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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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十三五”指标完成情况及“十四五”规划建议范文
“十三五”指标完成情况及“十四五”规划建议范文 “十三五”以来,XXX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具体指导帮带下,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坚持科学发展、改革创新、规划引领,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志愿服务、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基础更加稳固、结构更加优化、后劲更加强劲,各项指标均超预期目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日益增强。 一、“十三五”指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指标完成情况及“十四五”规划建议范文 “十三五”以来,XXX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具体指导帮带下,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坚持科学发展、改革创新、规划引领,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志愿服务、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基础更加稳固、结构更加优化、后劲更加强劲,各项指标均超预期目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日益增强。 一、“十三五”指标完成情况 (一)志愿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成立志愿服务队XXX支,实名注册志愿者XXX万余人(占全市总人口的XXX%,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中志愿者注册比例XXX%的目标任务),发布志愿服务项目XXX万余个,开展志愿服务时长XXX万小时,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作出了突出贡献。出政策。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引导、支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先后出台《关于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流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快推广和规范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通知,就加强和规范志愿服务工作作出细化明确。搭平台。依托社区志愿服务中心,以节日和重大突发事件为主轴,围绕扶贫、扶老、助残、助学、疫情防控等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鼓励支持社工机构建立志愿服务队伍,推广“社工+志愿者”模式,发挥社会工作人才专业作用;采取“志愿者+APP”模式,开设社区雷锋广场或志愿服务广场,广泛宣传志愿服务精神及活动内容,动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志愿服务体系之中。抓规范。每年组织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操作培训会,开通志愿服务问题答疑热线,编撰发放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处理规程;建立通报制度,不定期对全市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对各县(市、区)注册志愿服务组织数、志愿者人数、志愿服务项目数和服务时长等进行通报;严格开展社区及机关事业单位志愿服务队伍覆盖和党员注册审查评定,两项指标均达100%。促长效。分区划片,明确标准,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文明导乘、文明劝导、双捡等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学雷锋活动月”“党建带群建”,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和走访慰问困难群体等活动。组织“月评十佳”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并在各类网络平台、报纸上公示;拟制志愿者兑换服务及褒奖激励方案,将志愿者服务时长统计汇总,换算成积分,可以到街道、村(社区)兑换米、面、油、香皂、毛巾等生活物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挂号等服务,激发志愿者工作动力。 (二)慈善事业发展步入快车道。XXX获评第十届“中华慈善奖”慈善楷模。2016年以来,全市新成立慈善组织XXX家,有XXX家社会组织(基金会)被认定为慈善组织。广宣传。充分利用宣传牌、小册子、“两微一站”等媒介,大力宣传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和《X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等各项政策法规,解读重点法律条款和群众关心关切热点;结合“中华慈善日”组织系列活动,开展优秀慈善典型事迹及个人宣扬,积极申报参加“中华慈善奖”等慈善表彰项目,推广我市先进慈善组织和慈善楷模,激发全社会慈善“内动力”。优服务。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培育慈善组织规范发展。制定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公开募捐方案备案等事项的办事指南、服务规范和服务流程,配套《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领表》《公开募捐方案备案表》等相关系列格式表格。严监管。严格慈善组织资格认定和公开募捐备案、管理,要求慈善组织定期公布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通过书面汇报、实地查看工作台账等方式,严密组织慈善组织年检年报。规范慈善资金使用,加强慈善组织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及时通报、整改出现的各类问题;运用好通报、约谈等手段等加强慈善项目监管,依法履行职责,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骗捐、侵占和破坏慈善财产等违法行为。倡捐赠。积极动员慈善资源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依法有序参与新冠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定期开展扶贫济困、爱心捐助等慈善活动。2016年以来,全市各类慈善组织累计接收捐款XXX余万元、各类物资XXX万余件(套)(不含疫情防控专项捐赠);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类慈善组织、各级红十字会累计接收疫情防控专项捐款XXX余万元、各类物资XXX万余件(套)。 (三)社会工作建设实现新突破。