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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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治理方案
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治理方案 20xx年是深入推进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作风建设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全省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全市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和部署,结合我镇脱贫攻坚实际,现就我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与基本方略,对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用整治担当抓作风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全面系统清除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形成根源和滋生空间,着力解决全镇脱贫攻坚领域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脱贫攻坚队伍,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镇脱贫攻坚任务,为再创辉煌,全面步入小康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治理对象 脱贫攻坚工作涉及的主要部门: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镇扶贫工作站、镇直办单位、各党支部、各村委会。 脱贫攻坚工作涉及的主要人员: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干部、镇扶贫工作站干部、镇直办单位干部、镇、村从事扶贫工作的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和第一书记、结对帮扶干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部署,分工负责。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出统一部署,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压紧责任。镇党委政府对本地区专项治理承担主体责任,各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本村扶贫工作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 (二)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扶贫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三)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 题,直面矛盾,添补措施,精准施策,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推动全镇脱贫攻坚见成效。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各村的不同情况,找准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加以整改,确保交上作风建设优秀答卷。 (五)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实施步骤 全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与全镇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夏季整改”、“秋冬冲刺”三大行动相融合,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按以下五个步骤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第一步:动员部署(1月底前)。镇扶贫工作站于2018年1月制订印发全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2018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重要任务,一并作出动员部署。各村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镇统一部署,研究落实本村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和措施,周密制订《工作方案》,并于2月5日前报镇扶贫工作站备案。 第二步:自查自纠(2-4月)。结合开展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聚焦重点、短板、弱项,按照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的要求,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特别是对照国家和省市县考核我镇2017年脱贫攻坚成效指出问题、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通报问题、审计和财政监督反映问题、省脱贫攻坚督察组发现问题,新闻媒体曝光问题,受理群众举报问题等方面,全面排查梳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逐个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查明原因,逐个落实整改责任、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严明整改纪律。 第三步:集中整改(5-6月)。对自查自纠作风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即刻整改到位,需一定时限整改的,将落实整改作为开展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的首要任务,集中两月时间,采取攻坚措施,在6月底前整改到位,以整改实效接受国家和省脱贫攻坚工作整改督查巡查。各村于6月底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镇扶贫工作站。 第四步:督察落实(7-8月)。把督察落实贯彻专项治理始终,省市县定期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7-8月结合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夏季整改”行动,集中督察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对重点问题专项督察,对涉贫作风问题频发地方和单位重点督察。 第五步:巩固提高(2018年9月至12月)。认真分析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产生根源,结合开展脱贫攻坚“秋冬冲刺”行动,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总结专项治理经验,以开展专项治理为契机,完善扶贫领域作风治理制度设计和政策举措,健全作风建设长效保障机制。各村12月中旬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镇扶贫工作站。 五、治理内容 (一)“四个意识”不强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省、市、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 2.对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没有作为攸关脱贫攻坚成败、决胜全面小康的重大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3.对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工作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 4.对推动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认识不到位、行动不坚决,以农村区域发展代替精准扶贫。 5.对脱贫攻坚标准把握不准,或提高标准,人为吊高胃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 6.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同志研究指导不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管负责同志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具体负责部门责任不明确不落实。 7.对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停留在文件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 8.对本地区本部门脱贫攻坚指导不够,没有形成系统合力。 9.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实施脱贫攻坚五大重点工程不力,在脱贫攻坚中缺乏担当、履责不力、监管不严、失职失责。 10.主动作为不够,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推诿扯皮。 11.对定点扶贫,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工作重视不够,派出的干部不得力,缺乏有效指导、支持、关心和监督,存在“挂名走读”等现象。 12.担当意识不够强,习惯于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责任推向基层,一旦出了问题,自己当甩手掌柜。 (三)工作措施不精准 13.贫困识别不精准,存在优亲厚友,执行“七清四严”标准不严,村民代表民主评议走过场等现象,没有做到应进尽进、应扶尽扶。 14.精准扶贫基础工作不扎实,建档立卡信息资料数据采集不齐全、存在逻辑错误,动态调整不及时,档案管理不规范。 15.落实脱贫攻坚“四个聚焦”不到位,没有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 16.区域扶贫政策聚焦精准扶贫不够,到村到户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大。 17.用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倾斜支持力度不够。 18.扶贫项目与贫困户缺乏利益联结机制,存在扶农不 扶贫、扶富不扶穷现象。 19.贫困地区基层党建工作不力,基层党组织不能发挥精准扶贫战斗堡垒作用,村精准扶贫工作室)不健全,基层精准扶贫工作存在无人管事、没人办事问题。 (四)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20.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出现贪污浪费、挤占擦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 21.