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工作总结-人社局2020年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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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作总结-人社局2020年工作总结范文

人社局2020年工作总结范文 ‎  xx县人社局20xx年工作总结一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建好人才库、结好民心网、办好百姓事”的工作思路,突出“突破就业、巩固保险、引进人才、强化维权、夯实基层、加强管理”六大工作重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被郴州市政府、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局党总支被郴州市委评为“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所属的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被团省委、省人社厅等15个省直部门单位联合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县医保站被评为“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被省人社厅、省司法厅评为“依法办事优秀窗口”等荣誉称号,‎ ‎  一、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圆满完成各项业务工作任务 ‎  (一)以民生为根本,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  以创建国家级创业型示范城市为契机,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最大限度提升就业服务,全面开展统筹城乡就业工作。一是依托县职业学校、县就业服务中心等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就业培训工程。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40期,共培训7330人。二是深入开展四季用工洽谈会、“民营企业招聘周”‎ ‎、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提供就业岗位19700个,达成就业意向3752人;建立起就业信息员制度,在全县各乡镇(街道)聘任518名信息员,定期将规模以上企业和辖区内用工求职情况上报,我局人力资源市场汇总整理后印制张贴到各个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今年累计发布岗位需求信息12053条,求职人员信息10059条。三是积极落实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灵活就业人员补贴和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提供就业保障。全年累计落实灵活就业人员补贴550万元、补贴受益人员80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000万元;全年共收缴失业保险金1233万元(其中:市属代管参保单位11家,参保人数5626人,代收基金806万元),完成下达全年目标任务580万元的210%,为247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82万元。四是开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绿色通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报到、培训报名、档案代理、就业指导、岗位推介“一条龙”服务,有效提高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全年共接受96名高校毕业生登记报到。20xx年全县共新增就业812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25%(其中安置失业人员再就业3752人,就业困难群体再就业1523人)。开展创业培训80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3752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701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6%。积极争取省、市对桂阳就业保障资金的支持,在全省每年按10%递减的情况下,桂阳不减而增,新增就业资金近200万元。‎ ‎  (二)以民需为目标,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  不断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破解社会保障扩面难题,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保障体系。‎ ‎  1、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工作。一是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工伤、生育待遇。截止到目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为5213人办理医疗保险住院结算,为2020‎ 名特殊病患者办理了特殊门诊,共支付医疗费用3368万元。生育保险为4680人支付生育医疗费用等待遇216万元。工伤保险为123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52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4352人办理医疗保险住院结算;为1352名特殊病患者办理了特殊门诊,共支付医疗费用1620万元。二是狠抓缴费工资申报,保证基金应收尽收。今年我局集中力量开展了参保单位缴费工资申报稽核工作,通过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督促参保单位按应发工资为基数填报缴费工资申报表,今年我县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缴费工资基数比去年增长25%,有力保障了基金的应收尽收。三是做好工伤扩面工作,将建筑行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根据郴政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与县住房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相关招投标办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实行按工程总造价的0.1-0.3%征收工伤保险金,出台了《桂阳县建筑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四是进一步完善基金的征缴方式,加强基金征收管理。从20xx年1月份起,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直接向参保单位征收,并严格按工资总额申报和缴纳各项保险基金,保障基金应收尽收。加强基数申报的财务稽查,防止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基数行为。五是加强医疗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实行医疗稽查人员在定点医院办公制,加强对医疗费用高、住院时间长的患者的医疗稽查,及时审核医疗费用,纠正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定点医院协议,拒付违规和超过协议规定的费用,保障医保统筹基金的合理使用,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六是实施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基金收支平衡。