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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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精品文档 . 2016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 / 5 2017 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小学 2017 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招 生秩序, 促进教育公平,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6 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 作的通知》 ( 教基一厅〔 2016〕1 号 ) 、《安徽省中小学办学 行为规范》(xx 教基〔 2007〕5 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 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 (xx 教基〔 2016〕 4 号 ) 及市教体局《关于安庆市区 2016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 生工作的意见》 (宜教发【 2016】8 号) 《迎江区 2016 年义务 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等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 xx 小学 2016 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 民满意的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 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继续实行公办学校“零择校”政策,切 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所有 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招生原则。严格执 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严 .精品文档 . 2016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 / 5 格按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招生。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 测试(包括面试)选拔学生,不招收特长生。 继续实行“零择校”政策。自 2014 年起,凡已用于学 区(即一所学校覆盖的招生区域)生资格认定的住房在小学 阶段 6 年、初中阶段 3 年内,不再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 格认定的条件。对申请学区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 其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权证的发证时间须在当年的 6 月 30 日前。 (二)坚持公平、 公正、 公开的原则。 实行 “阳光招生” , 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 社会监督,并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和 服务。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 好新生入籍关,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三)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 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单独立 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居 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不符合“两个一致” 原则的, 按 2016 年《安庆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实际常住地认定暂行办法》 (附 件 1),确定学区学校入学。 (四)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享有城区学生同 等待遇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三个一样” ( 一样 .精品文档 . 2016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3 / 5 就读, 一样入学, 一样免费) 的要求, 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新生招生。小学适龄儿童招生工作由各小学 直接组织实施。 各校要保证各自学区内年满 6 周岁 (2010 年 8 月 31 日前) 的儿童按时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今年各小学学 区划分按市教体局《关于公布 2016 年安庆市区义务教育阶 段部分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教基〔 2016〕324 号)件 执行)。小学适龄儿童由其父母 (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 于 8 月 20 日至 21 日到学区内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报名时须出 具以下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 防接种证等。学校原则上不接受未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 学,若学位有空余,按出生日期排序适当放宽入学年龄,但 不得接收 2010 年 12 月 31 日后出生的儿童。有学习能力和 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需要延缓入学的,应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暂缓 入学手续,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农村小学招生工作仍按以往 规定组织落实。 (三)特殊群体入学。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 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 子女的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和城 区学生同等对待,学校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拒收。 .精品文档 . 2016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4 / 5 2、留守儿童入学。要实行留守儿童普查登记制度,把 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 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父母外 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 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加强留守儿童受教育的全程管理。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确保“三残”适龄儿童、少 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不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 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行为,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学校成立成立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规范报名秩序,加强业务培训,按照划定的学区 范围、实际常住地认定暂行办法、报名流程,组织新生报名 登记。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做好答疑工作并及时向 区教育教育科和小学毕业生所在学校反馈信息,切实为新生 报名提供保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校要围绕招生政策制订具体实 施办法,通过多种渠道对招生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使之家 喻户晓,获取社会支持和家长理解,努力营造招生工作良好 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招 生原则,严格按区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招生。严格控制“大班 .精品文档 . 2016 全新精品资料 -全新公文范文 -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5 / 5 额”。班额原则上小学一年级不超过 46 人,严格实行“阳光 分班”。 (四) 加强学籍管理。 学校要及时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 要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和“公办不择校、同城 不借读” 的原则, 按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做好学籍信息登记、 学生转学、休学工作。 (五)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咨询电话: ,接受家长 和社会咨询;举报电话: ,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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