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质监局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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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质监局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五)

质监局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质监局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   质监局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质监局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为加快推进“法治质监”建设,根据省市局XX县普法办工作要求,县质监局XX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将继续围绕“十二五”期间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质监系统工作重点,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整体部署,制定XX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突出重点对象法制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 ‎ (一)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集体学法制度,坚持学法与用法并重,开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模范作用。要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学习新颁布或新修改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党委中心组年内安排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全年参加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至少1次,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年内为本单位上(或组织)法律宣讲课至少1次。  (二)夯实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基础。继续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和建设学习型单位的重要手段之一,坚持自我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学习理论与岗位练兵相结合。采取法律知识讲座、专业技术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行政执法资格培训、执法业务研讨、优秀案卷评查和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狠抓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坚持不懈地向广大执法人员宣传普及行政许可、处罚、复议、诉讼等方面的行政法律基本理论,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经验交流工作,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其中行政执法人员每月至少1次集体学习法律。 ‎ ‎ (三)加强对技术机构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检验检测技术机构人员的法律教育,着力提高技术机构人员依法施检的意识和能力,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的公正性、准确性。要加强对计量检定人员及其他技术机构人员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的教育培训,使之行为依法、程序规范。  二、创新普法形式,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一)继续深化开展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继续组织质量标准专家服务队,深入基层为中小企业提供质量技术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提供标准技术等方面的支持。积极宣传《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 ‎ ‎ (二)继续深化质监法律“五上六进”宣传活动。以质量安全为主题,通过上电视、上广播、上报纸、上期刊、上网络和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形式,推动质监法律知识宣传面向全社会宣传质监法律知识,提升质量法制意识。继续利用“3·15”、“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广泛开展现场咨询服务、资料发放、法律宣传等活动,积极营造法治质量的浓厚氛围,鼓励社会群众参与到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活动中。组织开展“质监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到食品生产企业观摩监督检查过程,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力量开展农资打假集中行动月活动,进行法制宣传并提供法律咨询、受理农资打假举报投诉、查办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大案要案。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常识普及”特色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受益广大消费者。  (三)加强质监新法规的宣传教育。XX年要重点宣贯近期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学习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学习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和自由裁量权规范等规章、规范性文件。通过学习了解基本内容,深刻领会立法宗旨,贯彻好各项法律制度。  (四)继续开展“送法上门”主题实践活动。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日常工作中,有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做到上门“执法”与“送法上门”的有机结合。印发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等宣传材料给企业,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就有关问题进行解答释疑,做到口头和书面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把普法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相结合 ‎ ‎ (一)强调全程普法的工作理念。坚持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管等各项业务工作中,向全社会宣传质量安全法律知识的宣传方式,将普法工作贯穿于整个履职过程,树立全程普法意识。做到边执法边普法,力求达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双重效果。  (二)强调全面普法的制度建设。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领导干部坚持每月安排一天作为集体学法日,全年每人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每年至少举办两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建立领导干部先学后讲再学,法制骨干先讲再学再巩固的讲座体制。按照“学习目标明确、学习内容明确、学习形式明确、考核办法明确”的“四明确”要求,在教学设计上采用实务和理论学习相结合的互动讲学方式,探讨在法制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三)强调全员参与的法制宣传培训。继续扎实推进“万人培训工程”,不断扩大全员参与的法制宣传培训成果,将质监法律法规知识送进千家万户,及时解答有关质监政策法规方面的疑难问题,妥善解决群众的投诉举报,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进一步形成全系统全员参与普法的格局。 ‎ ‎ (四)强调全面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建设。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要注重发挥其作用,积极开展活动,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合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做到教育常态化、制度体系化、监督立体化、宣传特色化,为质监事业长远发展筑牢依法行政的基础和保障。法制人员要尽心尽责做好工作,在普法宣传教育中要充分发挥重要骨干作用。要高度重视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建设,在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上要给予相应的保障。  (五)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巩固创建首批“全省质监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成果,积极争创“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加快推进“法治质监”建设。  (六)扎实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实施。今年是我省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按照要求,根据XX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针对涉及质监工作公民权益保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实施和抓紧解决好具体的推进方案和配套措施,确保行动计划的全面贯彻落实。  (七)组织开展质监法治文化建设活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质监工作实际,大力开展质监法治文化建设活动。认真组织法治文化主题演讲比赛、法治图片及法治论文征集活动,使之成为推动“法治质监”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 ‎ ‎ (八)继续深入开展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例的学习与教育。要创新工作手段,开展“以案说法”普法教育活动,并取得实效,有效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切实加强对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切实做好普法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主要领导要关心、过问,分管领导参与策划、部署和检查。