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9 发布 |
- 37.5 KB |
- 4页
申明敬告: 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文档介绍
工作报告之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卫生工作的意见》精神,不断完善我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群众健康,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民基本医疗服务”目标,范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庆阳标准化村卫生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请各县区遵照执行。一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农村为中心,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卫生政策,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投入,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增强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不断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二、组织领导市、县(区)分别成立标准化村卫生中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分别由市、县(区)政府分管副市(县、区)长、分管秘书长、卫生主任担任副组长;卫生、财政、发展改革、建设、国土、监察等主管部门的领导成员,卫生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参加。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以实际责任为基础,纳入县、区政府年度卫生发展目标责任进行考核。落实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保障措施,为村卫生室建设创造良好环境,确保项目按要求顺利实施。三.施工要求 在该市的1260个乡村诊所中,除了137个达到标准外,其余的1123个在2009年至2020年期间都建成了标准化的乡村诊所。其中,418座建于2009年,363座建于2010年,342座建于2020年。新建村卫生中心的规模、管理和服务质量基本能够满足当地人民对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按照统筹规划、先易后难、先建后补、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发展乡村医生到位、业务发达、建设热情高、土地可免费分配的乡村。(1)施工标准。根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卫办规财发〔2007〕138号),村卫生中心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小于60平方米。做到设置科学、布局合理、全市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统一外观、统一标志(“XX村卫生中心”是红色卫北字体,高80厘米,高60厘米;宽;“十字”标志为100×100厘米,内部设置统一(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和保护室分开)。上下圈梁、现浇屋顶等符合省市抗震设防标准的砖混平房,要求外墙砌砖、内墙抹灰、地砖或水泥地面,光线充足,周围环境整洁,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场地,固定健康教育宣传栏,绿化硬化到位,标志醒目。(2)资金来源。每项补贴建设资金为6万元(土建5.5万元,设备配置5.5万元),由市、县、乡分别按照3: 2: 1的比例筹集。 (3)设备配置。村卫生中心住房建设达标后,各县区将购买和配置价值5000元的基本医疗设备。(4)产权归属。村卫生中心建成后为国有资产,县卫生局为资产管理部门,由县卫生局委托其为当地乡镇卫生中心设立专用账户,按照“村综合管理”的要求实施监管。(5)项目管理。实行“三制”和“三统一”管理。“三制”,即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三个统一”是指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外观模式和统一验收。4.实施步骤(1)准备阶段(每年1-3月)1。确定施工方案:根据《庆阳市2009-2020年村卫生所建设规划》目标。2.地点:村卫生中心原则上建在村委会所在地。如果村委会没有土地,将建在农村居民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的居住中心,方便群众就近就医。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将共同确定村卫生中心的位置,并按规定完善相关程序。3.图纸设计:市卫生局委托庆阳西苑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村卫生中心的布局和外观。每个行政村可以根据其服务人口和筹资能力选择适当的建筑面积。4.招标投标:土建工程由乡镇组织,县区组织招标(或谈判);根据筹资情况,设备由市或县卫生局和财政局统一购买。县卫生局将统一登记设备。乡镇卫生院将建立账簿进行分发和使用。 (2)施工阶段:(每年3-8月)。县和区卫生局负责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建设村卫生所,并每月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所有项目应在8月底前完成土建工作。(3)自检阶段(每年9月1日至9月30日)。县卫生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共同进行竣工验收。(4)验收阶段(每年10月1日-10月31日)。县级验收申请对市验收进行抽查。通过测试后,市财政局和卫生局将拨付建设资金。五、乡镇政府的工作职责,村委会负责为村卫生室建设提供用地。县卫生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相关项目数据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制定村卫生室管理和考核办法。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并将与财政和卫生部门共同发布投资计划。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建设部负责指导村卫生室的建设并办理相关手续。监督部门负责监督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查看更多