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广泛采取出台政策文件支持、提高工资福利待遇、鼓励参加职业考试、加强培训培养帮带等方法,不断发展壮大社工人才队伍、提升社工人才专业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截至目前,全市共成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XXX家,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XXX人(助理社会工作师XXX人,中级社会工作师XXX人)。出政策强支撑。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提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每350户左右居民配备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对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社区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另分别增加岗位补贴XX元、XX元、XX元”,并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组成、进入渠道、能力提升、发展空间等作出明确。重宣传强引导。结合“社工周”“雷锋月”等时机,举办社工主题宣传展示活动,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科普,扩大广大群众对社会工作者的知悉度,让群众了解社工队伍、参与社工活动、成为社工人才。组织专题培训,积极引导社区工作者等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考试和学历教育。提素质强能力。持续孵化培育新兴社工机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工机构开展活动,提高社工人才专业能力水平;组织社工专业人才参加“社工论坛”“社工专业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社工人才助力脱贫攻坚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等辅导培训班,提升社工队伍知识储备;开展“牵手计划”、“十百千”工程、“三社联动”试点工程建设等项目,与省内外优秀社工机构对接,协同开展活动,在实践中丰富服务经验、提高专业水平、开拓发展道路。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志愿服务发展方面。一是社会认同不够深入。部分群众对志愿者事业缺乏了解、存有偏见,误解志愿者是“出风头”“博取名利”,借服务“作秀”和吸引社会关注;有的把志愿服务当做“政府购买服务”,认为是“理所当然”,甚至有的志愿服务对象把志愿者当作免费或廉价劳动力。在志愿者受到误解、斥责和责骂时,无处诉说,难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自主参与不够积极。志愿服务主要按照各级要求和工作任务开展,有强烈的行政色彩因素,没有吸引和汇聚民间资源和社会力量,欠缺富有活力的民间志愿组织,导致居民对志愿服务意识淡薄,参与积极性不高。三是服务人员不够专业。一方面,大多数志愿者不具备专业服务技能,只能从事比较简单、缺乏专业技术含量的“大众性”“劳力型”志愿服务工作;另一方面,部分具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实际从事的也非本专业志愿服务。四是培育机制不够健全。目前,大多数志愿服务组织仅能完成志愿者的统一注册,尚未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培训机制、激励机制、项目机制和档案管理制度等,志愿服务团队凝聚力不够强;同时,部分未注册但也在开展活动的志愿者,因无固定组织管理、监督和引导,长期处于地下、游离、无序状态,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志愿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慈善事业发展方面。一是行政色彩浓厚。慈善事业的开展仍以政府主导为主,慈善组织和各级政府联系过于密切、对政府的依赖程度过高,有的慈善组织甚至就是从政府部门分离出来,由政府在职或退休人员主导的,以类似于政府部门的运作方式和思维逻辑来开展慈善工作,难以突破机关工作的固定套路,其组织机构、管理思想和理念长期得不到改善创新,缺乏专业人才,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技能水平较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慈善组织的发展。目前全市XXX家慈善协会均由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兼职负责运行管理,因精力有限,每年仅开展例行性的慈善活动,年接收捐赠金额均在XXX万元以内(不含疫情防控专项捐赠),同时还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二是政策不够清晰。慈善组织监管多以行政监督居多,尚未建立健全的行业自律机制,缺少捐赠资金物资使用方面的规范监督,缺乏对违规行为的具体惩处措施;没有激发出民众对慈善组织监管的积极性,除部分捐赠人和少数社会热心群体外,民众普遍对慈善组织正常工作缺乏兴趣,主动参与监督的热情不高,导致慈善组织在接收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上做的不够。同时,配套完善的慈善工作体系尚未形成,如“慈善组织的认定”“慈善公开募捐方案备案”等,仅有事项的办事指南,缺少政策文件予以明确规定具体流程,基层普遍反映对慈善工作了解的不够全面,不够深入,自然也不够支持。三是社会公信欠缺。一方面,浓厚的“官方”背景、行政手段和时而出现的负面新闻,降低了个别慈善组织的公信度,拉低了人民对整个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同时,由于捐赠人不愿意自己捐赠的资金用于慈善组织管理运转上,部分慈善组织为了维持自身运转和吸引民众捐赠,可能会采取不公开信息、部分公开信息甚至“做假账”的行为。另一方面,部分慈善组织缺乏必要的内部监督、审计机制,其决策权往往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导致慈善组织内部结构失衡,制度章程“成为摆设”,造成少数慈善组织有时会做出一些违背公益慈善宗旨和捐赠人意愿的错误决定,在慈善捐助使用上随意性大,甚至可能出现侵占、挪用捐赠款物的现象,加之目前网络发达,稍有负面消息便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传遍全国”,使得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效率经常被质疑。四是资金来源有限。普遍的慈善观念尚未形成,除特殊时期和特殊事件外,民众主动了解慈善组织、参与慈善捐赠的积极性不高。据了解,目前大多数慈善组织捐赠收入的主要来源为企事业单位(组织)的赞助、慈善组织内部人员或亲朋好友的捐赠以及行政色彩的募集等,没有充分调动民众捐赠的积极性,难以广泛吸纳社会慈善资源,也缺乏慈善义卖、义演等多元化募捐方式的组织经验和实际行动。目前全市XXX家慈善组织中,年接收捐赠收入达百万的仅XXX家。五是管理经费制约。《慈善法》《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明确,“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百分之十三)”,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年度管理费用最高为不得高于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二十,并设置了20万元的下限。对部分小型慈善组织来说,因每年接收捐赠有限,没有公开募捐资格反而更“划算”。如,按年总支出200万元计,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年度管理费用最高为20万(26万)元,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年度管理费用最高可达40万元。