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上半年统计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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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上半年统计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统计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   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省统计局《XX年统计法制建设和统计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坚持严格执法、优化环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紧紧抓住法制建设和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不放松,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加大了《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宣传力度,加强了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提高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能力。根据全省XX年统计法制建设和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的部署,我局依照XX年统计法制建设与统计行政执法工作要点,较好完成了上半年统计法制建设和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 ‎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遂府函〔XX〕7号)和市府法制办《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XX年度计划的通知》(遂府法发[XX]8号)精神,我局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贯彻执行。一是建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与“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职责和《遂宁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其中:法制建设部分,下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将执法职责、任务具体分解到每个执法人员身上;二是设立了统计执法大队、法制综合科、行政许可科、具体负责我局法制建设和统计行政执法工作,配备了强有力的领导和执法人员,承担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目标考核等工作;三是制定了贯彻《“十一五”规划纲要》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四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行政复议诉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五是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办证制度,根据《统计法》和《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积极参与市府法制办开展的XX年执法证件审验工作。经过二个多月统计系统内部的审核和检查,我市统计系统持证人员全部审验通过。   我局按照《“十一五”规划纲要》规定实行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公示、听证、征求意见等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亮证执法,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各类审批、办证、收费都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类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行政执法行为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得当,没有因执法引起国家赔偿或行政复议诉讼。 ‎ ‎  二、夯实基础,法制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   1、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了统计队伍、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一是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在年报、半年报会议、专项工作会议上,局领导反复强调统计法制建设和统计行政执法工作是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保障,要求基层统计人员严格依法统计。多次组织统计系统内部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结合实际对统计违法案例进行剖析,提高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制的感性认识;二是局领导利用各种有关会议的,宣传讲解统计法律基础知识,增强了机关事业和部门领导及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制的认识;三是在去年12月法制宣传周期间,广泛开展了统计法制宣传,全市书写大小标语30余条,召开各种会议13次,深入机关、企业、事业、乡镇(街道)宣传近2百余次,印制宣传资料2万余份;四是利用3月9日的法制宣传日和6月26日国际禁毒宣传日,两次组织职工上街宣传,使《统计法》、修定后的《统计法实施细则》和《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五是安排专门人员在城区交通要道设置宣传点,散发传单、标语等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以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的知晓程度和法制意识。 ‎ ‎  2、加强学习,进一步熟练掌握法律规章。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我局以遂市统函(XX)34号《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转发到区县统计局、农调队、市企调队,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新修定后的《统计法实施细则》,使统计执法人员进一步熟悉法律法规。   3、按照省局要求,我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XX年遂宁市统计法制建设与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和《XX年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对全年统计法制建设与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安排。认真总结了统计“四五”普法工作的经验,及时成立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并做好开局之年的各项工作,积极制定“五五”普法工作计划。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 ‎  根据《遂宁市统计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我局加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市统计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具体抓,法制综合科、行政许可科、统计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转变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了各种制度。利用职工会议等形式抓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建设。今年5月,我局组织了全市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新修定后的《统计法实施细则》,重点对执法程序和各专业统计知识进行了培训,认真抓好统计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督促统计执法人员,加强自身法律知识学习,掌握统计和会计专业知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级有关部门和上级统计部门举办的执法培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我局积极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对统计行政执法基础工作进行了清理。统计行政执法的依据有《统计法》,行zd规、以及《统计法实施细则》和《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此外还有五个部门规章,统计行政执法职权包括二项行政许可和七项行政处罚。通过清理,进一步明确了统计行政执法依据、主体和统计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对今后统计行政执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四、加大统计行政执法力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上半年,我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去年,省统计局先后出台了《四川省统计行政执法程序》、《四川省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备案报告制度》、《四川省统计行政执法错案认定处理办法》、《四川省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办法》、《四川省统计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规定》等制度、办法,我们组织统计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并在工作中切实贯彻落实。统计执法和办理统计执法案件都必须严格按照省定程序和办法执行,执法中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杜绝错案,无违纪违法行为。 ‎ ‎  我们按照省市三年将辖区内所有调查对象逐一全面检查一遍的要求,制定了《XX年统计系统内部统计执法常规检查初步意见》。变集中检查为经常检查,努力实现统计检查和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的经常化。今年上半年,我市统计行政执法检查单位16个,从检查的单位看,属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11件,其它5件。虚报、瞒报劳动工资的10件,虚报材料消耗的1件,原创材料,尽在知音网络.com网。从处理情况看,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的10件,给予罚款处理的2件,已结案5件,收缴罚款15000元,其余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之中。   上半年,按照省局的要求和我局的工作要点,我们认真开展了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批发零售业企业和乡镇政府进行了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的“拉网式”检查。从省局要求检查的“五有”方面看,绝大多数单位领导对统计工作还是比较重视,统计法律观念较强,在人员、经费紧缺的情况下,都能配备专(兼)职统计员,大多数单位统计业务经费都能采取实报实销,有的单位还安排适当经费,采取措施开展《统计法》宣传工作,社会依法统计氛围良好,有力地保障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维护了统计工作的正常秩序。   五、下半年工作计划安排   1、在这次“拉网式”检查的基础上对有违反《统计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统计法律程序进行立案查处。 ‎ ‎  2、继续充实完善统计“五五”普法计划工作。   3、继续做好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和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4、按照年初安排8一9月份对我市的蓬溪县和射洪县统计系统内部进行统计执法常规检查。   5、继续处理尚未结案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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