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局从今年5月份开始着手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工作,首先是开展了定点医院、院长及医保科室人员培训;其次是对全县10家定点医院2010年-2012年基本医疗情况进行了摸底和统计,测算出了各定点医院基金分配比例,并与各定点医院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再次是制定出台了《桂阳县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管理暂行办法》,计划从2020年起在全县实施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今年我县医保工作的改革得到省人社厅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厅分管领导曾两次到我县调研,得到省厅领导的高度好评,其经验在全省推广,市医保工作改革座谈会于20xx年7月23日在我县召开,受到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 ‎  2、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今年成功争取省人社厅社保局为桂阳近4000名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的养老保险金挂账处理问题,缓解县财政资金8700万元,彻底解决了桂阳企业改制时所遗留下来的问题。20xx年全县共有参保人员19267人,其中各类企业职工8162人,灵活就业人员11105人。实际缴费人数12983人(其中各类企业职工5658人,灵活就业人员7325人)。全年累计新增扩面462020‎ 人。累计收缴养老保险金896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112%。全县共有企业离退休人员6152人,全年累计新增526人,累计死亡109人,累计发放离退休费10680万元。全年实地稽核16户,稽核人数418人,核查享受待遇人员6105人次。基金累计结余2.4亿元。其主要做法是:一是想方设法促扩增收,多重手段保驾护航,养老保险费征缴稳定增长。今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基金征缴任务为8000万元,截止11月底完成8965万元,完成率为112%。继续贯彻落实好湘政办发[2012]18号文件,妥善处理了小集体工、家属工、五七工等职工参保事宜。为了用好、用足、用活这一惠民政策,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设立了专门窗口,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同时加大工作力度,责任具体落实到人,确保这一重大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做好城镇居民补缴补建政策的宣传工作,让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为养老保险基金增扩创收。今年,全县共新增城镇居民补缴补建参保人员29人。认真贯彻落实桂政办发[2011]69号文件,帮助解决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由于经济困难无法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原改制企业困难职工,让他们能够老有所养。全年共为27名困难职工发放小额贷款,解决了他们老有所养的问题。加大稽核力度,严防基金跑冒滴漏,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全年实地稽核16户,稽核人数418人,核查享受待遇人员6105人次。未发现违规情况。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切实增强我县基金保障能力。今年,我局积极向省社保局进行争资协调,共为我县争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642.1万元,基金保障能力得到有效充实。二是坚持按时足额发放,提供热情优质服务,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有口皆碑。调待政策进一步领会,细致审核调待信息,及时准确完成了20xx年度各项待遇调整工作任务。年初,顺利完成了20xx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共调整退休人员6141人,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0200元,月增加养老金支付金额104万元。调整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人员52人次,月人均增加困难补助100元。同时严格按照拨付程序,提前做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准备工作,切实保障离退休人员能够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切实保障按时足额发放,杜绝冒领养老金情况的发生。我局采取QQ网络、异地社保机构认证、专管员上门认证、委托单位认证等方式对全县企业离退休职工进行了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截止10月底,全县共认证5712人次,协助外地社保机构认证136人次。有效杜绝了冒领养老金情况的发生。三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坚持社会监督与自我防范并举,基金管理安全有序。基金是养老保险的血液,是“高压线”。为了切实保障基金安全规范运营,我局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坚持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定期与财政局社保股进行对帐,定期将基金收入和支出户结余款划入基金专户,切实保障基金专款专用,帐帐相符,有效杜绝了挤占挪用基金情况的发生。按照《内控制度》规定和新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需要,今年,我局对业务岗位进行了优化设置,分别设立了基金征缴、社会化发放、稽查审核、会计、出纳和信息技术管理6个重要岗位。所有业务流程实行“一事两岗两审”‎ 制度,经办人员权限统一由市企业养老保险处信息科分配授权。切实加强预防与防范能力,定期开展基金自查自纠活动,不断增强自身免疫力。积极配合上级业务监管部门及县审计局等监督部门的审计和专项检查。今年,我局全面通过了省、市基金监督部门和县审计局的社保基金专项审计验收,基金总体运行规范,无违规违纪情况。‎ ‎  3、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工作。全县共有347个机关事业单位18650名职工(其中在职职工13720名,离退休职工4930名)全部参保,预计年养老保险收入8100万元,征缴率达100%,完成年度任务5035万元的161%;支付离退休职工养老金8215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基金滚存结余412万元。一是多措并举,强征缴保发放工作。20xx年,我局继续采取多种方式强化保险费征缴工作,加大运用政策,强制征收,凡属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其保险费委托财政代扣代缴;分派工作人员深入到单位督促征收,对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将征收任务分解,落实到业务部门,定期征收;对新参加工作以及工作调动人员,实行办理手续时一次性清收;同时创新工作方法,抓住重点,协议清收。针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因种种原因拖欠保险费数额较大,且有可能成为呆帐的状况,我们按照“订出计划,分期缴纳”的原则,提出1-5年的分期缴纳计划,并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批示同意,与逐个单位签订了《解缴承诺书》,使拖欠的保险费逐月、逐年回收,20xx年共清欠保险费20万元。二是做实退管服务,确保养老金发放按时足额发放。其主要做法是在每月20日左右将审核完毕的当月养老金发放花名册和现金支票送达代发银行,并督促银行优先及时办理。住在县内的职工一般在当月30日左右就可以领到养老金。每月及时为新增的离退休职工办理了养老金领取手续,保证他们在退休文件出台的次月即可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确保社会化发放率100%。三是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安全保值增值。为进一步管好用好保险基金,我们制定了四项管理:1.严格票据管理。凡是收缴基金,一律统一使用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凡是拨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一律使用转帐支票。除此之外,不准使用其它任何票据。2.严格基金管理。