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篇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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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篇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的工作方案

‎3篇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的工作方案 ‎【篇一】‎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节点也是考点,中秋、国庆两节临近,这是作风建设又一场重要“考试”。为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防止“四风”回潮反弹或以更隐蔽、打折扣、搞变通的方式出现,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把节点当成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新成效,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严肃党规党纪。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党规党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克服侥幸心理。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禁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要强化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纪律执行情况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把作风纪律落实到位。坚决抵制不良习 俗,匡正节日风气,切实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人事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单位支付申请审核,防止通过虚开发票购置购物卡、礼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补贴。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财政资金和创收经费使用的审计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纪委移交。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分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加大督查力度,持续正风肃纪,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用好通报曝光利器,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篇二】‎ ‎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 三、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会员卡、购物卡等;‎ 四、严禁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五、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六、严禁接受管理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七、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八、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财物,不允许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 九、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 十、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十一、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校其他有关规定。‎ 两节期间,校纪委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查快处,对各种不正之风实行零容忍,严肃追究责任。‎ ‎【篇三】‎ 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党员干部廉洁文明过节意识,坚持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提醒和预防工作,为“国庆节”、“中秋节”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良好氛围。现就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倡导廉洁过节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廉洁意识,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十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学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倡导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切实把单位管好,把党员管好。‎ 二、严守纪律,令行禁止 全校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十个严禁”的要求,切实增强纪律观念:1、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各种节礼;2、严禁借节假日之机用各种形式和名义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3、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节日津贴、补贴、奖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实物;4、严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吃喝、旅游、休闲等活动;5、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和娱乐等活动;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7、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用公款旅游,严禁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的旅游、度假费用,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旅游等费用,以各种名义转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8、严禁公车私用、违反规定使用公车;9、严禁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参与色情、迷信和邪教组织活动;不准违反规定 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其他活动;10、严禁参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六项禁令”的其他各种活动。‎ 三、强化监督,严肃责任追究 节日期间,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接受各种举报信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坚决从严查处;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要点名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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