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20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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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畜产品安全工作总结
畜产品安全工作总结 篇一:市近几年畜产品安全工作 市近几年畜产品安全 近年来,我局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各项法律法规,强化责任、依法监管、严防严控,强力推进畜产品安全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全面实施,取得了一定实效。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50人次,检查兽药饲料经营单位71个,冷鲜肉(鲜肉)经营点85个,屠宰场24个,规模化养殖场53个。全年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3起,结案13起,结案率100%,收缴开销毁不合格动物产品3.18吨,没收假劣兽药饲料货值0.6万元。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合格率分别在85%、95%、90%以上。。由于我市畜产品安全工作宣传得力,措施过硬,效果明显,被湖北省电视台专题采访和报道。 三、配套制度加强保障 一是建立了入境兽药报检制度。兽药主要批发单位拟供兽药,必须提前上报市畜牧局畜牧业管理股备案审批后方可向兽药零售单位销售,有效的控制了禁用兽药及假劣兽药流入我市。 二是建立了兽药经营单位信息数据库。将兽药经营单位所经营合格产品的品种、规格、批文、批号等信息在网上公布,并及时更新,为养殖户、场购买兽药提供了导航服务。三是推行执法公示制。公示各种畜牧业法规、行政许可事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公开行政审批的依据和条件,审批的时限等。 四是践行执法责任制。把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分解给执法人员,并签订了《执法工作责任状》,认真落实执法工作责任制和违法行为追究制,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公正执法的观念。 四、开展检查效果明显 一是彻底清查禁用兽药。根据农业部《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的要求,依法开展畜牧业行政执法检查,查收违禁药品、查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兽药经营使用环节中存在的非法行为。截至目前为止,已组织专项检查25次,出动执法人员275人次,没收金刚乙胺、阿昔洛韦、利巴韦林等禁用兽药73盒,基本杜绝了违禁兽药在我市的流通。二是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的管理。一是集中执法队伍力量严查乡镇非法经营生物制品行为;二是严防城区各店销售生物制品,派驻执法人员到各店每日不定时巡查;三是完善生物制品定点销售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制度。 三是开展饲料专项检查。以“瘦肉精”、“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重点检查生产销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的企业,添加三聚氰胺、三聚氰酸、羟甲基羧基氮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通过长期对饲料生产企业和饲料经营单位的检查和整顿,近期没有发现违法行为。四是开展畜禽种质专项检查。加大对无证、无资质生产销售种畜禽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家畜细管冻精、胚胎等的监督抽查力度,有效净化我市的种畜禽生产经营市场。 五是开展养殖场用药安全检查。对全市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检查,一是检查违禁药品使用情况。篇二: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总结 畜牧兽医中心2013年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总结今年,在市局的正确领导支持下、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县畜牧兽医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畜牧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按照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文件要求,着力抓好饲料、兽药及兽药残留、养殖环节投入品使用、屠宰检疫监督,大力实施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强力推进畜产品质量监测,严格检疫监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取得明显成效。回顾今年来的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目标。按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始终把动物检疫监督、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全年的工作重心。一是配套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形成了以制度约束人的工作机制。二是与58个养殖场(小区)、9个兽药经营户、6个饲料经营企业签定了《依法经营承诺书》并发放了《依法经营告知书》,并将这些企业的监管责任全部落实到中心每个人身上,对所有饲料经营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制定张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兽药经营管理制度等。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全县动物检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程序。二、开展畜产品安全整治,净化我县畜牧养殖环境。篇三:畜产品安全工作总结 xx市畜产品安全工作总结 xx市2009年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畜牧兽医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巩固08年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提高畜产品质量,严厉打击违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不法行为,有效地保障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畜牧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09年是全国范围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年 我局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和股室负责人具体负责。年初签定责任承诺书,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和辖区内的区域所。并建立执法责任制,明确了领导和执法人员的责任。同时也同经营业户签定质量承诺书,从思想上提高业主的守法意识。