实行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凡征收的保险基金,不仅要统一使用规定的票据,而且必须将基金存入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的“财政专户”‎ ‎;凡拨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一律以业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由财会股开具转帐支票,经校对核实并报主管领导审签后,方可拨出。3.严格核算管理。我们严格按照要求,正规设立了总账,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明细账等,并严格预算管理,正规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定期分析基金运营情况,及时调整征收步骤、作法,使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基本做到了有章可循,有序发展。4.严格个人账户管理。对全县参保职工个人缴纳的保险基金,实行分单位按月登记,年终审核,统一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政策规定逐月发放。做到了参保个人保险资料齐全,账目清晰,积累额准确。‎ ‎  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20xx年,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为38.07万人(新农保36.14万人,城居保1.93万人),其中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数28.66万人(新农保27.25万人,城居保1.41万人),征缴基金3185万元(新农保2933万元,城居保252万元);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9.41万人(新农保8.89万人,城居保0.52万人),发放1-12月养老金5950.45万元(新农保5613.9万元,城居保336.5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超额完成“民生100工程”项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85%工作目标的105.8%。其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领导抓合力。1.抓力度,领导重视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行县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层层抓、相关部门配合抓、一级抓一级、认真抓落实”‎ 的工作格局,促使工作步步推进,层层落实,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抓指标,目标考核到位。县政府出台了《桂阳县20xx年度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考核办法》,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桂阳县20xx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业绩与年终综合考核直接挂钩。对完成目标任务且考核分值位居前列的乡镇(街道)给予重奖,对考核分值低于85分的乡镇(街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并取消该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的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3.抓保障,经费落实到位。对乡镇(街道)按实际参保缴费人数按照不同时段完成情况落实代办工作经费。对在10月31日前完成16-59周岁人员参保缴费目标任务90%以上的乡镇(街道)按人平4元标准落实代办工作经费;对在11月31日前完成16-59周岁人员参保缴费目标任务80%以上的乡镇(街道)按人平3元标准落实代办工作经费。对完成16-59周岁人员参保缴费目标任务80%以下的乡镇(街道)将不给予下拨代办经费。4.抓协调,政策措施到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省厅批复同意在中央、省确定的基本缴费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新农保增设了600元、700元、900元三个档次,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实现了统一。二是强化宣传抓氛围。1.在“实”字上下功夫,着力扩大影响力。与电视台、报社、人社系统网站合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态,在媒体上共发表通讯十余篇;抓住清明节、国庆节等节假日有利时机,县新农保站制作宣传横幅、标语共6500余幅(份)在各乡镇(街道)悬挂、张贴,在全县形成了“人人主动参保,大家共享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2.在“情”字上下功夫,着力坚持关注民情。深入基层,用广大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方式,有重点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使符合条件的群众在理解的基础上自觉自愿参保缴费。3.在“深”字上下功夫,着力推进宣传纵深。开展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校园”活动,将含有新农保政策三字经的政策宣传单发放到全县十万余名中小学生手中,政策宣传单还增设了“回执单”这一环节,学生家长可以将疑问或者建议填写在回执单中,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宣传活动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更深入人心。三是统筹协调抓督查。1.紧跟进度抓通报。从今年三月份起,每周对各乡镇(街道)参保缴费的情况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上传到公文传输系统,让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及时掌握情况,有效沟通协调,激励先进,鞭策后进。2.深入一线化矛盾。成立了以局党组成员牵头、新农保站工作人员为组员挂钩乡镇(街道)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联系组,深入到基层中不定期对新农保征缴工作开展督查和走访,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有效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强势推进。四是基层基础抓规范。1.基金征缴逐步规范,缴费方式不断优化。根据“一线工作法”,实行银行和社保互动,局领导、新农保站工作人员和农行领导成立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先后深入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级近百次,工作组紧紧围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督查、培训、宣传、机具维护开展活动,通过设立金融服务代办点和布放智付通,弥补金融服务空白点,延伸服务渠道,使广大参保农民“足不出村”‎ 就近办理新农保保费缴纳、养老金领取和账户查询等业务。20xx年新农保参保缴费全部通过惠农“智付通”直缴,基金征缴全面实现了“参保直缴”。2.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稽核工作有序开展。对享受养老金条件审核,按照效能建设要求,为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实行即来即办、专人受理、分管负责、按月审批的工作程序,认真做好享受养老金条件审核工作;养老金的发放均在每月25日前足额发放到位,做到了应发尽发;采取与相关单位比对信息、公示、死亡申报奖励等多种措施,对全县享受待遇人员进行了集中认证,有效防止了基金欺诈等现象,对发现多领、冒领和重复领取的养老金,及时做好稽核退款工作。截止目前,暂停支付业务处理3802人,向766人稽核追回养老金74.41万元。3.财务管理不断加强,基金运行平衡安全。将财务资金管理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为抓手,从征缴保费、基金管理、待遇支付和档案管理等四个环节建立了一套“征缴到村(社区)保覆盖、管理严格保安全、支付快捷保便民”简便易行的操作规程,未发现挤占、挪用、侵吞基金和套取、骗取养老金的重大案件。4.经办能力有所提升,基础工作不断夯实。为实现参保人员档案“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目标,我局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档案进行核实、编号登记、归档整理。