要结合实际,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形式,认真落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要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六五”普法的职责,法制部门要着力完成好组织、协调、指导及检查普法工作的各项任务。要分解细化今年的工作任务,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握好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作。要探索监督激励机制,加强量化考核,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保证“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  质监局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 ‎ 为加快推进“法治质监”建设,根据省市局XX县普法办工作要求,县质监局XX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将继续围绕“十二五”期间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质监系统工作重点,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整体部署,制定XX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突出重点对象法制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集体学法制度,坚持学法与用法并重,开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模范作用。要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学习新颁布或新修改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党委中心组年内安排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全年参加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至少1次,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年内为本单位上(或组织)法律宣讲课至少1次。 ‎ ‎ (二)夯实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基础。继续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和建设学习型单位的重要手段之一,坚持自我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学习理论与岗位练兵相结合。采取法律知识讲座、专业技术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行政执法资格培训、执法业务研讨、优秀案卷评查和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狠抓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坚持不懈地向广大执法人员宣传普及行政许可、处罚、复议、诉讼等方面的行政法律基本理论,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经验交流工作,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其中行政执法人员每月至少1次集体学习法律。  (三)加强对技术机构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检验检测技术机构人员的法律教育,着力提高技术机构人员依法施检的意识和能力,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的公正性、准确性。要加强对计量检定人员及其他技术机构人员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的教育培训,使之行为依法、程序规范。  二、创新普法形式,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一)继续深化开展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继续组织质量标准专家服务队,深入基层为中小企业提供质量技术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提供标准技术等方面的支持。积极宣传《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 ‎ ‎ (二)继续深化质监法律“五上六进”宣传活动。以质量安全为主题,通过上电视、上广播、上报纸、上期刊、上网络和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形式,推动质监法律知识宣传面向全社会宣传质监法律知识,提升质量法制意识。继续利用“3·15”、“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广泛开展现场咨询服务、资料发放、法律宣传等活动,积极营造法治质量的浓厚氛围,鼓励社会群众参与到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活动中。组织开展“质监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到食品生产企业观摩监督检查过程,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力量开展农资打假集中行动月活动,进行法制宣传并提供法律咨询、受理农资打假举报投诉、查办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大案要案。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常识普及”特色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受益广大消费者。  (三)加强质监新法规的宣传教育。XX年要重点宣贯近期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学习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学习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和自由裁量权规范等规章、规范性文件。通过学习了解基本内容,深刻领会立法宗旨,贯彻好各项法律制度。 ‎ ‎ (四)继续开展“送法上门”主题实践活动。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日常工作中,有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做到上门“执法”与“送法上门”的有机结合。印发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等宣传材料给企业,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就有关问题进行解答释疑,做到口头和书面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把普法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相结合  (一)强调全程普法的工作理念。坚持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管等各项业务工作中,向全社会宣传质量安全法律知识的宣传方式,将普法工作贯穿于整个履职过程,树立全程普法意识。做到边执法边普法,力求达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双重效果。  (二)强调全面普法的制度建设。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领导干部坚持每月安排一天作为集体学法日,全年每人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每年至少举办两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建立领导干部先学后讲再学,法制骨干先讲再学再巩固的讲座体制。按照“学习目标明确、学习内容明确、学习形式明确、考核办法明确”的“四明确”要求,在教学设计上采用实务和理论学习相结合的互动讲学方式,探讨在法制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 ‎ (三)强调全员参与的法制宣传培训。继续扎实推进“万人培训工程”,不断扩大全员参与的法制宣传培训成果,将质监法律法规知识送进千家万户,及时解答有关质监政策法规方面的疑难问题,妥善解决群众的投诉举报,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进一步形成全系统全员参与普法的格局。  (四)强调全面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建设。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要注重发挥其作用,积极开展活动,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合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做到教育常态化、制度体系化、监督立体化、宣传特色化,为质监事业长远发展筑牢依法行政的基础和保障。法制人员要尽心尽责做好工作,在普法宣传教育中要充分发挥重要骨干作用。要高度重视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建设,在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上要给予相应的保障。  (五)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巩固创建首批“全省质监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成果,积极争创“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加快推进“法治质监”建设。 ‎ ‎ (六)扎实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实施。今年是我省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按照要求,根据XX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针对涉及质监工作公民权益保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实施和抓紧解决好具体的推进方案和配套措施,确保行动计划的全面贯彻落实。  (七)组织开展质监法治文化建设活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质监工作实际,大力开展质监法治文化建设活动。认真组织法治文化主题演讲比赛、法治图片及法治论文征集活动,使之成为推动“法治质监”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  (八)继续深入开展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例的学习与教育。