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工作总结-环保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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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作总结-环保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环保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  市环保局201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群众健康的环境突出问题,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各方面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  (一)不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研究确定了“调结构、控燃煤、抑扬尘、治尾气、消减VOC”的整体工作思路,以治霾为核心,实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文化和行政等多种手段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落实去年出台的“四禁两补”等系列治霾政策,制定实施了年度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研究实施了25项重点治理任务,每月调度、督查、考核、通报。进一步完善了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将考核范围由市内六区扩大到全市,考核频次由年度考核增加为每季度考核,考核指标由2个扩大到4个,强化对地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激励引导作用。在大唐黄岛电厂、金洲热力开展了清洁排放改造试点,开展了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编制了《青岛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导则》,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上半年,全市共淘汰燃煤锅炉20台;完成燃煤锅炉废气治理项目20个,在建31个;完成工业扬尘治理项目13个;实施“黄改绿”车辆1027辆,审核报废黄标车6129辆;全市车用柴油全面升级到国IV标准;完成工业有机废气治理项目8个以及60家餐饮单位油烟、9家汽修企业的喷漆废气治理;推动在泊位码头、港口物料堆场建设防风抑尘网工程。近两年实施的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效果逐步显现,我市采暖季二氧化硫平均浓度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采暖季和非采暖季空气质量差别不明显。1-6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显著改善,市区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改善20.0%、14.7%、26.8%、18.2%;首次出现全月达到山东省“蓝繁”标准,5月份市区“蓝繁”‎ 天数31天,列全省第一。我市获得省一季度生态补偿考核奖励455万元。‎ ‎  (二)全面加快推进流域污染治理工作。以胶州湾保护和省控重点河流达标为重点,加快推进李村河、墨水河等重点河流水污染防治,加强大沽河流域生态保护,全市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全面铺开,各项重点治污工程加速推进。提请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省控重点河流达标工作现场会,市政府与相关区市签订了责任书。印发实施了胶州湾水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年度水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从治污截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监管、农村水污染治理、生态恢复等方面全面推进重点治污工程建设。制定出台了《青岛市水环境目标责任及生态补偿考核办法》,2020个区市级领导、96个乡镇、街道及区市部门负责人担任40条河流223个河段的河长和河段长,将27条重点河流39个监控断面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综合运用约谈、挂牌督办、流域限批、社会公开等手段,促进地方政府充分履行治污职责。上半年,全市整治污水直排口84处;建设排污管网35公里;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7个,其中,楼山河污水处理厂已通水试运行。李村河流域污水收集能力大幅度提升,墨水河流域消除了污水直排溢流问题,大沽河、墨水河、嵯阳河、泽河等省控重点河流水质改善,6月份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均值较去年底分别下降14.8%和53.5%;李村河、风河、云溪河等过城河污染程度进一步减轻,二季度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同比分别降低6.3%、14.1%。开展崂山水库周边农家宴环境专项治理,加强大沽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全市重点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了100%。‎ ‎  (三)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围绕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省、市减排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毫不松懈的抓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等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制定实施年度减排工作计划,确定脱硫设施升级改造、烟气脱硝、淘汰落后产能、污水处理和畜禽污染治理5大重点减排领域,筛选实施重点减排项目20207个。综合运用督查督办、定期通报、以奖代补等措施,促进减排项目建设运行。全面完成了环保部和省厅对我市2020年减排核查迎检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已分别完成“十二五”‎ 减排目标的115%、107%、119%和146%,污染减排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  (四)不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积极贯彻新《环保法》,深化环境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丰富执法方式和执法手段,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深入实施三级“网格化”监管模式,牵头与东营等6市环保局建立区域执法联动机制,打造“全覆盖”的环境执法网络。坚持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强联合检查、交叉检查、跨界联合执法,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环境保护大检查、清理违规建设项目、“执法大会战”、“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多项专项执法行动,上半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61起,处罚金额2714.73万元。积极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强制执法权依法惩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起,查封扣押12起,限制生产、停产整治2起,移送公安部门6起,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继续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加快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扩大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范围,组织企业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完善了多维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  (五)进一步加强服务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工作。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完成平度新河化工区规划环评审查,推动全市产业布局和空间布局优化。严格环境准入,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128个;做好全市高尔夫球场的清理整顿工作,组织开展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清查工作,及时纠正了一批擅自违法建设等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环保部快速完成了青岛新机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跨海大桥环保竣工验收等重大项目的环评工作,制定实施简政放权提速增效服务发展的意见,研究提出20条具体措施,大力减少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 ‎  (六)扎实推进生态环保改革、生态市建设和农村环保工作。市委成立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确定18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事项列入市委2020‎ 年改革工作要点。我局作为专项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调度协调作用,积极推动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制定印发了市环保局年度环保改革工作方案,实施了25项重点改革任务,截至目前,出台《青岛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定》《青岛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实施大气、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等改革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其余改革任务进展顺利,进一步完善了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 ‎  编制实施《青岛市创建国家生态市2020年工作计划》,黄岛区、城阳区争创国家生态区工作通过省环保厅预审,新增12个镇、街道开展国家生态乡镇争创工作。继续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建成示范项目37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31座,污水管网399公里。