截止目前,已整理装订各类业务档案3500余卷,对参保数据进行了刻盘备份,确保城乡居民保险数据信息的安全和完整,为今后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个人信息确认工作有序推进,截止目前,已对26万余名新农保参保人员个人基本信息进行了确认,为下一步社会保障卡的顺利发放打好坚实基础;通过积极协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职能已划入新农保站,摸清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人员情况底子,建立健全了业务台账,按政策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今年以来,我局先后接受了省厅和市局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专项检查,受到上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  (三)以人才为支撑,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  一是抓住郴州(国际)休闲旅游节桂阳主会场的有利时机,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加大优秀人才集聚力度。制定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为积极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依据市人才引进相关条例,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相关科局、部门意见后,我股室起草了《桂阳县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由县委、县政府正式发文。本办法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设定了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奖励、经费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性规定,为我县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解决人才缺乏的困难局面提供了政策支持。二是继续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全县首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自2011年12月启动后,我局按照“按编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要求,严格审查、规范程序,至今已有157个单位完成首次岗位设置工作,共定岗聘用8387人。20xx年10月,在首批岗位设置工作中,因单位机构改革、参公申报等原因暂缓开展的县直属事业单位,继续开展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全县共28个事业单位、1314个岗位参加第二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目前已完成岗位审核,资料正报市局审批,整体工作将在年底前全面完成。‎ ‎  三是扎实开展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和在职人员竞聘(选聘)工作。20xx年共完成岗位异动审批286人次,职称晋升223人,岗位类别变动3人,开除公职4人,辞退1人,辞职12人,有力执行了我县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聘用、职称晋升和奖惩任免制度,有效保障了事业单位人员切身利益。根据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岗位空编情况突出、人员欠缺严重、工作开展困难现状,为满足乡镇(街道)站所工作需要,促进基层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会同相关单位主管部门先后组织了“20xx年桂阳县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公开选聘”、“桂阳县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等工作。“桂阳县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岗位人员竞聘”、“桂阳县经信局建筑材料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竞聘上岗”‎ 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当中。竞聘(选聘)上岗极大地提高了事业单位在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形成了岗位竞聘百舸争流的良好局面。四是抓好公开招聘工作,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1、在市人社局安排部署下,我县申报了20xx年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70个,由全市统一组织笔试,面试在我县进行,在经过一系列程序后,实际聘用人员23名。2、在认真做好全市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工作的同时,为改善我县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和高中职中学校教师缺乏现状,经报请市人社局、市编办同意,我县单独组织开展了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和高中职中教师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40名,高中和职业学校教师18名。当前,教师招聘工作已全部结束,中医药人才招聘完成了笔试,面试即将开展。3、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开展了20xx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工作,从桂阳籍生源中招募了两名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到华泉中心学校支教。五是抓好工勤技能考试,落实相应待遇。按市人社局文件精神,为407名通过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的工勤技能人员,发放了考核(考试)合格证书,调整了岗位等级、兑现了相应工资待遇。在20xx年度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中,全县共有426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其中一级4人,二级148人,三级203人,四级59人,五级12人。岗位考核(考试)工作正按程序进行当中。六是认真贯彻《公务员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着力完成职能所赋予的公务员管理、考试录用、奖惩任免、培训、人事调配、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年度考核等各项目标任务。1.深入基层公务员队伍,夯实工作基础。根据省、市20xx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公务员管理工作实际,为切实掌握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现状,有针对性的提高为广大公务员的服务水平,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深入乡镇(街道)一线,采取与广大基层公务员面对面交流,同学习、同工作等方式,深入开展了基层公务员队伍状况调研。对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做出分析和研究,为新录用人员分配、现有人员交流调整、乡镇(街道)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2.完善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局继续开展了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更新和完善公务员信息采集1907人、补充数据4000多条,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了相关信息数据,为公务员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极大地提高了我县公务员管理工作效率。