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9 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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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监察局年度工作计划范文5篇
监察局年度工作计划范文5篇 监察局年度工作计划(一)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目标为出发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着力点,以改进工作作风为切入点,以严惩腐败、维护群众利益为落脚点,着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着力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和权力运行,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现结合建设系统工作职能制定2013年工作计划。 一、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严明党的纪律。全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反腐败倡廉建设新思想、新任务和新要求,以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用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指导工作。认真贯彻《党章》,开展履行、维护《党章》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八项义务”,按照“六项基本要求”严格要求自己,用《党章》规范言行,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党组织要自觉承担起党要管党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其他班子成员也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二、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监督检查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 一是着力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大“三重一大”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 二是着力加强对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是着力加强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 四是着力加强公务用车的专项治理;五是把监督检查作为经常性工作,并适时公布。 三、坚持标本兼治,惩治和预防腐败 要加大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全局党员领导干部的法律法规、财经纪律教育,做到依法行政;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 一方面抓好正面典型的示范教育, 另一方面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利用市廉政教育基地,组织系统干部实地参观,筑牢反腐倡廉防线;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纪委书记同中层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等制度。把任前谈话、诫勉谈话、廉洁承诺和廉政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廉政教育的效果。 要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各单位通过内部网站、公开栏、文件、会议等方式,将党组织的工作情况和党员发展、干部选拨任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处理情况、行政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专项经费使用、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公开,公开内容需整理存档。其中财务使用情况每月公开一次。 局属各单位行政支出预决算需局分管领导同意方可上报。局行政支出预决算需通过党政联席会通过方可上报。 要进一步规范风险岗位廉能和权力监督运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对全系统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进行新一轮部署。 (1)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的重点单位和科室:局行政审批科、局财务科、局建设科、局监管科、质监站、安监站、督察站、检测中心、招标办、交易中心、装饰站、档案馆、园林管理局。 (2)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的重点人员:所有重点单位和科室的分管领导、负责人、业务经办人。 (3)开展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是根据职权的情况,查找权力行使、制度建设、业务能力、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能风险。 二是针对查找的廉能风险、权力的重要程度或发生问题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对各个工作岗位及人员分别按“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评定 。三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党纪条规的规定,针对本单位、科室职权及各个工作岗位职权的情况,建立裁量权基准制度。各单位和科室要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的裁量权基准制度,重点抓好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范,对行政处罚权进行全面梳理,逐一制定行政处罚的实施细则,对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处罚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制定实际可操作性的风险防范措施。 (4)各单位和科室在4月底前需将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资料报送监察室审阅。 四、率先垂范,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 一是系统纪检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带头加强党性锻炼,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二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始终以亲民的风范、为民解忧的情怀,践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庄严承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不断提高依法执纪、服务大局,推动事业健康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监察局年度工作计划(二) 20x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是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之年,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以培育为民、务实、清廉作风为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发挥优势、积极作为,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此,20xx年计划重点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党员教育管理。 (一)掀起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高潮,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支部组织开展各项党建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协调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市机关的党建科学化水平。 二、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和队伍管理工作。 (一)充实、加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继续抓好机关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充实,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坚持党员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各党支部要按照党章规定,履行组织程序,办好入党手续,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认真负责做好政审工作,按照中央对发展党员工作部署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严格把好“入口关”,重点培养优秀中青年和年轻妇女积极分子入党,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吸收一个,不断增加新鲜血液,增强党的活力。 三、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一)抓好各党支部的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三会一课”的制度和交纳党费制度,保证党内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抓好监督,管好队伍。一是加强廉政教育,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措施,构建“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预警防控模式,确保权力行使安全、项目建设安全、资金运用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 四是组织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三)抓好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抓好廉政文化进机关,充分发挥廉洁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加强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对违纪违法党员进行严肃查处。 监察局年度工作计划(三) 2015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和区委全会的部署,保持政治定力,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纪律建设,推进“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做到“四个服从”。 