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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篇
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篇 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性治安案件和事故,做到反应迅速,组织有序,措施得力,切实维护我区二轻工业系统辖管范围内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 则 (一)编制目的 妥善、高效、有序地处置章贡区二轻工业系统所辖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建立组织严密、决策正确、指挥果断、保障有力、快速反应的应急指挥体系,维护二轻工业系统所辖管范围内公共安全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赣州市章贡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赣州市章贡区第二轻工业局机关及所辖管单位(厂)场所.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原则.坚持在章贡区二轻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进行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2.预防为主原则.局属各单位、科(室)、家属区应做好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 3.减少损失原则.进行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应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公共场所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社会影响,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4.属地管辖原则.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工作机制,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工作效率. 5.协同一致原则.局属各单位、科(室).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一致,处置好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和保障 由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处置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协调本系统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一)应急组织机构 1.章贡区第二轻工业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钟 群 副组长:饶建洵 成 员:姜勇、冯一明、李萍(联络员) 2.事件承办机构 二轻局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和指挥处置局辖管内的突发事件;研究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问题,作出决策,下达指令,并视情况向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协调调度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力量和资源,指导事发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与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行动并适时宣布应急结束;指导突发事件善后工作. 负责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修订完善本预案,提出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对策和建议;收集、分析、汇总并上报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信息;及时传达省、市、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指令指示, 协调局系统各单位、科(室)开展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总结分析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拟写分析报告报送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办理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现场指挥部 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长由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钟群)担任.现场指挥部在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处置工作,在应对和处置突发事故中,区二轻局相关科(室)对所需人员、车辆、经费等实施保障,做好后勤支援和保障工作.由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指定人员组成善后处理小组,负责公共场所安全事故现场清理工作;对伤亡人员家属进行安抚;开展环境评估、索赔取证、事故调查. (四)应急保障 1、应急分队人员 冯一明、姜勇、李萍、石云峰、曹渡云、王涛、曾繁强、林英志、付建生、袁兴辉、雷有恒. 2、物资保障 加强装备建设,建立突发事件的现代化应急指挥系统.局机关和所属各单位(厂)应根据各自情况装备必要的防护、救治等抢险救援器材,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工具,储备必要的基本生活救援物资. 3、通信保障 应急分队人员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的联络畅通.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日常防范 1.局系统各单位、科(室),应加强突发事件的日常防范,坚持专群结合原则,充分利用高科技和群防群治相结合的手段,努力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力争将各类突发事件及其隐患遏止在萌芽状态. 2.局系统各直属单位公众聚集活动场所要制定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重点部位(危险品储备室、锅炉房、配电间、危险作业车间等)要完善管理制度,报局综合治理办公室备案. (二)信息报告 发现突发事件及苗头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安机关和局综治办公室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级别 公共场所安全事故根据其严重程度、处置难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工级)四级. 1.一般公共场所安全事故(ⅳ级):指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6人以上10人以下受伤的事故. 2.较大公共场所安全事故(ⅲ级):指造成3人以上8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20人以下受伤的事故. 3.重大公共场所安全事故(ⅱ级):指造成8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20人以上30人以下受伤的事故. 4.特别重大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工级):指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故. (二)应急响应行动 各直属单位、科(室)接到公共场所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尽快核实情况,立即报告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必要时,请求有关方面给予援助. (三)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和应急分队人员应根据各自职权,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应急处置. 1.判明情况,正确决策.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向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8294890)及事发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报告. 在公安机关出警赶到现场前,开展先期处置.开展工作时各成员,按照指令实施处置.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判明突发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立即向区政府应急科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区长和分管副区长报告,不得延误. 2.果断处置,紧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和严重程度,实施事发区域现场治安、交通管制.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要求群众保持镇定、听从指挥,自觉遵守非常时期的有关规定.事发地单位、应组织职工、群众先期处置,开展自救互救,组织人员疏散. 当处置力量不足以有效控制现场局势或险情时,应及时向上级有关单位请求支援. 3.安全防护,控制现场.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组织力量,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事态扩大、蔓延和发生新的事故.参与应急处置救援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的指令,依法科学实施处置救援,防止过激行为或其他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应急处置地点、人员的安全. 现场指挥部应加强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划定警戒区域,作出警戒标识,阻止围观人群和非应急救援人员进入现场.加强对重点人员、场所、部位、设施和标志性建筑物的安全保护和控制.对处置救援现场实施卫生监控和环境监测,防止疾病传播和救援人员中毒等事件发 生.视情况关闭、封锁现场及相关场所.必要时停止供电、供水,排除危害现场安全的物力因素. 发动并依靠基层组织、单位和广大群众,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混乱、煽动骚乱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事发地及其周围地区社会稳定. (四)应急结束 当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现场应急救援结束后,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应急结束. 五、善后工作 (一)善后处置 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指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二)总结分析 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同参与处置的相关部门(单位)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预案. 