3.强化公务员日常管理,落实人事人才政策,规范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在完成公务员集中登记后,现已进入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阶段,20xx年因新调任、军转安置、新录用转正的公务员登记62人。规范了各机关公务员进、管、出的程序,有效防止了违规进人、违规调人等现象的发生。4.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工作。全县共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53个,符合登记人员532名。按照市局要求,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工作,完成了资料收集、资格审查、档案审核工作,确保我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符合人员不遗漏、填报资料无差错”‎ ‎。5.顺利完成公务员考试招录工作。为加强我县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调整人员层次结构,我县积极申报公务员招录计划、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和公平考录。在经过报名、严格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20xx年度共招录73名优秀公务员,其中县直机关5名、乡镇30名、公安10名、森林公安3名、司法7名、法院14名、检察院4名,现已统筹分配至各单位,招录工作圆满完成。6.年度考核工作严格规范。2012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比例和要求,组织开展了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尤其是对人员身份进行了进一步的核查,确保年度考核工作评语准确、标准严格。2012年全县参加年度考核机关事业单位(含二级事业单位)230个,应参加考核15669人,未参加考核29人,实际参加考核15640人。其中优秀2582人,称职12794人,基本称职10人,不称职(不合格)23人,不定等次231人(包括新参加工作209人)。七是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培训工作。20xx年完成了高级、中级职称申报工作,高级申报人数195人,中级申报人数311人。其中高级通过69人,中级190人,初级20203人。完成专技人员聘任到期人员的换证续聘审批工作。全年共办理聘任证书换证共计2020本。截止到11月底,我局共举办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达50期,总共有9500人次完成了各类培训和考核,合格率达100%,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目标管理任务。‎ ‎  (四)以民权为前提,保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  深入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检查、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农民工工资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指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设立了投诉窗口和举报热线,实行举报投诉24小时接待受理,及时解决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积极推行阳光仲裁,不断规范合同管理,并制定了一次性告知、绿色通道、调解优先的仲裁制度,对劳动争议案件采取快立、快审、快结的办法,保证了案件在最短时间内解决。20xx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3宗:其中,经审查后立案裁决27宗;立案调解74宗;移送相关部门处理12宗;结案率100%,为劳动者争取各项补偿540.62余万元,成功调处了桂阳鸿达能源有限公司与刘焕武2003年企业改制后重新聘用的社会保险申报、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争议案等影响大、牵涉面广的争议事件;启动快捷程序,只用七天时间妥善处理了湖南宏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邓五文等62名民工25.8万元工资案,对构建我县和谐稳定的劳动人事关系作出积极贡献。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有序。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108起,立案93起,结案90起,结案率为96.7%。紧紧围绕本局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大力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执法活动,督促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费80多万元,督促22户用人单位新增参保。接到群众举报件、“县长、市长热线”信箱、市政府督办等信访件共计18件,其中县政府交办的重要信访2件。我局受理的上述信访案件,都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妥善处理并进行书面回复。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监察工作力度,努力遏制严重劳动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今年4月份,配合“春风行动”,开展了非法职介活动专项治理。健全了桂阳县劳动保障监察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印发了桂阳县企业劳动保障等级评价实施细则。争取县政府的支持,以政府办的名义下发了桂政办函【20xx】40号“关于开展201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通知”,规范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时间、内容和工作要求。我局把书面审查与劳动保障诚信登记评价制度相结合,对诚信差的单位实行重点管控。在书面审查过程中,发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情况层出不穷。为此我局全面铺开,对全县的乡镇卫生行业进行了地毯式的审查。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15份,督促其进行整改,卫生局把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工作全盘纳入了到系统的年度考核指标。这是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过程中的一个重大突破。20xx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收到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6件,办结74件。追回被拖欠的工资430余万元,补发经济补偿金3万元,涉及农民工1万余人,补签劳动合同1000余份。由于监察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农民工滞留当地或越级上访事件。在20xx年我局成功处理了“凤凰城”‎ 拖欠农民工工资130万案件,宝山工矿旅游观光台由于无资质包工头逃逸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38万案件,余田采石场拖欠民工工资12万案件等多起拖欠民工工资案件。今年7-8月份,根据省9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检查活动。此次大检查涉及面广,检查内容全面,工作力度大,是以前的专项检查无法相比的,取得的成效非常显著。为使工作开展扎实、有效,我局联合公安、工会、建设、工商、监察、安监等部门及各新闻媒体抽调了近100人次,成立了专项行动监督检查组、举报案件专查组、新闻舆论宣传报道组等三个专门的工作小组。此次大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2余户,涉及劳动者2300余人,清退童工1人。