强化党性观念和规矩意识,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促进制度刚性落实。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动真碰硬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要围绕***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加大查处力度,严格问责追究,使纪律真正通上“高压电”。 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健全有责任、有计划、有重点、有机制的责任体系,积极协助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逐级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实行“两个责任”报告制度,区管党政正职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报告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下级纪委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部门、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纪委委员质询评议工作。 对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实行项目化管理,分解细化任务,跟踪推进落实,主动接受监督。 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问责一个,警醒一片。要加强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驻点巡查,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约谈和问责。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行为,对“四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的情况,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责任追究情况报告制度,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 二、落实“八项规定”,弛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紧紧盯住重要节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采取日常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对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列入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必述内容,作为日常检查和驻点巡查的重要内容。坚持完善作风建设联动督查机制,把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党委政府督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保持常抓不懈的韧劲,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着力防松懈、防变通、防反弹,持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执纪问责,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 结合中央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加大对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既从严处理当事人,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要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弄虚作假等行为,又要加大治慵治懒力度,严肃查究推诿扯皮、执行不力、“为官不为”等问题,用严格的执纪增强警示和威慑作用。 建立长效约束机制。积极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定期分析研判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状况,及时甄别、排查和梳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细化制度规定,明确尺度标准,强化刚性约束。 督促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用车改革。督促职能部门落实作风建设牵头任务,着力从财政支付和职务消费等方面进行源头管控,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持遵纪守法和崇德尚礼相结合,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道德养成,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加大对社会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挥作风监督员作用,拓宽群众监督的覆盖面,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保持高压态势,在法治框架下严惩腐败 拓展问题线索渠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调查处理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切实发挥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关注网络舆情,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推进反腐败工作。注重从专项检查、行政执法、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和收集问题线索,及时发现和揭露腐败问题。注重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办案工作协作配合,完善执纪执法机关线索移送机制,增强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合力。 加强基础数据共享,建立重大复杂案件一体化办理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党纪政纪处理衔接。加强案件管理工作,防止有效线索灭失和泄密情况发生。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重用的领导干部。运用“系统查、查系统”的审查思路,认真分析排查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 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作为铁的纪律贯穿于纪律审查工作的始终,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审查纪律,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发挥纪律审查效能。建立和完善“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反思、一案一建议、一案一通报”的“六个一”制度,制作播放本区典型案例警示片和“八项规定”精神解读动漫片,编发涉案人员《忏悔录》,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知识竞赛,编发《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和加强廉洁自律规定汇编》,着力营造“不想腐”的政治生态。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特别是网络媒体热议的案件,适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推行案件审理示证、助辩、听证“三公开”,促进纪律讲堂、审理建议、回访教育治本措施“三提升”。 四、规范权力运行,深化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强化制度防控。着眼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全面深化改革与完善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有机结合,针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减少权力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新任区管干部纪律考试等活动,以制度设计为保障,以科技手段为支撑,逐步打造权责明晰、流程规范、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强化权力制约。围绕一个中心、聚焦“四个着力”,深入探索驻点巡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对部门、街道、园区开展驻点巡查不少于12家。 强化巡查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和正风肃纪的作用。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提醒约谈、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监督制度,突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强化信访监督工作,积极开展信访举报内容、调查结果“双公开”,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坚持宽严相济,分清个人“失德”和改革“失误”,在严惩腐败的同时,为大胆改革创新的党员干部撑腰壮胆,为受到打击报复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在反腐败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强化督查问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改革发展、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盯住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的人,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加强对重大决策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决策严重失误、执法腐败、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中央、省市区重要决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确保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得到全力推进。 五、深化体制改革,锻造忠诚尽职干部队伍 推进改革创新。继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根据上级部署,进一步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完成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区纪委对下级纪(工)委的领导,认真落实市纪委提出的案件和问题线索先向上级纪委报告,再向同级党委报告的要求,及时全面报送反映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强化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室职能,切实发挥工作室在监督检查、信访初核、案件查处等方面的作用。 