六、监督管理 (一)宣传、培训与演练 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同各直属单位、有关社区居委会,开展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增强.公众预防突发事件常识,提高公众应急处置能力,并适时开展预案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二)责任 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监督检查 局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直属单位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到位.各单位应根据情况变化,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七、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目的 提高本公司处置治安突发事件和抗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治安突发事件发生及造成的损害,保障管理区域内业户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服务项目上对治安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工作程序 3.1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处置 3.1.1查清其姓名和单位,如实记录并逐级汇报或处理。 3.1.2一旦发生纠纷,应当保持冷静,注意掌握策略,若遇到个别客户蛮横无理,打骂保安人员,可由保安主管及管理处负责人协同与客户共同协商处理,必要时报请公司相关部门协助处理。若情节严重,或社会上的人员故意滋事扰乱,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2遇到犯罪分子盗窃、抢劫的处置 3.2.1巡逻保安发现有盗窃或抢劫行为时,要保持镇静,一边喝止罪犯,一边立即发出信号,召集附近的保安或群众支援。同时通知大门值班保安控制人员外出,防止罪犯逃跑,并及时拨打“110”报警。 3.2.2若罪犯逃跑追不上时,尽量看清人数、衣着、面貌、身体特征,所用的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时报告保安主管和公安机关。 3.2.3保护作案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触摸现场痕迹和移动现场的遗留物品。 3.2.4事主或在场群众如有受伤的要立即协助送医院医治抢救。 3.2.5在处置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3.3遇到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闯入管理区域的处置 3.3.1进行劝阻或阻拦,让其离开管理区域。 3.3.2在采取控制和监护措施的同时及时通知酒醉者、精神病人的家属或工作单位,让他们派人领回。 3.3.3若酒醉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或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及时拨打“110”报警交公安部门处理。 3.3.4在处置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3.4发现可疑分子时的处置 3.4.1立即报告当班保安领班或保安队长,并向其他岗位执勤的保安员发出信号,特殊情况还需向公安部门报告。 3.4.2对可疑分子严密跟踪观察,暗中监视,防止其进行破坏或犯罪活动。 3.4.3若发现与通辑、协查的人员体貌特征相似者,或者经盘询漏洞百出者,及时拨打“110”报警交公安部门处理。 3.5发现园区内有斗殴的处置 3.5.1积极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 场,缓解矛盾。若有必要,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5.2提高警惕,防止坏人利用混乱之机,进行破坏活动或偷窃财物。 3.5.3说服、劝阻围观群众离开,确保管理区域内的正常治安秩序。 3.5.4协助公安人员现场处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现场证据,辨认肇事者、为首分子。 3.5.5在处置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3.6客户失窃报案的处理 3.6.1做好报失笔录,记录失窃时间、地址、失窃物品及可疑情况。 3.6.2及时向管理处负责人汇报,如有必要建议客户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 3.6.3有录像监控条件的,保安主管应组织人员及时查看录像、辨认疑点,并将失窃时间段的录像资料备份。 3.6.4录像备份资料可供公安部门查阅,若失主要求查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同意。 3.6.5做好后续的破案配合工作。 3.7治安事件后续处理 3.7.1按照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和安全管理部《事件报告工作规程》进行后续处理。 3.7.2相关现场应拍照留存, 必要时申报保险理赔。 4相关文件 4.1《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5适用记录 〖突发事件报告单〗 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处置我镇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具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处置发生在我镇范围内,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社会安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重特大 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实行镇、村、驻镇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快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 二、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响应级别 (一)分类 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暴雨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建设工程、重要水利设施、公共场所及学校、镇直部门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 造成重大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气、大型建筑物倒塌和道路严重塌陷等事故,以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突发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植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较大规模的事件、交通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靠前处置,迅速有效。各村、驻镇单位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坚持抗灾和救灾相结合,迅速有效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二)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级别进行应急响应。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镇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全镇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由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武装部及派出所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当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督促各村、驻镇部门及时有效做好预防、应 急准备、应急处置及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社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所有紧急情况的接警、转报和组织施救,以及必要的日常工作协调,应急处理等工作。 (二)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通常由到现场的镇最高职务的领导任现场总指挥,各相关单位的领导参加,主要职责是:组织现场工作组;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和把关工作;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三)突发事件现场工作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现场施救组。由镇政府、派出所、武装部、供水、供电、事发地等单位人员组成抢险抢修队伍,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抢修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 警戒治安组。由派出所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求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 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人身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对现场污染物消毒清理等。 后勤保障组。由镇民政办、财政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调集和运送救灾抗灾物资、救援设备器材,负责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新闻协调组。由镇党政办、文化站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协助做好对外联络,做好新闻报导和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镇民政办、治安办、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处理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等工作。 四、镇应急指挥部的组成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五、责任与奖惩 镇应急指挥部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后果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六、附则 (一)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二)镇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专项预案。 (三)本预案管理单位为镇党政办公室,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