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工作总结范文之高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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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工作总结范文之高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政教处范文之高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 为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学校决定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建立和规范校园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建设安全防范体系,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探索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共同关爱、教育、监护工作机制,真正做到预防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总体目标 落实好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提出的创建标准,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防范机制,努力实现校园内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事件、违法犯罪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强化道德法制宣传教育,使师生员工的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等为主体的思想道德素养得以提高,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具体分工与工作任务  ‎ ‎(一)各处室、各教研室要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二)教务处、政教处、年级(部)排查和消除教师和学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杜绝教师在教育学生过程中的不冷静、不理智行为,防止激化师生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制定并细化教育措施,循序渐进进行教育培养的计划。‎ ‎(三)年级(部)按照学校要求,结合本年级(部)实际,在本年级(部)中根据学生实际进行教育管理,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的教育和学生情况的了解,及时化解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各班要设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员(由各班班长担任),及时向学校老师及领导反映在校生以大欺小及变相索要财物等影响学校稳定的事件。 ‎ ‎(四)各任课教师及其他教职工负有教育学生的责任,在与学生接触过程中和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的学生中存在的问题要主动进行教育处理,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告诉班主任或年级主任。各实验教师、信息课教师在学生做实验或上机时,要进行安全用电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尤其在使用化学危险药品时更要高度警惕,防止学生触电或被药品灼伤。一旦出现意外,要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体育教师要教育学生注意运动安全。‎ ‎(五)总务处对校舍安全、用电安全、学生饮食安全负责。建立校园巡查、安全用电、饮食卫生和消防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 ‎(六)政教处要安排好保卫人员的值班和夜间巡查,要特别注意对学校的重点部门(财务室、学生餐厅、学生宿舍等)的巡查;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制度,对来访会见学生人员一律在门卫室进行会见,对来访会见教职工的实行严格登记,由教职工直接接头后进行会见,不得与学生进行接触。严格管理学生宿舍,严格控制外人进入学生宿舍,夜间值班要提高警惕,并经常巡视各楼层学生就寝情况。‎ 四、具体措施 ‎(一) 广泛宣传,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是学校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教育教学的健康发展。因此,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讲座、板报、校园广播等广泛宣传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要求以及安全防范知识等,积极引导和教育师生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各年级(部)、各班重点是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安全防护知识和卫生常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注意防电、防水、防火、防毒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学习。认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抵制网络文化中的腐朽、消极内容的能力。注重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三)完善制度,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结合学校实际和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完善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诸如,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设施定期检查制度、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大型活动审批制度、流行病预防隔离制度、治理周边环境协调制度等,使相关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四)排查隐患,安全工作防患未然。‎ 为确保师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定期全面排查安全和卫生隐患。对学校存在的安全和卫生隐患要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并一一进行登记造册,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针对我校实际主要对以下方面进行排查:1.危房、危墙等基础设施(由总务处负责)。2.护栏、阳台、窗户(由各年级负责)。3.用电设施(由总务处负责)。4.户外体育设施(由体育教研室负责)5.信访稳定(由办公室负责)。6.师生饮水、食品卫生(由总务处、政教处负责)。7.学生课外活动(由政教处负责)。8.上课安全(由教务处负责)9.环境卫生(由总务处、政教处负责)。10.教育不当造成的隐患等(由各年级负责)。11.后进生(特别是有不良行为的)(由各班主任负责)。12.校园周边环境(由政教处负责)。对以上隐患排查情况均要有专人负责督促整顿,确保各项安全防患于未然。‎ ‎(五)协调关系,加强周边环境治理。‎ 学校要尽全力协调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严厉打击破坏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依法治理周边环境。同时,注重协调与全体家长之间的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密切关系,努力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得以正常进行。要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严禁未年人进入的场所,远离不洁的小摊商贩等。‎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领导,学校成立“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校长游建德任组长,其他校级领导任副组长,校中层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强化责任,确保创建工作到位。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本着“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学校规定: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具体责任人;教学活动安全、校园网络安全、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安全、外教安全、教研室安全由教学副校长负责,教务处主任、各级部主任、教研室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学生活动安全、宿舍安全、安全教育、传染病防控由学生管理副校长负责,政教处主任为具体责任人;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水电安全、学校校舍和设施安全、财务室、大礼堂、营宿楼和家属院安全由后勤副校长负责,总务处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学校稳定、信访工作、办公楼内设备安全由行管副职负责,办公室主任为具体责任人;校工会网页由工会主席负责,工会副主席为具体责任人;各级部的安全工作由各级部主任负责,班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执行年终评先时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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