‎ ‎  二、存在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  上半年,全市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空气质量改善存在指标不平衡、区域不平衡问题,臭氧污染问题逐步显现;嵯阳河、墨水河、李村河等省控重点河流水质不能稳定达标;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理顺;环保队伍建设仍需继续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我局将围绕重点工作目标,继续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  (一)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开展污染调查,组织开展石化、有机化工、涂装、包装印刷、橡胶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治理。探索开展燃煤锅炉清洁排放改造,研究鼓励政策,制定推进方案。开展建材行业扬尘污染集中整治,规范砂石加工、水泥制品、砖瓦生产等建材企业扬尘、粉尘污染控制措施。‎ ‎  (二)全力攻坚流域污染治理。继续推进重点治污工程建设,确保李村河、海泊河、墨水河流域已开工的污水处理厂、泵站等项目年内建成投运。加快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力争在墨水河、嵯阳河流域建成部分示范项目,在中心城区部分河段实施中水调蓄。严格考核奖惩,促进“河长制”等制度措施落实,强化辖区治污主体责任。‎ ‎  (三)继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充分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停产整治、查封扣押等强制手段,严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和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开展环境监察稽查,提高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和水平。加强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  (四)加快推进农村环保与生态市建设工作。推动黄岛区、城阳国家生态区和即墨市、胶州市省级生态市创建验收工作,指导平度市、莱西市争创省级生态市。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进一步落实《青岛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 ‎  (五)进一步改进环境管理方式。平衡和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环境准入、全面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又落实环保标准,严格环境准入以源头控制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和布局优化。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提速增效服务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好的方便企业和群众。做好市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日常工作,协调推动完成列入市委2020年度改革工作要点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完成全局重点改革事项。‎ ‎  环境保护局半年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的业务指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环保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全力推进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减排、环境执法监管等工作,创新环境保护工作模式,有效改善和提升了辖区内环境质量,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建设秀美富庶幸福**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  一、上半年环保工作情况 ‎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县以迎淮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把治污作为转方式、调结构和提高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及效益的重要手段,把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确保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作为常抓不懈的大事,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环境观念,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全力以赴抓治污,加大投入保环境。全县依据水环境容量、水域纳污能力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对金沂蒙、金正大、史丹利等16家重点企业制定实施了水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其中,金正大投资近600万元,史丹利投资400万元建设的高氨氮废水处理系统已投入使用。此外,全县继续鼓励发展低污染、无污染、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对重点涉水项目实行严格的环评预审制度,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同时我县积极引导、大力扶持有条件的企业进行中水回用,目前全县企业中水回用率达到80%以上。金沂蒙集团投资5088.24万元,建设废水深度处理资源化及冷却水循环系统工程投运后,外排废水COD指标由100mg/L提高到50mg/L,氨氮指标由15mg/提高到5mg/L。每年可减少COD排放160吨,氨氮20吨,每年可节约新鲜水使用90万吨,30%的废水经过处理后企业进行循环使用。‎ ‎  (二)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年初。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人民作出了“为了沂蒙的蓝天和人民的健康,向大气污染宣战”的庄严承诺。**县积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在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快了调结构、转方式步伐,特别是持续加大大气污染减排力度,深化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治理,完善环境基础设施,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县政府出台了**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了改善空气质量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  工业企业治理方面,我县将工业污染治理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中之重,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2020年度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工作组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掌握先后下发6次通报,先后7次对2020家停产治理企业、16家限产治理企业及相关责任单位分别召开专题会议,目前,全县2020家列入停产治理任务的企业除4家长期停产外,其余13家大气治理工程已全部完成,其中12家已经通过市局专家组审查,允许试生产。16家列入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除3家已取缔关闭、1家正停产治理,其余12家均已治理完成并备案。列入停产限产治理任务的33家企业,除长期停产及关闭取缔的7家外,其余26家企业在线监测设施已于3月底按照市大气办要求,全部安装完成,并与市县监控平台联网运行。铸造行业共3家完成了治理任务,其余2家停产治理。全县78家加油站已经全部治理验收完成并销号。建筑工地和商混企业扬尘治理方面,66个施工工地已达标60个,停工整改6个。检查商混企业9家,临时搅拌站3家,停工整改4家。城市餐饮油烟治理方面共计检查餐饮网点和个体烧烤摊点272家,完成整改246家,停业整顿26家,依法扣押露天烧烤炉3个,传统燃煤炉2个。秸秆禁烧方面,我县今年麦收工作接近尾声,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现秸秆焚烧火点、黑斑。‎ ‎  (三)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全面适应环保新常态,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对重点企业派驻驻厂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 的《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把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县环保局成立8个检查组,实行分片包干形式,全面负责辖区内和重点企业各类环境问题的检查和整改落实。‎ ‎  不断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制定检查计划,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一般性巡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节假日及夜间突击巡查等形式,全面掌握企业排污状况,及时纠正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与县公安局成立了公安环保联勤联动办公室,高压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夜鹰剿污等行动,上半年我局共申请县政府发文关停违法企业41家,申请县政府采取断电措施,保证停止生产的违法企业2家,立案查处企业47家,有力打击了违法排污企业,切实解决了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妥善处理环保信访投诉。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投诉,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对环境信访“12369”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与群众联系。截至目前,共接受12369投诉电话和12345市民热线300余起,处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接受微博、微信环境污染举报8起,均认真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回复。‎ ‎  (四)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提高建设项目环评质量,引导建设单位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跟踪检查力度,及时掌握新建项目的工程进展情况和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规范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程序,制定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流程》,积极建立和完善集体决策的监督管理机制,成立了《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项目审查评估委员会》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委员会》,增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建设项目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上半年,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127个,试生产批复33个,竣工环保验收建设项目报告表11个,登记表20个。