在扶贫资金管程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制订脱贫攻坚规划没有建立“项目库”,前期工作不充分,年度项目计划或实施方案批复不及时,项目资金分配、审批、支付等环节把关不严,导致扶贫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 22.未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和公告制度,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 23.没有认真考察符合本地实际的扶贫项目,致使扶贫项目长期不能见效甚至亏损,不能确保贫困户分红。 24.小额信贷扶贫资金使用存在把关不严、对象不准和“户贷企用”等问题,没有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 (五)工作作风不扎实 25.把应对上级考核检查作为扶贫工作的风向标,没有在推进十大扶贫工程,着力解决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等问题上下真功夫。 26.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指导工作脱离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工作落实走形式,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 27.在脱贫攻坚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 28.垒大户,堆盆景,搞形象工程,或强迫命令“一刀切”。 29.帮扶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办事拖沓、推诿扯皮,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30.帮扶措施单一,简单走访慰问、发钱发物、送钱送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 31.奉行“多栽花、少栽判”的思想,做“老好人”,明哲保身,在扶贫资金项目分配上看人情,“平分秋色”,不敢得罪人,不能坚守原则。 32.帮扶干部业务不熟悉,对扶贫政策理解把握不透彻,对贫困对象的合理诉求不愿、不敢、不会解决。 (六)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 33.考核走过场,蜻蜓点水,不会深入解剖“麻雀”、不能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仅找出表面问题,避重就轻,报喜不报优。 34.考核评估搞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讲人情、搞平衡、 走过场,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问题不予查核或隐瞒不报,袒护包庇。 35.接受非公务吃请,收受礼品及红包等情况 六、推进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摆在推进脱贫攻坚的突出位置,立足政治站位,把认真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重大部署的政治检验,作为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解决当前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责任人:驻村领导、各村书记 (二)组织业务培训。按分级分工负责原则,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培训。镇扶贫工作站负责落实各村相关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基层扶贫干部,驻村帮扶干部的培训。培训要深入学习贯彻觉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部署新要求,解读脱贫攻坚政策举措,介绍精准扶贫典型做法,提高培训对象的思想认识,培育打造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工作队伍。 责任人:驻村领导、各村书记 (三)加强精准帮扶。全面提高建档立卡系统信息数据与相关部门系统信息数据动态比对精准度,保证精准识别质量,提升信息系统精准服务功能和效率,确保各方帮扶政策施策精准及时。夯实打牢乡镇干部包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驻村、结对帮扶干部包户工作格局落实干部驻村帮扶责任,加强管理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措施,确保驻村干部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提高基层精准扶贫网格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的水平,全面推进村级精准扶贫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其具体组织实施精准扶贫作用,确保精准扶贫政策在基层落实落地。着力提升社会扶贫网集聚社会扶贫资源的质量和水平,力促帮扶资源与脱贫需求精准对接。 责任人:驻村领导、各村书记 (四)减轻基层负担。减少村级填表报数,除每年根据国家、省市县统一部署填报一次建档立卡系统数据外,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减少检查考评,除国家、省和市确定的督察查、考核评估外,严禁各地层层重复多头组织脱贫攻坚检查考评。充分发挥市脱贫攻坚工作站督察督导的作用、督促检查计划安排,建立督察计划统筹督察成果共享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迎查负担。减少会议文件,精简会议活动,控制发文数量,严禁朝令夕改,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 责任人:驻村领导、各村书记 (五)抓好项目实施。加强镇级脱贫攻坚规划项目库建设,抓好项目前期认证和储备,畅通扶贫工程项目“绿色通递”,切实解决资金拨付使用慢、项目实施进度慢问题,严防资金闲置浪费,规避因项目选定不准造成损失。 责任人:驻村领导、各村书记 (六)坚持公开制度。实施脱贫攻坚政策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各级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村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要公告公示,充分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和受益权,积极引导贫困群众申请享受精准扶贫政策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责任人:驻村领导、各村书记 (七)严格督察考核。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开展常规性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财政、检察、煤体、社会等监督,将专项治理考核与各村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评估紧密结合,倒逼各村打造过硬优良作风。动态掌握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调度。 责任人:驻村领导、各村书记 (八)广泛受理举报。认真处理群众信访反映问题,通过各条渠道广泛收集作风问题线索,及时处置问题,切实做到凡是贫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对待,凡是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认真核实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责任人:驻村领导、各村书记 (九)严查突出问题。按照从严从实要求,加大扶贫领域不正之风的问责惩处力度,凡举报必追查、凡查实必曝光,建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制度,保持专项治理严治严惩的高压态势。加强专项治理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衔接,及时沟通有关工作情况,及时移送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 责任人:驻村领导、各村书记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在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镇扶贫工作站具体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村将专项治理摆上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专项治理的部署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治理重点、工作举措,确保各村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二)严格工作责任。各村要切实担负起对抓好本村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各村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监督检查。镇督查室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对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其背后的违纪违法、腐败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严谨细致认真核查,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形成强有力震慑。镇督查室将派出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单位,由镇纪委处理。 (四)动员社会参与。加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重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集中整治有关精神,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充分反映作风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和成效,为作风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通过反面典型曝光、以案说法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提高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发挥监督警示作用,促进作风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五)建立长效机制。紧扣干部作风突出问题,认真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深层次根源,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作风问题,建立完善考核制度,形成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长效机制,推进脱贫攻坚领域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