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XX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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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管理制度

XX市XX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我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XX市XX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分工 ‎1.受理、初审部门(镇、街道)‎ ‎(1)根据《认定办法》,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受理要求;‎ ‎(2)核对申报系统填写信息准确性和上传附件材料扫描件是否与原件一致,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3)在认定系统中报送符合要求的认定申请,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归档保存10年;‎ ‎(4)协调受理工作中的突发情况,处理反馈与本部门有关异议和投诉,解答相关业务咨询。‎ ‎2.复审部门(区级审核部门)‎ ‎(1)根据《认定办法》,审核申报人的认定条件是否符合相应类别人才的认定要求,核对申报条件是否真实;‎ ‎(2)对于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做好解释工作;‎ ‎(3)协调审核工作中的突发情况,处理反馈与本部门有关异议和投诉,解答相关业务咨询。‎ ‎3.终审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1)根据《认定办法》,做好认定结果公示、批准工作;‎ ‎(2)处理、调查、反馈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 ‎(3)协调批准工作中的突发情况,处理反馈与本部门有关异议和投诉,解答相关业务咨询。‎ ‎4.系统开发及服务器托管单位 ‎(1)负责系统运行维护;‎ ‎(2)根据认定业务需要,负责软件修改、完善;‎ ‎(3)监控系统服务器运行状态,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二、部门及账号管理 ‎1.部门管理 镇(街)为受理报送、初审部门,区级审核部门为复审部门,区人力社保局为终审部门。区级审核部门及镇 ‎(街)受理部门人员调整或信息变化,应及时与区人力社保局联系,以便在系统中进行变更。‎ ‎2.账号分类 认定系统账号分为终审科长、复审科员、初审镇街三类。终审账号负责预审公示、终审驳回、终审通过、不予受理等操作权限。复审科员负责复审通过、复审驳回、不予受理等操作权限;初审镇街负责初审通过、初审驳回、不予受理等操作权限。不允许跨级、跨权限操作。‎ ‎3.账号管理 ‎(1)分级管理。系统管理员设置一级终审账号、二级部门复审账号和三级初审账号。‎ ‎(2)因事授权。明确系统操作人员在认定工作各环节承担的具体工作,根据工作内容授予账号相应的权限。‎ ‎(3)权责一致。系统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分类认定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妥善保管。系统操作人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及时在“个人中心”页面修改密码,设置为安全性更高的“数字+字母”形式,严禁使用“123”、“123456”等容易猜测的数字或工作电话号码作为密码。如密码遗忘,‎ 需联系系统管理员进行密码重置。‎ ‎(5)动态管理。对因工作变动,不再进行系统操作的人员,各操作部门应做好账号交接,并及时向区人力社保局报备系统账号操作人员变更情况。‎ 三、工作制度 ‎1.一次告知制 在接待人才来人来电咨询时,应将认定所需的材料及相关事项一次性告知。‎ ‎2.即时受理制 受理人员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认定申请,在核对原件无误后,应及时受理;对于缺少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 ‎3.办理时限制 受理、审核、批准各环节应在《XX市XX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规定时限内办结。操作人员应每周定期登录认定系统,各级审核部门应每周检查、督促待办事项的办理进度,杜绝出现超时未办情况。‎ ‎4.操作记录制 管理系统对每个认定申请在各个环节的流转情况,对每一个环节每一步操作的账号和操作时间都进行记录并存档。‎ ‎5.责任追究制 对于不按要求进行的违规操作,将追究账号持有人的责任。如发现经办人员在受理或审核材料时,存在主观故意弄虚作假行为,通知所在单位对其批评教育,必要时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6.考核通报制 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的,及未认真核验而造成材料退回的,在当年度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进行扣分,并视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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