年初到现在我们共接到畜产品专项整治、畜产品无公害专项整治、饲料专项整治、兽药专项整治、瘦肉精专项整治等几个重大通知,我局立即采取行动,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共出动执法人员近500次,对辖区内的28家兽药经营企业、32家饲料经营企业、2家饲料生产企业和50家规模饲养场进行多次全面的检查。从源头上保证畜产品的安全管理。 (二)做好重点领域监管确保我市畜牧产品安全无疫 1、做好外引动物监管。一是做好外引动物监管宣传工作,按照市所的要求全市34个行政村村部张贴《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无规定疫病区外引动物管理通告》并发放宣传单8000多份。二是召开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长会议,按排部署外引动物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立案查处未经报批跨省引入动物饲养场3家,分别是基层乳业从吉林省梨树县引进3头奶牛未经报批,立案查处罚款1000元;2009年10月13日检查发现晓明镇新邓家村中天牧业从北京华都总鸡场引进种鸡1万只未经报批,立案查处,罚款1000元;10月20日检查发现晓明镇姜宁村宏运种猪场从北京华都总猪场引进种猪48头,未经报批,立案查处,罚款1000元.四是省内引入生猪1批15头。 2、做好饲养场监管。建立免疫档案、饲养档案、做好消毒记录,监督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确保出栏畜禽全部报检。全市34个行政村、31个规模饲养场建立了饲养档案。 3、做好染疫、死亡动物的监管。“两病”净化检出的“两病”羊31只,“两病”牛20头,全部扑杀,并做无害化处理。本着早、快、严、少的原则及时处置3起突发疫情,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生猪2起327头,无害化处理肉鸡2800只。 4、做好活禽市场监管。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整治活禽经营市场和打击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行动检查工作的通知》及xx市局《xx市活禽经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加强对活禽经营业户的宣传和培训,专门组织活禽经营业户进行法律、法规、禽流感防控知识的培训,增强了责任意识、各基层所对辖区内活禽经营业户登记备案并做好无害化处理、消毒、日报单、记录、检疫人员对上市活禽查验产地检疫证明、经检疫合格后配带脚环,并对运输车辆、笼具等进行彻底消毒。 5、做好屠宰加工厂监管。一要严格落实驻厂检疫制度、生猪定点屠宰厂、宏大肉禽加工厂派驻满足实际检疫工作需要和明确各岗位职责的驻厂检疫员。深化重点环节监管机制、推行管理相对人公开承诺、全市屠宰厂都签了动物防疫承诺书,向社会公开做出“四个”即,入厂报告、病亡报告、屠宰报告、出入库报告。“四个保证”即,按规定执行入厂时限,按规定执行待宰时限、按规定消毒、按规定处理。“四个健全”即,防疫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员、基础设施、制度措施、记录档案责任义务履行承诺。二要进一步落实检疫监管责任制,确保监督管理相对人责任义务履行监管到位,建立健全生产流程监督记录,建立监督所执法人员与监督管理相对人按屠宰生产流程建立健全双方签字认定的各环节、各项目全程记录。套印检疫标志,建立双方控制制度及措施。三要规范完善屠宰检疫管理,严把入厂关,查验标识和三证按规程实施检疫、依法出证和无害化处理,屠宰的动物要全部识读上传二维码耳标号码信息,并完备记录登记保存。 6、做好奶站监管。派驻专职监管员做好奶站监管工作。监督所与2个奶站签定了鲜奶质量责任状,并与165个奶牛户签订了鲜奶质量承诺书,确保食用鲜奶质量安全。 7、做好动物诊疗场所的监管。按照省、市所《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监管的》文件要求,对动物诊疗机构的动物防疫条件和动物防疫活动进行严格监督管理,规范诊疗行为,监督促使诊疗单位依法经营,守法从业。 8、做好动物经纪人的监管。全市有动物经纪人9人,全部建立经纪人档案。以加强经济人管理为契机,推进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 9、做好仓储场所监管 对全市5个冷库明确监管责任人,签定动物产品责任书、,悬挂监管责任人公示牌,确保仓储场所动物产品安全 (三)突出宣传,强化学习 一是利用在工作过程中对广大养殖户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让经营和养殖业户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动物重大疫情应急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在“法制综治宣传月”中,我局在商业大厦开展街头宣传,,解答群众咨询400人次,有力的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意识,公德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开展法制学习。领导带头学习,执法人员定期学习,并参加xx市局兽药饲料抽检培训。对经营业养殖业户定期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三是加强队伍管理,建立完善制度,明确岗位责任,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四)扎实工作,勤政为民 一是以”科技兴牧,依法治牧”为核心,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反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逐步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二是加强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依照《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开展兽药、饲料监察,共检查饲料、兽药经营企业 60个、协助市所抽检,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行为,立案查处 1件,结案 1件,有效地净化了兽药、饲料市场,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一起经营、使用“瘦肉精”事件。 三是认真贯彻《畜牧法》。在规模饲养场中要求建档建案,检查其用药用料情况规范投入品使用,从源头上保证畜产品安全。落实猪业保险和能繁母猪政策性补贴政策,促进了全县生猪饲养工作开展和新农村建设。 四是在重大节假日,组织专门队伍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保障重大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 五是实行政务公开。公布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标准、工作人员的电话号码,同时在乡镇畜牧兽医站和城乡集贸市场公开举报电话,增强工作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点多、面广、战线长的特点,我们的执法人员相对较少的工作的现境。 三、下一步的打算 (一)积极落实畜产品安全监督监测机构的建设,使畜产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提高畜产品监管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技术水平。加大畜产品违法的打击力度。保证xx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xx市畜产品安全股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 畜产品安全工作总结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