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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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篇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篇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篇 ‎2020 这个春节注定会成为所有人心中不可磨灭的记忆,不仅仅是因为新型冠状病毒的侵袭让整个中华大地蒙上了恐惧的色彩,更是因为在这场战役中展示出的中华精神让我们感动,同时更加坚信中华民族的力量,坚信党的领导是我们战胜所有困难,实现伟大复兴的法宝和基础。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书记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省教育厅以及学校党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安排,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本着到校延期、教学不延期、学习不延期的工作思路,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做好开学前后校园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认真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保障教职工平安返校,教育教学平稳运行,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能力,全力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发生和蔓延,最大程度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教职工返校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教职工开学返校工作,保障教职工平安返校,全面指导 2020 年春季学期学校教职工返校工作有序开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工作小组下设学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安全、宣传教育等四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一)教学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XXX XXX XXX 主要职责:做好春季学期教学工作方案,调整教学工作安排,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制订出台学校网络教学系列文件,指导教师提前谋划、早做准备,采取科学有效措施,通过线上教学、虚拟仿真等信息化手段,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工作; 制定疫情期间在线教学安排表,指导各教学部门制定应急实施方案,指导线上教学工作的开展和课程资源的建设,做好线上教学监督与管理工作; 指导师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离家、不返校,做到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确保教学任务不减、教学质量不降; 对教师线上教学信息技术能力进行指导和培训; 搜集整理各种网上教学资源、网上学习资料定期发布提供给师生。 (二)学生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XXX XXX XXX ‎ 主要职责:学生处总体负责学生健康状况排查工作,准确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健康状况、思想状态和行动轨迹,关注重点疫区学生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摸排与报送。院部书记直接负责本学院(部)学生健康状况排查,密切关注到过疫区、身体出现发烧咳嗽及疑似症状、亲属出现确诊病例、与确诊病例有接触学生,每天安排专人向学生处报送学院排查情况。辅导员具体负责所带班级学生健康状况排查,切实摸清学生健康状况,确保各项排查信息真实准确,每天做好学生疫情上报记录(备查)。学生处、团委、各学院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负责各项排查工作指导、督促落实。 (三)后勤安全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XXX XXX XXX 主要职责:做好校园公共环境卫生消毒、食品安全保障、防疫物资储备、疑似病例初步诊断、疑似病例联系转诊等工作。做好校园出入人员健康状况检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加强师生员工健康排查建档工作,人事处总体负责教职工健康状况排查,各部门(学院)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学院)职工的健康排查,后勤处负责物业、食堂员工及外聘人员健康状况排查。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信息的汇总和上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四)宣传教育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XXX XXX XXX ‎ 主要职责:负责疫情防控科普教育、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收集整理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对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人物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及时总结和推广我校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强化校内舆情监测与引导,严格实行每天网络巡查制度,严肃网上宣传纪律,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三、工作措施 (一)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1.实施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管控学校校门,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有疫情防控相关任务的工作人员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开学前禁止任何教师学生以任何理由提前返校,确保学校校园不发生一起疫情感染事件。 2.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学生思想认识。通过微信、短信、QQ等网络新媒体加强对疫情知识的宣传,积极关注学生舆情。教育学生正确认识、科学理性应对疫情; 服从防控大局、服从学校管理; 做好学习规划; 做好自我防护、坚决不提前返校。引导学生在特殊时期不离家、不返校,积极参加在线课程学习,树立居家学习、协同学习、智慧学习的观念,做到延期不延教、停课不停学。 ‎ ‎3.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做好信息摸排与报送。各部门应与本部门教职工保持密切联系,摸清掌握教职工行程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进行人员排查,收集教职工有无从疫区返回、与疫区人员接触和有无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漏报、瞒报、误报,准确掌握人员动态信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工作; 准确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健康状况、思想状态和行动轨迹,关注重点疫区学生基本情况; 建立完善学生开学在校情况报告机制。 4.校园环境全面消毒。开学前对学生寝室、食堂、教室、图书馆等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在学生寝室、教室等公共洗手间配备肥皂或洗手液,为各寝室楼采购必备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体温计等,以备使用。 5.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工作。在开学前二周详细掌握每位学生返校时间、乘车方式、车次信息、身体状况等。明确返校学生必须身体健康,无新冠肺炎的疑似症状; 近期无湖北省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 近期无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因疾病等身体健康原因暂不能返回学校的、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暂无法返回学校的学生暂不要求返校。学生返校时要经辅导员、学院同意,批准后才可返校。 6.做好返校提醒工作。要求学生乘用公共交通工具一定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转车、经停路线,不要在疫情重点地区转车和停留。提醒学生尽量多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返校学生需主动配合地方公安部门和防疫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 7.错时返校,加强检测。为避免人员集中,全校学生分类分批错峰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做好返校报到期间学生体温检测准备工作。 (二)学生返校后工作 1.建立院级疫情防控学生工作小组,对防控队伍进行培训和管理。发挥辅导员和学生骨干作用,组建校院班寝室 防控体系,开展知识宣传、通知通报、信息收集、信息报送、管理服务等工作。 2.安全保卫处负责在学生进校门时测量体温。车辆进入校园 进行消毒处理。原则上禁止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的,实行严格实名登记,并测量体温,一旦发现疫情,实行倒查制,及时将接触人员送留观室观察。 3. 坚持做好开学后学生晨检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相关工作。辅导员对学生每日检查,对因病缺课学生的患病情况及原因做好了解、记录并视情况及时向学院报告。 4.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严格门卫管理。 学生出入学校时将实施扫码出入,学校在校门口张贴二维码,学生通过扫码显示学生信息,确认后方可出入。在校学生一般不得离开学校,确需离开学校,要严格请销假制度,须本人书面申请,学院从严审核把关,报学生处批准。 5.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格宿舍门岗出入,不允许进入其他同学的楼栋和宿舍。 ‎ ‎ (1)学校在宿舍楼门岗处安装红外热成像设备对学生体温进行检测,在宿舍门岗处张贴二维码。学生进出宿舍实行扫码出入。 (2)每天对学生宿舍内外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清洁消毒,尤其是楼梯扶手、门窗等使用频率较高区域,并定时对学生宿舍房间内部进行消毒, 做到消毒不留死角。 (3)宿舍内部定期开窗通风,每天至少3次,每次半小时以上,保持空气流通。 (4)及时对垃圾投放点和收集站进行消杀。 (5)坚持每天打扫卫生,做到地面干净,书桌整齐,床铺整洁; 坚持每天及时倒垃圾,做到垃圾不过夜。 6、教育学生加强个人防护 (1)必戴口罩 (2)坚持勤洗手,勤换衣物。(3)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4)养成讲卫生习惯(5)坚持关注自身和同学健康状况,有情况及时报告。 7.加强对返校学生的管理和防控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在校园公共区域内要佩戴口罩、注意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做好校园出入管理工作,主动配合做好每日两次体温监测工作,主动配合做好教学楼、学生食堂、图书馆、卫生间等学生主要聚集场所的定期消毒工作,提倡学生在食堂错峰就餐、隔位就餐。 ‎ ‎8.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不举行大型学生集体活动。 9.学生若出现感冒、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要立即报告辅导员和学院,按照应急预案处理流程要求学生立即就诊,并由学院向校学生处报备,学生处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要告知学生家长。 10.在前期在线授课的基础上通过课堂调查、测试等方式方法,摸清学生学习状况,采取适当方式,巩固在线授课效果,合 理安排教学内容,保证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把确保学生平安返校,保障校园教学生活 秩序当作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2.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不瞒报不漏报。 3.学生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担当作为,学院领导要亲自抓、靠前抓,以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工作。 4.学工队伍全体人员必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担当作为,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学生贴心人和主心骨作用,全力投入学校抗疫防控工作中去。 5.要教育引导学生坚决服从大局、听从指挥,从我做起、加强防护。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切实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xx市防控工作部署,根据《xx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我市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建筑企业、服务业企业、农业企业等,下同)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 1.防控为先。严格按照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要求,实行有序放开受控,确保全市企业有序复工、疫情可控。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尽快组织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必须的相关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复工。 其他企业按规定时间分类分批有序复工:对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本地员工占比大的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规(限)上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予以优先审批复工;尚未达到复工条件的,经审批后可以安排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工准备;部分防控任务较重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后企业复工。 ‎ ‎2.块抓条保。成立由市分管领导牵头的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统筹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乡(街道)对辖区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建立镇(街)为单位、村(社)为基础、网格为支撑的防控工作体系,严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市直企业(建设项目)服从属地镇乡(街道)疫情防控管理,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国资公司等主管部门要全力协助镇乡(街道)开展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发挥管理优势,统筹运用行业管理综合数据信息和行政法律手段,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和精准施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和执法保障。 ‎ ‎3.压实责任。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企业对本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要求复工企业严格执行四必须防控承诺、做到六个一律:必须成立由企业法人代表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必须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做好完善的每日台账记录,自觉承担本企业防控责任和经费支出;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疫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严格落实绍外返工人员不少于14天的企业自身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一律如实报告员工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监测,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职工身体健康;一律由企业组织,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微信、网络课堂等各种方式对员工进行一次防疫安全教育培训;一律对企业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有关要求;一律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一律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防疫和安全管理人员提前到岗到位、履行职责;一律落实未经审批同意复工的企业责任追究制度。 二、具体措施 (一)准备阶段 4.系统摸排。各镇乡(街道)按照全面排查、突出重点、聚焦筛选要求,组织企业对节后计划返工人员信息进行详细排查,全面掌握返工人员的春节去向、返诸行程、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市公安局及主管部门综合利用大数据和行业信息,系统梳理湖北等重点区域返工人员信息,相关信息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各镇乡(街道),指导全市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日查日清。 ‎ ‎5.提前告知。企业要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人员的疏导劝返工作。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一律不得返还;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等疫情重点区域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返还。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xx市外用工原则上不招不进,不得到xx市外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xx市外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 6.复工核准。在做好人员排查的同时,确需复工企业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制度,准备复工企业须将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返岗返工人员一人一档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属地镇乡(街道)核查,经行业主管部门和卫健局联合审核后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未停工(含已复工)企业按上述要求补办手续。复工情况报xx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备案。 (二)返岗阶段 7.全面防控。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采取有力措施,实行绍外人员受控式进入。对绍外返诸人员,严密安排各交通入口站点逐一检查,对有发热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务必做到详细询问和登记,并及时采取针对措施。发现绍外来诸人员一律予以劝返。 ‎ ‎8.有序对接。按照属地负责、企业主体、定向跟进要求,各镇乡(街道)要及时对接各卡口站点入诸人员信息,并反馈有关人员对应企业。镇乡(街道)组织做好站点到属地的接驳任务,落实定向跟踪制度,动态掌握相关人员行程状况,确保跟进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企业要将返工人员信息提前2天报镇乡(街道)。 9.分类管理。企业接收返工人员后,要立即对绍外人员落实居厂隔离观察14天措施;隔离观察后排除的,企业应正常安排工作。对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报卫健局备案。 (三)复工阶段 10.日常防疫。企业要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和隔离场所,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防控用品。每日对生产、生活场所进行消毒和通风,确保生产生活环境清洁卫生。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每天不少于2次实行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用餐实行简约配餐、错时取餐、分散用餐。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吃住在厂。传达室严禁非厂人员进入,建立防控工作台账。 ‎ ‎11.疫情处置。如发现发热等可能疫情发生,企业须及时报告镇乡(街道),并第一时间用救护车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经查实确有疫情的,各镇乡(街道)要组织企业严格做好医学观察和居厂隔离措施,对涉疫场所及时采取消毒和封闭等措施,并视情督促企业停工停产。对涉疫停工、封闭企业,由属地镇乡(街道)组织相关部门严格排查和检验完成后,符合启封、复工条件的企业,凭卫健局出具的复工许可意见后方可启封和复工。 12.督查检查。镇乡(街道)要建立网格化的巡查检查机制,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后的疫情防控督查,指导做好相关防疫工作,并对发生疫情点启动溯源调查。要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加大暗访力度,加密督查频次,对重点部位管控措施是否真严真实真落地、重点人员是否跟踪管控到位进行暗访和随机检查,注重发现和查处典型案例。 三、工作要求 13.各镇乡(街道)要因地制宜制订相关工作预案,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属地企业疫情防控管理。深化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确保平稳复工、防疫到位。 14.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供销总社、各国资公司等主管部门(单位)要牵头指导相关领域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要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妥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市医保局要按相关政策规定落实防疫应急过程中及时拨付相关人员的医疗费用,并纳入一站式医疗救治。 ‎ ‎15.纪检监察等部门要严格开展执纪执法,严肃疫期防控责任落实,对因思想麻痹、措施不力导致疫情输入和蔓延,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严格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凡居家隔离观察和集中隔离观察以外发现企业确诊病例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对复工后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安排及我省《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坚决贯彻书记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握四对关系,聚焦五个更加,落实十个最严措施,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和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的要求,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严格企业复工管理 ‎ ‎2.全省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具体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要确保2月3日起正常开工开业,同时周密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连续生产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 3.除第二条所涉企业外,全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未经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4.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企业复工前,须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转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方可启动复工。要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 ‎ ‎5.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各县(市、区)要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各县(市、区)要建立复工企业清单制度,并做好相关核准工作。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企业疫情防控 6.企业要按照我省《关于印发返岗返工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7号)的要求,认真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要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返浙时间和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员工返程,提倡自驾返回,鼓励企业包车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职工。要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返岗返工人员返浙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内容包括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与病人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对疫情严重地区籍员工,必须做好劝返工作,对于未购票的要劝阻,已购票的督促其退票。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岗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就地隔离,用救护车送当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对有流行病学史、无症状者,通知其现住地基层政府,对其实施不少于14天的医学观察。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者可正常安排工作。 ‎ ‎7.企业复工前需根据卫健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要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上午(必要时增加中午一次),在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对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要落实好经常性的传染病预防措施,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要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并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8.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 ‎ ‎9.用工不够的企业要有计划地与输出地沟通,原则上应采取线上招聘方式,保障工人及时到岗。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企业对拟新聘用人员,要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体检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10.企业必须建立自控机制,要成立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组,每日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落实信息报送机制,每天按时如实向属地政府报送相关情况。 11.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调休、错时、弹性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12.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和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 ‎13.各县(市、区)须加强属地内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每家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14.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企业、未经审核报备企业,严禁复工生产。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15.各县(市、区)须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畅通,执行有力,对疫情防控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五、其他事项 16.经信、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社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卫生健康、公安、经信、商务、交通等部门间要强化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 17.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具体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复工有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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