注重统防统治等服务方式有创新。‎ 较好(9-12分)‎ 投入基本合理,生产档案有一定记录,统防统治等服务方式有一定创新。‎ 一般(0-9分)‎ 投入不合理,生产档案无记录,统防统治等服务方式不足。‎ ‎5、负面清单 ‎1.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和高毒农药;‎ ‎2.农产品农药检测未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3.在防治过程中发生人畜中毒伤亡事故;‎ ‎4.造成重大的环境污染事件;‎ ‎5.使用农药造成严重药害事故。‎ 一票否决 合计 ‎0‎ 注:评价总分采用100分制,按综合评定打分,主要考评内容未完成的不得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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