要创新工作手段,开展“以案说法”普法教育活动,并取得实效,有效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切实加强对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切实做好普法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主要领导要关心、过问,分管领导参与策划、部署和检查。要结合实际,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形式,认真落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 ‎ ‎ (二)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要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六五”普法的职责,法制部门要着力完成好组织、协调、指导及检查普法工作的各项任务。要分解细化今年的工作任务,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握好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作。要探索监督激励机制,加强量化考核,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保证“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  质监局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为加快推进“法治质监”建设,根据省市局XX县普法办工作要求,县质监局XX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将继续围绕“十二五”期间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质监系统工作重点,按照“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整体部署,制定XX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突出重点对象法制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集体学法制度,坚持学法与用法并重,开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模范作用。要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学习新颁布或新修改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党委中心组年内安排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全年参加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至少1次,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年内为本单位上(或组织)法律宣讲课至少1次。 ‎ ‎ (二)夯实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基础。继续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和建设学习型单位的重要手段之一,坚持自我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学习理论与岗位练兵相结合。采取法律知识讲座、专业技术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行政执法资格培训、执法业务研讨、优秀案卷评查和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狠抓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坚持不懈地向广大执法人员宣传普及行政许可、处罚、复议、诉讼等方面的行政法律基本理论,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经验交流工作,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时间不少于24学时,其中行政执法人员每月至少1次集体学习法律。  (三)加强对技术机构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检验检测技术机构人员的法律教育,着力提高技术机构人员依法施检的意识和能力,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的公正性、准确性。要加强对计量检定人员及其他技术机构人员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的教育培训,使之行为依法、程序规范。  二、创新普法形式,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 ‎ (一)继续深化开展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继续组织质量标准专家服务队,深入基层为中小企业提供质量技术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提供标准技术等方面的支持。积极宣传《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继续深化质监法律“五上六进”宣传活动。以质量安全为主题,通过上电视、上广播、上报纸、上期刊、上网络和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形式,推动质监法律知识宣传面向全社会宣传质监法律知识,提升质量法制意识。继续利用“3·15”、“质量月”、“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广泛开展现场咨询服务、资料发放、法律宣传等活动,积极营造法治质量的浓厚氛围,鼓励社会群众参与到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活动中。组织开展“质监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到食品生产企业观摩监督检查过程,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力量开展农资打假集中行动月活动,进行法制宣传并提供法律咨询、受理农资打假举报投诉、查办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大案要案。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常识普及”特色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受益广大消费者。 ‎ ‎ (三)加强质监新法规的宣传教育。XX年要重点宣贯近期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学习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学习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和自由裁量权规范等规章、规范性文件。通过学习了解基本内容,深刻领会立法宗旨,贯彻好各项法律制度。  (四)继续开展“送法上门”主题实践活动。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日常工作中,有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做到上门“执法”与“送法上门”的有机结合。印发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等宣传材料给企业,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就有关问题进行解答释疑,做到口头和书面相结合、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把普法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相结合  (一)强调全程普法的工作理念。坚持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管等各项业务工作中,向全社会宣传质量安全法律知识的宣传方式,将普法工作贯穿于整个履职过程,树立全程普法意识。做到边执法边普法,力求达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双重效果。 ‎ ‎ (二)强调全面普法的制度建设。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领导干部坚持每月安排一天作为集体学法日,全年每人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每年至少举办两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建立领导干部先学后讲再学,法制骨干先讲再学再巩固的讲座体制。按照“学习目标明确、学习内容明确、学习形式明确、考核办法明确”的“四明确”要求,在教学设计上采用实务和理论学习相结合的互动讲学方式,探讨在法制实践中的具体问题。  (三)强调全员参与的法制宣传培训。继续扎实推进“万人培训工程”,不断扩大全员参与的法制宣传培训成果,将质监法律法规知识送进千家万户,及时解答有关质监政策法规方面的疑难问题,妥善解决群众的投诉举报,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进一步形成全系统全员参与普法的格局。  (四)强调全面加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建设。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要注重发挥其作用,积极开展活动,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合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做到教育常态化、制度体系化、监督立体化、宣传特色化,为质监事业长远发展筑牢依法行政的基础和保障。法制人员要尽心尽责做好工作,在普法宣传教育中要充分发挥重要骨干作用。要高度重视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建设,在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上要给予相应的保障。 ‎ ‎ (五)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巩固创建首批“全省质监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成果,积极争创“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加快推进“法治质监”建设。  (六)扎实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实施。今年是我省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按照要求,根据XX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针对涉及质监工作公民权益保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实施和抓紧解决好具体的推进方案和配套措施,确保行动计划的全面贯彻落实。  (七)组织开展质监法治文化建设活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质监工作实际,大力开展质监法治文化建设活动。认真组织法治文化主题演讲比赛、法治图片及法治论文征集活动,使之成为推动“法治质监”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  (八)继续深入开展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例的学习与教育。