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统计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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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统计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服务业统计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 提供一篇调研报告,为您提供帮助!‎ ‎ ‎ 日前,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42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对于准确反映服务业发展规模、效益、地区分布和行业分布情况,科学制定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提高服务业管理水平,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 面对当前经济发展和政府决策的迫切需求,按照上级提出的“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和方式”的工作要求,我们认真解读《通知》内容,立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就地方统计部门在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中,如何主动服务、精确服务,从而满足我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决策需要;如何进一步发展完善现有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制度,从而客观反映我市服务业发展状况,为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和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示范市提供决策依据,做了初步思考。‎ ‎ ‎ 一、当前我市服务业统计工作基本情况 ‎ ‎ 服务业包含很多行业和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显示,全部一、二、三次产业中,有14个门类属于第三产业,门类下含46个大类、179个中类和339个小类属于服务业,简单的说除了农业、工业、建筑业,其他行业都属于服务业。服务业行业种类繁多,其中由统计部门进行统计的只有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其他无主管部门的服务业等类别。建立完善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是为的服务业发展提供准确翔实的数据支撑和考核依据的必须和前提。‎ ‎ ‎ 服务业单位数量庞大,而且被调查对象有许多是私营企业或个体商户,调查过程情况复杂。我市目前的服务业统计指标的统计工作广泛分布在核算、投资、贸易外经、社会科技、人口劳动、调查队等6个专业科(队),每个科室都还担负着其他的统计工作,没有一个是专门从事服务业统计的科室。‎ ‎ ‎ 服务业统计指标涵盖专业多,协调难度大,客观存在指标体系分类不够细化,调查力量相对薄弱,与相关行业部门协同能力不强,服务业全行业宏观分析能力相对较弱等问题。‎ ‎ ‎ 二、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几点建议 ‎ ‎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0%,服务业结构显著优化,就业容量显著增加,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基本实现经济增长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所以,服务业经济在今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将日益重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对服务业统计的信息需求量越来越大,信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统计信息分类也越来越细。因此,统计部门有必要设置一个从事服务业统计的专门机构来牵头建立健全“服务业全行业统计体系”,理顺统计信息来源渠道,细化指标,打造一个更为科学合理,能够适应目前服务业发展需求的信息服务平台,为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发展服务业经济,提供应有的基础信息保障和监测作用。据了解,市早在年就已经设立专门的服务业统计机构,并开展相关工作。‎ ‎ ‎ 其他与服务业统计工作相关的部门都要重视本部门、本行业的服务业统计工作,明确本部门综合统计机构和行业统计职能机构,明确综合统计负责人,充实统计力量,并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必要支持,努力构建本部门完善的统计调查网络,为实现本部门的全行业统计提供组织和物质保障。‎ ‎ ‎ ‎2.明确职责,做好各部门的全行业服务业统计。‎ ‎ ‎ 统计部门在做好全市现有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贯彻落实的基础上,继续强化对服务业部门统计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完善提高行业部门统计与政府综合统计的交流协作。为全面搞好服务业统计,深入贯彻实施、全力推进全行业统计,统计部门一方面要做好《市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等现行统计制度的贯彻部署,另一方面,也要协助相关部门建立其本身的全行业统计制度,加快部门统计由系统内单位统计向全行业统计的转变,协调服务业内各行业部门统计与政府综合统计的工作关系。‎ ‎ ‎ 从目前情况看,部门服务业统计远远不能适应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不能满足各级政府衡量发展、制定规划的需要。所以要切实加强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服务业统计调查指标、方法、网上直报等方面的技术支持,指导规范部门开展服务业全行业统计。‎ ‎ ‎ 所谓全行业统计,就是要求各部门将本行业内的所有单位,不论其经济类型、不论其资金来源、不论其隶属关系,只要是在行政区域内从事服务业经营活动,都纳入各自行业的统计范围,努力反映行业全貌。各部门对下级部门也要提出全行业统计的要求,让他们将辖区内的所有服务业单位的活动都充分反映出来。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作为服务业行业统计调查的实施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完成相关行业的基础统计资料的搜集、整理、审核、报送工作,做好服务业统计的调查工作。‎ ‎ ‎ ‎3.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增强部门间交流协作。‎ ‎ ‎ 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协作,把统计资料向统计部门报送当成一种法定的义务来看待,使部门统计与政府综合统计之间的资料共享、数据提供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以切实保证全市服务业统计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要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服务业行业统计信息交流,建立健全共享机制。共享机制还包括统计单位信息的共享。目前,各部门都掌握大量的基层单位名录,比如质检部门负责产品的质量检查工作,掌握大量的法人单位和财务独立的产业活动单位等单位的名录;民政部门负责社团登记,掌握大量的社团、行业协会等非企业法人单位的名录;工商部门负责工商登记,掌握大量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名录。这些名录中,大量是服务业单位。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要将各部门掌握的名录进行整合,形成一个可以互通共享的信息平台,以补充、完善统计部门服务业单位名录库。‎ ‎ ‎ ‎4.结合全市科学发展考评体系,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考核力度。‎ ‎ ‎ 为确保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我们应当通过结合全市科学发展考评体系,建立健全服务业全行业统计体系,强化服务业统计工作考核,使服务业统计工作尽快走上规范化、法律化的轨道。‎ ‎ ‎ ‎5.强化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评估及监测分析,服务好政府决策。‎ ‎ ‎ 服务业统计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需要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摸索,不断加以完善,健全和完善现行的全市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从宏观层面把握服务业发展趋势,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我市服务业的实际。‎ ‎ ‎ 首先要高度关注统计单位数量问题。各职能部门都要通过清查摸底等方式,查清隶属于本部门、本行业的统计单位数,建立健全行业单位名录库,把单位数搞全,这是做好部门全行业统计工作的基础。‎ ‎ ‎ 其次要高度关注企业的财务指标。目前,在服务业各行业中,财务指标漏报、瞒报现象比较严重。各部门、单位如实填报财务指标,是《统计法》赋予各单位的义务和责任,必须认真履行。同时,统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基层统计资料也负有保密义务。‎ ‎ ‎ 三是要开展抽样调查工作。根据目前的服务业统计方案,对法人单位实行全面调查,量大、面广、可操作性差,数据质量难以保证,因此对规模相对小、财务基础差的单位宜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取得资料。‎ ‎ ‎ 四是强化数据审核,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服务业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综合统计部门都要加强对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特别要注意对财务报表的填报和审核,对反映服务业总量、结构、从业人员和增加值构成项目等指标进行评估,切实保证统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国民经济各行业运行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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