目前全市XXX家慈善组织中,仅XXX家慈善协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占比XXX%。 (三)社会工作发展方面。一是认识不清。民众普遍不知道“社会工作者”是做什么工作、有什么条件要求的,或把“社会工作者”错误理解为“志愿者”,或片面理解为“社区工作人员”,或简单理解为“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甚至连部分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也说不清自己的身份。二是支持不力。一方面,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不足,部分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没有设置专门的社会工作岗位,也没有明确规定相关职位的从业者应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有的设立了社会工作岗位,但存在岗职不符、职责不清等现象。另一方面,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较少,社工机构规模小,难以与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形成紧密联系,社工机构生存存在一定困难,社工人才得不到培养锻炼。三是分布不均。从地域分布来看,社会工作人员主要集中在城市,而在人口众多、地域广阔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较少;从岗位分布看,社会工作人员大多集中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较少;从业务领域看,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卫生和社区建设的社会工作人员居多,从事医疗、司法、教育、婚姻家庭的较少。四是人才不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总量偏少,多数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基本没有专业毕业生,虽年年倡导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但通过率不高,一定程度影响了社会工作人才职业化的进程。五是激励不够。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一些政策文件,建立了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提出了关心关爱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办法举措,明确对取得证书的社区社会工作者给予200-1000元岗位补贴。但对社会工作师的引进和奖补不够明确,对未取得证书的社区社会工作者和不在社区工作或不属于社区的社会工作者没有相应的补贴,也未建立统一规范的考试补助机制,社会工作者普遍收入不高,职业吸引力不强。 三、“十四五”规划建议 (一)志愿服务发展方面。一是出台实施细则。健全认定、考核、激励、表彰等制度,对加强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优待志愿服务人员的具体举措作出细化,对侮辱、妨碍志愿服务活动的行为明确具体处罚措施。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宣扬志愿服务精神,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引导人们尊重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三是建强专业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吸收专业人才参加志愿服务,积极鼓励广大志愿者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和资格考试,合力安排服务时间和服务任务,提升志愿服务能力水平。四是完善培育机制。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监管,建立志愿服务社会评价体系,抓好志愿者基本常识培训和活动前专业技能培训,探索建立志愿服务资金募集、投入保障和人身保险等机制。 (二)慈善事业发展方面。一是摒弃行政色彩。打破现有部分慈善组织运行模式,推进“政会分开”,明确慈善组织与行政机关不得合署办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领导职务不得由现职公务人员兼任,培育更多慈善公益主体。二是完善法规体系。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慈善组织认定、慈善公开募捐方案备案等具体程序,规范慈善资金使用,加强慈善组织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建立慈善组织考核评估制度,及时通报、整改出现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监督监管。严格落实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健全“民政部门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组织内部自我规范”的多元化监督体系,对款物募集、管理、使用、增值等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提高公众对慈善组织的信任度。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扬慈善活动的意义、成效,弘扬慈善精神,营造浓厚慈善文化氛围,扩大慈善事业的社会影响,引导人们自觉参与慈善活动,主动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积极参与社会监督。五是统一经费标准。统一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和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年度管理费用占年度总支出的比例(仍按上年末净资产确定不同比例),引导慈善组织主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推动发展慈善长效事业。 (三)社会工作发展方面。一是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利用各种时机、场合,大力宣扬社会工作的职责定位、价值意义和取得成就,引导广大群众尊重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工活动,扩大社会工作的影响力、号召力。二是加大支持力度。出台方案或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选拔晋升以及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作出细化明确,加大农村社区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比例,推动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人才健康发展。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具体目标,推动各部门和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加强本系统、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健全激励体系。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加大人才引进和奖补力度,鼓励更多社会工作者报名参加职业水平考试,调动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