要创新工作手段,开展“以案说法”普法教育活动,并取得实效,有效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 ‎ ‎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切实加强对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切实做好普法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主要领导要关心、过问,分管领导参与策划、部署和检查。要结合实际,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形式,认真落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要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六五”普法的职责,法制部门要着力完成好组织、协调、指导及检查普法工作的各项任务。要分解细化今年的工作任务,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握好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作。要探索监督激励机制,加强量化考核,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保证“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  重品行涵养底气,不淫媚涵养骨气。像一首歌中唱的那样“酒绿灯红心不动,浩然正气贯长虹”,守住自己的精神家园,做一个大写的人,永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高校学转促心得体会,欢迎借鉴参考, 高校学转促心得体会一:“学、转、促”专项活动启动以来,伊宁市琼科瑞克街道通过以学为先、以转为要、以促为目,打牢基础、抓住关键、务求实效,大力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四风”“四气”,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深化、干部作风持续转变,确保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落地根。 ‎ ‎ 以学为先,打牢基础。每月下发干部政治学习计划,采取领导带头领学,党员分组讨论、撰写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的形式,深入学习书记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书记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落实伊宁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分解方案各项任务的强大精神动力。目前,下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2次,撰写读书笔记13篇、心得体会1次。 ‎ ‎ 以转为要,抓住关键。坚持深化干部入户走访活动,严格落实干部入户走访“八必问”“八必讲”要求,重点围绕群众见面率、情况知晓率、工作完成率和群众满意率等“四率”,采取现场提问、入户核对、随机测试、检查“四会”记录和《民情日记》等方式,确保网格员认真落实“四知四坚持人民至上、促进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突出问题、提升干部素质的重要举措。总书记号召各级领导干部: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党的领导干部在党的各级组织中肩负着领导责任。领导干部其作风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成败。因此,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转作风、促发展”首先要解决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领导干部作风好,干部职工风气盛,大家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推动航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必须强化学习,切实增强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发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践行宗旨是关键) 第一,要强化学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学习是立身之本、发展之本,要坚持把学习贯穿于活动始终,认真学习集团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发展”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认真领悟领导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  我们要把学习作为增长才干、提升境界的重要途径,作为履行职责的第一需要,戒除浮躁、静下心来,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学习知识、思考问题上,不断提高胜任工作的能力和素质。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目前,通报表扬优秀网格员1人,给予8名知晓率较差的网格员当月考核“不称职”处理。  以促为目,务求实效。按照月初下发的推进计划,采取党政办督查、效能办巡查、业务科室检查、专班重点清查等方式,封堵工作漏洞,落实“月考核、季奖惩”措施。开展“三项治理”,查摆突出问题4个,通报处理工作懈怠、落实不力、擅离职守、违纪等人员人实现干部作风持续向好。 ‎ ‎ 抓思想,促管党责任有效落实。县委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先后5次召开常委会研究基层党建工作。与各党(工)委书记签订目标责任书,年底召开由“两代表一委员”和相关干部群众参加的考核会议,对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测评、评议,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新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知识测试环节,强化党(工)委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在此基础上,县委召开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专题听取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履职情况,并由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代表等进行评议。建立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责任区,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与乡村两级共同研究、协调解决强基惠农“合作股份”缺乏股本、为民服务站建设资金不足、农民增收致富困难等热点难点问题。  抓整顿,促重点难点问题突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切入点,抓住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制度执行、服务意识、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排查37个各领域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实行市县领导包保联系村党组织制度,开展专项整顿工作,调整不胜任的基层党组织书记8名,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逐步转化。针对群众反映的村级财务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委托县审计局对56个村(社区)的财务进行清理审计,覆盖面达%,处理问题干部11名。 ‎ ‎ 抓统筹,促服务能力提升。紧紧围绕“8433”创建思路,统筹推进“6995”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强基惠农“合作股份”、“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基层党建与扶贫开发“双推进”等工作,“6995”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有效解决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供销社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累计投入万元扶持17个村(社区)开展强基惠农“合作股份”工作,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在用好50万元党员创业致富基金的同时,县财政贴息30万元,实施“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工作,扶持173名农村党员创业,有效拓宽了农村党员致富渠道。  抓管理,促干部作风转变。严格执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严把“入口关”,提升党员素质。制发《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细化不合格党员评定20种表现,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纯洁党员队伍。投入万元,县乡分级开展党员专题培训,实现124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1万余名农村党员培训全覆盖。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效率建设意见》,制定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六项措施。开展违规借用工作人员、“吃空饷”等专项清理,倡导节俭办事、移风易俗,经验得到省市各级的肯定。构建跟踪问效、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对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立案28件,处分22人,问责16人。 ‎ ‎  高校学转促心得体会三:最近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学讲话、转作风、促发展”系列活动,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通过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发展”的学习活动,主要心得体会如下: 一、必须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发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认识是前提) 干部作风体现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事业成败。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坚持发展第一、推动跨越发展的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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