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5年某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某市医院十四五规划稿合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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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5年某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某市医院十四五规划稿合编

‎2021——2025年某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某市医院十四五规划稿合编 ‎2021-2025年某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3340字文 为切实做好我市“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编制背景和主要考量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关键时期,是开启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制定实施好“十四五”规划,要按照建设“一流生态、品质、幸福、文化首府”来谋篇布局,把握好下面三个要点。‎ 一是牢牢把握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十四五”时期,我国超大规模经济体优势进一步显现,居民消费升级加快,“互联网+”“智能化+”促进数字经济蓬勃兴起,创新进入活跃期,制度优势、科技创新能力和人力资本优势为我国抓住新一轮工业革命的重大机遇开辟更广阔前景。‎ 二是牢牢把握“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因此,“十四五”规划的目标设定、战略布局、重点任务、思路举措必须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 三是牢牢把握加强和改进党对经济社会发展领导的新要求。新发展阶段,对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出了新考验,要加快完善和创新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提高运用新的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编制任务、程序和时间安排 我市“十四五”规划体系是以《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为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为统领,以市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为支撑,以市、旗县区、开发区各级各类发展规划共同组成的规划体系。各类规划编制程序包括前期研究、文本起草、征求意见、衔接协调、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环节。编制工作至2021年初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呼和浩特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 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是我市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部署和安排,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市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市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是由市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批批准,居于规划体系最上位,是编制市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及旗县区、开发区发展规划的总遵循。‎ 具体编制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前期研究阶段(编制工作启动至2020年初)。主要是开展前期调研,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十四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 二是纲要编制阶段(2020年初至市委“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出台前)。起草形成“十四五”规划纲要框架,研究测算“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提出拟纳入国家、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筹建我市“十四五”规划项目库。‎ 三是纲要草案编制阶段(市委“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通过后到2021年初)。按照市委“十四五”发展规划建议,起草市“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并广泛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市人大和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旗县区、市各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做好与国家、自治区发展规划纲要和我市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衔接;经专家论证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2021年初,市政府将“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草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于批准后公开发布。‎ ‎(二)市国土空间规划 市国土空间规划在规划体系中发挥基础作用,聚焦空间开发强度管控和主要控制线落地,为我市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对我市各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提出的基础设施、城镇建设、资源能源、生态保护等开发保护活动具有空间性指导和约束作用。按照自治区要求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 ‎(三)市专项规划 市专项规划在规划体系中发挥支撑性作用,围绕细化和落实总体规划对特定领域提出的战略任务,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领域编制一批市级“十四五”专项规划,是指导特定领域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上报市政府批准的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与自治区主管部门进行衔接,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后,由规划编制部门牵头编制,于2020年9月前完成规划初稿,报送市发改委进行规划衔接;并于2021年初形成送审稿,连同专家论证报告、市分管领导签批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由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编制实施。‎ 部门自行编制审批的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四)旗县区、开发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 旗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全市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组织编制本地区“十四五”发展规划。要与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同步研究、同步编制、同步实施、同步监测评估。要加强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区特色,因地制宜指导发展。旗县区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开发区报市政府审议批准,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编制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十四五”时期,是呼和浩特市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部门、各旗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密切合作,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描绘呼和浩特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蓝图。‎ ‎(二)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要善于研判大势、谋全局,既要形成总体性、趋势性判断,又要找准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大问题。加强市内外调研,深入基层行业听意见找问题,把发展的途径及瓶颈短板研究深、研究透,积极开展前期专题研究,统筹平衡劳动力、资金、土地、能源、财政等重要资源要素支撑、资源环境约束和重大风险防控等因素,科学编制规划。同时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应科学确定目标、测算指标并做好平衡协调,确保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三)规范规划编制程序。要以规范化、民主化程序编制规划,把起草、衔接、论证、审批、发布等程序制度化。要坚持开门编规划,使规划编制过程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规划,应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按规定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四)创新规划编制方法。要打破传统思维惯性,充分发挥专业研究力量,在规划目标指标测算、政策效果评估、意见征集应用等方面,广泛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要注重空间谋划,明确空间战略布局、空间结构优化方向及重大生产力布局。要创新规划表达方法,增加规划可视化元素,努力做到形式新颖、通俗易懂。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注重各类规划衔接协调,形成规划合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呼和浩特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各旗县区、各部门要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根据规划属性强化统筹协调,并认真做好相关涉密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具体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具体承担市总体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部门为各编制规划责任主体。开发区管委会及各旗县区政府是本地区“十四五”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按照全市要求,抓紧开展编制工作,做到上下联动、左右协同。‎ ‎(三)落实规划经费。编制市“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和市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编制经费在各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解决。各旗县区、开发区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各类规划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2021--2025年某市医院十四五规划1560字文稿 ‎“十四五”期间,我市医改要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五项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同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发挥医改的综合效应,健全医疗服务保障系统。‎ ‎(一)进一步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坚持居民自愿、基层首诊、政策引导、创新机制,以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健康管理联合体(以下简称健联体)建设为载体,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要手段,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到2025年,分级诊疗模式更加完善,建成有宜城特色的分级诊疗制度,县域内就诊率稳定在90%以上。‎ ‎(二)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贯彻《襄阳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20-2025年)》,落实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市直二级医疗机构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形成不同层次、多元化的整合型医疗卫生集群。调整医疗资源结构,合理控制公立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公立医院从外延式发展向以提高服务质量和绩效为主的内涵式发展转型,规范社会办医行为;控制中心城区医疗资源适度发展,优先发展城镇新区。坚持中西医并重,实施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建设中医药强市;支持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建设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培养一批中医药学术领军人物;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将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支持建设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级临床重点专科、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强儿童、妇产、精神、重症医学、老年病、康复等薄弱专科建设。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检查、消毒供应等机构,鼓励公立医院面向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实现区域资源共享。建立健全突发急性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推进构建立体化紧急医学救援网络。‎ ‎(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打造城市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和农村3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鉴别诊断为重点,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开展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初筛、儿科、精神疾病、老年病、中医、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促进先进适宜技术的普及普惠。通过鼓励大医院医师下基层、加强对口支援、实施远程医疗、推动建立医联体等,把大医院的技术传到基层。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到2025年,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以及90%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同时具备相应的医疗康复能力。‎ ‎(四)深化医共体建设。明确医共体基本标准,全面深化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跨区域专科联盟、边远贫困地区远程诊疗中多种形式的医共体建设,将医共体构建成为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发展共同体、管理共同体,形成责、权、利明晰的区域协同服务模式。大力推进面向基层、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二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服务,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能力;探索通过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物配备、对医共体实行医保总额预付等方式,引导医共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支撑,推进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与专科医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五)进一步普及完善医疗智能监管系统“宜医通”及“一站式”结算系统。力争在“十四五”规划期内,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院实现“宜医通”这一智能监管系统全覆盖,门诊使用率达60%,住院结算使用率达100%,使患者就医更加方便快捷,消费更加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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