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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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1100+ 2020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通知
1100+ 2020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近段时间x地区个别县(市)相继出现放假期间学生溺水事故,为落实省市防溺水工作会议要求,保障我县学生生命安全,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教育部防溺水工作"六不准"要求。使学生时刻牢记"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尤其是中、高考结束前,各学校要提前做好学生安全教育,针对考生明确提出假期防溺水安全要求,严禁学生私自结伴外出野浴、涉水。 2.教育部门要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通过讲解案例、张挂防溺水安全教育挂图、召开团队会、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预防溺水、遇险逃生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3.教育部门要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教育学生家长要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并与学生家长签订责任状。 4.各级各类公办、民办教学机构一律不准组织野游、野浴、踏青、远足等校外活动,发现有学生自己组织此类活动的,学校及老师要立即制止,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5.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河流、水库、池塘、湖泡、沙坑等水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在危险场所的重点部位和醒目位置,安装、完善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和安全防护栏,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6.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对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进行巡查监管,对学生在上下学、周末及暑假期间的危险玩水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积极预防溺水事故。 7.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特别要主动投入经费解决周边水域排查整治问题。 8.住建、国土、水务、安监等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非煤矿山等水坑、水池、沙坑的管理,督促业主和建设单位及时处置,尤其要严加防范大雨、暴雨或持续降水后新形成的水坑水面。同时,督促经营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9.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做到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全面掌握"、工作人员"落实到位"。 10.各乡镇、各部门要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扎实细致地做到"五个全覆盖",即责任落实全覆盖、宣传教育全覆盖、安全标识全覆盖、日常巡查全覆盖、动态监管全覆盖。 11.县安委办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全县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确保预防溺水工作有序推进。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