加强能力建设。积极营造学习钻研的浓厚氛围,紧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分批次选送纪检监察干部到中纪委和市委党校等参加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荣誉感、责任担当力和业务工作水平。坚持学思践悟、带案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定期组织业务研讨和工作交流,切实增强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本领。 严格自我监督。进一步加强区纪委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按照正人先正己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要求和行为规范》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自身廉政风险防控。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党组织、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强化纪律约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办案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严格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敢于动真碰硬,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问题,严肃查处不守规矩、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切实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有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监察局年度工作计划(四) 一、规范行为,加强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二是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委做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三是加强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教育、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深化三项教育,筑牢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严肃纪律,严格程序,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加大县、乡本级案件、七所八站等部门案件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查办工作力度,注重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及商业贿赂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教育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加强信访窗口建设,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优化信访举报环境,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 三、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工作,创新阳光投诉、听证质询等民主评议活动方式、方法,调动和激发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促进民主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四、创新机制制度,关口前移,加大源头治理工作力度。在制度创新上下功夫,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四项改革,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转自:、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积极构建财政投资重大工程项目防腐保廉提效机制。 扩大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范围,规范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等各环节,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推动党内监督工作有序开展。 七、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工地活动。协调配合县评剧团创作一台精品廉政文化节目。 八、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上水平。 监察局年度工作计划(五) (一)强化监督,服务大局,更加有力有效地保障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紧扣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严明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党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维护政令畅通。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科学发展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出台《瑞安市纪检监察服务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实体经济振兴、项目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和环境整治提升等事关转型发展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保障房建设、生态建设等事关民生项目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问责问效,努力促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要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建设,把执行制度与建立健全制度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制度权威性。 激发创业激情。打造品质之城,建设幸福瑞安需要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敢为人先、勇于担当。要健全鼓励干部敢闯敢干的激励机制、容错机制和澄清机制,制定《瑞安市鼓励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若干意见》,支持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敢于担当、勇于干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改进作风,提升效能,更加有力有效地创优发展环境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协助党委抓党风的职责,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确保以良好的作风聚集要素、凝聚民心、营造环境。 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加强对中央、省、温州和我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温州市委实施细则等规定见诸行动,取得实效。要结合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善领导干部下访约访接访和蹲点调研等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深化“百日扶工大行动”,巩固深化“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成果,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之中,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切实解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要坚持以纠促建,加大作风整顿力度,深入治理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开展“正风肃纪整治庸懒散奢”专项行动,创新效能投诉方式方法,通过健全效能监测点、走访行政处罚对象、公开征集“吃拿卡要”、“浮夸散奢”、“有令不行” 线索等多种方式,全力整治“小鬼”难缠,加大“小鬼”背后“阎王”问责力度,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件。要全面改进文风会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精简会议活动。健全“三公”监管新机制,切实抓好公务消费“三严四禁”、公务用车改革、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等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公务用车GPS定位监管系统的作用,确保“三公”改革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切实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行为的监督检查,开展执行金融改革、操办婚丧喜庆纪律要求的专项督查。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问题。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领导干部加强管理。 (三)严明纪律,注重效果,更加有力有效地查办违纪违法行为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也是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共同愿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惩治腐败工作,依法依纪严惩腐败分子,努力维护党的纯洁性。 突出办案重点。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和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农村基层、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一批干扰和阻碍瑞安转型发展的人和事;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健全办案机制。要加强和改善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下访约访、专家陪访、信访排查、网络举报和“四级双向”等信访工作机制制度,加大信访监督力度,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要健全案件查处协调机制,完善案件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与审计、公安、法院、检察等机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注重加强镇街、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办理信访件和查办案件的能力建设,加大案件联查联审力度,形成办案合力。