‎ ‎  (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认真贯彻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行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相结合,推进污染减排进程。完成了2020年全年环境统计工作;制定了**县2020‎ 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通过总量减排推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把总量确认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按照“先算、后审、再批”的原则,严格执行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填写《临沂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上半年,我局共确认总量建设项目14个。‎ ‎  (六)强化环境监测、应急管理工作。以水、气、声常规监测为基础,以污染源监测为重点,不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监测的业务水平,为全县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为各级领导及时掌握各污染企业的污染状况提供依据。每周定期对辖区内的各国控、省控和市控断面进行例行监测和必要的应急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了各断面的污染变化趋势。对各重点污染源的废水、废气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地监督性监测,获得了大量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为环境管理、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依据。上半年,我局共提报各类有效手工监测数据1000多个,监测报告100余份。‎ ‎  强化应急管理,开展隐患排查,建立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组负责、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原则,对全县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组织编制了《**县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县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初步形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督促4家重点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八)严厉打击土小企业,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一是严格执行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责任到人”要求,镇街政府为责任主体。同时,协调联动环保、电力、公安、监察、安监、工商、国土等部门成立了四个督导检查组,层层全面部署。二是强化执法力度,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严厉震慑环境违法行为,督导组对土小企业分片作战,实行昼夜巡查、集中治理,开展土小企业歼灭战,严格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材料”的标准,发现一起拆除取缔一起,按照“抓人、罚款、砸设备、没收原材料、拔烟囱、封井、查案件、建机制”的原则,对土小企业露头即打,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次290余人次,下达政府关停令20余份,共拆除土小企业58家,向公安移交1家。三是针对土小企业极易反弹的特点,我县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于已取缔的土小企业进行定期回头看行动,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 的责任体系,各镇街政府及督导检查小组加强巡查力度,做到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坚决将反弹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杜绝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现象。‎ ‎  上半年,我县的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  一是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片面强调企业的困难,不建、缓建环保设施,或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使建成的环保设施不能充分发挥应有效益,导致客观存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甚至有的违法企业,一旦被查处,就以各种借口搪塞、拖延,致使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及时得到纠正。‎ ‎  二是违法排污更加隐蔽,给环境执法带来了更大的难度,特别是土小企业低成本、高回报、易拆易建的特点,使得土小企业经过打压后死灰复燃的现象时有发生。‎ ‎  三是尽管环保部门对环保工作负责“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但是环保工作,涉及部门较多,比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经信、住建、城管、交警、交通、质检、农机等十多个部门,容易产生推拖现象。‎ ‎  四是环保工作面临的任务重压力大。今年,我县环保工作面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等,工作量特别大,任务特别繁重,由于环境执法人员少,车辆不足、资金困难,也严重制约了全县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 ‎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  下半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市环保局安排部署,按照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主线,调结构、促减排,服务全县经济发展;重基层、解民忧,促进农村环境保护;出重拳、狠治理,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  (一)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最为当务之急。切实加强我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削减我县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对重点行业101家重点企业,全面实施治理脱硫脱销除尘等再提高工程。积极配合县住建局做好建筑扬尘整治,配合城管执法局餐饮业油烟治理和漏天烧烤清理工作,配合交通、交警部门做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配合县农机局做好秸秆禁烧等工作。‎ ‎  (二)继续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把“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作为水污染防治的主线,严格落实“河长制”等制度,不断加大流域治污水平,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  (三)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工作抓手。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 ‎  (四)以重点流域环境监管作为头等大事。加大重点流域、区域、行业环境整治力度,改善环境质量,恢复流域生物多样性,彻底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集中力量治理大气污染,切实解决我县扬尘、燃煤、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禁烧等空气污染问题,全面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加大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严格城市噪声环境管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高压打击土小企业及违法企业排污,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环保行动等。‎ ‎  (五)以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作为重要保障。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实行建设项目招商引资节能环保预审制度,做好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和验收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严把环评审批关口,强化污染源头防控,提高审批服务水平,促进**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  (六)确保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认真落实结构、工程、管理三大减排措施,强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确保我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在全市第一名的位置。‎ ‎  (七)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党建工作。一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认真的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充分发挥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利用本院的良好学习氛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健全严格的约束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员管理,党员活动和党员考评制度,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把党支部建设成坚强的领导核心。三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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