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12份,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13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在去年完成“两网化”硬件建设后,今年上半年制定了《桂阳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方案》并悬挂桂阳县“两网化”辖区“作战图”,对全体队员进行了了新一轮“两网化”业务培训,培训合格率达100%。截止12月底,我队队用简易程序处理各类劳资纠纷23件,办案周期平均不超过一周,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在我队与县总工会的大力推动下,充分利用电视、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工资集体协商有关内容及典型经验。向各类用人单位发放《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手册30000余份。举办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达300人次。确定了22名专(兼)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与劳动争议协调员、劳动法律宣传员形成联动,形成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强大合力。截至10月底,我县已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130份,涵盖企业383家,签订率达100.1%,超额完成市、县级目标任务。.积极建立企业劳动用工备案网络平台,扎实开展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工作,与市局劳动关系科实现无缝对接,与市局同步启动劳动用工备案工作,逐步实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网络化服务管理,截止目前,已在湖南省劳动用工备案系统注册备案企业78家,备案人数达1202000人。‎ ‎  二、严把廉洁自律关,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工作,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任顾问、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建立了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的组织、落实。实行“一岗双责”‎ 的责任机制,副科级以上干部签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并与各单位(股室)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二是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局目标责任体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各单位(股室)年终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坏,出台了《桂阳县人社系统干部职工行为规范(试行)》和《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在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社会保险参保、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执法检查、社会保险金管理与发放等风险点,严格实行“二十个不准”。四是严肃考试纪律,认真做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在招考过程中,笔试委托外地专业机构命题并阅卷,面试全部异地聘请面试考官进行。整个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同时聘请了10名社会监督员对笔试面试过程进行了监督,确保了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没有发生任何投诉或违纪现象。五是全面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并根据《廉政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支出程序,增强财务支出的透明度;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坚决不购买和乘坐超标车,并抓好本部门车辆管理。‎ ‎  三、深化“从我做起,走向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  成立了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20xx年度全局重点工作之一,并实行月调度制度,安排人员上街做好文明劝导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四型”机关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分别以局机关、就业中心、医保站为学习点,每个月组织全体同志进行一次政治理论、重大方针政策及业务知识等方面的集中学习,同时建立学习记录、学习笔记制度。年初制定了“月月有活动”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计划,积极开展了各项专题实践活动:今年3月份组织开展了妇女节趣味运动会及植树活动;6月15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到井冈山革命圣地日举办了“迎七一、颂党情、展风貌”红色经典活动,通过开展活动的方式表达对党的无限热爱;7月份,组织驻村“第一书记”对所驻村开展抗旱救灾慰问走访;8月份开展了职工书法、绘画、摄影大赛;9月份组织了迎国庆、争创“文明服务窗口、文明服务标兵”演讲比赛,增强了全体职工为民服务意识;10月份进行了重阳节退休老干部走访慰问活动,并组织他们到韶山参观;11月份深入开展了“文明服务窗口、文明服务标兵”‎ 评选活动,共评选出文明服务窗口3个,文明服务标兵10名,树立了典型,激发了干部职工的为民服务热情,取得良好成效。通过活动的开展,不仅丰富了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还增强了干部职工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团结协作意识。此外,还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等工作力度,全面推动全局各项精神文明建设。全年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稿件196篇,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  四、加大工作措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综治维稳工作会议,及时查找隐患。建立健全了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来电、来访,妥善处理各种事件。针对劳资纠纷、职工社会保险、企业用工矛盾等问题,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进行专项检查,积极保护职工利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加强车辆管理,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全年单位车辆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建立了举报投诉接待台帐制度和首问责任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化解矛盾纠纷案件20余起。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出台了桂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县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人员的几项优惠暂行规定》,定期排查安全隐患。组织开展了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劳动就业法》、《社会保险法》以及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开展“平安桂阳”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  五、紧密结合部门职责,扎实做好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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