要加强办案场所建设,发挥科技办案保障功能。 加强涉案综合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完善案件线索发现、管理和运用机制。探索建立安全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坚持依纪依法、文明安全办案。 扩大办案效果。要始终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坚持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结合起来,做到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实现严格党纪政纪与教育保护的有机统一。注重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坚持完善“一案一会一建议”制度,认真做好典型案件剖析和通报工作,深入查找发案原因,力求查处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促进一方工作。要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建立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跟踪回访和关爱机制,推行案件审理结果公开,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 (四)纠风治乱,服务民生,更加有力有效地保护群众权益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理念,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会同有关部门着力纠正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行业的不正之风,治理食品药品安全、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坚持治乱、减负、服务并举,出台农民减负监管不力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农民负担。要改进和深化民主评议市级部门和基层站所行风活动,按照温州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以“纠风在线”、“纠风惠民”、“纠风助企”等为主要内容的阳光纠风行动,形成常态化的纠风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切实加强对村干部履职教育和法纪教育,注重加强对非党员农村干部的监管。要专题开展农村“三项治理”工作,对村建工程项目、村房改造、村集体“三资”管理进行重点监管。 进一步健全村建工程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村干部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廉洁自律若干规定,通过标前项目审核、标中廉政约谈、标后全程抽查、竣工廉政评价和开展村建工程巡查等举措,遏制村建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多发易发的态势;进一步建立村房改造操作流程,排查廉政风险,建立健全村房改造廉洁保障机制,规范村房改造运作行为;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探索中介机构代理村级财务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市场化管理配置机制,建立农村“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健全农村“三资”审计监督制度。 认真落实《县、乡两级纪委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的意见》,建立健全资金投入、教育培训和考核激励制度,切实发挥村监会的作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制定《重大村务决策工作程序实施办法》,推行村级重大事务票决制、重大村务公决制等民主决策方式,力争2013年基本建成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实现对村务决策的全过程监督。 不断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要大力推进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和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充实服务项目、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品质,整合综治、文体、卫生、老年服务等功能,实现便民服务体系联动和融合。推进市、镇街、社区三级审批系统联网建设,督促相关部门下放事权真正到位,规范事项代办流程,做好办事程序对接,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创新项目受理预登记、联合审批、模拟审批、双轨审批、多证联办、项目全程代办等审批制度,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和民间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 (五)完善制度,治本抓源,更加有力有效地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作出的从源头防治腐败的重大举措。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科学制订好五年惩防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要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十八大精神、建设清廉瑞安”为主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以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村官廉政学校、廉政教育基地等为载体,对党员干部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廉洁意识。要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充分挖掘我市反腐倡廉历史文化资源,开展传统廉政文化研讨,编撰瑞安历史名人廉政故事,逐步建立具有鲜明瑞安地方特色的廉政文化体系。 要不断改进反腐倡廉舆情宣传工作,加强网络涉腐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引导新闻媒体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监督制约。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监督的新途径、新办法,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做好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和重大决策的责任审计,抓好国有资产出租、出售、出让等情况监管。搭建党员干部职工参与权力运行监督平台,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行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职工代表列席和质量量化评价制度。 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机制制度创新。要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制度改革。实现行政公共资产统一规划建设、集中管理、有偿使用、调配使用、控制标准、经营运作。要推进行政公共权力运行领域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利益冲突回避等制度,健全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规范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建立行政执法案件回访机制,规范公共权力运行。要推进工程建设机制制度建设。 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工程建设巡查制度,进一步抓好公共资源交易“1+17”制度落实,创新工程项目标后监管方式方法,着力解决工程项目串标围标挂靠、市场垄断、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要推进中介机构改革。通过中介机构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脱钩改制,严格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构建中介机构市场诚信管理体系,着力建立“运作规范、行业自律、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 (六)提升素质,全面履责,更加有力有效地落实全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全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以责任制为龙头,紧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年初,要研究制定反腐倡廉建设重大决策的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制订考核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层层落实责任。年中,要加强监督检查,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巡察制度,坚持落实定期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制度、“一把手”汇报会制度,倒逼领导干部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要抓好责任考核,引入党员干部群众参与测评机制和社会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严格责任追究,对那些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严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全面履行组织协调职能。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职能部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作用更加重要,纪检监察组织与各部门的业务联系更加密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推动各部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要适应形势变化,积极探索加强组织协调的有效途径和方式,进一步形成责任分明、组织有序、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运作机制。尤其要处理好部门间的关系,既不越位、也不错位。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唱好“主角”,积极主动地去做;对应由其他部门承担主抓的工作,要善于当“配角”,不越位、不包办。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